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俗史稿_中国民俗史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中国民俗史稿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中国民俗史”。

中国民俗史(讲课稿)引言:风俗,是每一族群或民族、国家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区分民族、族群的主要标识之一。它是研究一个国家、民族或族群的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的重要资料。民俗是人民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中,都离不了民俗和民俗的影响。我们有时候说一个人超凡脱俗,或者说一个人比较俗气,大部分都是指的对民间风俗的趋从与悖道而言。即使是超凡脱俗,也仅仅只能说是对民俗接受程度,而不是真的就与民俗完全脱离。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是不能绝对的离开民俗而存在的。只要不离开你生活的环境,与社会有接触,就会不可避免地受到民俗的制约和影响。

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五千多年文明历史的民族,是当今世界上少数几个文明未曾中断的古老民族之一,从古至今,它包含着几十个民族发展与融合的历史,其中风俗文明占居着重要的地位。我们要了解中华民族的风俗文化,探讨其形成、发展和变迁的规律,对于我们认识中华文明乃至世界文明的形成发展和变迁,都有着别的学科无法替代的作用。这是风俗文化在人类文化大厦中所处的基础地位所决定的。

一、什么是风俗?

风俗作为一个词汇,在我国历史上出现较早,《孝经广要道》:“移风易俗,莫善于乐。”《诗经周南关雎》:“美教化,移风俗。”《荀子强国篇》:“入境,观其风俗,其百姓朴,其声乐不流污”等等。

具体而言,分析一下在我国古籍中风俗的概念和境外传进来的风俗的概念。

1、我国古籍中的风俗概念。

我国古代就对风俗有一些基本的认识,只是在概念的理解与限定上与现在有些区别。古籍中对风俗的定义有多种解释,如:“俗者习也,上所化曰风,下所习曰俗”“上行下效谓之风,众心安定谓之俗。”“介于上谓之风,效于下谓之俗”等等。意思就是,由上层社会倡导。大家仿效而形成的社会风尚叫做风,如“吴王好剑客,百姓多创瘢;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而在民众中历代沿袭,共同遵守的习惯则叫做“俗”。如“爆竹声声响彻天,人从旧历度新年。久闻正朔颁阳历,习俗于今未易迁。”《诗经.周南.关雎》中有“美教化,移风俗”的记载。

《汉书地理志》上对风俗还有一种解释“凡民禀五常之性,而有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无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意思是,由自然条件不同而形成的风尚、习俗,叫做风,如古代南方人圴被发文身,北方人则冠巾而裘,中部的人冠冕而裳,就是因为南北中三地的自然条件,尤其是气候条件不同而形成的各种服饰风尚;由社会环境的不同而形成的各种风尚 习俗叫做俗,如中国过去长期实行的跪拜礼,辛亥革命后改为鞠躬礼,就是因为社会环境改变而发生变化的习俗。东汉时期应劭写的第一本民俗书籍《风俗通》,对风俗的解释与《汉书地理志》相似“风者,天气有寒暖,地形有险易,水泉有美恶,草木有刚柔;俗者,含血之类,像之而生。”

这两种解释各有合理之处,只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而已。后者是从文治教化的角度出发,就风俗形成的社会动力而言,前者则是从自然和社会两个方面对风俗的发生作出了解释。

2、风俗与民俗定义的学科界定到了现代,风俗一词在日常运用中,常和风尚、风气、风习、习俗、礼俗等词有着相近的意思,而且往往互相混用。辞海一书风俗条目的解释是:“风俗:历代相传积久成习的风尚、习俗。”《现代汉语词典》对风俗一词的解释是“风俗,社会上长期形成的风尚、礼节、习惯等的总和。”

民俗一词在中国的出现也比较早,先秦典籍《礼记》中记载:“故君民者,章以好示民俗。”《汉书·董仲舒传》中有“变民风,化民俗”之语。《管子·正世》中有“料事务,察民俗”,都使用“民俗”一词。但当时使用最多的还是“民风”、“风俗”等词。被誉为“至圣先师”的孔夫子就说过:“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魏晋时期的名士阮籍则说:“心气和洽,则风俗齐一。”宋代大文学家苏东坡把风俗的地位提得更高:“人之寿夭在元气,国之长短在风俗。”被称为“十一世纪改革家”的王安石也认为:“安利之要不在于它,在乎正风俗而已。故风俗之变,迁染民志,关之盛衰,不可不慎也。”总之,“求治之道,莫先于正风俗”,是古代许多有识之士的一致看法。

但中国古代关于民俗一词的意义风俗一词在中国古代比较常用,民俗一词则在五四以后才成为常用的词。风俗和民俗两个词意思到底有何不同呢?风俗是在一定社会中,被普遍公认、积久成习的生活方式,它包含着不仅是下层人民的生活方式,而且包含着上层统治者所要求于人民的生活方式。风俗主要产生于人民大众之中,而既成之后便逐渐由下层社会影响到上层社会。

而民俗是人类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关于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宗教信仰乃至巫卜禁忌等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行为规范。历代民间的传说、神话、故事、俗语、歌谣、工艺等,都不同层次地反映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地区各时期的社会物质生活、经济水平、科学文化、社会心理、民族性格等等。它是民间社会生活中传承文化事象的总称。它更强调其民间性。

民俗发展到现代,产生了现代意义上的民俗学,这是与民俗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中国民俗学的泰斗钟敬文先生认为中国的民俗学的研究应该始于二十世纪的二十年代。这一词汇的来源也并不是从中国古籍中得来,而是来自于于日文译名“民俗”一词,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北京大学的《歌谣周刊》上,周作人写的一篇文章中首次用了“民俗学”这个名词,从此民俗学这一名词开始为我国人民所认识。

到了当代,钟敬文先生又提出了民俗文化学的概念,钟敬认识到的民俗文化学的含义是这样的“它是这样一种学问:即对于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的民俗去进行科学研究。这里我们把民俗研究纳入文化的范畴,是对固有文化观念的扩展。是不是这样做,那结果将大不一样。过去学者们谈论文化,很少涉及民俗,因为他们所注意的文化现象,一般只限于上层文化;对中下层文化是轻视的。而谈论民俗的,又很少把它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去对待,似乎民俗算不得一种文化。其实,民俗在民族文化中,不但是名正言顺的一种,而且是占有相当重要基础地位的一种,我们只有把民俗作为文化现象去看待,去研究,才符合事物的实际,也才能强化我们的学科意识,促进这门新学科的研究成果”。这是钟敬文先生在新时期对民俗研究的向前迈进一大步。

简而言之,民俗,是被模式化了的社会生活方式。根据这一定义,民俗学研究的主要对象的风俗,它道德是人们的社会生活方式,属于行为文化。人们为了延续生命,就得不断地吃饭以补充营养,吃饭就成了人类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于吃饭的方式,吃什么,怎样吃等,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人们受地理环境、历史沿革和文化背景的不同而各具特色。民俗不仅是一种社会生活方式,而且必须是被一定社会所公认,积久成习的生活方式,即这种生活方式必须已经被一定的社会所模式化。

3、民俗的基本特征

民俗,从横的方面来看,它必须是被一定社会所公认的生活方式,具有鲜明的社会特征。离开社会的任何个人行为方式、习气、习惯,都不属于民俗。

从纵的方面看,民俗又必须是被某个社群所积久成习的生活方式,具有明显的模式化特征。社会性和模式化是民俗区别于其它行为文化的基本特征,除此之外,民俗还有一些必须的基本特征。

第一,民俗有鲜明的社会性和集体性。任何一种民俗现象,都不是个人的行为,而社会的风尚和喜好。个人的生活习惯、爱好和它所要遵循的仪祀等,只有和社会习俗相结合,才会得到社会的承认,融于社会的民俗之中。单是个人的行为,是构不成社会的民俗事象的。

民俗的社会性是指人们在共同的生活中所形成和约定俗成的风俗习惯。这种风俗习惯,有地域性、也有民族性。民俗有很浓厚的地方性色彩,而民族也是以此为第一特征的。聚居在一起的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产生同一种生活习惯、共同的心理习惯和共同的语言习惯,这是民俗的重要特点,而这些也是民族的重要特征。比如以岁时习俗为例,春节,五月端午、八月十五中秋节,不仅汉族人民十分重视,而且我国许多少数民族,以至外国的日本,韩国、越南等国,也都过这个节日,这就说明由历史下来近些节日,有着广泛的地域性。

民俗的民族性。民俗学在最初是与民族学混在一起的,后来才被学者们划分出来。民俗学之所以开始时与民族学混在一起,其中原因之一,就是民俗具有的民族性。民俗的民族性我们可以找到很多例子,如同一民族往往穿同样的服饰、食同样的饮食、住相同的住房、跳同样的歌舞、同样的民间传说等等,不一而足。

民俗有很浓厚的集体性色彩,这种集体性首先是指民俗事象的产生,是集体创造的结果,或者是由个人创造,经集体的响应、丰富、发展而来的。只有个人的创造和倡议,而没有集体的响应,是形不成民俗的。其次,集体性是指民俗的流传,是靠集体的行为来完成的。集体的创造与传承,是民俗在流传上的突出特点。有了集体的创造,同时有集体一代一代的传承,才有可能形成民俗。不然,它只是一次性的即兴活动。从我国各民族中至今仍在流传的民俗事象来看,无不具备社会性和集体的特点。比如,蒙古族的婚礼习俗,至今还保持着古老游牧民族生活的情趣,在蒙古族地区,为婚礼唱赞歌的职业歌手和祝词家灿若群星。由他们集体传唱的《婚礼歌》,构成婚礼的主要内容,得到蒙古族人民的欢迎。一个优秀的婚礼歌手和赞词家,不仅被人们视为智慧的化身,而且被奉为婚宴上的贵宾。

在民俗的集体性特点中,也不排除个人的因素,但是这种个人,是作为集体的一员出现的,在民俗事象中,不少是由于某个人的提倡和某个人的事变而发动的。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的许多地区的白族青年,每年的正月十五过“青姑娘”节,到了这一天,大家纷纷派钱买纸,扎一青姑娘的模拟象,施以彩绘,穿上白族妇女服装,敲锣打鼓,将青姑娘由河那边送到打谷场上祭奠。晚上,抬着青姑娘到村里各条道上走一通,边唱边祭,叙述青姑娘的身世,然后又回到打谷场上游戏。这种习俗的出现就与青姑娘的身世相关。原来青姑娘是白族人民传说中的美丽善良勤劳聪明的女子,但在婆家做童养媳受尽了虐待,后来跳河而死。白族人民非常同情青姑娘的不幸,所以用青姑娘节的形式来纪念她。这种形式长期相沿,而且得到集体的承认,并流传开来,就成为一种民俗。如果没有后来的承认和传承,是不能成为民俗事象的。

第二,民俗的阶级性。民俗作为一种社会现象除了有它的普遍性以外,其中有些部分也是不同阶级各自的一种行为。比如封建贵族阶级的婚丧之礼与平民阶级的婚丧之礼就有区别,有些在贵族阶级中流行的习惯与礼仪,在平民百姓中不见得会流传得下去。中国古代的人殉风气从奴隶制时期起,就基本上只存在于统治者之中,平民百姓一般是没有这种习惯,也没有这种可能的。人殉的风俗一直流传到近古时期的明王朝。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民俗都有阶级性,也有一些民俗是没有阶级性的,它存在于整个国家或者整个民族内。

第三,民俗的原始性,由于大部分民俗的形成古老、流传久远,因此,带有原始性就是必然的。在少数民族中,很多原始社会产生的民俗一直伴随着他们的生活,如对某种动物的崇拜使他们一直把这种动物视为禁忌,如回族人的不吃猪肉,各民族中一直流传下来的占卜、巫术等活动,都是原始民族留下来的民俗。以及由原始性伴生而来的封建性,由于民俗具有很强的传承作用,它流传的时间会很长,而中国的封建社会存在的时间很长久,因而大部分流传长久的民俗都带有较浓重的封建气息。如民间节日,民间礼仪、心理意识等。

第四,民俗的类型性和模式性。民俗的类型性和模式性,是指民俗事角在其表现形式上的特点,也是指民俗事象中带支配力的主流部分。它为社会的成员所共同遵守,并成为约束其行为的标准。我们知道,在叙事性作品民间故事的研究中,学者们把情节基本相同,并在各地反复出现的故事,常常归为一种类型,并用“母题”索引的方式,将同一类故事的结构,简单浓缩为某种模式。如我们常,见到的“灰姑娘”型,田螺姑娘型等。在一般的民俗事象中,我们也可以找到某种某种类型或者模式。

民俗一旦形成,大都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并在稳定的发展中,又形成一定的模式。之后,就按照这种模式代代相传。比如哭嫁习俗,是许多民族都有的婚俗,但是土家族新娘的哭嫁却有其独特之处。土家少妇的哭嫁是事先要经过学习的,标准是到自己出嫁时要哭得出唱得出,不当众出丑。哭 的时间大致是半月到一年,一年大约是包括学习时间在内。哭嫁的内容大体也是相似的,还有哭嫁的形式,都是约定俗成的。

同一民俗事象,在不同的地区以相同的模式代代相传,是民俗现象中经常见到的事。在研究中,我们也可以用“母题”索引的方法,将其结构浓缩为最小的叙事单位,作分类处理,这样我们从基本模式出发,参考各地民俗事象的变异,即可探讨某一民俗的传播规律。

第五,民俗的稳定性与变异性。民俗文化是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创造、传承并享受的文化事象。比起民族文化中的上层文化来说,民俗文化同样具有相对稳定性的特征。民俗的稳定性是指民俗一旦产生,就会伴随着人们的生产及生活方式长期相对 的固定下来,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一部分。也就是说,只要社会稳定,人们的生产方式及生活方式不发生剧烈的变革,民俗文化的稳定性就会持续或者增强。民俗文化是在一定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基础上形成的,只要经济基础不变,即使是社会发生巨大的变革,民俗文化仍然具有稳定性。此外,民俗文化的传承,往往受到传统观念的制约,社会变革如果不和观念的变革结合起来,民俗文化也不会失去传承的思想基础。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经历过无数次的改朝换代和社会变革,其中有些民俗随着历史的发展,社会和生产方式的进步,生活方式的改变,而自然消亡,有些民俗则经过某些补充或完善,一直传承至今。

民俗的稳定性,一般来说取决于经济基础和与之相适应的意识形态。上层建筑有一定的稳定性,当一种经济基础处巩固和发展时期的时候,民俗文化不仅在这一经济基础上形成和完善,而且反过来会为这一经济基础服务。但当这一经济基础消失时,民俗文化并不因此而立即消失,它作为人类群体观念的反映,仍然要保持相当长的一个时期,这就是民俗文化稳定性的强大支配作用。

中国是一个古老农业国度,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的 民俗文化特色,这种特色也正是通过民俗文化的稳定性表现出来的。例如,过年的时候贴年画,对联,吃年饭,元宵节吃元宵等等,都是自先秦两汉时就基本定型的习俗,一直流传至今。这些都说明民俗的稳定性特征。在民俗研究中,如果掌握了民俗文化发展的这种稳定性牲,在观察具体民俗事象时,就会自然形成一种历史的和发展的观点,也就不会粗暴地对待传承既久的民俗文化了。

民俗文化的稳定性是相对的,稳定性中随时包含着可变性因素。民俗变异是指民俗事象在流传过程中,由于受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内容和形式上的变化。

民俗是靠集体创作、靠口头和行为传承、传播的,为就直接决定了民俗事象总是处在不断变化的状态中。这种变化不是个别的,而是大量的;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这种变异性决定了民俗的向前发展,成了民俗变革的动力,造成了各民族丰富多彩的文化创造。所以变异,再创造是民俗形成和发展中最为活跃的因素。也是最重要的因素。比如中国的傩俗,原是一种古老的巫术行为,承担着驱鬼逐疫的任务。从汉代至唐代,规模不断扩大,仪式也更加完善。到了宋代演变成傩戏,在今天中国的南方还保留着这种傩仪,但已经不是原貌了。古傩演变为今傩,历经千年变异,其它一些传统的民俗文化事象的变异与此大致相似。

民俗变异形成的原因,有其内在的和外在的因素。

一,是民俗是靠口头和行为传承的文化现象,这种传承方式,本身就带有很大的局限性,它很难原封不动地传承给下一 个人。这种现象在民间文学的传承中表现得最为明显。比如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在汉族地区和在白族苗族壮族布依族水族中的流传,尽管主要情节大致相同,但少数民族的民间艺人讲解,则完全根据本民族的生活审美观点,和对故事中人物性格的理解,加工改造,使故事所表达的思想,尽量符合本民族的心理、要求和愿望。有时甚至在表现形式上也加以改造,使原来的叙事性散文作品,变为韵文体的歌唱。

二,民俗的变异受地域环境、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影响。民俗作为文化现象,它是客观物质生活的精神反映。所以同一民俗,在不同的地域,由于受到不同的自然环境以及在这种自然环境下所形成的独特的生产方式的影响,决定了民俗必须通过变化,以适应新的条件和环境,不然这种民俗的传播和保存就要受到阻力。比如春节在我国几乎是全民性的节日,它可能是由古代的祭祀仪式演变而来的。庄稼一年一熟,用祭祀的方式庆贺丰收,并祈祷来年丰收,这是年的原始意义。这种意义,在今天,民间还是在遵循着,吉庆有余几乎是春节习俗的主题。但是作为春节习俗,各地有了不同作法和讲究。就是对春节的来历也有了不同的解释。有的地区认为年是一种怪物的名称,这种怪物每到一年的末了就来伤害生命,人们要想法制服年,于是就燃放爆竹烟花的方式 防止年来作乱。春节各地的不同习俗,反映了这一习俗在不同地区的变异。

三,民俗变异受社会发展和时代变革的影响。民俗和一切上层建筑一样,一旦形成大都保持着相对的稳定性。它作为一种传统文化,代代传承。有时即使是原有的经济基础消失了,社会制度发生了变革,但旧有的习俗仍在民间流传。这种现象是经常见到的。尽管如此,民俗事象还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产生许多变化。社会生活变化了,许多新的内容,必然会补充到旧的传统民俗之中,以适应新情况的需要。这样,传统的民俗由于不断的补充新生活的内容,有时甚至改变原有民俗的内容而产生新的变异。特别是今天,这种变化更为显著。这种变化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用新的思想去影响指导民俗活动,一种是对传统的内容加以改革,赋予它新的内涵,使人们从旧有的民俗思想体系中解放出来,也使旧民俗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四,民俗变异受到地域观念和民族心理的影响。民族心理和地域观念,是在独特的自然环境、生产方式 和生活方式之下形成的。是民族的和地域的文化长期熏陶的结果。某一地域或民族的人们,对自己民族和地域的文化事象,有着一种独特的心理。乡土观念,民族情感,往往是这种心理的突出表现。

我国各族人民,自古以来就有着友好往来和进行文化交流的优良传统。在这种交流中,民俗也互相交流和影响。但是这种交流和影响又不是无条件的。无论哪个民族,对外民族的民俗,都要加以选择,以适应本民族心理的需要。有时还要加以改造。比如八月十五的中秋节,始于唐代,在汉族和许多少数民族中很游行。但蒙古族却不过中秋节。一是因为蒙古族原来就不过这个节日,二是汉族的中秋节后来附会上“八月十五杀鞑子”的内容,含有民族间的斗争和仇杀的意义。所以他们不过这个节日。

其次,有些民族本来有自己我写的内容和形式,后来由于受各民族特别是汉民族的影响,便在自己的民俗活动中,借用其它民族的民俗事象作为补充,这样也引起民俗的变异。土家族的过年习俗,就是受汉族的影响而形成的,但又有许多变化,增加或改变春节原有的内容。如土家族年节不在除夕,是提前一天,传说与土家族历史上的一次战争有关,后来为了纪念这一天,就把年提前过了。

凡此各种,都说明变异性在中大量产生,并对民俗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当然这种影响有时是积极的,如某一民族吸收他民族民俗中的优秀部分,融化到本民族的民俗事象中,就不仅丰富了本民族的文化,而且用民俗文化中的数理化部分去影响和教育群众,增强本民族积极向上的崇高完美的精神。有时则是消极的,这种影响也是不可低估的。

第六,民俗还有它的神秘性、实用性和地区性几大特点。

第七,在所有这些特点中,一个特别突出并具有普遍意义的特点是民俗的传承性。

民俗传承是指一定的人群在长期社会生活中共同创造的、广泛流行的、同时被当作某种规范约定俗成的习惯,保持下来,并人人相袭、代代相传。它往往反映着对历史上某种经济形式、政治形式及其残余的依存性,或者人类秉性中的一种惯性。这些习惯在人们物质生活、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中大量存在,它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地演进、变化,但又表现出一定的稳定性和较为顽强的生命力。如中国人民的各种传统节日元旦、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等就是流传了几千年的民间节日,直到现在。这种传承有时是相对稳定的,它是人们的习惯性使然;有些则是随着社会政治和经济生活的变动,而发生一定的变化。如今天民间的节日中,除了历史上留下来的节日以外,还增加了一些新的节日,如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等等;有些则是在传统的风俗中加进了一些新的内容,如礼仪习俗中的婚礼,尽管还保留着几千年流传下来的相对不变的礼仪,但内容已经有了较多的改变,如青年人喜欢的旅行结婚、集体婚礼等等。即使如中国流传了几千年的婚姻六礼,在历史的过程中也有了不小的改变,或者增加或者减少了许多的内容。

