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论述_山东高校教师岗前培训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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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论述 目录:

1、试述教育行政与依法治教的关系。

2、国外教育法的发展趋势?

3、教育法的特征

4、教育法的作用。

5.联系实际说明教师权益救济制度的内容。6.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7.高等教育基本制度。

8.联系实际说明为什么必须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9.教师职业道德的作用?

10.教师应如何贯彻教书育人原则。11.热爱学生的具体要求? 12.教师如何才能做到严谨治学。13.教师应如何认识职业幸福? 14.试论教师如何做到对学生公正。15.教师道德修养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16.教师道德修养的方法。

17.联系实际说明学生权益救济制度的内容。

18.联系实际说明高等学校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19.联系实际说明教师的权利和义务。20.联系实际说明侵犯教师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1.论全面发展原则的实施要求? 22.高等学校的自主权?

23.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地位和作用?(为什么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居于核心地位?)24.高校教师要树立正确的职业荣誉观? 25.我国国家举办学校的教育经费筹措体制是什么?

26.理论联系实际,谈谈教师劳动示范性特点的重要意义。

1、试述教育行政与依法治教的关系。

(一)依法治教的核心在于教育行政的法制化、规范化。(1)依法治教要求教育行政各项活动的进行以法定的职权作为必要的前提,即严格按照法定的职权开展活动,而不能有任何超越职权或任何滥用职权的行为。(2)依法治教要求教育行政的各项活动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3)依法治教要求教育行政主体的责、权、利紧密联系,特别是要求教育行政主体切实承担起各种教育行政责任。

(二)教育行政的革新促使依法行政持续发展。(1)以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的教育体制改革带来了教育行政的革新,有利于教育立法、执法、司法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教育行政管理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也为依法治教的发展提供了动力。(3)教育行政领域内的教育行政立法、教育行政执法、教育行政司法乃至教育行政法制监督等各个阶段的完善,直接成为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

2、国外教育法的发展趋势?

教育立法权出现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趋势。

教育法调整的范围扩大,教育法规增多。

教育法的调整手段和方法不断改进。注重有关教育程序方面的法律制定。教育法制监督体系日趋严密。

3、教育法的特征

(一)教育法是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的法;

所谓社会整体利益,是公民对社会文

明状态的一种愿望和需要,它包含有丰富的内涵。教育是人类经济和社会以及文化发展的产物和基础,与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秩序联系密切,是社会整体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社会利益为其立足点的特征是由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所决定的。

(二)教育法的国家主导性;

教育法是国家有意识、有目的的发展教育事业、管理和参加教育活动的产物,调整的社会关系为直接体现国家意志的教育关系,从而与国家的管理和干预有密切的关系。

(三)教育法的政策导向性;

我国的教育政策包括执政党的教育政策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我国教育立法的发展与执政党和国家对教育的认识和教育政策有密切关系。

(四)教育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

教育法既包括大量的实体法规范,又包括众多的程序法规范。

(五)教育法是行为法和组织法的结合;

行为法是指用于调整、规范和约束某种或者某类行为的法律规范;组织法是指规定某类社会组织的设立、组织机构及其运行的法律规范。教育法具有行为法和组织法的双重特征。

4、教育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实际上是指法对人的行为以及最终对社会生活的影响。

对于教育法的作用,我国按照法作用于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形式和内容之不同分为教育法的规范作用和教育法的社会作用。教育法的规范作用是指教育法作为行为规则而直接作用于法律主体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教育法的社会作用则是指教育法作为社会调节手段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1.教育法的规范作用

根据教育法对不同行为的不同影响,可以将教育法的规范作用分为指引、预测、评价、教育和强制等。

教育法的指引和预测作用,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对主体行为的导向、引导作用,以及主体根据法律规范预先估计相互之间将怎样行为和有什么行为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教育法的评价作用和教育作用,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对他人行为标准所起的作用以及通过教育法律规范的存在和运作而产生的广泛社会影响,教育人们正当行为的作用。

教育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教育法通过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和惩罚来维护教育法律秩序的作用。2.教育法的社会作用

