常建〔〕58号常州市建设局文件投标保证金_常州市城乡建设局文件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常建〔〕58号常州市建设局文件投标保证金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常州市城乡建设局文件”。

常州市建设局文件

常建„2008‟58号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交易秩序,确保建设工程招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缴纳、退还过程的公开、透明,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加强保证金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工程及其材料、设备、监理等招标项目均应缴纳保证金。

二、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时,应明确保证金的数额、缴纳方式、截止时间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三、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保证金应采用投标报名单位基本账户的银行汇票、银行支票等转账方式缴纳;

2.缴纳时间以专用账户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标明投标项

目和用途,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查;缴纳和退还保证

金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报名单位的名称一致;

4.投标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得交叉替代使用;一个招标

项目有多个标段,并允许投标人分别报名或者有多个项目同时

招标的,投标人应按项目、标段分别缴纳保证金;

5.投标人不按公告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不得参加资格预

审;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6.退还的保证金应通过银行汇票、银行支票等转账方式,转入投标报名单位的原交款基本账户;

7.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应在招标人与中

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余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8.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

和招标文件约定处理: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

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

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

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缴纳所要求的履约

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3.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

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

4.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擅自放弃投标的;

5.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立保证金银行专用账户

(简称“专用账户”),并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接收、保管、退

还及没收保证金。保证金均通过此专用账户公开操作并接受建

设、财政、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投标

人的保证金。

六、本通知自二○○八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二○○八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工程投标 保证金 管理通知

抄报:省建设厅,省招标办

抄送: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2008年3月11日印发

共印200份

《常建〔〕58号常州市建设局文件投标保证金.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常建〔〕58号常州市建设局文件投标保证金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文件 建设局 常州市 保证金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文件 建设局 常州市 保证金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