民俗的传承性还表现为各地和各民族间的民俗由于互相影响,而发生着变化的因素,这种现象在民族杂处和人口变动较大的地区发生得比较多。有时候在一个民族对另一个民族进行了征服以后,双方的习俗也会由于两者的逐渐融合而发生种种改变。如元代和清代。清代在服饰方面表现得比较明显,汉族在满族人进关之前的服饰主要是明朝的样式,而满族人进关以后,被强制改穿旗人的服饰,后来渐渐地满族人的旗袍就成为中国人的主要服饰习惯,满族清王朝还命令全体汉族人留满族人的头发,几百年以后,清王朝被推翻,满人的服饰和发式也随之改变,但已经不完全是明朝的样式,而是一种新型的集汉民族原有的习俗与西方的习俗为一体的新的样式,这是民俗传承互相交融又不断变化的现象。民俗传承的时间并不是一样的,有的时间相沿很长,可以从原始社会一直到现代社会,也有的只有几百年甚至几十年,但只要它能在一定的时期内,成为人人相袭,代代相传的习惯,就可以称之为民俗。如中国人使用筷子的历史从春秋时期楚墓中出土的第一双筷子算起,相沿已有几千年的时间。中国的传统服装旗袍,则从清代开始,才只有几百年的时间,但它们都是中国的民俗事象。中国的南方小城深圳成为改革开放的特区以后,各地的人们都移民到那里,带去了各地的许多新风气新习俗,成为一股强劲的风气和主流,以至深圳原有的习俗反被冲淡或者被人淡忘。如语言习俗中,过去主要以粤语为主,现在普通话至少和粤语平分秋色。外来语也大大地冲击着深圳原有的词汇,并在此基础上产生出许多新的流行语。但是只流行几年甚至转瞬即逝的现象却不能称为民俗。如早几年流行的一种女子理男子的发型的现象,以豫剧花旦小香玉为领头,只流行了几年时间,到今年已经很少见到街上有这种发型了,这种女子梳男子的发型的行为是称不上为民俗。原因很简单,它不合民俗传承的条件,既没有实用性、又不具有依存性,也不符合人们一般的审美观,虽然新颖、凉快,但却并不能取代原有的凉快发型,而且还把人搞得男不男女不女,因此很难存在下去。

民俗文化的传承是,由它的功能决定的。这种功能系统体现着教化的职能,传承只不过是一种形式和手段。在传统与现代社会中,每个人的成长,都离不开民俗文化的教化和熏陶。从孩提时代到成人,人们从民俗文化中觉得一系列知识技能和道德,甚至是祖先留下的成见。这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潜在能力,一切教化都在潜移默化中进行,使你不知不觉地在民俗传承过程中获得知识和能力。同时民俗传承有时又是主动的,积极的,这双使民俗文化的传承有目的地进行。如在家族中长辈对子女负有传承责任,在社会上,村落,社区和众多的民间组织,对其成员都负有传承的责任。民俗的传递就是这样一代又一代的绵延不断。

四、民俗的社会功能

1、民俗与社会生活

在民俗学的研究中,是把民俗当作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对等的。实际上,它不仅是一种文化现象,而且是人民生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

民俗的产生,离不开人类的社会生活,社会生活的丰富多彩决定民民俗的丰富多彩。在现实生活中,民俗虽然是有机的组成部分,但它的最终形成,是受到社会经济基础制约的。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政治经济学批判》马恩选集第二卷P82)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前者制约后者,后者适应前者,形成一对矛盾的统一体。民俗作为上层建筑,总是和一定的物质生活方式相适应,这种适应,又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前进,牌不断的变动中。所以我们在考察某一民族的民俗事象时,不能脱离它产生和传承的基础。解放前,我国西南地区的有些民族,社会发展很不平衡,民俗作为文化传承的积累,也呈现也明显的层次性。某些民俗,保持了与其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形式。如西双版纳的布朗族,直到解放前,仍然处在原始社会末期向阶级社会过渡的原始公社阶段。他们的土地大部分属于村社分有和氏族占有。每年到了生产季节,要由头人、氏族长主持分配土地。集体烧山后,再由各户分头下各,收获物归各户。这种刀耕火种的轮作抛荒的耕作方式,形成了布朗族特殊的生产习俗:从选地到收获粮食,每一个生产环节都要举行祭祀仪式。选地时要打米卦,选好地以后,由佛寺的祭师和村寨中按理生产 祭祀的头人云地里砍倒两棵树,并举行叫魂仪式,向氏族神祈祷。等到八月份薅第一次秧时,要请和尚到“妈妈地”里去叫魂(妈妈地是全氏族最先耕种的一块地)。从这些民俗中,我们可以看到,布朗族 的这种生产习俗,是和它的原始生产方式、原始的宗教信仰观念相联的。布朗族崇拜原始祖先神,信鬼,也信仰万物有灵,而这些,恰恰是原始的耕作方式即经济基础所决定的。

经济基础对民俗的产生,走着最后的决定作用,这已为众多的民俗事象的生产所证明。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民俗一旦形成,就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甚至当原有的经济基础消失后,它仍然顽强地保存下来,有时它学会对经济产生反作用。这种反作用,一方面表现为民俗总是极办维护原有的经济,另一方面,当原有的经济消失后,民俗作为意识形态完整地保存下来,作用于人们生活的各个 方面。比如婚姻中的“不落夫家”的习俗,是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度时期产生的习俗,在当时,它是与其生产的社会基础相适应的,这种习惯是由女方发动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母系统治,但是当父系社会确立之后的很长时期,甚至在今天,不落夫家的习俗仍然在我国有些民族中保留着。它与新婚姻法的规定也有相悖之处,同时也给青年男女之间千万许多心理上的负担和压力。还有些民族的剽牛节,节日,都要大量地剽杀牛,给农业生产带来损失,这种旧俗也应当破除。

民俗与人们的社会生活有着极为密切的的关系。在我国各少数民族中,由于长期的历史发展和劳动人民的智慧创造,形成了许多优良的风俗和传统美德。它是各民族共同的精神财富,应大力发扬。这些优良的风俗和道德风尚,在今天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仍应起就有的作用。百对那些影响人们身心健康的,不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陋俗,则应由各民族人民自觉地去加以改革。

2、民俗的作用与功能

民俗学作为研究民俗的科学,研究领域是十分的,几乎涉及人们现实生活的各个方面。那么民俗的传承有什么功能,今天的民俗学研究又有什么意义。这是民俗研究必须回答的问题。

民俗从它产生和传承的历史来看,都是与其实用价值联系在一起的。有些古老的民俗,经过代代传承延续下来,根本原因就在于它适应各个时代人们生活和思想的要求,起着承继历史文化的纽带作用。从这种意义上讲,民俗本身是人类所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积累。它不仅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而且在今天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中,仍将发挥它巨大的作用,特别是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人民积千百年的文明创造所缔造的民俗文化,以其丰富灿烂的资料宝库,为民俗学的研究提供了广阔的用武之地。

第一,历史文化功能

民俗就其整体而言,是一种历史的文化创造的积累,而且这种积累往往呈现出十分明显的层次。从单一的民俗事象来看,它似乎是孤立的,不和周围其它民俗事象发生联系。但是,如果我们把众多的民俗事象排列在一,并将纵向的排列与横向的排列加以细致的比较,就会发现,每一民俗事象,不仅和周围其它民俗事象发生内容和形式上的交叉,而且都有历史发展的轨迹可寻。它却记载着民俗发展的历史,体现出演变用户服务和传承上的规律。民俗学工作者首先就是通过对民俗的历史层次的剖析,去了解某一民族文化发展的历史。

民俗的历史功能表现在民俗事象本身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人类社会的每一个历史阶段上,都曾产生和形成过许许多多的民俗事象。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些消失了,有些在变异中传承下来。而所有这些民俗都对每个历史阶段的人们的生活生产过影响。就民俗的具体传承者来讲,他们总是把民俗事象作为“历史教材”,并通过某种方式或仪式传给后代,使子子孙孙牢记祖先的创造和功德。

民俗学有时被学者称为“历史之学”这也正好说明民俗的历史功能:在没有文字或者文化比较落后的民族中,历史是靠口头传承的,有时 伴有一些民俗活动。比如:瑶族是我国古老的民族之一,族称很复杂,自称共有28种,它称有30多种。自称的不同,是由于日常使用语言的差异造成的。他称中,情况也很复杂,有崇奉祖先盘瓠的称盘瑶,或者 盘古瑶;种蓝绽比较多的称蓝绽瑶,还有背篓瑶,过山瑶,红瑶,白裤瑶,花蓝瑶,东山瑶,西山瑶等等。这些都是由于生产和生活方式的不同而造成的称谓差异,均是历史上传承下来的。这些都告诉我们,民俗具有传承历史的功能。

第二,教育功能

民俗是社会的集体的创造,它气概于人民生活的土壤之中,因而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民俗的生产,起初总是含有一定的功利目的,即和教育的功能联系在一直,没有哪一种民俗是个人行为。民俗的教化功能,就指民俗在人类个体的社会文化过程中,所起的教育和模塑作用。

我国各民族民俗,是一座蕴藏着极其丰富的宝库,在现实生活中,他们 总是通过丰富多彩的民俗活动,对本民族人民被告传统的思想教育,从各民族所表现出的独特的民族心理素质中,我们知道民俗作为民族的文化传统,对民族心理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优良的民俗,可以陶冶人们的情操,帮助他们认识真善美与假恶丑,可以培养人们、正直的伦理道德。还有民俗活动,可以帮助人们学会 许许多多有关生产和生活的知识。

民俗的发明和传承本身,明显地表现出各民族人民的联盟和智慧,是各民族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具体的民俗活动,不仅可以使本民族的人民熟悉自己祖先所创造的历史文化,而且还由于潜移默化的作用,使人民产生强烈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

民俗的教育功能,从来都是寓于具体的民俗事象之中的。不要说哪一种民俗事象专门产生教育功能。比如人的一生中要接触许多民俗事象,比如摇篮曲、成年礼、婚礼、丧葬礼等等,这些仪式中都寓含着教育的功能。

民俗的教育功能,主要在于培养人们的道德情操,增强人们对生活的勇气和热爱,以及民族感和爱国心。比如尊老爱幼、热情好客、大公无私、乐于助人等等美德,好多都是在民俗活动中形成的。比如注重对各年龄人的称谓,讲礼貌、懂礼仪等。第三,规范功能

指民俗对社会群体中每个成员的行为方式所具有的约束作用。人类社会生活需要的满足往往有多种方式可供选择。例如吃饭,可用刀叉,也可用筷子,或者手抓。民俗的作用在于根据特定条件,将某种方式予以肯定和强化,使之成为群体的标准模式,从而使社会生活有规则地进行。社会规则肯多种形式,大致可分为四个层面:一是法律层,第二是纪律,第三层是道德,第四层是民俗。其中民俗是产生最早,约束面最广的一种深层行为规范。

民俗是起源最早的一种社会规范,恩格斯曾经指出:在社会发展的某个很早的阶段赔笑屯这样的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与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这里的习惯就是指原始经济民俗。

法律源于民俗,首先是从法字的最初字型开始的,这个字是水边的一块地方和一个两角动物及一个人,这是古代判案习俗的直接描绘;其次,从后来一些民族中所保存的习惯法,即不成文法可以看出法律起源于民俗。

民俗是一种约束面最广的行为规范,在社会生活中,成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准则只不过是必须强制执行的一个小部分,而民俗却象一只看不见的手,无形中支配着人们的所有行为,从吃穿住行到婚丧嫁娶,从社会交际到精神信仰,人们都自觉不自觉地遵守着民俗的指令。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一般不会意识到民俗的规范力量,因此也就不会对其加以反抗,民俗对人的控制是一种软控制,但却是一种最有力的深层控制。

第四,维系功能

这是指民俗统一群体的行为与思想,使社会生活保持稳定,使群体内所有成员保持向心力与凝聚力。

在社会生活的世代交替中,民俗作为一种传承文化,不断地被后代复制,由此保持着社会的连续性。在文化变迁中,民俗就象一个巨大的胃,将新产生或者新产生的或者外来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不断等到反刍和消化,吸收新的东西进入原有的民俗体系,大量的则被摒弃,即使是在大规模的急剧变革中,与整个民俗相比,发生的变化 总是局部的、渐变的,这就有效地防止了文化的断裂,生活的相对稳定。

民俗更重要的维系功能是在群体或民族的文化心理方面,民俗是人们认同自己所属集团的标识。例如,世界各地的华侨,他们虽身处异地,但通过讲汉语吃中餐,通过中国传统节日等方式,与自己的民族保持着认同。

第五调节功能

是指通过民俗活动中的娱乐、宣泄、补偿等方式,使人类社会生活和心理本能得到调剂的功能。

民俗不仅是人民群众的智慧结晶和创造,它同时提供人民群众享受和利用。即在众多的民俗事象中,传承于民间的大部分民俗活动都带胡娱乐性质,就是一些比较隆重和严肃的宗教习俗和丧葬习俗,也充斥着娱乐内容。其中以节日民俗和竞技民俗最为突出。如苗族的跳芦笙,唱山歌、斗牛、赛马、打手毽、打竹球、游方、划龙舟等。水族的洗温泉澡、跳斗牛舞、跑马、唱水歌等,不一而足。这些民俗活动给节日带来无穷乐趣,也使节日民俗为各民族人民喜闻乐见,代代相传,它是人类生活的调节剂。

民俗有宣泄的功能。人类社会生活中,个体的生物本能在群体中必然受到一定程度的压抑,这是一种带有破坏性的力量,如果得不到宣泄,一旦爆发,后果将不堪设想。一些民族节日中的某些活动,就是应这种需要而产生的。如傣族的泼水节,蒙古的那达慕,民间的斗鸡、斗蟋蟀、下棋,婚礼中的哭嫁闹房,丧礼中的哭丧跳丧等都是这种心理情感的宣泄。民俗有补偿功能,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总有难以得到满足的需要,往往在民俗中得到补偿。比如民间优美的童话故事,让人们得到精神上的补偿,在宗教仪式中,人们可以暂时超越尘世的苦难,心理上得到补偿,民间工艺 民间文艺,使人们赏心悦目,观感上得到补偿这,这些都是民俗给人们单调的日常生活的补偿。

民俗的功能远不止以上这些,严格地说,多功能性也是民俗的特征之一。比如民间常通过民俗活动传授生产和生活知识等,民俗是研究具体民俗事象的,它不能不重视民俗的功能,在探讨民俗的功能时,有必要对民俗学的作用加以叙述。

3、民俗的作用。

第一民俗学起着普及民俗知识的作用。民俗联系着各民族的生活,影响到各民族的心理,为了达到各族人民的相互了解,增强团结,民俗学提供的知识应该是我国各族人民都应具有的常识。比如对各族人民的宗教信仰、节日、生活习惯的了解,从而达到互相尊重的目的。第二,民俗学能为民族政策的制定提供有关民族文化、民族心理方面的可靠资料和参考意见,比如宗教信仰问题,人中问题,教育问题等,都和民俗有密切关系,它影响各民族经济的发展,民族心理的变化 等等。第三,民俗学能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我们在讲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时,不能脱离他的物质基础—物质文明,更不能脱离民族传统文化—民俗。它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各族人民创造的精神财富。在这些现象中,有许多是优良的文化习俗,可供今天借鉴。民俗学也在移风易俗中起着重要作用。不可否认,民俗中包含了不少陋俗成分,长期成为束缚人们的精神枷锁和前进路上的负担,这种长期形成的习俗,由于传统观念作怪,改变往往十分,民俗学可以对此加以分析,讲清其中的危害,启发人们觉悟,使他们能除旧立新,革除陋俗,不能靠强迫命令,只能靠各民族人民的自觉。第四,民俗学能承担有关民俗的专题调查和提供一套先进的调查方法。调查研究是民俗学普遍使用的方法,它对民俗情况的调查可以保证国家方针政策的正确制定和实行。

总之民俗和民俗学的作用和功能是多方面的,这也告诉我们,在民俗的调查研究中,必须注意关于民俗功能的调查,不能只看到表面的民俗现象,浅尝辄止,要深入下去,对某一民俗传承的原因,从功能学的角度去作全面的考察,才能使民俗的调查和研究具有现实意义。

由于这些传承的习俗既有着对旧有经济形式和政治形式的依存性,又有着人类秉性中的惯性,因而,从这一点上讲,民俗学是我们认识人类社会自身发展的一门很重要的学科。曾有不少学者把民俗比喻为人类历史的活化石,认为它可以使人类反观自己的发展轨迹,但化石是不变的古董,而民俗却不是完全不变的,因此这种比喻值得思考。但是民俗又的确是可以让我们看到远古时期人类的一些活动轨迹,只不过这种轨迹有所改变,因此至多只能说它是一种变了形的化石。

从宏观的角度和整个世界的科学发展看,应该说社会科学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民俗学的研究会给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移风易俗,为树立新风,提供一些很重要的依据。它的研究也将会分辨哪些是良俗哪些是陋俗,然后再来作一些有益的工作。一般而言是否是好的风俗要看它对当时的生产、生活是否有利,看其对人民的身心健康是否有利,看其对科学文化的发展、社会文明的建立是否有利,凡是有利的,就可以作为良俗来加以发扬或加以继承,反之,就要加以改革和予以抛弃。总而言之,良俗都是在历史上具有进步意义的习俗。

民俗还可以成为人们的民族情绪、爱国情结的一个重要依托。民俗作为民族特征的一个方面,其中有一条就是自我意识和民族情感。谈到爱国主义的培养,这种观念上的意识不仅仅只是一种理论,而是有一些具体内容的,如果离开了具体内容,爱国主义就是一句空话。那么民俗在很多方面可以提供给人们一些具体的内容。比如有些远离祖国的人,他们的祖国观念,除了父母、人民、土地等内容以外,很多就是儿时看过的那些风俗习惯,那些吉庆活动,儿时听过的故事、唱过的儿歌,甚至当地的饮食,服饰等。所有这一切加在一起,就构成一种乡恋的深厚情结。有的人离开中国几十年,回来后非常想尝一下儿时的小吃,看看儿时住过的房屋,甚至和儿时的小伙伴们一起唱上一首儿歌,都有无尽的回味。有一首歌叫做“前门情思大碗茶”,唱的就是一种思乡情,歌中列举一系列事情都属于民俗的内容,如北京的小吃,富有北京特色的房屋等等,作为怀恋的依托,这些都会勾起游子们无尽的思乡之情,这就是民俗的作用。甚至有时候老人们讲的故乡的风俗民情,也是人们爱国的一种缘由。1992年湖北随州第一次祭炎帝陵,请来了很多海外华人,其中主要的都是湖北籍的人士,有的人父辈出生于湖北,有的人甚至是多少代以前就已经定居海外了,他们对于故国的感情应该说大多数都是从父辈甚至祖先辈流传下来,其中民俗就占有一席之地,他们到炎帝陵前参加祭祀祖先的活动,就是精神民俗中的一个部分,这也是民俗对于爱国主义情感所起的作用。

3、民俗的分类

民俗作为一定社会普遍公认和积久成习的生活方式,它的范畴特别宏大。它包括了在人类历史长河中所有被一定社会人群所约定俗成的、模式化了的生活方式,为了讲述的方便,根据民俗事象的特点和历代文献的表达习惯,把民俗分成生产、生活、礼仪、岁时、信仰和社会六大类。

生产民俗指一定社会人群在创造和交换物质文明的生产贸易劳动方面的各种风俗,或称职业习俗。按职业不同,可分为农业、手工业、商业等等。

生活民俗是指一定社会的人群在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和文体娱乐等精神生活方面的各种习俗。它包括饮食、服饰、住房建筑、行旅、舟车、器用、体育卫生等等。如中国经度很长,南北方地域区别很大,南北方在食物、住房、服饰以及文化娱乐方面的习俗都有比较大的差别。

礼仪民俗指的是一定社会人群在人生礼仪方面所具有的各种习俗。礼仪习俗是围绕着人展开的,从人的出生一直到死亡,有各种礼仪伴随其一生。包括出生礼、成年礼、婚礼、葬礼等等。中国的人生礼仪出现时间大约在商周时期,《礼记昏义》中就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六礼的规定,这六礼一直贯穿中国整个历史,直到现在仍有流传。

岁时民俗指一定社会人群在一年四季因时序变化则进行的各种节会习俗。岁时民俗一般有固定性的节期和传承性的节俗活动。岁时民俗是一种综合性的风俗,它几乎包含了生产、生活、礼仪、信仰和社会风俗的各个方面。中华民族历史悠久,文化发达,因此岁时节俗十分丰富,中华民族统一的节日就有好多,加上各地区各民族的节日,更是数不胜数。构成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丰富内容。

