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社区建设现状及对策思考_社区建设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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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社区建设现状及对策思考
陈新祥 徐昌洪
2010年第10期 ——社会建设
一
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有关精神,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城乡社区在保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扩大基层民主自治、推动城乡建设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型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各地针对过去居委会规模过小、地域交叉、资源分割、管理不便等问题,按照有关文件提出的要求,重新划分了社区,调整了社区规模。截至目前,全省共建立新型社区3862个。在此基础上,各地大力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已建立起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以社区自治组织为责任主体,以社区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服务性社会组织为补充的社区组织网络体系,构建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同时,各地注重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创新社区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服务管理和激励保障工作机制,激发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初步建立起以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成员为主体、以社区专职工作者为依托、以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不断完善。各地通过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优化环境,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在社区得到逐步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社区居民民主自治机制正在形成。现在,全省大部分城市已推行了社区居委会户代表选举或直接选举工作,全省实行直接选举和户代表选举的社区已经达到40%左右。各地还积极探索,组织居民开展“门栋自治”、“居民论坛”等民主管理活动,创新了社区民主管理机制,极大地推动了社区民主自治。
——社区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各地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宗旨,把社区服务作为社区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内容来抓,通过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专业服务队伍建设和信息网络建设,初步形成了以政府公共服务为主体的社区服务体系,满足了居民群众的基本物质文化生活需求,提高了居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目前,社区服务的内容已从传统的福利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社会互助服务发展到满足居民各种需求的系列化服务,特别是各地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式,着力推进就业、社会保障、救助、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流动人口管理以及社区安全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较好地解决了居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就业难、看病难、看病贵、基本生活保障等公共服务问题,深受居民群众的好评。
——社区建设投入保障逐步加强。各地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社区建设投入和发展机制,加大社区建设的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社区建设在政府公共财政的投入当中从无到有,比重不断增加,并逐步建立年度增长机制,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投资逐年加大,社区工作运转经费基本得到保障,社区工作者的待遇不断提高。社区干部的工资待遇达到月均1000元左右。
——农村社区建设探索推进。各地根据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大力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努力使广大农村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在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全省18个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区及相关县(市)结合自身实际,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和农民最关注的利益需求出发,加强农村社区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形成了不同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推动了我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体化进程。
二
全省社区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区管理体制不顺,二是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三是工作经费保障不力,四是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五是社区建设发展不平衡。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为此,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当前,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认真编制“十二五”规划,争取党委、政府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视。当前,各级各部门都在抓紧编制“十二五”发展规划,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编制好社区建设的“十二五”发展规划,通过规划,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社区工作经费和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以保障社区建设工作资金投入的制度化、可持续化。
——切实理顺社区管理体制,健全和完善社区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优化社区布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需要,进一步优化社区布局,调整社区规模。当前,重点是切实理顺县(市)、乡镇政府所在地的社区管理体制,加强新建住宅区、工矿企业所在地、城中村及城郊村、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组建工作,全面完成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全覆盖。二是探索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站。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在社区建立公共服务站,具体承接政府延伸到社区的各项公共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减轻社区居委会行政工作负担。三是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下沉到社区、需要社区组织完成或协助完成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以及针对社区开展的检查、考核、评比等,都要报经市、区(县)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审核批准。凡属于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组织承担;凡经审核批准进入社区的行政事务性工作,或委托给社区组织承担的有关工作事项,必须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为社区组织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工作手段,做到任务责任到位、工作经费到位。
——努力改善社区工作条件,改进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手段。一是落实好社区工作经费。要根据社区管理人口规模核定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二是加强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和居民活动场所建设。每个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和居民活动用房面积要达到300平方米的基本标准,并普遍建立“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水平。一是整合社区工作力量。完善社区各类组织机构,并根据社区管辖人口规模,合理确定社区工作人员的职数。同时,要按照理顺关系、整合资源、一岗多责、效能优先的原则,对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公共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整合,实行交叉任职、分工负责,条块结合、合署办公。二是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不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解决好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成员及公共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工资,落实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福利待遇。三是加强社区工作者的培训教育。■
(作者单位:湖北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