第一,教育法是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保障。

第二,教育法是保证教育改革的需要。第三,教育法是按照教育规律举办教育事业的重要保障。

第四,教育法还是我国全面实现依法治教,使教育事业步入法制化轨道的客观要求

5.联系实际说明教师权益救济制度的内容。

(一)教师申诉制度

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依照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法定的主管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其范围主要有:(1)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提出申诉。(2)教师对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3)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侵犯《教师法》规定的所享有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教师申诉制度由申诉提出、受理和处理三个环节组成,并依次进行。

(二)教师行政复议制度

教师行政复议制度是指教师认为教育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作出该行为的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请求,由受理的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请求,依照法定程序对发生争议的具体教育行政行为进行复查,裁判其是否合法、适当和责任的归属,并决定是否给相对人以救济的法律制度。全国人大制定的《行政复议法》是其根本依据。教育行政复议机关对于教师提出的复议申请,必须在审理期限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或裁决。

(三)教师行政诉讼制度

教师行政诉讼是指教师认为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审理,作出判决,给教师的合法权益以特殊保护的法律救济活动。

(四)教师行政赔偿

教师行政赔偿是指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受害人——教师有依照《国家赔偿法》取得赔偿的权利。6.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一、教育重视德育的原则。

二、教育遵循借鉴与继承的原则。

三、教育机会均等的原则。

四、教育的公共性原则。

五、教育的终身化原则。

六、教育的民主性原则。

七、发展少数民族教育的原则。

八、选择教学语言的原则。7.高等教育基本制度。

一、高等教育的法律形态

高等教育包括高等学历教育和高等非学历教育。无论学历教育还是非学历教育都可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教育形式。高等学历教育又可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高等学校可分为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

二、高等教育的学业制度 1.高等学历教育的入学条件。

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录取,取得专科生或者本科生入学资格。

本科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录取,取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录取,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允许特定学科和专业的本科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2.高等学历教育的修业年限。

专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本科为4—5年,硕士研究生为2—3年,博士研究生为3—4年。3.高等学历教育的学业标准。4.高等教育学业证书制度。

三、高等教育的学位制度

学位是国家或国家授权的教育机构授予个人的一种终身的学术称号,表明获得者所达到的学术水平。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教育法即是1980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我国的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指考生自学高等教育层次的课程,参加国家统一的专门考试,考试合格,达到高等教育专科或本科的学业标准,国家发给相应的学业证书的高等教育制度。

五、继续教育制度

继续教育制度是为适应现代社会科技、经济高度发展的需要,落实终身教育理念而出现的一种教育活动。继续教育专指对“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再教育。

8.联系实际说明为什么必须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1.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是培养合格教师的需要。

道德修养是每个教师胜任工作的必要条件。教育实践证明,教育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道德修养的高低。例如有些教师放松道德修养,追求物欲、享乐主义、个人至上、浮躁虚华、粗野庸俗、冷漠嫉妒。因此必须加强教师自身的道德修养。

2.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是完成教师的历史使命、培养合格学生的需要。学生在心理和道德上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向师性”,即喜欢模仿老师。因此教师必须为人师表,在学生面前树立高大完美的道德形象。

3.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是教师迎接新世纪挑战的需要。

当今世界,新技术革命席卷全球,知识经济对人类社会各方面正产生着难以估量的影响。

4.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是消除市场经济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消极作用的需要。

有人只讲个人权利、不讲社会义务,甚至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拜金主义滋生泛滥,有的教师重金钱,轻事业,敬业精神下降。

9.教师职业道德的作用?(1)对学生的教育作用。

首先教师的言谈既反映了教师的品德修养,又体现了教师的教育教学技巧。其次,教师的举止是教师道德修养的外观,是可以直接被学生观察到的“教师道德”。

再次,教师的喜怒哀乐具有极强的感染性,这种感染性也具有教育性。最后,教师良好的意志品质即自觉性、果断性、自制性、坚毅性能影响学生。(2)对教育过程的调解作用。

调节教师与学生的关系;调节教师与

教师的关系;调节教师与领导的关系。(3)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作用。

通过学生影响社会;通过亲自参加社会活动影响社会;教师的个人道德品质影响家庭、亲友、邻里。(4)对教师的激励作用。

教师道德的价值还表现为它能够激励教师忠于职守、认真执教。

10.教师应如何贯彻教书育人原则。★ 所谓教书育人是指教师既要向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学生的智力和能力,又要自觉的用人类崇高的思想、高尚的道德去塑造学生的灵魂,并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