信仰民俗是指在一定社会人群中,被普遍公认,积久成习,并表现着他们共同信仰观念的生活方式。它包括宗教信仰,巫术禁忌,驱邪祈愿,预兆占卜,祭神祀鬼等内容。

社会民俗指一定社会人群在家庭、家族、乡里、会社等社会组织单位中,与他人交往时所形成的普遍公认、积久成习的行为方式。它包括社会交往、社会组织、社会风气和社会特殊习俗等方面的内容。比如社会交往中的以酒待客,知交之间的结拜之仪,古代就已流行的各种民间交往的松散团体等等。

以上这些分法是比较细致的,如果粗略地划分,可以分为物质民俗、社会生活民俗和精神民俗等等。

第一章

风俗的形成和发展 先秦时期的夏商周三代时,以农耕文化为特征的中华民族,风俗文化已经基本形成。早期农业时代的各种风俗活动已具雏形。如在农业生产的习俗方面,随着夏历的发明和使用,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二十四节气风俗开始出现,并相继产生了与此相关的农业节候、耕植、祭祀、庆典等风俗文化事象。在婚姻风俗方面,周代开始出现同姓不婚的习俗“男女同姓,其生不番”,并出现了婚姻的中介人:媒妁:《诗经卫风氓》“非我衍期,子无良媒”这个时期,一些原始社会风俗开始被神圣化、规范化,有些则上升为礼俗,成为统治者“广教化,美风俗”的主要内容。如《礼记士婚礼》规定了缔结婚姻的六道程序,即六礼。这些都成为秦汉以后统治者风俗的主要习俗基础。

进入春秋战国时代后,由于社会出现大变动,加之战乱不息,使礼乐征伐自一辈子出的格局被打破了,这种礼崩乐坏社会动荡不安的环境不利于风俗文化的充分展开和显现,因此风俗文化的融合和定型在这一时期没有成为可能。

秦王朝建立,四海成一统,秦始皇为了防止六国贵族的重新起来,用强制的命令改变政治格局的同时,也对风俗进行了大规模的扫荡。以国家法令的开工强行去除民间的许多风俗,如推行郡县制,统一并稳定了华夏民族的共同地域;书同文,是华夏民族共同语言统一并稳定的标志。统一货币、度量衡和车同轨,加强了华夏民族的经济联系,为后来汉民族封建社会产,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基本条件;颁统一法律令,把表现华夏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人伦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如在泰山上立石铭文,反对入赘和逃婚等等,要求人民尊卑贵贱,不逾次行;秦始皇在祭泰山时,专门立石宣布“夫为寄豭,杀之无罪”“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尤其当一些传统风俗与统治者的利益相抵触时,统治者便以相当严厉的措施来“移风易俗”用强制命令或者暴力的手段,对春秋 战国以来传统的民间执兵习武的社会风尚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扫荡,并以国家法令的形式强行团队了民间传统的讲武之礼,严禁聚众练武习艺。筑长城,阻挡北方游牧民族的侵扰,也是为华夏民族心理上筑的一道长城,即最初的华夏民族的确认。秦始皇的这一系列措施,使得华夏民族 在大一统中更加确定地成为一个稳定的共同体。

两汉之时,统治者继续以政权干涉的方式对风俗进行了整饬,如下令禁淫祀。两汉与秦代不同的是,除了以律令严加控制外,更多地是注重以经治国,以经易风,力图将一切风俗习惯纳入到儒家的道德规范之中,以达到“整齐风俗”的目的,以共同的文化来凝聚和划一人们的生活方式。如汉平帝时,杂定婚礼,士大夫贵族皆以礼娶,亲迎立轺併马;婚仪被纳入儒家模式,要求与传统的六礼基本相同。这是第一次以国家的名义制定的婚礼制度。经过两汉统治者的大力整肃,汉代的异地愅俗开始出现趋同的态势。这是汉代统治者为统一全国中央集权制而对民风习俗的一次大规范。

在这一个时期,各种传统的节日也开始定型。如除夕,元旦,人日,元宵,上已,寒食,端午,七夕,重阳等等。这个时候最能体现过年的习俗开始出现,如贴门神,挂桃符,逐傩和放爆竹等等。说明这个时期,中华民族的主要习俗都已经定型。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风俗,最主要的特点是吸收和借用各民族的风俗文化来丰富汉民族的民俗文化。它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吸收和借用国内的北边少数民族,如鲜卑、匈奴、羯、氐、羌的民族风俗文化,二是吸收外来的宗教,即印度传来的佛教文化。

魏晋时期,北方的少数民族在迁徙和战争中进入中原,并趁统治者内部争斗之时,利用不同的方式,在传统的汉族聚居区内建立起自己的政权,这样,一方面他们给汉族地区带来了胡服、胡床、胡食和胡坐等游牧民族的文化,另一方面 他们也接受了汉文化的影响,从而引起了胡放文化与汉族文化的强烈碰撞和密切交融,最终实现了汉胡风俗文化的融合。

在这种民族文化大冲击,大碰撞,大交流和大融合的过程中,汉族风俗以一种兼容并蓄的开放气度,吸收了少数民族风俗中健康有益的成分,从而丰富了自己,并对后世的风俗文化产生久远的影响。比如吸收胡床的习俗,它不仅是坐具的改进变革,更重要的是它改变了汉民族长期以来形成的席地而坐的习俗,从而在礼仪、观念方面带来一系列变革。比如胡服的吸收,首选是从军队开始的,战国时期的赵武灵王开始“胡服骑射”这一服饰的变革,后来扩展到民间,为后来汉民族从上衣下裳向上衣下裤的过渡提供了可能。而胡饼一直流行到今天而不衰,这些都促使汉民族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发生了较大的改变。

魏晋时期民间佛教进入中国,也促进了本土宗教道教的发展,这一时期成为道教最为发达兴盛的时期。道教讲究修炼服药,认为修炼服药可使人成仙,长生不死。因此,从魏晋开始,服散成风,隐居修炼成为一种时尚。而佛教则渲染极乐世界,认为人们只要诵经斋戒,立寺造象,布施财物,就能修炼成佛。于是民间和官方凿石佛,造寺庙成风。四月初八的浴佛,盂兰盆,人死后做七,百日等等习俗应运而生。可见宗教在人们生活习俗的重构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可小视的。但这一时期的习俗,还处在重构之中,仍然是一种多元激荡的状态,主要还存在南北文化的冲突,还不具备兼容融合外来习俗的条件和环境。

隋唐王朝以胡汉结合的血统统有天下,直接标示了自魏晋南北开始的多民族 的冲突融合至此时已开始告一段落,随之而来的是民族文化的融合时期。隋唐时期各民族文化的融合,不仅完全冲破了胡汉风俗的壁垒,而且大大淡化了两种不同风格风俗的界限,从而造就了一种汉民族包容各种不同文化,而后形成为大中华文化的大家气象。这无疑会逐渐打破因袭守旧的风俗文化状态,改变了排斥他族文化的社会心理和习俗,从而显示出一种开放创新的社会精神风气。

隋唐朝的统治者对于引导民风,整顿朝纲非常重视,一方面利用政权力量迫使地方移风易俗,比如开办学校,大变风习,对违背礼仪的官员则禁锢终生,以惩风俗;另一方面也通过行政手段来倡导和推广自己认为适宜的风尚。如朝廷下令废止正月末最后一天的送穷节,而由进行朝廷颁诏倡导以二月初一为中和节。过节时,皇帝给在京的大臣赐宴,各地官员在当地宴享属官,上司给下属赠刀、尺,表示为政要审慎裁度,地方官员要向上级献农书,表示不忘农事;百姓亲友,邻里之间,要用青袋子装 着优良的谷物和瓜果种子互相赠送,以表示关心农业生产等等。这些由统治者亲自推行的习俗,带有鲜明的社会功利目的,可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因此其流行的区域非常广泛。此一时期的风俗演变与魏晋 时期相比,具有一种广泛性和普遍性的特征。

五代宋元时期,中国再度分裂,汉、契丹、女真和党项的势力此消彼长,几个政权并立,使得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接触交流频繁,促进了各民族间的融合。一方面是先进的汉族文化层层推进,成为文化交流与融合的主导力量,同化了少数民族;另一方面,少数民族的习俗观念也影响了汉族,民族的杂居形成南北融合的条件.南宋时期,还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人口大迁徙,汉族人口大批地推进到南方各少数民族居住区;;元朝时,大批少数民族又进入到中原地区,南北出现大融合,民族交互杂居,引起各民族风俗的交会融合。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汉族风俗不断地吸取各少数民族风俗文化的因子,因而实现了中华民族风俗的重构。如北方鑫人统治下的汉族与女真人的错杂而居,“久习胡俗,态度嗜好与之俱化。最甚者,衣装之类,其制尽为胡矣。”北宋末期,随着金人入主中原以及蒙古族的南下,大量输入中原地区,使当时京师的胡乐歌舞处处可闻,女真的习俗甚至传到了南宋都城临安,使临安街上的服饰音乐为之一变。最为明显的是南宋火葬的流行,这是来自于辽夏金等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这个时期胡俗的迅速流行,也与入主中原的统治者民族歧视政策,使得汉族人士为能快速仕进,而效仿胡俗,由此胡化成为宋元时期汉族风俗演变的主要特点。

此外,宋代科举制度的完善和城市商业的繁荣,也对当时汉族风俗的演变产生了很大影响。如婚姻重财礼,重门第,重科举等等,这些都使婚姻习俗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明清时期,由于当时封建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社会产品进一步丰富,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较大提高,使这时的风俗出现了一个比较大的变化,那就是一反几千年来重本轻末的风俗观念,开始信奉农商皆本的观念,各地民众开始追逐商业利润,改农从商,弃农习技。社会上拜金成风,以致人人“喜厚得而薄名高”。自古被奉为“人道之始”的婚姻大事,向来以重视门第之风的习俗,到这时已经开始出现大的改变。“良贱不及计,配偶不及择”“女家许聘,辄索财礼”惟以富贵相高。同时这时民间的商业会馆,组织,以及过去许多民间的演出,也都打上了商业的烙印,出现商业性的演出。连过年这样的重大节俗活动,也被商人用来搞促销活动,这是当时的一种新习俗的萌芽,这与当时商品经济的发达有密切的关系。

明清之时习俗的改变,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观念,那就是以人性和人本为标志的风俗文化开始呈现成熟的状态。清代的习俗所体现的对人性的尊重已超过以前的任何一个朝代。这种尊重首先体现为人生礼仪风俗的日趋丰富,以及这种礼仪风俗的内容更趋向于对人性、人情的关注。其次,体现在以求神拜佛为主要内容的信仰风俗中,也更多地加进了人本精神。如清代人们所供奉的俗神中,绝大多数是历史上曾有过的著名人物,如关公,岳飞,文天祥等民族英雄,还有一些现实中的为人们所尊重的大人物也成为人们供奉的祖灵,如明朝的末代皇帝朱由检。这里所表达的并不仅仅是求神拜佛的迷信心理,更多的所寄托的是一种对故国的怀念的民族情感。同时,各地的民间庙会除了拜佛之外,也更多地注入了娱人的成分。庙会习俗已经从单纯的祭祀活动发展为具有浓厚商业扭转的娱乐气息的综合性民俗活动。逛庙会成为具有娱人悦神双生文化意义的习俗,如京城的逛庙会成了清代风俗文化中的一景,而且规模越来越大。南方的傩舞在清初还只是一种纯粹的驱鬼辟邪的活动,而到了清代中叶,已逐渐吸收了娱乐的成分,最终深化成以娱人为主的傩戏,并成为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文娱演出活动,体现出群众性、自娱性和世俗性的特点。

进入到近代以后,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西方生活俗也开始进入到中国人的生活中来。在西俗东渐的潮流推动下,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开始更新,封建性古***俗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男耕女织、重农轻商的民风日渐式微,传统礼俗发生了变化和解体。清代出现了几次大的民俗变化,一次是太平天国农民起义中对礼俗的改革,还有洋务运动时的“风气初开”和戊戌维新时期的“天下移风”,这些都是中华民族在用近现代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改造农业社会的传统风俗,将其中不民主、不文明、不科学、不卫生的习惯抛弃,对其中优良的民族文化加以改造,使之逐步向现代化演进的一个过程。

一、中华民族风俗文化的变迁轨迹

1、由野而文

中华民族的许多风俗形成于初民社会,或呈现一种原始信仰的形态,或带有野蛮、粗犷的风格,显得低级、愚昧和落后。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其中一部分习俗得到改进,逐渐理性化、文雅化。如古代的傩舞,在北朝时是比较原始和粗犷的,以兽皮蒙首,执戈扬盾,象野兽一样作身躯的狂扭和大声的喊叫,所体现的是人类本初时期的一种野性。但到了唐朝时,傩舞队伍中已经有了傩翁傩母的戏剧表演,而且其装着打扮也不如北朝那样恐怖。古代的傩仪,在后世朝着两个方向发展着,一是专业表演的戏剧和舞蹈,一是群众在广场上演出的傩仪。

2、俭奢互变 在中国历史上,俭与奢的习俗常常不是定的,它会在不同的情况下互相演变,转化。一般而言,一个朝代刚建立的时候,其风俗往往是简约、守成、清俭的;到了天下甫定,社会生产力得到恢复,人民安居乐业的时候,社会风俗就开始向奢侈转化。如汉初的“其民好学,尚礼义,重廉耻”其俗“重厚、敦愿、持重;”但到了汉武帝以后,则“民去本就末,列候贵人在服僭上,众庶仿效,差不相及”社会上下,风气皆奢侈也。再如明朝,“明初风尚诚朴,非世家不架高堂,衣饰器皿不敢奢侈。”但到明中叶以后,风俗自淳而趋于薄,犹江河之下,不可挡也。而且每个朝代都说自己这一朝比过去要奢侈。说明奢俭互变是风俗文化演变的一条基本规律,说明风俗的所谓俭奢是由社会生产力水平决定的。每一个朝代 都是在打乱前一朝代的基础上建立的,一方面要重新恢复以往的秩序,因为会有一个生产力重新恢复的过程,需要社会节俭,以求经济的恢复。一旦社会生产力得到恢复,人们的生活发展到一个新的程度,社会风气又会朝着奢侈的方向转化。同时,每一个新的朝代都是在前一朝代的基础上建立的,因为理应比前一朝代有更大的进步,于是奢侈之风有可能 会有更进一步的表现。也就是历史上所出现的一朝比一朝奢侈的现象的原因。当然,这也是相对而言的,如果引导得当,也会更加促进经济的向前发展。

3、各族相杂

世界上每一个民族的风俗文化的形成和发展,都不可能只靠自身纯而又纯的文化积累来完成,都只能是通过在自身积累的同时,不断博采异族的文化来丰富和改良自己的过程过程来达到发展的目的。正如美籍人类学家罗伯特.路威在《文明与野蛮》一书中所说:文明是一件东拼西凑的百纳衣,谁也不能夸口虽他独家制造,转借实为文化史上的重要因子。中华民族社会的风俗文化其实就是这样一件百衲衣,从战国时代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到两汉时期的各种毛织品和棉布,都改变了中国只用丝织品的习惯,还有今天我们饮食中经常会吃到的各种食物,许多都来自于少数民族,还有乐器和音乐舞蹈马戏魔术等等,在当时都是吸收了少数民族的习俗而成的。

唐代与中亚西亚的交往,他们带来了域外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对我国人民的生活习尚带来了比较深远的影响。佛教、祅教、景教、摩尼教、伊斯兰的一些教义、仪式、禁忌,大大改变了依靠甚至非信徒的生活习俗,上层统治者对一些域传来的舞蹈迷恋,成为国家后来迫近祸乱的征兆。

到今天人们手上抽的烟,就是明朝万历年间从吕宋(菲律宾)传进来的,明末清初已经遍及中国,无人不嗜,当时被人们称为相思草。差不多同时,鼻烟也传进来,成为上层统治者的一种高级消费品,“王公贵人多好之”。

从中华民族风俗的发展过程来看,中华民族从来就不是一个闭关自守,与世隔绝的民族,中华民族文化是许多不同民族共同创造的,也是吸收了许多异域文化的养料而后逐步完善和发展起来的。

4、礼俗互动

礼是成文,经过国家制定,能使大家共同执行的;而俗则是一般的习惯。大致说来,礼是范围人心,引导大众为善的;而俗则是有善的,也有不善的。礼被公认为合情合理,有范围人心和维持、安定国家社会的效用,而且易于施行,于是由政府采用,或者更加以斟酌损益,著之文书,藏之官府。考察汉风俗的形成、发展和演变的历史,可以发现,一方面,许多社会风俗事象大多裹上了一层重重的礼的外衣,这是统治阶级的礼俗制度垄断民间文化的结果;另一方面,历朝历代的社会风俗在其发展和演变过程中,总是要打破这种礼的束缚和规范,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违礼越制,礼崩乐坏的现象。所以我们追寻汉民族的风俗的发展和演变踪迹时,就会觉得礼与俗的关系就如同堤与水的关系,相辅相成又相斥相反。在社会上流行的风俗总是想寻找自由发展的条件和空间,而作为规范风俗的礼则总是想将俗严格地控制在所给定的有限范围内。这种礼和俗的互动,贯穿于整个汉族风俗形成、发展和演变过程的始终。

秦汉时期,秦王朝兼并六国,在秦国风俗的基础上吸收、借鉴六国的礼仪,形成所谓的秦礼,以规范人们的社会生活,矫正各地风俗。汉代,从汉元帝开始,掀起了一股恢复三代古礼的浪潮,确定三纲五常,为中国封建禠和规范、社会秩序的最高准则。明确提出三纲,强调社会的贵贱、尊卑、长幼、亲疏之别,创制出许多适应于新的封建统一王朝的政权结构的礼仪。如叔孙通起朝仪、定宗庙仪法;武帝草巡狩、修郊祀、建封禅、兴大学;刘歆、王莽营口明堂、辟雍;东汉明帝时定南北郊、冠冕、舆服制度,等等。所创制的礼制文化的扩张不可能仅局限于上层社会,它还会下渗和普及于民间群体,对民间风俗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汉代日常生活社交方面的风尚,诸如冠、婚、丧、乡饮、大射、投壶等习俗,就明显地存在礼制化的特征。这就是所谓“上以风化下。”

另一方面,民间社会所创制的风俗文化也会在一定的程度上对统治者的文化施以影响。民间风俗文化的不断运动,总是要对礼制文化发起一次次的冲击,迫使统治者对礼制文化作出不断的修整。这种修整大多是以统治者将某些俗的东西加以吸收,使之上升到祀的高度而告终。如古代的礼制规定,“婚礼不举乐”但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民间婚礼纷纷举乐,最后统治者在自己举行婚礼进,也从民间婚礼形式奏以鼓乐。此后,婚礼举乐就被礼制文化所吸收,成为礼之一部分,使得婚礼举乐这一风俗文化事象得以更稳定地在更大范围内传播。又如过生日,这在汉代只在民间流行,但到了隋唐时期,连皇帝也过起生日了,并名为“千秋节”,而到了宋代,以皇帝生日而定的节日就全面进入了礼制文化的范畴。生日风俗也就被提升到了“礼”的高度。这又为生日风俗文化的传播和传承提供了更大更深远的空间和时间。

秦汉以降,汉族风俗一直我以礼俗的形式呈现出来,除丧葬礼外,还有婚礼、诞生礼、冠礼、寿礼、祭礼,社交礼及年节中的礼仪等等。这些风俗事象中,俗中见礼,礼中含俗,难以区别。因此,一方面,礼制的下渗和普及,使各地的风俗在差异中显出同质的内容;另一方面,风俗事象一经写入经典,逐步上升为礼俗,便可获得充分的生存活动空间。这种风俗与礼制的混合体,是上层文化和下层文化不断互相交流、融会的结果。

二、我国风俗文化的研究

1、我国风俗文化研究的历史回顾

我国的风俗研究有悠久的历史,早在周朝时,就有了“采诗之官”他们到各地收集有关风俗资料,以供统治者“知得失”“自考正”,春秋时期的大思想家孔子,针对风俗的特点,提出 了“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的著名观点,到汉代,朝廷还设置了乐府,主要任务是采集各地的民谣,但也担当着匡正民风民俗的职责和成为研究风俗的机构。此后,风俗在历朝历代都受到重视,历代朝廷官修史书都把风俗当做记录的内容之一;各种文人的笔记也喜欢以一定的篇幅用于记载风俗事项。中国历朝历代对风俗研究的斟酌形式是以采录和记述为主,它包括附录式、兼录式、专录式、汇录式和考索式。

附录式记述,即古人在叙事、说理时附带记录了一些风俗资料,如先秦诸子百家的言论、著作对风俗事项的载录都是附带性的载录。

兼录式记述,是在记载朝代沿革、帝王变更等历史大事进,也兼顾记录当时的风俗。如《史记》《汉书》之类。《史记》主要集中于《货殖列传》和《乐书》中。《汉书》《地理志》《礼乐志》中记载和论述了当时各地的民风及婚礼、乡饮酒礼、丧葬礼等风俗内容。此后,各类史书和地方志对风俗的采录都属于兼录的范畴。

