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成果统计量化和认定奖励工作的通知_关于加强统计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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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科研成果统计量化和认定奖励工作的通知
提交时间: 2011-11-14 提交部门: 科研处 浏览次数: 401 次
各部门:
2011年度科研成果统计量化和认定奖励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进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的范围为我校教职工在2011年度产生的各类科研成果。
二、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的对象为享受专业技术职务规范津贴、补贴人员。包括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见习期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三、在科研成果统计范围内、符合我校《教学和科研工作奖励办法》规定和有关认定标准的成果,同时申报成果奖励。
四、上报成果材料和要求
1.每人填写《2011年度科研成果登记表》1份(包括电子版)。(无成果者不用填写)
2.符合奖励标准的成果,另需每项成果填写《2011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1份(包括电子版)。
3.成果材料要求:
(1)获奖和课题成果:上报获奖或课题成果证书复印件1份;在研项目(课题)只需准确填写成果登记表中各项内容既可。
(2)著作成果:上报著作原件1份。
(3)论文成果:上报带有发表期刊封面、目录和主办单位标识页的论文复印件1份。在《辽宁师专学报》、《铁岭师专学报》和《铁岭师专报》上发表的论文不需提供复印件,只需准确填写成果登记表中各项内容既可。
已确定本年度发表、但期刊尚未出版的论文,要求提供论文校样和相关期刊编辑部证明材料各1份。
五、时间安排:2011年11月25日前,由部门统一报送科研处。
附件:
一、2011年度科研成果登记表
二、2011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
附件1:2011年度科研成果登记表.xls
附件2:2011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