教书育人原则的实施要求:

1.既要做学生的良师,又要做学生的益友。(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无论做良师还是益友,都必须去接近学生、了解学生。

2.遵循教育规律,掌握教书育人艺术。(掌握教育教学规律)

教书育人的能力主要来自教师对教书育人规律的认识和应用。教师能否卓有成效的教书育人,关键在于是否按教育规律办事。

3.把育人寓于课堂教学之中。(课堂育人)

课堂教学是教师影响学生的主渠道,也是教书育人的主要形式和途径。4.拓宽教书育人的空间。(课外育人)课外课堂又称“第二课堂”,是学校教书育人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5.形成全员育人局面。(全员育人)在学校工作的每一名员工都是教书育人的参与者和执行者。6.进行科学管理。(管理育人)

必须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管理制度和学生管理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和指导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来约束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专业学习活动和日常活动。

11.热爱学生的具体要求?

首先教师要全面了解学生。教师要做到;一是了解每一名学生;二是全面的了解学生;三是深入了解学生的心灵。其次,教师要热爱所有学生;教师应爱每一个学生,把爱洒向每个学生的心田,毫无保留的将自己的全部知识和才能贡献给全体学生。

再次,严格要求学生。教师热爱学生和对学生的严格要求是一致的。只有在各方面严格的要求学生,才算真正的爱护学生。要严而有爱、严而有格、严而有方、严而有恒。

12.教师如何才能做到严谨治学。★ 首先,树立优良学风。学风,即治学方面的风气,它包括治学的态度、风格和方法等内容。教师树立优良学风,主要应当做到以下几点:认真求实、勤奋刻苦、虚心踏实、科学严谨。其次,刻苦钻研业务。教师要认真研究领会和掌握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深入研究教材,钻研有关本学科的专业知识,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精通教学方法。

再次,强化教育能力。一是提高教学能力。教学能力是教育能力的核心。二是提高思想工作和组织管理能力。三是教育科研能力。

再次,处理好教学和治学的关系。最后,围绕教学搞科研。

13.教师应如何认识职业幸福?

教师的幸福应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涵:物质和精神统一,享受和劳动创造相统一,自我实现和真诚奉献相统一。

教师的幸福具有给予性和被给予性。对自己生存状态的体味构成教师的幸福感,而这种幸福感的产生又是建立在对幸福的正确认识的基础之上,建立在艰苦的劳动付出之后的。看到劳动成果,实现精神享用。由于幸福本身的精神性和社会性,没有健康的价值需求和追求,不懂劳动、创造和奉献,只知索取的人,必定是远离幸福的人。教师职业具有巨大的奉献价值,但教师的教育活动又绝非是对自己生命的消耗,而是凤凰涅槃。他们的价值和才能在劳动中得到体现和展示,在劳动、创造、奉献中保持教育生命的鲜活和永生。

教师的职业幸福就是教师在自己的教育工作中,基于对幸福的正确认识,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自由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实现自身和谐发展而产生的一种自我满足、自我愉悦的生存状态。

14.试论教师如何做到对学生公正。教师对学生的公正的主要含义是在教育活动中对学生持民主与尊重的态度,对不同性别、年龄、出身、智力、个性、相貌以及关系密切程度不同的学生能够做到一视同仁、同等对待,不以个人的权利和好恶为标准。这一教育公正称为对象性公正。

教师对学生的对象性公正最主要的是要做到:1.平等地对待学生。2.爱无差等,一视同仁。3.实事求是,赏罚分明。4.长善救失,因材施教。5.面向全体,点面结合。

平等的对待自己的学生实际上也就是教育学所说的要树立正确的师生观的问题。从伦理学的角度看,教师要公正的对待学生,首先要真正尊重和信赖学生。

所谓爱无差等,一视同仁,指的主要是教师不能以自己的私利和好恶为标准处理师生关系,应该给所有学生提供平等的学习机会。

所谓事实求是,赏罚分明,就是一方面要根据学生的实际因材施教,另一方面在制度上又不能允许有特殊学生的存在。

长善救失,因材施教是教师公正的另一方面。

所谓面向全体,点面结合,是指教师在个别教学和集体教育中如何做到教育公正,这也是一个教育机会均等的问题。正确的做法是以全体学生的发展为基础、为目标的因材施教,点面结合。