东汉时,出现第一本专门论述风俗的书籍,即应劭的《风俗通义》、晋代周处的《风土记》梁代宗懔的《荆楚岁时记》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录式的风俗著作。魏晋南北朝时的第一本风俗专记《荆楚岁时记》记录了当时楚地的岁时节令和风物掌故,内容包括历史事件与人物、农事、生产、防病治病以及卫生、祭祀祖神、婚姻和家族、文娱、体育及旅游活动、迎新去恶等等十分丰富的内容。它保存了当时的岁时风俗习惯,为我们研究魏晋南北朝时楚地的风俗提供了十分翔实的材料,也是中国第一本有关岁时节日方面的专门著作。

宋代出现的《东京梦华录》和《梦粱录》也属于专录式的风俗著作。《东京梦华录》全书10卷,记载北宋都市生活及其风土人情,被后人誉为是“先秦第一部系统、全面记载城市市民习俗的书籍。《梦粱录》是详细记载南宋都城临安建制、人物和风俗民情,比较全面地展现当时社会丰富多彩的饮食生活的一部书。

《岁时广记》是一部汇录式的记载唐宋时期风俗的著作。它采集了宋代及宋代以前诸书的岁时风俗 内容,如《月令》《尔雅》《淮南子》等,按目分录,记载了元旦、立春、人日、上元、中和、社日、寒食、清明、佛日、端午、天贶、三伏、七夕、中元、中社、重

九、下元、冬至、交年和岁除等节日的各种节俗活动,对后人研究宋代或宋以前的岁时风俗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明清时期有大量的考索式风俗著作出现,其中比较著名的有《日下旧闻》和《日下旧闻考》扩大了原书的篇幅,风俗 就用了3卷的篇幅,将原书的60余条扩展到180余条,使之成为清代记述和考汇北京风俗的最完整的资料总集,在汉族风俗研究史上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独特的贡献。另外,《通俗编》记录和考索我国丰富的民俗用语和风俗事象,系编著者多年用力搜索有关书籍和见闻积累所得。其中分时序、伦常、仪节、祝诵、行事、交际、称谓、神鬼、释道、艺术、妇女、货财、居处、服饰、器用、饮食、俳优、故事等卷,记录和考证风俗最详。而清代余怀的《妇人鞋袜考》、蔡子嘉的《历代服制考原》、俞敦培的《酒令丛钞》毛先舒的《常礼杂说》等分别对历代服饰、礼仪、娱乐等习俗资料加以汇集和考证,均具有独特的风俗学术价值。到了近代,张亮采的《中国风俗史》的出现,表明我国对风俗的研究已经进入一个系统、综合和思辩的阶段,标志着具有现代学科意义的风俗不研究已经开始出现。

2、现代民俗学中的风俗的研究

我国现在民众学的建立是从歌谣起步的。1918年经蔡元培批准组成北大歌谣征集处,发起歌谣征集,以此揭开了我国民俗学研究的序幕。1921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妇女杂志》,开辟了风俗调查专栏。风俗研究引起社会的重视。1922年底创办的《歌谣周刊》先后发表了大量的风俗研究文章。之后,北京大学又成立了风俗调查会,将风俗范围分为环境、思想和习惯三大块,并出版了《妙峰山》等风俗书籍。

1927年,中山大学成立了我国第一个正式以民俗学命名的组织,广东中山大学民俗学会,创办了《民俗》周刊,以风俗为研究对象,并发表了一系列有影响的文章。

1930年前后,钟敬文、钱南扬、娄子匡等在杭州发起,成立了中国民俗学会。出版《民俗周刊》及《民俗学集镌》发表了一系列风俗方面的研究文章。

虽然这一段时期,民俗学的研究主要还是以歌谣为主,但风俗研究始终被放于重要的地位,体现出现代民俗学对社会风俗文化的重视和尊重。

还有一些比较重要的关于风俗研究的专著,在我国现代民俗学运动中不断涌现,如尚秉和的《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杨荫深的《衣冠服饰》贾仲的《中华妇女缠足考》、杨树达的《汉代婚丧礼俗考》、陈顾远的《中国婚姻史》,还有胡朴安的《中华全国风俗志》、李家瑞的《北平风俗类征》等。

3、风俗史的研究和专著

我国的思想文化界自古以来就有重史的学术传统,对风俗史的探讨和研究也是如此。其目的是我国历史中:“以史为鉴”的传统在起作用,是为了净化社会风气,改良民俗风俗,实行文治教化。我为历史上有不少对风俗文化事项进行考索和资料汇编的书籍、笔记等等,有些还对风俗的某些历史作出过一些勾勒,但这些考索和汇编性质的杂记和类书,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到了清代末年,在我国风俗研究史上才出现了第一本系统研究中国风俗史的学术专著,这就是清宣统二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张亮采的《中国风俗史》该书从远古的混沌时代一直写到明代,首次分门别类地梳理了中国风俗史的发展历史。作为一部风俗通史,作者并不是一味地罗列资料,引经据典,而是叙中有议,尽力表述自己的态度和看法,尤其对良风和恶俗作了较为精辟的甄别,这表明了作者有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对风俗的办公室非常广泛,一些现在看来纯属上层文化的内容亦纳入其中,比如仕宦、清议、科举、朋党等,体现了作者对风俗的理解和认识,认为上层社会的风尚同样也属风俗的范畴,这样就奠定了该书在中国风俗文化研究史上无可否认的学术价值。

民国时期,我国的风俗史研究又出现了一个小小的高潮,先后出版了许多属于风俗文化专门史方面的著作,如《中国婚姻史》《中国妇女生活史》等。并且在这一时期,邓子琴先生写成了《中国风俗史》的专著,该书中继张亮采的《中国风俗史》之后的又一本全面研究风俗史的著作。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随着中国民俗学的复兴,中国风俗史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高潮,更为系统、全面、完整地风俗史著作先后问世。其中1995年9月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新编中国习俗史》按远古三代、春秋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元代、明代、清代和民国10个时期断代,对中国风俗的发展和演变历史进行了全面的勾勒。但限于资料的多寡,各卷体例有所不同。从全书行文看,更多的带有志的性质,因而不能说是一本完整地关于风俗通史著作。1992年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华文明史》全书按朝代分卷,每卷均有民俗文化史的内容,把各卷内容集中起来看,应该是一部比较完整的民俗文化史。

近代风俗的研究主要有严昌洪的《中国近代社会中外合作史,从1840年到义和团,中国近代社会大变化时期的中西风俗的冲突和融合。

另外还有一些单项的风俗史的专著。第二章、先秦风俗文化

一、先秦风俗文化的历史背景

1、时空范围

时间自夏至周大约1800年。范围自夏代兴起的长江下游至黄河中游,再到商族兴起的黄河下游到黄河中游,周族兴起的黄河中游,是先秦主体民族的活动范围。其社会形态既包括不完全的奴隶制时期,也包括向封建制转型的时期,是一个历史跨度大,变化剧烈,内涵丰富的时代。

2、社会特点

第一,宗族制度典型

宗族是由男系血缘关系的各个家庭,在宗法观念的规范下组成的社会团体.自商代已有萌芽,至周代宗族制度更加完善,不仅上层社会有宗族组织.平民中也建立了依附于贵族的宗族组织,从而形成了一套自上而下的大小宗族制度.以周王室为大宗,拥有祭祀祖宗的权力,同姓诸侯为小宗,只以始封君为祖先进行祭祀,宗法制与分封制是联在一起的,形成维护周王为共主、诸候直接治民的政治制度,宗统和君统完全统一,周王既是宗主又是天子。但这种宗族制度,在春秋战国时期血缘纽带的作用逐渐减弱,只是列国的宗族组织仍然存在,主要分为公族、卿大夫家族和士庶家族三种类型,先秦这种典型的宗族制度对先秦宗法等级婚姻姓氏、宗庙祭祀、墓葬等制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第二,民族融合深广

先秦是中国古代民族形成、发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夏商周三代之时,夏、商、周、楚、越诸民族以及被统称为蛮、夷、戎、狄的诸民族在中华大地上相继形成和崛起。到西周时已经形成为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到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社会进入奴隶制向封建制过度的时期,中国的民族文化也进入到相互渗透、相互吸引的大融合时期。春秋时期的民族大融合,首先是在夏商周三族之间进行的。晋惠公作州兵就打破了西周以来军队组成的规定,说明“国”与“州”对立的消除,商民族的心理素质已完全一致。这种民族融合还扩展到部分蛮夷戎狄之间,比如重耳就是周戎两族的混血儿,而重耳又与狄族人通婚,在南方 影响最大的楚族,春秋初期还自称蛮夷,但到了春秋后期,不仅能颂读诗经,还问鼎中原。春秋民族大融合的潮流汇合在一起导致了一个非夏非商非周非楚非越非狄的新民族,华夏族的诞生于中华大地。战国时期,这种民族融合以更深的程度,更广的范围继续进行着,楚融合了南方的诸多民族而成为华夏民族在南方的主要支系,燕赵则融合了北方诸多民族而成为华夏民族北方的主要支系。齐融合了山东及其周围的诸多民族而成为华夏民族在东方的主要支系。秦融合了西方诸民族 而成为华夏民族在西方的主要支系。先秦民族融合的浪潮波澜壮阔,给先秦历史增添了极为丰富的内涵,使先秦的社会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第三,改革变法兴起

先秦的春秋旧中国时期是中国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型的历史大动荡、大分化的时期。这种社会的转型经过春秋的发展,到旧中国时,封建经济已经占据主导地位,因此,上层建筑的改革也势在必行,从而导致战国时期改革变法的迭起。魏用李悝作《法经》,以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楚用吴起,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革除楚国大臣太重,封君太众之弊;韩用申不害,加强君主专制;齐用邹忌变法,使齐强于诸候;赵武灵王变法,学胡服骑射以教百姓,使赵国迅速强大;秦用商鞅成就最大,废世袭特权,按军功授爵,奖励耕织,使秦国成为当时最强大的国家。如此等等,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政治形势。

3文化环境

农业是古代世界的决定性生产部门,先秦的农耕文化从夏代开始,就走上了独特的发展道路,到商代农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有更重要的地位,甲骨文中就有殷王亲自省黍、观耕、相田的记载,以及求禾、求麦、求黍、求雨等的占卜祈祷。发达的农耕文化成为先秦物质文化的主流,铸造了中国以农为本的社会模式,先秦时期华夏诸族社会的风俗就是在农耕文化的怀抱中孕育、诞生和成长的,因此势必带有鲜明的“农本”特征。

在思想文化方面,先秦时期经历了从夏商的天命、尚鬼思想到西周的宗法思想和早期的“五行阴阳”说的发展,到春秋时,出现了“重民轻神”和“天人相分”的思想,孔子创立了儒家学说。到战国时期,在七雄争霸中,改革变法迭起,养士之风日盛,讲学之风大行,这种宽松的环境为不同学派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舞台,诸子百家纷纷出世,他们从不同的立场和地位出发,广泛吸收知识,四处游说,著书立说,广收门徒,讲学论辩,形成了百家争鸣的热烈局面,这不仅是先秦思想文化空前繁荣的标志,而且也是中国思想文化史上最辉煌的时期。先秦汉族的前身华夏民族,及其先祖夏商周楚越诸民族的风俗,就是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下,随着汉族的形成而发展直、变迁,从而成为汉族风俗文化的源头和知己知彼肇端。

二.先秦风俗文化的主要特点

1、神秘

先秦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人们认识自然的能力有限,因而对自然界的一些反常、怪异现象不理解,于是就将其归之于超自然的神。这种观念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就使得作为约定俗成的社会风俗也带有相当的神秘色彩。如当时人们对人类自身的死亡现象无法理解,就产生了鬼魂崇拜,认为“人死曰鬼”《说文解字》:“人所归为鬼”。认为人死后灵魂不死,因而人的疾病都是因鬼魂作用而来的。因此夏代“事鬼敬神”商代“殷人尊神,率民从事神,先鬼而后礼。”周代虽“尊礼尚施”但仍事鬼敬神。而为了消病除灾,人们或用祭祀的方式讨好鬼魂,以消除鬼魂怨气和冤气;或用敌对的方法驱赶、镇压鬼魂。这一切迷信活动都需要有能沟通人与鬼之间关系的媒介来完成,于是就产生了神秘的巫。先秦时巫师治病常用巫术,即用祝祷、符咒治病的巫术。但巫师治病不全都是用巫术,也有一些生活中的常识和中医的方法,这是在生活中逐步积累的经验。

此外,先秦风俗,为了防止瘟疫流行,还施行傩祭驱疫的方式,这也是巫术的一种,但具有特殊性,《周礼夏官.方相氏》云:“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录而时难,以索室驱疫。”这也是早期巫傩之术的最早起源。

2、宗法

先秦的宗法制度萌芽于商代,完备于周代,史称“周公制礼”。在宗法制度形成和完善的同时,也形成和建立了与贵族等级制度相匹配的完善的宗法礼俗制度,从而使当时的风俗文化具有明显的宗法性特征。

在社会风俗方面,按周代宗法制度的俗规,在同一始祖的延续序列中,具有继承权的嫡长子系统为大宗,其它则为小宗,守法制体现在政治上,是嫡长子继承制,体现在祭祀上嫡长子拥有祭祀始祖和已故祖先的资格和权力,小宗只能主持祭祀父、祖、曾祖、高祖等,无权祭祀始祖。

体现在服饰上,宗法制确定了尊卑上下各个等级的不同服装式样,而且要求随着不同的礼仪换不同的服饰,不能穿错。周代风俗将礼分为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五种。与五礼相应的礼服制度分为祭礼中的祭服、朝会的朝服、婚嫁的吉服、从戎的军服和服丧的凶服。

体现在日常起居的风俗 上,则是有了一整套充满宗法气息的生活规范。一家之中,不同辈分的人其起居行止,都要按在家族中的尊卑顺序而有不同的要求。

3守礼

先秦风俗在宗法制度的影响下,不仅造就了完善的服饰礼仪制度,而且造就了系统的饮食礼仪工,在正式宴待宾客时,尤其讲究包含的礼貌规范程序。比如《礼记》中的曲礼、少仪、内则、《仪礼》中的乡射、乡饮酒礼、大射、燕礼、公食大夫礼、聘礼等。还有《左传》《诗经》等古籍中都有具体的记载。周代饮食礼制在礼貌方面包括服装、容貌、姿态、风度、举止、言行等内容。如言谈举止中的礼仪,周俗规定:在堂上不能快步行走,端着玉器也不能快步走,在室内不要舒展双臂行走。周俗的斟酌坐姿是两膝着地,脚背朝下,臀部落在脚踵上,如果将臀部抬起,上身挺直,俗称“长跪”,此俗表示对别人的尊敬。如果两脚平直,上身与腿形成直角,则是对人的不尊敬的表现。总之,当时的饮食习俗是:站有站相,坐有坐相,走有走相。

在饮食程序方面,这时候也有了基本的习俗,比如排场、座次、敬酒、答酒、奏乐、唱歌等礼仪都形成了一定之规。

即使平常的饮食待客,也都要讲究礼俗,如陪尊长吃饭,得陪客者先吃,但必须在客人后面吃完,否则就是不礼貌;而且吃的时候要小口快嚼快咽,进鱼汤时,要将鱼尾对着客人。还有就是吃饭时很讲究吃姿,比如不要咀嚼出声,不要把吃过的鱼肉放回盘里,不要专门挑一种食物吃,不要剔牙,不要大口喝汤等。这些吃饭中的礼俗,在今天我们的生活中,一般比较讲究的家族中都还保留着。这就是孔子所说的:非礼勿动,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

第三章

中国古代民居与建筑习俗

一、民居

住房是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大约从氏族社会开始,人类就开始营造自己的住房。从这个时候起,中国人的民居形式与建筑样式,在南北两地和各民族之间就有着很大的不同,有时人们凭着居住形式和房屋样式的不同,就可以区分地域和民族的不同。晋代有个叫张华的人写过一本《博物志》的书,他在书中对南北两地最初的房屋下过这种论断“南越巢居,北朔穴居”。果然考古工作者发现的远古时期人类的住所确如晋人所言,在西安半坡遗址中,考古工作者发现了一座面积达一百六十平方米的半地穴式房屋,有学者再现了这种早期的民居形式,认为它是在地上挖一个坑穴,穴壁就是墙壁,有的则在穴的四周垒起低墙,然后在穴的四壁和屋的中间立起木桩,在木桩上搭盖屋顶,屋子的出入口有的是斜坡,有的是土阶。先民们住宅最早的称谓是“室”。夏代,夏人“乃知城郭门闾室屋之筑,而天下化之。”到商代,这种样式的房屋还存在,不过这时半地穴式的房屋已经只是供奴隶居住的地方了,奴隶主们都住进了更高级的房屋,那就是地面建筑。但北方采用地穴式住房的习俗却一直流传了下来。北方早期采用穴居式的住房,是居住山洞的一种改进,应该与当地多山而又干燥的地理环境有关,同时北方气候比较寒冷,住在半地穴式的屋子里,可以使室内更暖和。在陕西和华北的农村,现在还有很多半地穴式的窑洞,应该就是一种民俗的传承。

周代住宅的俗称有一部分称为“宫”了,宫指有围墙整所房屋,室指内室,堂在前,室在后,东西两侧为房,东西房与东西堂之间为夹,正房两旁为厢,从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宫室建筑制度,史称“明堂”。

秦汉时期的宫室,基本上继承了战国以来流行的高台建筑风俗,但到东汉时,则废弃了夯土高台建筑,而代之以采用斗拱的木结构楼阁。一般宅第的主要建筑基本上沿袭了周代的前堂后寝格局,但有所变更,往往在中轴线上布置前后堂及厦门等三四进以上的建筑,中轴线左右有,形成一封闭的数重院落的建筑群。堂屋、楼阁、亭台和门阙成了秦汉贵族府第和地主庄园建筑的基本内容。这时的宫殿更加发达,其中非常著名的有秦始皇的阿房宫,可惜现在看不到了。还有信宫、甘泉宫等。还有历史上著名的未央宫、长乐宫、北宫等。由于砖石结构的发展,还出现了砖雕和彩画。

汉代房屋中的砖雕是一个十分突出的特色,后世的人们从汉代的墓葬中发现很多精美的砖雕艺术,称之为画象砖,它成为中国建筑史上一个时代的标志。并一直沿续到晋代。唐代的各种建筑是我国封建前期建筑艺术的一个高峰,不仅宫殿的建筑艺术达到新的水平,对于宫殿与城市的位置也有了进一步的考虑。我们现在看到的唐代的都城古代的长安,现在的西安,它的城市建筑都是非常规整的,长安为隋唐两代都城,宫城与皇城置于都城的中心位置,确立了中轴线和棋盘形道路的规制,为后来的明清两朝所沿用。明朝永乐年间所营建的北京故宫,就是沿用的长安城的规制,并且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成为中国古代宫苑城市建制的典范。

此时民宅的基本形式一堂二室。从出土的陶屋模型来看,既有一字形的、曲尺型的,也有三合式的,甚至有日字形的。尽管形式各异,但是基本结构却仍然是一堂二室。广大乡村贫民居住的房屋,则多为板房、茅庐、竹屋等。

秦汉的房屋讲究风水禁忌,如有宅不西益之俗,《风俗通义》上说:“宅不西益,俗说西者为上,上益宅者,妨家长也。”秦汉之世,上自帝王,下至平民,都是席地而坐,魏晋南北朝时,士族地主崇尚造园,当时也称别业、别墅或山居等。因它造在庄园里,因此也称宅园。在建筑风格上注意山、石、泉、林和亭、台、阁、楼的有机配合和协调,体现了当时士族社会崇尚自然的风尚。在一般民居宅院中,除住房外,厨房与厕所也是主要组成部分之一。

隋唐时期统治者对住房制定了一些相关法令,如唐代朝廷颁布的《营缮令》,对官员及庶民的宅舍制式作出规定:各级官员住多少间房屋,大致什么样式,都有规定。如王公以下,舍屋不得施重拱藻井;三口以上,堂舍不得过五间九架,厅厦两头,门屋不得过五间五架;六品七品以下,堂舍不得过三间五架,门屋不得过一间两架。而庶人所造的房屋,则不得过三间四架,门屋一间两架,还不得进行装饰。其实当时对房屋的装饰早已成为一种风俗,从先秦时期贵族之家开始,到隋唐进入稍有资财的百姓家。到宋元时期,这种对房屋的装修之风已经完全渗透到民间,以至于宋朝的统治者专门规定:“凡民庶家,不得施重藻井及五色文采为饰,仍不得四铺飞檐。庶人舍屋,许五架,门一间两厦而已。”但此时逾越礼之风已经非常普遍,宋徽宗时,都城中“居室服用以壮丽相夸“宋代名画清明上河图和南宋《中兴祯应图》所绘酒楼、居室均装修华丽,体现出奢侈之特色。当然普通老百姓盖一栋房子仍然是很艰难的一件事。

明代房屋等级森严,规定官民房屋,不许盖造群五间数及重檐重拱、绘画藻井、朱门红窗,庶民房屋不过三间五架,不许用斗拱及彩色装饰。受此约束,明初民间居室等级森严,共俗拘礼近朴。江南苏州,非世家不架高堂,小民咸以茅为屋。中产之家必土墙茅盖,后房始用砖瓦,恐官府见之。明中叶以后,礼制日益被破,房屋居住追求宽敞豪华,富裕之家,重堂窈寝,回郎层台,园亭池馆,金碧辉煌。苏州富民之家门还有狮子,民间居室对礼制的突破,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也反映出当时社会经济的大发展,市民生活的日趋奢华。

