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武术协会章程.doc2_武术协会章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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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武术协会章程
(2013年12月28斗门区委员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定名为珠海市斗门区武术协会,简称斗门武协。英文译名: Zhuhai City Doumen District Wushu Aociation,缩写为:ZDWA。
第二条 珠海市斗门区武术协会是推动本区武术运动健康发展,促进武术运动普及和技术水平提高的地方性体育社会团体,是广东省武术协会的团体成员,是本区广大群众为弘扬中华武术,武以强身、武以健身、武以防身、武以修身的社团组织。本协会受斗门区体育局、斗门区民政事务管理局的领导,是代表斗门区参加武术对外交流活动和武术比赛的合法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宗旨是:团结本区武术工作者和爱好者,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继承和发扬本区中华武术优秀文化遗产,倡导和普及群众性武术健身活动,努力促进武术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发展武术事业,积极稳妥地推动斗门武术走进公众视野,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增强人民体质,夯实美丽幸福新斗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
第四条 珠海市斗门区武术协会总部设在斗门区体育馆内
第二章 任务和职责
第五条 本协会的任务是:根据珠海市斗门区的体育方针、政策和全民健身规划纲要,组织、培育、培训、协调、参与、普及本区武术健身活动,推动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积极稳步地推广武术运动,打造地方性体育文化事业新品牌。第六条 本协会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武术运动发展的方针政策,提出武术的远景规划和设想;
(二)发掘、继承和发扬斗门五个大镇的武术优秀文化遗产,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武术交流活动;
(三)协助主管部门建立斗门区武术训练、培训基地,提出、推广和完善武术训练内容,促进武术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
(四)受广东省武术协会和斗门区体育局委托,选拔和推荐武术运动员、教练员,参加国家、省市比赛项目的集训段位;
(五)组织和协调武术运动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参与、协调武术教练员、裁判员和科研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参与和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出版武术运动书刊、杂志、音像制品等;
(七)开展与武术有关的多种经营,为武术事业的发展积累资金;
(八)挖掘斗门地方拳种、武林趣事,收集、整理、保护地方武术文化财产。
(九)承办广东省武术协会、斗门区体育局、兄弟市区武术协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斗门区武术协会通过推举产生永远荣誉会长、荣誉会长、名誉会长和名誉顾问,予以表彰和感谢他们一直以来对本协会和对本地区武术体育事业的突出贡献和帮助。
1、荣誉会长(排名不分先后):梁基厚、罗雄波、梁兆祥、周雄仔、欧文军;
2、名誉会长(排名不分先后):陈云、梁锦忠、王嵩山、谭卫广、黄华欢、黄耀光、罗卫昌、陈柏坚、梁耀伟、周锡权、梁春华、任惠明、赖雄建、黄忠、沈俊校。
3、名誉顾问:陈琳、梁健儿、黄美田、梁发成、梁照堂、黄步云、黄永溢、黄恩浓。
第八条 斗门区武术协会组织机构由常务委员会,理事会、后勤组和秘书组组成。
1、常务委员会是斗门区武术协会日常领导机构,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组成。
(1)会长由广东省武术协会会长赵伟强兼任,主要职责:管理会内主要事务,上报协会情况给省武协、市区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有关部门的各项通知给各分会和会员,组织领导协会活动,组织、考察、监督训练、培训工作,组织召开例会。
(2)常务副会长由邝发浓担任,主要职责:协助会长的工作和安排,出席有关活动,主持会务活动和主持召开会务会议。
(3)副会长六人:陈柏坚、赵全芳、林张根、周卫厚、李锐锋、赵伟明。主要职责:协助会长、常务副会长的工作,做好会长下达的安排与工作。编写活动项目申报,协调协会内不同意见。
2、协会设立理事会,负责编写会务规划、计划,组织会务活动、武术交流和比赛,建立人员人建档工作、建设培训机构。(1)理事长由陈柏坚副会长兼任。(2)常务副理事长由伍池乐担任。
(3)副理事长12人:赵坚、赵向宏、李志文、陈永新、刘继生、吴海波、何浩源、黄国伟、林锦强、赖越华、邝超林、周保生、王梅、余挺军。
(4)常务理事8人:黄灿坦、何剑汉、梁劲辉、梁汉龙、梁番强、周勤亮、周锦超、王友义,(5)理事23人:周新乐、李金广、张运改、廖郁军、廖卓荣、黄汉明、邝建文、梁永忠、容立雄、林辉宏、黄宇勤、黄豪乐、梁旭湖、梁俭儒、彭家辉、宁升武、罗立宏、黄晓聪、邝伟明、郭子健、孙双志、何雄业、林景行。技术指导:做好训练带队,各个活动表演的节目安排策划。
5、后勤组:根据常委会和理事会的要求负责协会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后勤组设立财务总监和出纳,技术委员会和裁判委员会。(1)财务总监:赵前方,出任:李丽芠。
(2)技术委员会主任:陈柏坚(兼),副主任:唐文冶,赖越华,委员:何剑汉,周锦超。
(3)裁判委员会主任:罗卫昌(兼),副主任:陈永新、黄友义,委员梁劲辉
6、秘书组3人:吴术波、余颖韬、王友义。负责做好每次训练、比赛的签到工作,建立会员档案及Q群、网页维护。以现代化手段宣传协会、发掘和弘扬武术文化,纳新人。
第四章 会员
第九条 凡对武术有爱好和有兴趣的,承认本协会章程, 可申请加入本协会,经本协会考核合格即可成为会员。本协会吸收会员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
(一)按要求参加本协会召开的有关会议、活动;(二)对本协会各项工作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参加本协会组织举办的武术切磋、武术交流和武术比赛活动;
(四)有权参加发掘和保护地方特色的武术文化遗产活动(五)有获得技术指导和咨询的权利;(六)优秀会员有获得荣誉的权利。(七)有申请退会的权利。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积极宣传和开展武术健身活动,对本协会发展主动献技献策;(三)认真完成协会委托的各项任务;(五)有维护协会声誉的义务。
第五章 组织工作
第十二条,协会最高领导机构为委员会,每四年召开会议通过推举产生一次,可连选连任。委员会的职权如下:(一)通过和修改章程;
(二)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三)讨论、通过有关提案、决议和发展纳领;
(四)推选常务委员会、理事会组成人员,推举新一届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等人员。
(五)审议、通过、罢免常委会、理事会成员。
第十三条 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行使委员会的权利。常务委员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组成。常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常务副会长主持会议。
第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一)领导和管理协会;
(二)审议并通过本会的重大活动事项;(三)审议、接纳(或除名)会员;
(四)审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财务预决算;(五)讨论决定与本会有关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六章 经费
第十五条 本会经费来源:(一)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拨款;
(二)社会团体、工商企业单位和个人的捐赠;(三)会费收入;
(四)各种活动收入、有偿服务、有偿培训和其他合法收入;
(五)通过表演比赛收入补充会费;
第十六条 本会的财务管理,接受本协会常务委员会的审计和监督。
第七章 会旗会徽会歌
第十七条 珠海市斗门区武术协会会旗、会徽、会歌由常务委员会审定颁布。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和使用。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常委会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通过方为有效,最终解释权归珠海市斗门区武术协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珠海市斗门区武术协会 201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