15.教师道德修养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一)道德修养与马克思主义人性论。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性是具体的、历史的。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第一,人性是后天形成的,是由主体所处的社会关系决定的。第二,人性善恶是具体的、历史的。第三,人性善恶具有可变性。

(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必要性。第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要求教师进行道德修养。第二,为符合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原则,教师需要进行道德修养。第三,道德品质的后天形成和可变性的特点,要求教师进行道德

修养。

(三)教师道德修养的可能性。第一,每一个教师都有道德修养的主观能力。第二,社会或阶级为教师进行道德修养提供了条件。第三,人性的后天性和可塑性是道德修养的先决条件。

16.教师道德修养的方法。★

教师道德修养一方面要学习相关的道德理论、道德规范,另一方面又要在道德实践中不断锻炼。

(一)理论学习的方法

理论学习是教师道德修养的必要途径。1.学习马克思主义的道德理论。2.学习现代教育科学理论。3.学习党和政府关于教育的方针、政策。4.学习优秀教师的思想和事迹。

(二)实践锻炼的方法

1.通过实践增强教师道德修养的主动性。2.通过实践把道德认识变为道德行动。3.通过实践磨练道德意志。

(三)慎独的方法

1.所谓慎独,是指个人在独处无人监督时,仍能谨慎遵守道德原则。它是道德修养的一种方法,又是道德修养所达到的一种极高的境界。2.慎独是教师道德修养的标准和方法。3.慎独是教师道德的崇高境界。师德重在慎独,必须在“隐”、“恒”、“微”上下功夫。

17.联系实际说明学生权益救济制度的内容。

(一)学生申诉制度

学生申诉制度是指学生在接受教学管理的过程中,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有异议或认为学校和教师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请重新作出处理的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的行政申诉,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受理。学生申诉制度由申诉提出、受理和处理三个环节组成,并依次序进行。

(二)学生行政复议制度

当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除了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起申诉外,学生权益救济的另一个重要渠道就是寻求外部救济:向高校所隶属的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行政救济。

学生行政复议制度是指学生对于学校或教育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作出该行为的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或

原教育行政机关提出复议,请求给予补救,由受理的教育行政机关依法对发生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三)学生行政诉讼制度

司法救济是大学生受教育权受到侵害后进行救济的最终渠道。启动教育行政诉讼制度,为学生提供一条最权威、最终极的救济途径。司法审查作为高校行使公权力的外部监督,具有权威性、中立性、终极性等特征,是司法最终原则在教育领域的体现,因而司法裁决也是最具信服力的救济。18.联系实际说明高等学校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一)基本权利

1.受教育权。2.学习保障权。3.获得物质帮助权。4.获得公正评价权。5.民主管理权。6.社团组织活动权。7.课外生活方式选择权。8.救济权。

(二)基本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2.遵守学校管理制度。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4.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5.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19.联系实际说明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权利:1.教育教学权。2.科学研究权。3.指导评价权。4.获取报酬权。5.民主管理权。6.进修培训权。教师的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2.完成教育教学工作。3.进行思想品德教育。4.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5.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6.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的义务。

20.联系实际说明侵犯教师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侵犯教师合法权益应承担的行政责任。

1.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2.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

3.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二)侵犯教师合法权益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

1.侮辱教师,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殴打教师,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46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挪用国家教育经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侮辱、殴打教师给教师造成经济损失的,教师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损失。

21.论全面发展原则的实施要求? 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教育的目标来认识

面向全体学生

促进每一个学生发展

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发展学生的特长

教师应树立全面负责和全面提高自身素质的思想。

22.高等学校的自主权?