所谓南方的巢居就是指的吊楼式的住房,或者也叫做吊脚楼。吊脚楼最早是起源于原始人在树上筑巢为居,原因也是由地理环境和气候决定。因为南方多水,而且气候湿热,多蚊虫,所以人们多在树上居住,后来发展成筑成吊楼式的房屋,下面悬空作别用,上面住人。这就是晋人说的“巢居”。这种样式的房屋远古时代在长江流域的中下游就存在,在距今六千多年的浙江余姚河姆渡的新石器时代的遗址中,发现了它的遗迹;在江西清江营盘里遗址,则出土有它的陶屋模型;云南晋宁石寨山出土的青铜贮贝器上,铸有干栏式建筑的模型;四川出土的青铜錞于上,还铸有干栏的字样。到后来吊脚楼式的民居主要保存在南方少数民族中,汉族中就比较少见了。《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记载夷人“众皆依山居止,累石为室,高者十余丈,为邛笼。”《东夷列传》记载:挹娄“常为穴居,以深为贵,大家至接九梯。”《新唐书》卷二二二记载:南平僚“人楼居,梯而上,名曰干栏。”等等。在西南部少数民族中现在还可以看到很多吊脚楼,楼大多建在坡地上,楼下不住人,堆放杂物或养牲口,楼上专门住人。各地的吊脚楼的建造都有一些细小的区别,这主要是物质环境和民俗的因素有所不同。有的地方以木材为主,有的地方则以竹子为主,有的地方还以竹子和木材结合起来使用。吊脚楼内部的结构和安排各地也有差别,这都是人们在长期生活中自然形成的习惯。

有学者认为古代的楚人也是以干栏式的吊脚楼为主要居住形式,并为此作了大量的调查。但这些调查结果显示,吊脚楼仍然主要在鄂西乃至更西一带,主要的居民是少数民族,而江汉平原地区很少见。在屈原的楚辞中提到过类似于干栏式的建筑,那是一种水边的建筑,下面有栏楯,上面有楼板。《招魂》中说:“坐堂伏栏,临曲池些。”就是坐在堂上,伏在栏杆上,下临曲水清池。可见这种房屋是建在水上或者半水上的,也可以说是高台建筑与水上干栏式建筑的混合形式。与鄂西、湘西的吊脚楼颇为相似。事实上楚地居民真正居住吊脚楼的比较少,大多数的住房是在高地上筑起一些土台子,然后在上面再修筑土屋,以栏板筑墙,屋顶上盖茅茨,在房屋的四周围上棘篱,称“棘闱”,或者“棘门”。《战国策楚策四》上记载:李园派人去杀春申君,把春申君的头砍下来之后,“投之棘门之外。” 房屋的门外还有斜坡的洒水,洒水下面是明沟,这大概也与楚地环境潮湿有关系。

南方除了巢居式的吊脚楼住房以外,在中古时期主要的还有庭院式的住房。在唐代后期,南方的“草茨竹橼”已逐渐为瓦屋所替代。这种庭院式的住房出现的时间也很早,在距今七千多年前的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中,发现了一处长屋的遗址,进深约有七米,长屋前面有1.3米宽的前廊遗迹,这是后世庭院式住房的雏形。到商代,这种形式的房屋在南北两地都出现了,在河南偃师二里头商代早期宫殿遗址中,在宫殿周围和整个宫殿的外部都有宽大的廊檐的遗迹。湖北黄陂盘龙城的商代宫殿遗址,也属于这种形式。这种形式的房屋成为后世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传统的庭院布局形式。宋代的一些学者根据《仪礼》所记载的礼节,研究春秋时期的贵族住宅,大体弄清了它的格局,认为它是按一定布局的规范,将一组地面建筑组合成一个封闭的院落,院落前面中央为门,系面阔一间的明间。门两旁有两间小屋,各面阔一间,称为塾,是贵族家庭私学的教学场所。门内的庭即院子,庭后便是院落的主体建筑──堂室。堂室实际上是堂和室的组合,堂在前,室在后,堂的左右有东西厢房,堂上不住人,是议事、行礼、交际的地方;室即寝室,所谓登堂入室,就是指从堂上所开的门内进到后室内,也就是进入主人的最隐密之处。民间后来用这个词通常形容进入别人的家庭,引伸为成为某人的亲信或者成为某件事的主角。

这些房屋在后世都有所发展,庭院式的房屋在北京发展成如北京的四合院式的住房,它一直延续到今天。这种围居式的房屋成为北方人民的主要居住习俗。四合院一般都是以中间为中轴,两边各有相等数量的房屋,这种建筑格局讲究的是方正整齐、对称。全家人合围而住,有一个中心房间,这种住房习俗反映的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大家庭制和区分长幼辈份的特点。如果是富裕的大家庭,则会居住两重、三重甚至多重四合院,往往是庞大的家族聚族而居。明清两代家族制度兴旺,多世同居共财的大家庭不少,这种分正房和左右厢房的四合院符合尊卑长幼区分严格的封建家庭。

南方的庭院式住房与北方有所不同,比如湖北湖南,一般不采用四合院式的住房,而是天井式的住房,房屋一般呈长形,进门即天井,然后才是房间,大的房屋分两边厢房,小一点的一边为房,一边是走廊。几间房之后,又是一个小天井,大的房屋可以有几重天井,小的也有一至两重。最差的房屋则没有庭院,只有几间平房。江浙一带庭院式住房则在明清时期发展成园林式的建筑,园林式的建筑基本上也是庭院式的格局,只不过多了一些园林景观,有一些流水、亭台、林木花草等等,造型更加美观,更加注重人文心境和自然环境的谐调、适意和优美。它应该是江南一带文化发展起来以后产生的一种更高水平的建筑文化,它体现得更多的是一种诗情画意式的人文理念,这与此地的人文风格是合拍的。

而上海自从近代逐渐成为一个大都市以来,它的房子在吸收了本地和外来西方民居习俗的基础上,形成了自成一体的风格,即石库门式的房屋,这种房屋是毗连一体的横排式住房,它占地不多,很适合寸土寸金的上海。这种房屋在总平面的布局上吸收了欧洲联列式住宅的毗连形式,在单体平面上则又脱胎于传统的四合院,是一种中西合璧的产物。它采取三上三下的形式,即正间带两间厢房,楼下正中一间是客堂,客堂的门是所谓落地窗,后面是白漆的屏门,东西两厢房有前后之分,客堂后为扶梯,再后有灶间,灶间较低,而上面还有较低的一间,上海人叫做“亭子间”,亭子间的上面为晒台。

中国古代的民居中还有一个重要的部分,就是少数民族的民居,这是非常能体现风俗民情的建筑。它土生土长,不拘一格,和自然环境和谐,并有浓重的传承色彩。它主要包括,前面所提到过的干栏式建筑,这主要在中国的南方和西南方出现,修建这种住宅的原因主要是气候和地理因素。

二是竹楼,它也是南方少数民族的主要居住类型,竹楼其实也是吊脚楼的一种,只不过它是用竹子修建的。

窑洞是我国西北华北地区汉族和回族所特有的一种民居形式,前面讲到它起源于远古时期的穴居习俗。窑洞分两种,一种是靠山窑,它是在向阳的坡上挖出一个断面,再向纵深开挖,成为一个深几十米的洞穴。有的几间并列,互相之间还挖通。另一种是平地窑,即先在地上垂直向下挖出一个天井式的小坑,再逐渐向四壁横向掏穴。窑洞里冬暖夏凉,但通风和采光的条件不够好。窑洞分土窑洞、石窑洞、砖窑洞、土基子窑洞、柳椽柳巴子窑洞和接口子窑洞多种。窑洞是黄土高原的产物,陕北农民的象征。在这里,沉积了古老的黄土地深层文化人民创造了陕北的窑洞艺术(民间艺术)。过去,一位农民辛勤劳作一生,最基本的愿望就是修建几孔窑洞。有了窑娶了妻才算成了家立了业。

靠崖式窑洞有靠山式和沿沟式,窑洞常呈现曲线或折线型排列,有和谐美观的建筑艺术效果。在山坡高度允许的情况下,有时布置几层台梯式窑洞,类似现代楼房。

下沉式窑洞就是地下窑洞,主要分布在黄土塬区—没有山坡、沟壁可利用的地区。这种窑洞的做法是:先就地挖下一个方形地坑,然后再向四壁凿出窑洞,形成一个四合院。人在平地,只能看见地院里的树梢,看不见房屋。

独立式窑洞是一种掩土的拱形房屋,有土墼土坯拱窑洞,也有砖拱石拱窑洞。这种窑洞无需靠山依崖,能够自身独立,又不失窑洞的优点。可为单层,也可建成为楼

独立式窑洞(箍窑)

。若上层也是箍窑即称“窑上窑”;若上层是木结构房屋则称“窑上房”。

蒙古包是蒙古等游牧民族居住的房屋,古代称穹庐,俗称毡帐,毡包等。

还有藏族羌族等居住的雕房这种形式,它是依山建造的以石砌墙的房屋。保温性能好。雕房羌族传统民居。又称雕楼。平面呈方形,上窄下宽,顶平。不少地区倚山建造,以 石砌墙,墙面平直整齐。常常一排数十家,如古城堡,十分壮观。一般分三层,层与层 之间用木梯上下。平顶作晒场和休息之所,围绕四周的矮墙角上供有白石。上层堆放粮 食及杂物,中层住人,下层关牲畜。雕房与雕房之间的平顶上搭木板,便于各家来往。羌族另有一种古雕楼,高10余丈,呈四角形、六角形、或八角形,下宽上窄,下层墙厚 1米左右,用乱石和黄胶泥砌成。旧时用来防御,同时也用来储藏粮食等。在羌族地区,至今还有这种雕楼。

新疆维吾尔族人传统的民居叫做“阿以旺”,它大多为土木结构,带前廊,以天窗通风采光。有冬室夏室之分,夏室会客,冬室住人,一般还有一个大小不等的庭院。

此外在云南和东北森林地区还有井干式的住宅,井干式建筑是一种古老的民居,早在原始社会时期就有应用。因为需要大量的木材,所以井干式建筑一般存在于林区茂密的地方。曾在中国的云南,四川,内蒙和东北地区都有分布,其中现在与中国东北的井干式建筑多为吉林长白一带的满族和朝鲜族民居以及黑龙江大兴安岭一带的鄂伦春族民居。在这些地方,井干式有一个特别的名字:“木克楞”。“木克楞”,意为用圆木凿刻垒垛造屋,以圆木(或砍成扁圆形、半圆形等)直角交搭,层层交叠,如同上下门牙咬合一样。故又称之“霸王圈”,意喻非常牢固,即使有霸王的骁勇也无可奈何。

山西有仿穴居,广东福建有水上居、圆屋等等。

二、建筑

与居住民俗相关系的是建筑民俗。我国的建筑民俗除了有一种有别于西方的特色之外,也有各地不同的特色。早在春秋时期,汉民族就有了各种不同的规模宏大的陵墓与宫殿建筑,比如在楚地最早的宫殿式建筑应该是位于湖北的商代建筑──黄陂盘龙城的宫殿遗址,它的建筑风格是商代的,建筑的水平还比较低,说不上深宇,房基也不深,所以也不可能是高堂。到春秋早期,楚人的建筑仍然比较简朴,王公贵族与平民百姓差别不是很大,到春秋中后期楚国发展起来以后,楚王也开始大量地动用民力修筑自己宏大豪华的居所,从这时开始,楚国的宫殿等一系列建筑逐渐有了自己的特色。那就是高堂、深宇为主的特点。高堂是指高度,深宇是指深度。与宫殿相连的还有层轩,就是走廊,在台式建筑的上下部分和多层建筑的每一层都有走廊,这与商代的建筑有相似之处。与平民百姓的房屋一样,楚国的宫殿一般都修建在较高的夯土台基上,这也是防潮与避水的原因。在台基上构筑宫殿。宫殿的样式为长方形,里面再分隔成一间间的房屋,中间的房屋较大。从春秋中期楚灵王所修建的章华宫的遗址来看,楚宫规模宏大,殿宇众多,装饰华丽。宫殿的基址之深,可知宫殿之高,大约有二三十米。此台修筑在连成一线的由低到高的四个点上,依次为1、2、3、4个台,台顶高出周围的稻田大约七米,据说要休息三次以后才能上到最高处。因此后人也称章华台为三休台。这种建筑在古代称为“层台累榭”。章华台的遗址现在湖北省的潜江市龙湾放鹰台。史书上记载灵王修筑章华台时,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后来因此而导致众叛亲离。

战国时期,各种高层建筑都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并且更加注重房屋的形制与装饰,以楚地为例,一般的宫殿都是高大而又深邃,冬天有高大堂室中隔出的一间间小屋可以御寒,夏天又有四面洞达而又通风的高堂可以避暑。既有在层台上修筑的只有屋顶明柱和围栏的累榭,用于登高宴乐;也有联结曲屋和台榭的修有屋顶和檐柱的长廊,可供雨天行走。还有深置于园囿中的小型高台建筑,悄然静谧,供贵族养心修性,游宴和观赏。到了地面建筑还不够贵族们享乐时,楚人还发明了地宫,贵族们在地宫中安置乐队,接待宾客,给客人一个意外的惊喜,而楚人因此而得到一种心理上无比的满足。地宫还成为王公贵族们储藏食物或者死者遗体的天然冰箱。

楚人的宫殿不仅外观高大壮观,内部也十分重视装修。楚国贵族们住的屋子里到处雕梁画栋,上面还以朱漆绘制精美的图案。《楚辞.九歌河伯》中提到“朱丹其宫”就是在宫室木结构上涂一层朱红色的油漆。这种方式不仅使宫室美观,而且可以起到防潮的作用。楚人还喜欢用朱漆在房柱和屋梁上绘出大幅各种各样的壁画。东汉人王逸在《楚辞章句天问》中领悟屈原写天问的原因时说“见楚有先王之庙及公卿祠堂,图画天地山川,琦玮僪危,及古贤圣怪物行事。周流疲倦,休息其下,仰见图画,因书其壁,呵而问之。”屈原的天问中内容涉及得非常广泛,上至宇宙的发生,下至人类的起源,从远古到今,人物动物无不问个遍,可见祠堂内的壁画内容是很丰富的。到秦汉时代,宫殿更加发达,秦始皇的阿房宫应该是其中的皎皎者,还有信宫、甘泉宫等。汉代建筑出现木结构的阁楼式宫室,除大量使用斗拱的建筑工艺外,由于砖石结构的发展,还出现了砖雕和彩画。汉代房屋中的砖雕是一个十分突出的特色,后世的人们从汉代的墓葬中发现很多精美的砖雕艺术,称之为画象砖,它成为中国建筑史上一个时代的标志。并一直沿续到晋代。

唐代的各种建筑是我国封建前期建筑艺术的一个高峰,不仅宫殿的建筑艺术达到新的水平,对于宫殿与城市的位置也有了进一步的考虑。我们现在看到的唐代的都城古代的长安,现在的西安,它的城市建筑都是非常规整的,长安为隋唐两代都城,宫城与皇城置于都城的中心位置,确立了中轴线和棋盘形道路的规制,为后来的明清两朝所沿用。明朝永乐年间所营建的北京故宫,就是沿用的长安城的规制,并且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成为中国古代宫苑城市建制的典范。

北京的城垣建设历史久远,从战国时期的燕国的蓟城开始,一直是北方的军事重镇与贸易中心。公元前十三世纪北方的少数民族契丹和女真入主中原,后来金朝统治者以北京为都城,设计的规划仿造山西的汴梁,成为中世纪少有的大都市。此后六十年,被成吉思汗率领的南下的蒙古族军队所破。蒙古族在此设立都城,元代的都城是在全新的基础上建造的,而且布局也是根据汉族的都城设计的。从此北京作为全国的政治中心出现在历史上。明成祖朱棣继位后,改朱元璋定都南京而为北京,并大力改造元代的都城布局,它以朱元璋的南京都城为蓝本,但规模更宏伟,布局更加严整,形成了完整的中国式建筑的基本特征。以紫禁城为例,它平面呈南北向的长方形,四面都有高大的城门,四隅都有造型秀丽的角楼,宫城四周开挖了护城河,河岸用坚固的条石砌筑,俗称筒子河。宫廷的造型雄伟,讲究对称,宫廷内大量运用彩绘和雕刻,造成金碧辉煌的气氛。明朝建造的北京城,一直沿续到清代,直到近代,基本保持着明朝的原貌。民国三年,国民政府对老北京进行了改造,首先拆去一些城门,以后又逐渐拆去一些城门和箭楼,使市内交通不再受到皇城的阻碍。

新中国成立以后,对老北京进行了比较大的改造,对城门的拆除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其它还有对旧有建筑的拆除,以及建造一些加进了外来风格的有别于老北京传统建筑的新式建筑,这种民俗的变迁,除了经济和文化的因素以外,也有社会形态出现根本变化这一政治因素的作用。但是老北京城的建筑并不是始于一朝一夕,它吸收了中国传统建筑风格中的许多因素,象四角对称的因素、修建城门的特点、护城河的建造等特征,都在春秋战国时期已经出现,只是后来更加完整和进步。楚地发现的都城遗址,如荆州纪南城的复原遗址,也讲究对称,也建造护城河等。可以说北京城的建筑风格,是中国式建筑的集大成者,它体现了中国主体民族汉族的主要风俗与风格。

三、房屋建造中的风俗

建筑民俗中更主要的部分还在于建筑进行中需要遵循许多的民俗惯例,这种惯例有各地大多通行的,也有各地自己的特点。建房首先选择基址,这是中国各地建筑民俗中基本上遵循的一种民俗惯例,并由此产生的中国历史上的“堪舆学”。这一习俗既有科学的成分,也有迷信的成分。选基址就是请风水先生看地脉,确定房子的方向和位置。中国南方和北方都有这种习俗,只是在具体的操作上有不同的习俗。比如南方的少数民族就有自己的特色,在傣族人的习惯中,建房子首先要选好吉地,他们在选好吉地以后,要用犁耙碾平,放上石基,再开始支柱架梁。选择房子的中柱在建房中是很严肃和隆重的。当柱子从山中运回来的时候,全村的人都要去迎接,并且泼水祝福。立柱还有一定的规定,必须先立中柱,中柱一般有八根,八根支柱还要分成男柱女柱,同时男柱和女柱还要穿上不同的衣服,这是傣族一种很奇特的民俗。

汉族的风俗是选择位置一般座北朝南,忌讳地势南高北低,不宜居当冲口处,不宜居塔冢、寺庙、祠社、炉冶及故军营战地,不宜居草木不生处,不宜居正当流水处,不宜居山有冲射处,不宜居大城门口及狱门、百川口去处。凡有冲射的地方,都要想办法避开。如无法避开,则须在附近埋砖立石,上书“泰山石敢当”等字样以镇之。

比较理想的房基是东边有水,而不必有路,东有流水是取“财源茂盛达三江”“福如东海”之意,而东有路则寓意为泄财,不吉利,北方为寇方,所以北边也不能有路,总之,房基的选择最好是寻找有仙气近宫观之处,主益寿延年人安物阜之意。

房基的选择除了用堪舆的方式以外,也可以用占卜的方式,战国时期屈原的楚辞中就有“卜居”一篇,是写房基位置的选择的。除了迷信的陋俗以外,选择房屋基址也有它科学与经验的因素,比如在南方一般要选择比较高的地方建房,目的是避开水患和潮湿,在有些地区最好的房址是依山旁水,交通出路也比较好,避开恶水穷山。在北方,向阳的地方应该是最好的房址,因为北方气候寒冷,居室能够被阳光照耀则是一个重要的条件。此外还有一些根据地理气候和当地环境等因素的考虑,这些都是选择房址中的一些必要条件。不能看作是迷信成分。

在选好了房基之后,就要择吉日动工。这在习俗上也是很有讲究的一件事,按照中国几千年的皇历书上所规定的,黄道则吉,黑道则凶。黄道是指青龙、明堂、天德、玉堂、金匮、司命等六辰都是吉辰,俗称黄道吉日,是适合破土动工的日子,反之则是黑道,主不吉利,则一定要避开。

北方的建房也要选择吉地、吉日以外,他们对于上屋梁这件事看得非常重,一是要选择恰当的时间,也就是良辰吉日,适宜上梁的时间,一般民间对这个时间的选择,一是要看皇历,二是要请懂风水和历法的先生来确定吉时。有的地方在上梁时要在四周贴上许多红纸条幅,正檐的下面有的还要放上一面镜子,照射妖邪。还有一种比较普遍的习俗,那就是上梁的时候,妇女不能参加,甚至于也不许她们站在旁边观看。所有作的这一切,目的都是一个,就是驱除邪煞,以求吉祥。因为建造一栋住房,是老百姓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而上屋梁又是建房的重中之重,所以千万马虎不得。这种风俗应该是一种相信神灵的心理在起作用,在过去的旧电影《小二黑结婚》中,有个人称小诸葛的风水先生,他作什么事都要翻一下皇历,看看与时间是否相合,动不动他就说不宜动土之类的话,这是一种民间建筑风俗的禁忌心理,从本质上说,是一种迷信神灵的心理。这位先生相信皇历已经到了一种迂腐的地步,因此也引起人们的怀疑,当然这是一种文学上塑造的人物,目的是抨击旧的陋俗。

第四章 生产与行业民俗

人类社会文明史主要是由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两部分组成,因此生产与行业的礼仪民俗占据着民俗史上很重要的地位。生产与行业民俗是用于各种物质生产方面的民俗,这种民俗一般都是伴随着生产一同进行的,它反映了人们生产的观念,生产的习惯,以及对生产的态度,这种民俗对于人们从事生产都起着一定的帮助作用。我国的生产民俗范围比较广,从狩猎时代、农耕时代到手工业生产时代的各种生产活动,都有不同的民俗。到后来随着生产的日益扩大,生产项目的增加,生产民俗的内容便更加丰富起来。

生产民俗的主要内容包括:渔猎、农业、手工业、商业及其它杂项等方面。这些习俗既包括生产经验的总结,也有一些迷信的成分。生产经验的总结是显而易见的,它们大多数都与天文、气象、生态环境保护和生产中的习惯性行为相关联,而迷信的成分则大多是由偶然的因素所激发的。民俗中的迷信行为除了人们对自然界的不理解之外,也有人们对于所从事的事业的美好祝愿分不开,这其中很大的成分是行业的禁忌和祈祷。这些生产与行业习俗的内容可以大致包括地质地理学、生态学、景观学、伦理学等方面,如果说具体一些,则包含着占验、祈报、禁忌、俗信等方面。一 山采与渔猎

狩猎与采集生产开始于原始社会,这是原始人类最早的谋生方式。中国原始人类从事采集生产的历史,在考古发掘的遗址中有所发现,河南郑州大河村新石器时代的遗址中,曾经发现过一瓮炭化的粮食,其中有两枚莲子,据鉴定这是5000多年前的遗物,莲子应是由采集而来。经过多年漫长的采集生产,人们积累了不少经验,逐渐形成了许多民俗,后来的统治者便对这一生产行业制定一些管理和促进其发展的措施。如春秋时期的楚国,有一位著名的令尹孙叔敖,就制定出“秋冬则劝民山采”的发展采集业的办法。采集的习俗各地都不相同,两湖地区对采莲业十分重视,这一行业有自己独特的节日习俗,现在湖北地区流传的采莲调、表演的采莲船等娱乐活动,最初就是由采莲时的庆祝活动沿习而来,成为一种固定的纯粹的节日活动。

先秦时期已经有以捕鱼为生的人,春秋战国时就出现了海洋捕捞,《管子禁藏》中有“渔人之入海”的记载。人工养鱼之俗在商代已出现,甲骨文中有很多“在圃鱼,十一月”的记载;周代时已有专门养鱼的鱼塘。

采集业也包括采伐,这是指在山中进行的林木采伐,对林木的采伐更加注重山神的护佑,因此很早人们就有了祭山林的仪式,在《周礼》中这一项仪式是由山虞官负责。《礼记月令》这一篇中有这样的记载“孟春之月,命祀山林川泽,牺牲勿用牝”,这种祭祀山神的习俗一直流传到后世。伐木工人要祭祀山神爷,可以随时在山中用三块瓦或者石头搭一个小庙,烧香祭祷,同时也要祭开山祖孙良。这些习俗的心理动机有几种,一是祈求山神的保护,二是对植物的崇拜,三是出于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四是各地民间的一些禁忌心理在起作用,禁忌中有吉日的选择、采伐对象的选择、地理位置的选择等等。还有一些说不出明堂来的禁忌讲究,比如伐木后的木墩不能坐,烧过的半截枯木也不能坐等等。

渔猎包括打渔和打猎两项内容,这也是古已有之的习俗。捕渔的习俗分为几种,一种是季节的规定,这是有科学道理的经验。在东汉年间,汉明帝就规定不能违背渔业生产的规律捕渔,一般来说是在冬春季可以捕捞,夏天则不行,因为这个季节正是渔产卵的时候,有的地区则是规定阳春三月不能捕渔,这一限制的目的是完全一样的,就是保护渔业的正常发展。

第二种是,从事捕捞业的人也信奉神祈的的作用,他们的神是水中的龙王、水神、妈祖、河伯、关老爷等。祈神的目的是保佑下水的渔民平安和打到更多的鱼。因此,第三种是,水上作业也有很多的禁忌和需遵守许多的规则,尤其是在海上捕渔的人,禁忌就更多。比如不能说风浪波涛等词汇,不能有亵渎神灵的行为和语言,有些地方还不许妇女上船,认为是晦气。但孕妇除外,这大概是含有满载的寓意。

在湖北的鄂南地区,到现在打渔的人们在下水前,仍然有一系列仪式,如选吉日,选个吉祥的日子下水。下湖前先放鞭炮、点香烛、祭祀水神等。渔民下网以后,将渔船分成四面八方,敲击木鼓,以驱赶鱼儿进网。人们在船上的行为也有很多规定和忌讳,如船上吃鱼不能将鱼翻过来,忌讳翻船。船上的人忌说“沉、泼、倒、落水等词。把船帆只能叫篷,而不能叫帆。这都是和行为和词语禁忌。湖北地区虽然不禁止妇女上船,但只能站在船尾,忌讳站在船头,这比下海的渔民的禁忌要松动一点。

狩猎最早是原始人类谋生的一种手段,是某些地区人民的主要生产方式,但是到进入文明社会以后,狩猎的目的不再只是单一的谋生手段,它大致包括四种目的,一是继续作生活之用,这与原始人最初的目的是相同的;二是宗庙之用,狩猎的猎物供祭祀之用;三是为苗田除害,这一点也是很清楚的;四是演习军事阵法的一种方式。这里主要谈前三种狩猎中的习俗。这种生产方式现在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作为主要生产方式的一种补充。尤其是有些少数民族现在仍然以狩猎为主要生活来源。

狩猎在古代一年四季都有着不同的内容和方式,用古代的话来说就是春蒐、夏苗、秋弥、冬狩。春蒐是指春猎时要注意不要猎取怀孕的野兽,同时这个时候的方法是以火趋兽,称为“火弊”,这样做的目的是为春耕做准备。古人知道“焚莱”可以“除陈草”,有利于春耕生产。夏猎是为苗田除害,在猎取野兽的同时仍然要注意不猎受孕之兽。秋猎的方法古人称之为“罗弊”,即张网驱兽而罗捕之,一网打尽,这就是弥的意思,猎完之后,还要献禽兽以祭四方之神。冬狩一般不大肆出猎,而是等待野兽自行落网,所以称为狩。

在春秋时期的典籍《周礼》中,就根据不同的狩猎对象和猎法,设有不同的司猎之官。当时的狩猎也有很多礼俗上的规定,比方说: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就是说天子狩猎不能把所有被围的野兽全部杀尽,要留下幼小的和怀孕的,以备繁殖后代。这就是当时的不定之规,即习俗。狩猎的猎人非常讲究敬山神,山神各地都有一些不同的称呼,比如伏羲、梅山、老把头等。

楚地的猎人信仰梅山教,梅山教奉祀的神灵是梅山神。梅山神是上古时期渔猎社会的产物,梅山人是渔猎社会部落群体的遗存。梅山古属荆州,秦代属湖南益阳,汉隶属于长沙郡,五代时成为瑶族聚居之地。到宋代,扶氏汉阳人,将梅山建立成一个与世隔绝的瑶族人的独立王国。因此梅山这一地区保留着以家庭为单位,以渔猎为主要生产方式的生活。据说梅山神是一位猎神,叫张五郎,是一位头朝下,脚朝上走路的倒路神灵。他神通广大能呼风唤雨,主宰山间百兽。凡山区猎户进山打猎之前,必须设坛向梅山神礼拜祭祀,乞求他的保佑,打猎能百发百中,满载而归。打猎归来时,如果猎得大的野兽,一定要在它的神位下敬祀一番,以示知恩图报。

梅山人最喜欢围山打猎,他们的打猎有很多远古流传下来的习俗,如围山打猎的习俗是“见者有份”。在打猎之前,不管是个人还是合伙进山,都要先到屋后去“安梅山”,即用斋耙、豆腐、刀头肉和一只三斤以上的公鸡作祭品,求梅山神保佑。在打猎祭梅山时,边祭还要边诵“欢乐句”叫做一不遭猛兽咬,二不遭毒蛇啄,三不滚岩坎,四不刺撮脚,五要猎物归来。围山打猎是集体行动,31 大家都得服从安排,野兽打倒了以后,朝天连放三枪,表示安了梅山和通知大家前来分肉。除了到了场的每人都有一份以外,猎狗也要和人一样分得一分。如果过路的人遇上这种场面,也可以分得一份,但打第一铳的人可以单独得五分之一。如果某人在这一次打猎中死亡,他的家属也只能以这一次的猎物作为补偿,不能再向他人索取赔偿。这种狩猎分配制度充分体现了初民阶段原始的分配习俗。当打猎的人们满载而归时,全村人都要载歌载舞的出来迎接,并举行盛大的庆祝活动。在梅山地区的庆梅山师公活动中较完整地保留着这些内容。师公为此要画许多符,贴在大门口的一张符是这样画的,师公边画还要边念咒:“一点一横长,二人口四方,两边绞丝绞,中间马面王,左也长,右也长,架起干戈煮牛羊。”符头即为此咒语的合字。这一个合字把人们狩猎归来盛大热闹的场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狩猎生产习俗至今还在一些比较原始的民族中保留着,比方说东北地区的鄂伦春族。直到解放前鄂伦春族还处于原始社会阶段的家庭公社时期,他们以狩猎为主要的生产活动,在狩猎的季节,他们组成临时的狩猎组织叫做“阿那格”。阿那格由一名最有经验的猎人担任首领,一般是发起者。获取的猎获物,采取共同分配,共同消费的原则,按户分配。如果是单独狩猎,猎获物的皮和鹿茸归个人所有,肉则按户分配。在狩猎期间,鄂伦春族人规定不许唱歌跳舞或吵闹,出猎前不准说一定会打到什么,否则将一无所获。对熊、虎、狼等猛兽不能直呼其名。当猎获熊、鹿、野猪后,心脏和舌头必须连在一起,否则便再也猎不到它们。打死熊以后,必须举行一整套的风葬仪式。熊在中国古代是一种很受尊敬的野兽,汉代的《艺文类聚》一书说:古代东部地区把熊叫做“子路”,即孔子的弟子,据说熊如果在树洞里冬眠,只要敲击树,并叫着“子路可起”,熊就会自动的走出树洞,反之,熊则不会理睬,这种情况不知是否属实。湖南的梅山人也保留着古代流传下来的狩猎的习俗,湖北与湖南交界的鄂南地区,保留着一些未大改变的习俗,如打猎时,枪手布满四周,众人以木棒自山中向四方驱赶吆喝。猎获野兽后,除枪击者多分一份一分外,其余的人都是见者有份。

老虎是东北地区的猎人尊为山神爷的野兽,猎人们在每次出猎前,都要先向它祈祷一番,猎得的第一个猎物,要割下它的心肝和肉,煮好后先祭过山神,再才自己吃。打围的猎人一般都不猎虎,如果万不得已打死了老虎,要表明是出于无奈。某些民族奉虎、鹰和狐狸等动物为图腾,不但严禁射杀,而且还忌讳直呼其名,都要在前面冠以“老”字,即老鹰、老虎、花老太等。从这些渔猎的习俗中,我们可以大致看出它在生产活动中的意义,一是渔猎这种生产习俗的原始性,可以从后来的原始民族的共产制分配方式中反映出来;

二是下水捕鱼和上山打猎都是一种危险性比较大的生产活动,因此,古代的人们出于安全的心理,出行前都要祈求神灵保佑平安,这种心理后来相沿成习,成为这一行业的人们共同遵守的习俗;同时人们为了人身的安全和得到更大的收获,渔猎中的一些需要人们共同遵守的禁忌也逐渐相沿而成俗;

三是原始民族有一些不同的图腾信仰,成为后世渔猎中需要注意和不能违反的习俗惯例;

四是渔猎的习俗反映出远古时期的人们已经知道保护动物的繁殖和生存,不可斩尽杀绝。

先秦的畜牧业开始都以放牧为主,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牲畜的放牧之俗逐渐为圈养之俗所代替。

二,农业

先秦三代及至春秋战国,均以农业立国。夏代惟一存世的文献――《夏小正》中就记载了许多物候、天文和与之相对农事活动,了这时的农业已有了一定的水平。商代农业进一步发展,一方面商人对农业高度重视,甲骨文中有许多祈年、求雨以及商王督耕的记载,另一方面,商代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形成了“率肆于酒”的风俗。西周的农业更是高度发达,铁工具和牛耕的出现及至战国时铁工具和牛耕的普遍使用,把先秦农业的风俗发展推向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先秦的农具原始古朴,经历了从木石器到青铜器再由青铜器到铁器的发展过程。夏代以木石、骨、蚌制作农具。商代仍以木、石、骨、蚌制作农具,但已出现青铜农具。西周不排斥木、石、蚌农具,但已普遍使用铜农具。

先秦的农作物,夏代主要有谷、稻、麦、菽、糜等,商代有黍、稷、稻、麦、米;周代主要有粟、黍、稷、稻、粱、豆、麦、桑、麻等,先秦的农作物 的品种虽然多,但主要的农作物则为粟、稻、北方以粟当家、南方则以稻当家。夏、商、周刚从原始社会脱胎出来时,流行以刀耕火种为主要方式的游耕风俗。随着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游耕风俗逐渐被休耕所替代。先秦早期主要根据物候的变化来掌握农时,遂形成了丰富的物候农时风俗。夏代,按一年12个月分别记载了不同农时的不同物候,在先秦的物候经验和知识不断丰富发展的同时,先秦的历法也在不断发展着。《尚书尧典》中已有二分,春分和秋分,二至,夏至和冬至的原始概念。春秋时人们已用圭表测日影的方法,测定春分秋分,夏至、冬至四大节气;战国后期,《吕氏春秋》中记载了二十四节气的大部分名称,从此二十四节气成为民间传统节令,从而奠定了汉族农时风俗的基本框架。秦汉时期,以农为本,全社会都重视农业,农业生产发展迅速,农耕风俗也日益丰富。牛耕风俗在北方地区已经普及。东汉时,南方的江苏也出现了画像石的牛耕图,《史记货殖列传》记,“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或火大学时而水耨”。农耕方面出现比较大的变化是,修水利已经从春秋时期开始为人们所重视,到秦汉之际,修渠引水灌溉农田已经成为农业方面的风俗,春秋时期楚国令尹孙叔敖在他住的地方带领人民修水利,期思陂和芍陂,成为历史上的佳话。战国时期,秦国水利工程都江堰一直保留到现在。

魏晋南北朝时期虽然社会动荡,征战不已,居民流离失所,迁徙频繁,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生产风俗发展缓慢。但此时的农业生产方面在前代几百年时间里,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南北农业生产方面的交流,使南方水田的耕作开始精耕细作,在不少地区出土的墓葬中,都有耕作陶制的模型。农业创造物品种上,北方的粟、麦为主,得到了强化,南方随着北方移民的入迁,也出现较多的种植品种。北方此时流行二年三熟制,南方则出现了一年二熟,甚惑一年三熟 秦汉时期的园圃风俗很普遍,蔬菜种植品种多样,畜禽饲养主要有马和牛,东汉时又有了骡和驴。陂塘养鱼也遍布全国,大面积的人工养鱼池开始出现。隋唐时期粮食创造物除传统的粟、麦、稻、黍、菽外,还增加了荞麦、薏苡等作物。中唐以后,南方裟发展迅速;而在北方,麦的生产已与粟处于同等地位,从而形成了我国农业南稻北麦的基本格局。此时,南方也有了麦类种植,并出现了稻麦连作及双季稻的栽培,一年二熟的农业民俗趋于成熟。南方的水稻种植已经初步形成了较完整的水田耕作农具体系,“江东犁”与今天农村中使用的犁已经没有多大差别,在种植水稻方面,还积累了一整套深耕密植、除草、施肥、培土、除虫害等种植经验。水利排灌方面,水利设施得以大规模的整修和改造,但出现旱灾时,农民仍然会举行求雨的仪式。

蔬菜品种这时更加多样,有一些从国外引进的蔬菜已经进入民间。食用菌的栽培方法已经被当时总结出来,长安一带已经流行利用地热来栽培冬菜,朝廷于是设了专门的官员“温汤监”来管理这项业务。

宋元时期,由于人口剧增,耕地不足的矛盾日益严重,因此隋唐以来重视垦辟的习俗得以进一步发展,人们习惯于“田地而地,地尽而山”地垦辟种植,于是出现了圩田、涂田、梯田和架田等风俗。圩田即围堤建圩,盗湖为田;涂田,即利用海涂,筑堤围田;梯田,即将土山“裁作重蹬,平土成田;架田,即在水面架设木筏,铺盖封泥而成的人造浮田。宋代耕地增加,耕作制度有了改进,技术 进一步提高,农业工具的创造,这些都使种植业有了较大的发展。粮食产量大增,蚕桑、果树、蔬菜、园林、药材,以及养鱼等业,也都单独得到了发展。农村中出现了大批专业户经济,多种经营、经济作物和商业性农业的发展,为手工业提供了充足的原料,推动了手工业的生产能力大增。

明代农业已经有了精耕细作的风俗,耕地大都借助畜力,役畜南方多牛,北方则以驴或马。

明代农事耕,重视二十四节气,人们了候、气象、雨雪、霜期、地温、湿度等各种生态、物象的变化来掌握农时,指导生产。当时江南已有二十四节气的民谣流传,占验之俗也十分流行。明代后期,北方地区打井成风,汲井水灌田成一时之俗。明代以前,以人力运行的翻车和以水力运行的筒车,已有使用,在明代则得以进一步的推广。同时,还发明了利用畜力的牛车和利用风力的风车。明代的农业既尚科技、重经验,也崇祀神,信巫卜,讲究禁忌。

先秦室内养蚕的风俗兴起很早,在《夏小正》中记载有“妾子始蚕,执养宫事”商代甲骨文卜辞中有“用三头牛祭蚕神”的记载。到周代,养蚕已经成为劳动妇女的主要劳作。秦汉时期养蚕业十分发达,养蚕者也遍布全国。

农业生产是我国几千年承袭下来的一种主要生产方式,自从发明了牛耕的习俗之后,农业生产出现了较大的变化,此后便进入缓慢的发展期,在这漫长的过程中,人们对农业生产有了一些规律性的总结,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如各种农谚和农业习俗,包括围绕生产而进行的有关时令、气候、祭祀等习俗,当然这之中也不可避免伴随着一些迷信的内容。这一部分按照习俗的具体分类讲解。占验

农业生产中有一种占验的习俗,这是一种经过千百年的生产而后积累起来的规律性的总结,也有一些偶然性的因素或者一些迷信的成分。它们很多都是以农谚的形式出现。对农事的占验,贯穿于整个农业生产的的始终,一年四季都有。

正月,元日这一天,早起就要看风云,以此来卜田事,如风从东南来,则预兆丰收,风从西北来,则歉收。有的地方在正月元日到十二日,都要用瓶子汲水,然后称其轻重,如果重则这个月的水多,反之则旱。

二月,主要听惊蛰这一天是否打雷,农谚说:“惊蛰闻雷米似泥”即丰收,如果在惊蛰之前就打雷,就会歉收。农谚说:“未蛰先蛰,人吃狗食。”

三月初三有“田鸡报”之说,即以蛙鸣于午后来占卜农事,农谚说“午前鸣,高田熟;午后鸣,低田熟”。这一天对养蚕业来说也是有占验的,如“三月三日雨,桑叶无人取,三月三日晴,桑上持银瓶。”雨则桑叶茂盛,晴则桑叶减少。

四月初八的夜晚下雨则预兆当年小麦歉收,如果是四月十六,晴则岁涝,雨

岁旱,阴则兆丰。

五月进入黄霉天气,习俗认为入霉日或者出霉日下雨,则一年岁旱,端午或者夏至下雨,则此年岁丰。

六月初三日天晴,则这一年天旱。又有三伏天宜热的说法,农谚说“三伏不热,五谷不结。”

七月立秋日打雷,则稻谷长不好。七月水稻成熟的季节,农民们聚集在里社之中,以占卜来确定收获的日期。

八月二十日民间认为是水稻的生日,这一天下雨则稻子会烂在田里,反之则丰收。

九月重阳这一天也是占卜的重要日子,这一天如果刮东风,第二年就是丰年,刮西风则来年没有好收成。

十月的天气民间对于是否下霜很重视,有谚语说“十月无霜,礁头无糠,”意思是“十月无霜主大荒。”

十一月民间一般称为冬月,这是进入冬季的时节,这时候的雪对于农业非常重要,谚语说“冬无雪,麦不结”“冬无雪,虫子多。”