(一)高等学校自主权的内容:(1)依法招生的自主权;(2)依法设置学科、专业的自主权;(3)教学自主权;(4)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的自主权;(5)依法自主对外交流权;(6)机构设置和人事权;(7)财产管理和使用权。

(二)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制约机制:1)法律制约。高等教育法在赋予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同时,要求高等学校权利的行使必须依法进行,而不得滥用。2)政府的宏观监控。政府对高等学校的宏观监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制定教育标准。二是保证和提高教育质量。三是促进教育发展。四是规范教育活动。五是做好教育服务工作。3)义务(责任)制约。

权利与义务是一致的,任何主体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应承担的义务。4)社会(市场)制约。市场是制约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最重要的外部因素。23.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地位和作用?(为什么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居于核心地位?)

(一)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在整个教师职业道德体系中起定向作用。教师职业道德原则贯穿于教育劳动的始终,对教师行为起着指引方向的作用,是教师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人际关系的总方针,是教师职业道德区别于其他道德的基本特征。

(二)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在整个教师职业道德体系中起指导作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范畴在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指导下,更加详细地引申出了一些对教师职业首先的具体要求,从而更加便于贯彻和实施教师职业首先原则。

(三)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在整个教师职业道德体系中起评判作用。在教师职业道德体系中,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具有最高约束力,是评判教师道德行为的最高道德准则。

24.高校教师要树立正确的职业荣誉观?

(一)深刻理解人民教师所肩负的伟大历史使命,树立崇高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履行职业义务,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个人的自尊。

(二)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树立集体主义观念,把个人荣誉和集体荣誉结合起来。

(三)正确处理贡献与索取的关系,划清荣誉和虚荣的界限。(1)正确处理贡献与索取的关系;(2)正确划清荣誉和虚荣的界限,追求荣誉,摒弃虚荣。

25.我国国家举办学校的教育经费筹措体制是什么?

目前我国已逐步建立起以各级财政拨款为主,以依法征收教育费附加、发展校办产业、社会集资捐资、收取学杂费等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

国家举办学校的教育经费实行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为辅的体制,并逐步增加对教育经费的投入。

我国《教育法》还就农村教育费附加、勤工俭学、校办产业、集资办学等适宜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以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的其它渠道的畅通。

社会力量办学是我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是对国家办学的补充,其办学经费则由举办者负责筹措,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支持。

26.理论联系实际,谈谈教师劳动示范性特点的重要意义。

教师是学生成长的导师和引路人,在学生心目中占有特殊的地位。教师的道德品行和知识不仅是学生学习的内容,而且是学生学习的直接榜样。(1)学生的“向师性”心理决定了教师职业劳动的示范性特点。

研究表明,学生一般都有“向师性”。从幼儿园儿童到大学生都有尊重、崇拜教师,乐意接受教师教导和向教师学习,甚至模仿教师的倾向。他们都希望得到教师的注意、重视、关怀和鼓励;都希望叫会死能热情、认真负责地教育他们。

(2)教师职业的本质属性决定了教师职业劳动具有示范性的特点。

教师职业的本质属性是育人。教师的劳动是培养人、教育人的劳动。教师劳动的重要特点就是劳动手段在很多方面体现于劳动者主体,即教师本人的心理素质、人格和言行本身。教师在引导学生认识周围世界的时候,他自己也作为周围世界的一个重要部分出现在学生面前,参与学生的认识过程中。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随时随地都在用自己那双敏感的眼睛观察着教师的一言一行,自觉或不自觉地模

仿教师的言行。

(3)教师独特的劳动手段决定了教师职业的示范性特点

一方面,教师自身的思想、品德、情感、意志、知识、技能等各方面因素,都对教育教学工作产生重要的影响。在教育活动中,教师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持之以恒,导之以行的任何一个教育环节,都需要教师本人各方面素质的参与并起作用。一个具有优秀品格、良好素质的教师,可以在工作中通过自己的表率作用,通过自身的言行,用社会要求的理想、信念、品格、态度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这是一种最现实、最生动、最有力的教育手段,是任何其他手段代替不了的。

另一方面,教师分析教材、演示教学过程具有示范性。教师在分析课文、诗歌时,感情逼真的朗读,对课文中人物语言神态的模仿以及独具匠心的板书设计,无不具有示范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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