十二月被称作腊月,这个时候的雪更为重要,腊月雪在农业上视为瑞雪,腊月雪对小麦尤其重要,农谚说“若要麦,见三白。”“腊雪是个被,春雪是个鬼。”“一腊见三白,田公笑吓吓。”

这些农业生产上的占验,一般都比较有科学道理,但在各地并不完全相同,因为各地的气候有差异。祈报

通过祭祀等仪式来祈求神灵的保护,祈祷丰收,而收获之后再通过祭祀来表达对神灵的感谢,并祈愿来年的丰收,这就是所谓的祈报,在中国这是几千年流传下来的生产习俗。它也是从开年到岁末都要进行的一项活动。如开年之时,有祈求神农保佑一年风调雨顺、人畜平安的仪式,北京郊外的祈年殿就是当年皇帝向上天祈祷年成丰收的场所。在湖南进行的炎帝陵的祭祀活动,也是在大年初一和收获之后,祈求和酬谢神农的农事活动。在盛夏和三秋时节举行的这类活动,则是希望神灵护佑田苗抵御自然灾害。

除了这些农业上主要的事情需要祭祀祈祷以外,还有一些具体的事项也需要随时举行一些祭祀活动,比方南方一般都有养桑蚕的习惯,这些地方对于桑叶长得好坏,蚕籽出得多少等都非常重视,因此为蚕设了一个神,并把它的生日定在十二月十二日,在这一天要举行隆重的祭祀蚕神,以祈求来年的丰收。在蚕卧种的时候,要割鸡设酒,祀祷先蚕寓氏公主之神,祝祷的时候不能动土,不能诛草,外人不能进室,还要忌扫灰尘,油煎、哭泣,忌酒、血、腥等一系列事情。到元宵节时,有的地方还要举行一种登上屋顶用肉粥祭祀蚕神的仪式,以此祈求蚕室神驱逐鼠害,保佑蚕丝丰收。三月份蚕农还要祭蚕神嫘祖,将蚕蚁供在神位前,焚香叩拜。这些习俗的养成有它自身的原因,一是过去蚕农对于自然灾害没有抵御的能力,只好求神灵保佑,二是养蚕是一个很细致的活,蚕宝宝很娇贵,稍有不慎,就会染上病,给蚕农带来危害,所以对养蚕的屋子要求很高。这些禁忌,实际上就是养蚕时需要注意的事情,长久以后就成为习俗惯例。

农业灾害中有一项是虫害,尤其是蝗虫对农作物的危害很大,所以古时的人们构想出一位驱蝗神──刘猛将军,并认为正月十三日是刘猛将军的生日,在这一天官府都要举行隆重的祭祀仪式,民间在这一天的前后,也要燃铜烛,抬刘猛

将军的神象游街,称为“待猛将”。也有一些地区架起一堆大木头焚烧,称为“烧蝗”。也有的地区在夜晚,选若干小孩在田间舞火龙,以驱除虫害,火龙是用草结成,当中有个稻草把,上面插上香火,以绳联结,多人共举,小孩追随奔逐其中。还有些地方供奉祭祀山大王,即掌管百虫的神灵,或者称百虫之王。每逢正月十二至十六日,照例演戏五天,祭祀它,以祈求驱逐百虫,保护幼苗。

此外还有对各种自然灾害的祈祷,如水灾、旱灾、冰雹灾等。其中对于遭旱灾而为农作物祈雨的仪式和习俗最多,从古至今,各种仪式不断。最早在甲骨文中就有占卜祈求丰年的记载,到春秋战国年间,魏国人西门豹在邺这个地方,惩治一些利用当地的人们祈求神灵保证河水不危害人民、保佑庄稼丰收的心理,而欺压百姓的统治者。后人把这一件事编成故事,就叫做“西门豹除妖治邺”,后来西门豹除掉了利用水患灾害愚弄百姓的乡绅和官员,用科学的办法治理好水利,造福于一方人民。当地的人们向河神作出的祈祷就属于迷信的范围。

南方民间流传的端午节划龙舟的活动,最初也是一种对灾害与瘟神之类恶鬼的驱除活动,后来才演变成对屈原的纪念,也许是两件事在形式上可以互相借用,而又由于屈原的名声大,因此后代的人们便忘记了它原来的性质和作用,或者对它原来的解释已经不满足,便把它与投水的大诗人联系起来。我们从民俗学的角度不能忘记了它的本来意义,而只满足于后来的意义。

当人们经过一年的劳作,迎来丰收的季节时,人们由对神灵的祈祷开始变为对神灵的回报。其中主要做的事情就是报答众神的护佑。如八九月后要用谷物、牛、羊、猪等物品祭祀土神、谷神及四方之神,这叫做“秋报”。十月以后,一直到腊月底,农事全部完毕后,为报答众神一年的保佑并祈求来年的丰收,还要举行大饮宴、祭百神的活动。古代典籍如《诗经》《礼记》《汉书》等,都记载了一年农事完成之后的大饮宴活动。如《豳风七月》中有“朋酒斯享,曰杀羔羊,跻彼公堂,称彼兕觥:万寿无疆”万寿无疆这一词就是祀神时的祝词。这种宴饮是报祭的一种形式,是要与神分享农业的丰收。在《礼记》中有蜡祭这一词,是说孔子在正月时参加鲁国君举行的祭祀仪式,这种蜡也称为“大蜡”就是把所有的神都再祭一遍,以免漏掉。

这种祭祀现在仍然存在于农事活动中,在湖南南岳地区,当新谷登场时,要选定吉日尝新,新饭熟的时候,要先祭天地先祖,而后再合家聚餐。席上吃饭的菜也有讲究,规定只能用鱼而不能用鸡,取“有余无饥”之意。禁忌

农事的禁忌主要表现在农业生产的一些比较重要的环节、特殊的节令时对某些言行举止的限制上。

比如在农业的第一个环节播种上,首先人们对播种日期的选择非常重视,这种重视与天文历法季节有关,与阴阳五行的迷信有关,也与人们的观念有关。有些地区认为阴天、打雷日、火日等日子不能播种插秧,有的地方忌讳在挑出谷种时碰到女人,认为这是不吉利的,这是一种迷信的心理。有的在播种期间,与左邻右舍不相往来,家中的妇女也不许碰剪刀针线一类的工具,这些都是出于对播种时有个好兆头和以后有个好收成的因素考虑。

在收获的季节,有的地区忌讳在打谷场上说话,也忌讳遗落,否则就是得罪了谷神,这一般来说是出于对粮食的爱惜。

养蚕的蚕农禁忌也很多,如忌讳死字,蚕屎要说蚕沙,忌说亮字,因为亮蚕

是蚕病,所以这时天亮了要说天开眼了等等。俗信

俗信与预兆类似,这可以说是一种观念信仰的习俗。比如在农事活动中,讲究一种象征性,播种的日子选在“母仓”日,就认为是最吉利的。这与人类把生殖观念运用农事活动中有关,取农作物丰收之意。在播种时,有的地方的习俗认为男子吃饱了肚子,谷物就会饱满;有的地方要煮鸡蛋,有使谷物繁衍之意,这些都是一种象征似的寓意,即以类似的东西预示着希望产生的东西,以此一事物比彼一事物。(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天旱时为了祈雨,往往以水浇人、淋龙、铸龙镜、龙舟竞渡、焚巫曝蛇、沉火灰于江、闭南门开北门等等,都是这种以类似的东西代替人们想达到的目的的一种手法。

禳灾避邪也是俗信的一种,农民在浸种时,要将桃枝垫在谷种箩底下辟邪,或者将桃枝插在谷种上,同时在浸谷种的池塘边点上香烛、焚纸钱以趋吉避凶。

蚕农在清明时节有祛蚕祟的作法,清明之夜要设祭堂退白虎星,必须用白米粉做成白虎的神象,祭完以后就丢掉,并在门前用石灰画出弯弓的样子以射邪祟。

农业生产活动对自然和气候的选择性很强。此外土壤和种类、水利资源、作物种类等,都会影响作物的种植技术和生产程序。农业生产民俗正在这些条件下形成,并一代一代地得到传承。比如种植水稻的地区,气候条件不同,可种一季、双季或者三季。选种、浸种、插秧、灌溉、施肥、薅秧、除虫、收获都有一套传承的习俗。有些民族或地区,在生产的某一过程或环节上,还要举行一定的仪式,如哈尼族在每年大地春回,撒种育秧时,就开始流行一种叫做吹“栽秧号”的习俗,两个中年男子手持唢呐站在田埂上,对着田野不停地吹,意在叫叫醒传说中的“卡依阿玛”(一种小鸟名)要它来为人们守庄稼。这种“栽秧号”从撒秧那天就开始,一直吹到栽完秧过“苦扎扎节”(六月份)时为止。这种古老的风俗表达了哈尼族人民渴望丰收的强烈愿望。

湘西土家族的薅草锣鼓,体现了生产中的互助习俗。他们在薅草时节,锣鼓队在田埂上边敲锣鼓边唱劳动歌。有表扬,有批评,鼓舞劳动热情,调解劳动节奏。

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很强,除不违农时,适时播种以外,合理地利用水、肥、土、种十分重要,田间管理也是取得收成好坏的重要条件。所有这些生产技术,通过一系列的生产民俗事象得到传承。但有时也有例外,在科学技术不发达的情况下,水灾、旱灾、虫灾给农业生产造成很大的威胁,于是产生了相适应的民俗。如敬水神、龙王,求雨、禳虫灾等民俗活动,在许多民族中都曾经盛行过。有的民族还形成了有关和节日。如彝族的火把节,就是为除虫害而进行的一项活动。传说很久以前,天上有一个大力士叫斯热阿比,地上也有一个大力士叫阿提拉八。他们两人摔跤,天上的大力士被地上的大力士摔死了。天菩萨大为震怒,便派了大批的蝗虫、飞蛾来吃地上的庄稼。阿提 拉八砍了许多松树来,领着人们点火把烧害虫,把天菩萨派来的蝗虫、飞蛾统统烧死了,保护了庄稼,于是后世的人们便把农历六月二十四日这一天定为火把节。这些由于对于自然力的崇拜和对突然降临的自然灾害的畏惧心理,使人们产生出许多祈福禳灾的民俗活动,其中有一些是积极的,也有一些是消极的。

第五章、手工业与商业习俗

1、手工业与商业发展的历史

先秦的手工业,起初基本上为官府经营。手工业工人劳动的场所一般流行集中在作坊里,商代已有铸铜作坊、制骨作坊和制陶作坊。如在郑州南关外和紫荆山北都发现商代早期的铸铜作坊遗址和制骨作坊。周代以来,官营作坊更为流行。据《周礼冬官考工记》记载,当时的官营口作坊有30多种,其中有“攻术之工七,攻金之工六,攻之工五,设色之工五,刮麻之工五,搏埴之工二。”与官营作坊流行的同时,春秋以来民营作坊也逐步兴起。此外,春秋以来还有一些被俗称为“闲民”的手工工匠,转徙于乡里沿门求雇。《周礼天官大宰》“闲民,无常职,转移执事。”

先秦的商人已有行贩和坐商之分,并俗称行贩为商,坐商为贾。先秦朝廷商业贸易活动的地方俗称为“市”《周礼》记王域中的标准市采取的是“前朝后市”的格局,即将市设在域的中心----王宫的北面。市场分为三个部分,“大市日昃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市内有肆,即把同一类货物陈列在一起,谓之肆。先秦习俗,市的工农业时间有,交易时间主要在上午,过午则渐散。至夕则罢市。在村庄的交易活动就是集市。不仅交易,还有歌舞娱乐活动,十分热闹。《诗经陈风》“男女弃其旧业,亟会于道路,歌舞于市井尔”

秦汉时期统治者推行重本轻末、重农抑商政策。商贾入市交易必须到官府登记,列入市籍,从此低人一等,在社会上会受到各种歧视,如不得衣丝乘车,不得名田等。其社会地位甚至与赘婿、罪犯等同。

汉代城市有专门的商业区,称为市,四周均筑有墙垣,与宫殿区、住宅区严格区分开来。市有固定的营业时间,《风俗通义》记“市买者当清旦而行,日中交易所有,夕时便罢。”市内商品一般按种类陈列,称为“市列”“列肆”。如长安洛阳的市场内有酒市,等。

魏晋南北朝时期,城市中的商市仍沿袭原来格局,大都会的市还建有旗亭,亭上建楼,楼中悬鼓,每到天晚则击鼓罢市,关闭市门。农村集市一般都在中心村镇或交通便利的村镇,叫草市。草市集会的间隔时间各有不同,有的四日一会,有的五日一会,交通偏僻或者不发达的地方间隔时间会到十日一会。

此时的商贩,有小商贩、巨商和官商之分。小商贩小本经营,贩卖的一般是简单的日用品或农副产品,巨商一般都是远途贩运,经营的都是价值昂贵的奢侈品,如北方的名马、骆驼,南方的羽、毛、齿、革,西域的玛瑙、琉璃、水晶,以及海外的犀、象、玳瑁、珠玑等。此时由于 南北阻隔,民间通达艰难,因此各地方官员从商渔利者颇多,即使士族也经商成风。当时官员因营口商而为有司弹劾者屡有发生。

隋唐时期手工业生产的许多方面已经专门化,如采铁、冶铁、冶复、制削、制针、制火箸和剪刀、采铜、铸造铜器、铸镜、磨镜、铸钱、采金、采银、金银作、冶锡、冶铅、烧瓷、烧陶、烧砖瓦、织锦、织绫、织罗、刺绣、制毡、印染、制衣、制帽、制鞋、造纸、制墨、制砚、雕板印刷、漆器、采玉、玉作、石作、造车、造船、木工、制秤、兵器、骨角器、乐器、制盐、采蜡、钉铰、建筑、制锁、榨油、酿酒、碾米、制糖等50多种,其数目和种类都大大超过汉代。

这时的城市手工业作坊大多按行业和门类集中开设,如唐代长安通化门一带出现的专门募集工人制造车辆的车坊。常乐坊是酿酒的集中场所。

隋唐时期城市而已仍继承汉代以来的坊市制传统,商业贸易被限制在封闭式的市中。到盛唐时期,由于商业的日益发展,封闭式的坊市制遭到了冲击,坊与市之间的界限被打破,大中城市出现了向街开门,各逐便宜的店面布局。为增加

营业时间,很多城市出现了夜市,它打破了唐前期城市中实行的严格的宵禁制度,也改变了人们日 入而息的习惯,增加了商店的营业量。

在城市中已经出现了商业行会组织,其首领称为“行头”“行首”。据1956年北京房山发现的唐代石刻佛经记载,唐代幽州的商行有米行、肉行、油行、果子行、炭行、磨行、布行、绢行、生铁行、杂货行等。在同行的商人中,交谈用隐语,当时长安已流行有葫芦语、鏁子语、纽语、练语、三摺语等,一般人不可解识。

宋代随着商业的发展和商人队伍的扩大,促进了城镇的不断增加和扩大,以至出现了许多新兴的城市,市民阶层也随之不断扩大。因此,也引起社会风俗的激烈变化。许多适应都市人们的生产和消费的社会生活方式,被不断地产生的复制出来,并形成一整套与城市居民物质和精神生活相适应的社会风俗文化。

首先,随着城市的兴起,商人的社会地位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唐代,政府规定工商之家不得预于士,宋代立国不久即允许商贾中的奇才异行者应举,之后,商人为官者日渐增多,商人已作为一股社会力量参与了国家的政治生活,一些大商人开始进入最高统治阶层,婚姻不问阀阅、士庶不婚的陈规大体打破,娶妻不顾门户,不慕大著,而重钱财的社会风气,使富商与官僚普遍联姻,婚姻重科举士人,导致婚俗变异。

其次,在许多城市中已发育出高度发达的服务风俗。当时两宋都城汴京和临安店铺林立,在饮食服务业方面,即能满足上至王公贵族,下到平民百姓的一般饮食需要,也能满足他们在特殊节假日及吉庆日子的各种服务。城市还提供性慈善服务,如清晨报更、报告天气,官方还设有消防组织,以及提供抚孤养老等社会保险方面的服务。而商务性的佣工,不仅形成市场,而且有行会的行老,提供完善的中介服务。

再次,许多娱乐习俗已走出传统的节俗娱乐模式,而走向商业化运作。当时城市居民除了在节俗参与各种娱乐活动,如元宵的点灯,清明的踏青,端午的龙舟竞渡、重阳的登高之外,平时不定期的商娱活动也极其繁荣。在两都汴京和杭州还设立了称为瓦肆的专门娱乐场所,时而集中了大量的杂剧、百戏、说书、杂技和武术等商业性表演,娱乐业极其火暴。

最后,攀比豪奢的城市习气日益浓厚。奢侈的风气在古代的城市,尤其是在都城中都曾出现,在豪富与贵族间往往形成斗富竞奢的风气。宋代城市习俗的发展也不例外。凡有饰物流行,立即风靡全城乃至全国,以至统治者多次下禁令,禁止种类高档的饰品在民间通行。

正是这些城市中趋于在形成或定型的风俗事象,不仅对城市居民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流风所至,也对宋代的整个城乡文化产生巨大的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随之而发生变化,如生育,南宋时期江南一些城乡的贫困人家,不重生男重生女,因女儿可以教以艺业,用备士大夫娱侍,以换取金钱;婚姻不再注重门第,而看重钱财,买卖婚姻风气大开,等等。

明代的职业已有三十六行,并称手工业者为作、或匠。都城北京有“十作”,工匠已有“齐行”之俗。齐行又称齐盟,是明代工匠之行会组织,陶工的行业帮会则称“童庆社”。

明代工匠大多有自己所崇奉的行业祖师。江南的蚕织民俗已突破男耕女织的生产模式,出现了大量机户出资,机工出力的纺织作坊。资本主义性质的工厂渐趋形成。

明初,仍以农耕为本,工商为末,到中叶,风气渐有变,民间渐趋崇末轻本,39 纷纷改农从商,弃农习技。明初北京店铺大多集中在列肆,俗称廊房,店铺开业要举行仪式,亲朋相贺,并祀神灵。

店家都有招牌,北京正阳门东西街,招牌有高三丈余者。明时行贩,走村串户者多以响器、货声招引顾客。明代集市贸易有庙市、灯市、香市及集、墟等。

清代前期已有大量的“工”从以副被耕的小农中分离出来,成为从事丝织、棉织、制瓷、冶铁、农副产品加工、制盐、采矿、运输等业的小作坊主或“客师”此时,各业都有着高超技术,细密的分工,并形成各自的行业风俗,如工匠的“唤找”的风俗,工匠各有专能,计日受值。匠或无主,黎明林立,以候相如,名为唤找。

清代分工更细,各个工种都有自己不同的习俗。

清代前期,行商依然挑着担子走街串户。坐商已形成一定规模,在城市街道集中开设店铺,并形成各种各样的市,如珠市,果子市,菜市。现在北京的许多街道名都展示了这种市的分类,如菜市口,灯市口等。

清朝的商业店铺十分 重视店面的装饰,并通过字号、招牌、楹联、幌子等形式作广告宣传,吸引顾客。1 礼神仪俗

手工业生产者因为大部分是生产和赢利的行业,因此在行业生产中十分讲究得到神灵的护佑和有一个好兆头。各个行业都有自己不同的行业神,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祖师神,一种是保护神。祖师神又称为祖师爷、创业神,祖师等等。祖师神一般都是对这一行业起过开创作用或者巨大贡献的人。把他们称之为神,是后世的从业者把他们神化以后的结果,我们这一民族常常有把某一件事业的开创归功于个人的作法,然后再把这个人圣贤化,成为神。比如黄帝是传说中手工业的开创者、黄帝的妃子嫘祖就成为养蚕业丝织业的祖师。有的神并不是这一行业的首创者,但是在行业史上有高超的本领,后人进一步把他们加工成为神话式的人物,如鲁班,就是木匠的祖师神。这种造神活动与民间一般的造神所不同的是,他毕竟与行业的活动有些关系,因而往往是行业所特有的,一般不为民间所普遍信奉。

有的行业还不止一位祖师神,如补锅业的祖师神就有李老君、女娲、饿神等。但民间对各种祖师神一概都是持“凡百神灵,尽须顶礼”的观点,并不拘泥于“百工技艺,各祀一神”的原则。此外还有在不同地区相同的一行业也信奉不同的祖师神的现象,如理发业,中原地区信奉罗祖,江浙地区信奉吕洞宾,山西以卢天锡、南京以关公为祖师的习俗,这些现象说明,各行业信奉的祖师其来源并不可靠,显然这些神是人为的制造的。

行业的保护神与祖师神有所不同,它不存在行业的属性问题,但又为行业所信奉,它们主要存在于多神崇拜的行业中。人们所信仰这些保护神大体与人们的信仰习俗有关,如财神、火神等,崇敬这类神大多出于祈福禳灾的心理。

各行手工业所信奉的神有许多种,下面谈谈行业神的大致概况。行业祖师神从何而来呢?它的来源大致有这样几种渠道:

一是典籍,如黄帝垂衣而治,见于《史记》;管仲有“女闾七百”,为娼妓业祖师,见于《管子》;公输班造云梯,为木匠祖师,见于《墨子》;还有蔡伦发明造纸,为造纸业的祖师;刘备善织履,为编织业祖师;唐明皇排练梨园弟子,为戏曲业祖师;越国的欧冶子为铸剑业的祖师等等。

二是来源于神话,如女娲抟土造人,为泥塑业祖师;彭祖高寿而又善调滋味,40 被奉为厨师业祖师;八仙过海中的五仙分别被各种行业奉为祖师,吕洞宾为剃头业、医药业、乞丐业的祖师;李铁拐为鞋业的祖师;韩湘子为吹鼓手的祖师;蓝采和为小贩的祖师;张果老为渔鼓艺人的祖师。还有一些是来源于通俗小说,如李老君为铁匠的祖师是来源于《西游记》;时迁为盗贼的祖师来源于《水浒》。

三是来源于宗教信仰,如道教文昌帝君是纸业和书坊业的祖师等等。

行业祖师的确定还要经过一段时日和一个过程,它的大致途径有这样几种,一是典籍中明确指出某一技艺是某人发明的,如蔡伦发明造纸;二是某人对某一行业的形成起过重要的推动作用,如唐明皇排练梨园弟子;三是某位名人曾经从事过某一行业,如刘备从事过编织鞋业,张飞卖过肉成为屠宰业的祖师;四是某位神灵的事迹同某一行业有关,如李老君八卦炉炼孙行者,成为冶铸业的祖师。行业祖师的确定大多很宽泛,只要稍有联系,都可以作为本行业的祖师。但这些祖师有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无一例外都是名人,而且死了以后还有一种灵气不灭,因此可以保佑后人。由于中国民间的信奉神灵的心理根深蒂固,这就使得以个体为主的手工业者非要找到一个生前有名望或者威信的神灵以保佑自己,或者作为本行业的始祖,以求得本行业有一个根底和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确定行业祖师神的牵强附会就在所难免了。

从以上可见各行业祭祀神灵的原因从本质上大致相同,只是在具体的目的上有所不同,这是是什么的问题。还有他们祭祀神灵的原因,这是一个为什么的问题,也要搞清。鬼神之说在原始社会万物有灵观后出现,到春秋战国时期,发展成为极强大的一股力量,并被统治者作为强化阶级统治的手段。所以祭祀神灵的目的有几种原因:

一是,当时的劳动者对自然界还没有完全的控制能力,在天灾人祸面前他们很多时候都是无能为力的,他们认为各行业的神灵与他们所从事的事业休戚相关,要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所以需要经常地以各种方式对神灵加以礼奉,以求助于神灵的保护。

二是在封建社会里手工业劳动者的地位低下,他们要面对来自于社会各方面势力的种种威胁,所以要团结在一起,以对付种种侵害。但是封建社会人民没有结社的自由,只有以祭行业神的方式,来集合力量。团结同行、保护同行,这也是祭祀神灵的一个重要意义。

三是可以提高本行业的威信。以一个名人来作为本行业的祖师并祭祀他,可以引起别的行业人的尊敬,也可以激发和促使本行业的人更加刻苦的学习技术,为祖师爷增光。

手工业者祭祀神灵的时间有两种,一种是大的比较普遍的祭祀,一般在大的年节或神诞日举行。二是本行业专门的时间,这是指建立行会、开业、收徒弟、解决具体问题等事情时的祭祀。各行业祭神的方式各有不同,比如在北京门头沟矿区,矿工们有专门祭祀自己祖师爷的窑神庙,庙座北朝南,庙前有一个戏楼,座东朝西,前面是演出场,后部三大间为后台,每年矿工们都要大祭窑神。祭祀的方法很有特色,每年的腊月十七日,窑口前都要摆两张大八仙桌,祭品为整鸡、整猪,猪脊上还要留一小撮鬃毛编成小辫,插上红色纸花。摆上香案,窑主点上香。祭日这天,还要摆上酒席,招待矿工。这时候只要是路过这里的人不论是过路的,还是要饭的、拉骆驼的都可以吃,然后为窑神爷唱戏。所有这些形式的目的都是求窑神保佑窑下不塌方、不陷顶、不伤人命。由于挖煤的工人在井下安全很没有保障,用他们的俗话说就是“吃的阳间饭,干的阴间活”因此他们对窑神的祭祀非常之勤。在南方,矿工们敬奉的是山田老爷,他们每月都要置办酒肉香

烛进行祭祀,而且到集市上去买祭祀的肉,不管称多少斤,都只能割一刀,可能是取不讨价还价的意思,是表示对神的尊敬,这块肉在祭祀前绝不许偷吃,以免对神灵不恭。行业禁忌

行业禁忌是指生产经营中不应该说的话、不应该做的事,这也是各行业的普遍习俗。

行业禁忌主要内容有,涉及到礼神的、回避凶险的、忌讳破财等方面。禁忌运用到具体的生产过程中大致有这样三个方面,一是操作禁忌、二是语言禁忌、三是时空禁忌。

先谈操作禁忌 主要是指生产和经营方面的禁忌。譬如造船业有“上不顶桑,下不踩槐”的说法,桑与丧为谐音,不吉利,所以不能用桑树作舱顶的材料,木匠也忌讳用桑木作檩条和房梁。而槐,则被人们认作是不能象征福祉的木材,所以不能用做船板的料,踩在脚底下。也有一种说法认为槐字从鬼字得声,很不吉利。榆树在俗谚中认为是“榆木疙瘩不开窍”因此不能用来作家具,以免影响人的智慧。楝树与敛音相谐,也不能用来作家具,因为丧敛是凶事,也是不吉利的事情。缎子不能用来作死者的寿衣,缎与断谐音,家有丧事而又断子,岂不是雪上加霜。这样一些类似的事情,都是从业者所应该注意的,他们认为这些不妥当的操作对于工匠、商人和顾客都是一种损害。这些禁忌基本上都是一种迷信的思想,主要是禁忌谐音字所代表的意思。

还有一些具体操作上的禁忌,如木匠做工受伤时,忌讳把血滴在木材,据说血有灵气,木头吸收了人血就会成精为祟。演员化完妆待场时,切忌入睡,据说睡着以后容易灵魂出窍,认为得了剧中人的真身而难以返回。其实是怕演员睡着误了场。瓦匠盖房时,忌用八这个数,八与扒音同,刚盖房就扒,很不吉利。还有医生开给病人的药方不能折叠起来交给病人,以免造成药方上的药品之间相反相克,对病情不利。还有一些涉及到自身利益的禁忌,如商人走路忌讳踩上别人的脚跟,这是避免老跟在别人后面赶不上行情。赌场开业前,不能洗澡理发,以免输光、输干净。饮食业打扫店堂,忌讳把椅子对叠,倒头栽,那样将会造成败业等等,这样一些禁忌显然也是迷信的观念。

语言禁忌 可以分为称谓语、凶险语、破财语三类。称谓语对那些以语言为职业的人尤其重要。如演戏业,在赶堂会之前,先要问清楚主家忌讳什么,以免出差错。对人的称呼一般都不能直称,而要用委婉或者尊敬的称呼,同时对于某些含有影射不敬之意的称谓也要尽力避免。正如俗话所说:当着和尚不说秃驴,当着道士不说牛,以免有影射牛鼻子老道之嫌,要尊称为仙翁。属相禁忌也是过去人们的一大禁忌。据说清朝的慈禧太后属羊,她不准别人说话时把羊处在不利的地位。如演《玉堂春》时把“羊入虎口,有去无还”,改为“鱼儿落网,有去无还”,至于《苏武牧羊》《洪羊洞》等戏,只好都不演了。

凶险语言的禁忌,是指涉及破财以外的不吉语言的禁忌。如危险行业忌说十、四等数字,因与死谐音。戏曲行业忌说“伞”字,意思是与散字谐音。据说有一名戏曲演不小心带了一把伞到后台,受到同行们的质疑,他急中生智的解释说:我这是布伞,即“不散”的意思。还有的禁忌到人的姓氏上,如姓陈的人不能去造船,因陈与沉音谐。这些禁忌已经有一些过头了。不吉利的语言是各行所共同忌讳的,而过去礼貌用语也不是随便什么地方都能乱用的,如棺材寿衣铺,就不能写欢迎光临、再见等语,这明显有不好的预言和幸灾乐祸之嫌。浙江青田石雕

矿工人,采石中间常常发生洞顶塌方,堵洞死人的事情,因此他们除祭山田老爷之外,还有许多语言禁忌,即暗语和吉利语等。如把吃肉叫做“打老”,喝酒叫做“三点”,吃饭不洗碗筷,因洗与死音近,碗不倒扣,忌说倒等语,这些都与行业的特点有关系。星相业的口忌最多,有很多名词都以切口代之,如虎曰“巴山子”,猴曰“根斗子”,桥曰“张飞子”,伞曰“开花子”等,这些被忌讳的词,多是民间认为含有不祥的意思,所以要以切口代替。这种种语言的禁忌,实际上都是由迷信的习俗观念所致,所以只要头脑中有这种观念,就可以依据习俗的规定想出种种禁忌来束缚自己的话语和手脚。

时空禁忌 主要指有关时间、地点的禁忌。时间禁忌主要同岁时和礼神相关。同岁时相关的禁忌大多集中在农历正月。正月是一年之始,凡是影响正月喜庆气氛的行业,都要暂时歇业,至少正月初六之前不能开门。屠宰业,有些地区全月都停业,因为正月里见血,被认为会有兵刀之灾。有的地方是正月初八以前停业,因为《荆楚岁时记》上面讲,天地是先生鸡、次生狗、再生猪、羊、牛、马,初七才生人,所以初七为人日,这一天是不能够见血的,所以只能在初八开市营业。正月走街串巷的郎中也是要停业的,因为人们即使在这段时间有病,也不愿意找郎中。在北方的某些地区忌在正月里理发,原因是清朝顺治四年正月开始执行剃发留辫的律令,所以这一天是老百姓想起明代旧君臣的日子,称为“思旧”,相传日久以后,思旧被人们传为死舅,后来的民谚有“正月不剃头,剃头死舅舅”的说法,因此这一个月,理发业也只好歇业了。

其它的月份也有一些,但不如正月那么多,如二月忌动剪刀,因为民间传说这一个月是龙抬头的时间,如果动了剪刀,恐怕会刺伤龙眼。四月初八日,俗称“浴佛会”这一个月里忌屠宰。五月民俗认为是毒月,凶月,《风俗通义》上说“五月盖屋,令人发秃”,所以这个月泥瓦匠、木匠等都要歇业。行商的禁忌还有“逢七不出门,逢八不归家”之说,因为俗话有“七折八扣”和“七煞八败”之说,所以遭商家忌讳。

空间禁忌主要指方位和地点的选择。比如梨园业忌讳朝西的戏台,有一种说法是西方是上方,应该尊重,还有一种说法认为西方是凶方,因为西方属金,象征秋天,是肃杀的季节,所以戏曲界认为:“要想发大财,最忌白虎台”,朝西虽为大忌,但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破解的,如在夜间,由武生扮演一个灵官,追赶一个旦角扮演的女鬼,将其赶跑,然后杀一只大鸡,把鸡血洒在戏台周围,最后放一通鞭炮,就把凶气除了。这一破台的习俗可以说明,人为的禁忌能束缚人的手脚,也能够由人来自行破除。生产和经营习俗

生产主要是指手工业者的生产,经营主要是指商家的买卖活动。在生产活动中,各个行业的手工业者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一些各自的习俗,它们大多是围绕生产来进行的。

首先是民间工艺的制作和技艺的传承。经历数千年而不衰的百工五法,是我国古代工匠技艺中最杰出的创造。产生于战国时期的《墨子》一书,对此有过概括性的总结:“百工以方为矩,以圆为规,直以绳,正以悬(衡以水)。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孟子.离娄上》中也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指的不是古代工匠中所流传的技巧。

手工业生产中还有一个重要的门类那就是民间工艺的制作,这是民俗活动的一个重要门类,它涉及的范围很广,如民间绘画、剪纸、雕刻、雕塑以及各

种惬意工艺品的制作和传承,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民间美术中,作为民俗事象最引人注意的是民间年画和民间剪纸。此类民俗在我国民间,尤其是农村,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年画是一种造型艺术,它的起源很早,画神像张贴在墙壁上,避凶祈吉,是很古老的民俗活动。民间风俗画是年画中比较流行的作品。这些作品因表现劳动者的生活、审美情趣和美好的愿望,得到广大群众的喜爱。北方天津的杨柳青,山东潍坊的杨家埠,南方苏州的桃花坞,都曾是全国年画的出版中心。其它如浙江杭州、江苏扬州、福建漳州、泉州、河北武强及四川等地,都产年画。年画的发展与民间的年节风俗紧密相联,除神像、供马之外,动物、花卉、名胜风景、历史人物,戏曲故事、劳动生活都可作为年画的题材。比如过去流行的民间年画中,《水浒传》《三国演义》《岳飞传》等内容,常用独幅和连环画的形式来表现。也有一些是来自现实生活的,如《耕织图》《琴棋书画十美图》和配合年节来祈福求吉的《金玉满堂》《祝(竹)报平安》《五子夺魁》《麒麟送子》等年画。

在北方民间剪纸更加普及,特别是北方的农村妇女,对剪纸艺术尤为喜爱,一般女孩子长到六七岁就开始演习剪纸艺术,刺绣花作为一种装饰,绣在衣服、鞋袜上,剪纸是基本功,渐渐地学习剪纸花和大型窗花。中国剪纸是一种十分普及的民间艺术,它的特点是不注重自然形态的模拟,而强调夸张、写意和装饰性,所以一幅好的伤口,使人在似与不似之间展开丰富的联想,得到审美的满足。除年画外,其它如面塑、泥塑、刺绣、皮影、脸谱、陶瓷、漆画、建筑雕刻等,在我国历史悠久,传承各异,民俗学研究也应予以注意。

其次是技艺的传承。工匠们的绝技,是他们联盟智慧和灵巧双手相结合的产物。他们技艺的传承,总是通过收徒授艺、言传身教、实践为主的方法来实现。创艺艰辛,得道不易,记之于心,传之于口,因而技艺不是很轻易的就传授给他人。各行工匠中流传着的大量艺訣、艺谚,正是他们经验的总结。比如建筑工匠中流传的“木匠看三,瓦匠看二”意思是普通房屋出檐部分的宽度就是柱高的十分之三,由木匠掌握;屋前露出台基的宽度应是柱高的十分之二,由泥瓦匠掌握。再如木匠们根据经验,认识到垂直木纹的耐压力,比平行木纹的耐压力要高出许多(据科学的方法测定,要高出约六、七倍)所以在他们中间才有“立木顶千斤”的艺诀流传。民间画匠、塑匠的艺诀也有自己的特色,比如他们不论是画人还是塑像,都以“立

七、坐

五、盘

三、跪四”的艺诀来说明人体的解剖比例,意思是以头的大小为标准,站像应当为七个头高…,还有若要笑,眼角朝下,嘴要翘,若要恶,眉眼口鼻齐一撮,等等。在民间工艺的艺诀艺谚中,行话、术语比较多,若非同行,往往不易听懂,它和一般的生活谚语有着明显的差别。它们是历代工匠世代积累的经验,是研究工匠技艺传承风俗的宝贵材料。行业与行规

人们常用七十二行来形容生产经营行业之多,七十二行的来源,最初是源于古代的筮法,后来经过五行家的推演,成为涵盖一切的框式。同时也说明当时行业还可以统计出大致的数字,随着社会的发展,分工的细致,行业是越来越多,已经很难作出准确的统计。以至于后来又有三百六十行之说,这都是形容行业之多的一种说法。在湖北有九佬十八匠之说,也是指的手工业匠人的分工。行业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经济的成熟而出现的,社会分工越细,行业就越多越专。在先秦时期,手工业的分工就已经大致齐全,但那时分工比较粗,各行业内部分

工不细,有诸如冶炼、木工、髹漆、绘画、纺织、编织、陶瓷、建筑等等,其中每个行业还可以细分,冶炼的可以分为铜、铁,铸造的项目包括兵器、礼器、日用器皿、乐器等。

除手工业之外,商业的分类也比较细,大分有行商坐贾,这是春秋时期对商人的大致分类。细分有经营各个不同品种的商人。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特色,也都有不同于其它行业的习俗。我国最早记录行业名目的著作是宋代的《西湖老人繁胜录》书中罗列了各行业的名称,并作了分类,将当时的京都各行各业分成一百一十四行。

宋代工商业已经很发达,自唐代开始出现的行会组织到宋代更加固定,活动也很频繁。

明清时期是中国工商业在封建社会中发展得最繁盛的时代,这一时期还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因此行业数量大大增加,同时行会的组织也更加增强,行会的正式机构这时已经出现,如明朝万历年间,苏州就成立了岭南、三山等会馆,说是会馆,却不是同乡会组织,是私人合资为办理贸易事宜而建立的。

到近代社会以后,随着政治和经济形势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新兴的工业,手工业与商业基本上分开,因此行业的分工更加细密,行会的种类也更加多样。辛亥革命以后,旧有的行会已经难以适应时代的变革,原有的手工业与商业混合组成的行会受到新兴工业的冲击,因而手工业与工业的行会不得不分开,各自成立自己的同行公会。

各个行业有各自不同的习俗,这些习俗中有很多都是历代流传下来的。它有一个逐渐进化的过程,比如说商家的标志,可以分为行商和坐贾两种不同的商业类型,他们的商业标志有较大的不同,行商的标志主要是声响幌,也称为“市声”市声分为两种,一种是叫卖声,一种是代声。最初可能都是用叫卖声来作宣传,叫卖声各地以自己的方言为特点,在内容上有几种,一种是介绍商品,即卖什么吆喝什么,顺便介绍商品的名称、特点、优点和价格等。第二种是代声,代声应该是由叫卖声发展而来的,最初人们都是以人声来叫卖,与此同时应该还拿着一种容易发出声响的物件在手上,同时打响,时间长了,形成为一种特有的叫卖声与物响声,人们一听便知是卖何物,后来便发展为以物声代人声。代声的种类非常之多,这是一种多年来约定俗成的习惯,如挑货郎担的摇波浪鼓、修锁配钥匙的打铜板、卖糖人的敲小锣。或者叫卖声仍然与代声同时进行,如磨剪子抢菜刀的就是两种连在一起。各地的叫卖声与代声有一些是相同的,如磨剪子抢刀的等。但也有很多不同的。明代的《如梦录》一书的后面载有《祥符县志》,上面记载了当时的集市上的各种市声和代声,如“有摇小鼓者,两旁自击,卖簪耳、女笄、胭脂、胡粉之属者,有鳞砌铁叶,进退有声,磨镜洗剪刀者;有摇郎当,卖彩线绣金者;有小旗招展,携巾箱卖零星绘帛者;有阁阁柝声执杓卖油者;有拍小铜钹卖豆沫者;有驱 辘小车卖蒸羊者;有煮豆入酒肆,撒豆胡床,以求卖者;有挑卖团圆饼、薄夜(馒头)、牢丸(汤元)、毕罗(磨磨)、寒具„„有入夜击小钲卖饧者;有悬便面于担易新者„„。

坐商的标志与行商不同,最初坐贾开的店大多是在店门前挂上一种实物作为标志,使顾客了解店内是卖何物的。后来发展成一种模型幌,这是实物标志的变形,大致原因是实物太小,无法引人注目,于是便在店门前悬挂一个比实物大很多的模型作为标志。如鞋铺做一双很大的鞋放在店内。卖灯的在门口悬挂一盏灯、蜡烛店挂木制的红漆大烛为标记等。从实物为标志随后派生出以商品的附属物为幌子。当商品无法悬挂时,人们便用商品的附属物来引起人们的联想,如卖食用

油的便悬挂一个油壶在门前,卖酒的挂一个木制小酒壶等等。再后来还发展成象征性的幌子,如卖颜料的商店挂上各种色彩的小木棍,小旅店挂上柳条编的笊篱等。也有一些干脆以一些比较简洁的文字来代表招牌,如当铺往往挂一个“当”字,茶楼挂一个茶字,米店挂一个米字,副食店写“南货行”的招牌,水果店写上“四时果行”的字样等。此外还有一些以各种旗帘或者灯具灯笼作招牌的,比如餐饮行业,是在门前挂灯笼式的幌子,小吃店挂一个灯笼,卖饭菜的挂两个灯笼,兼开旅店的挂三个灯笼等等。这些都是长期流传下来已经约定俗成了的民间风俗,这些风俗直到现在,在人们的生活中仍然存在,只是有些改变了一下形式,或者加进了一些新的内容,如在挂幌子的同时,也有店名、招牌等。

店铺的招牌和字号在过去也大致有约定俗成的几种命名法,一是以吉祥、兴隆、信义为起名的宗旨,如北京的同仁堂、上海的瑞祥义、武汉的曹祥泰、叶开泰、福庆和等;二是讲究风韵典雅,或以诗词,或以典故命名,如北京的都一处、苏州的得月楼等;三是突出地方或人名特点和经营品种的特点,如便宜坊、蔡林记热干面等;三是以人物的外号命名,如天津狗不理包子、王麻子剪刀、四川陈麻婆豆腐、武汉哈胖子牛肉等。现在一些私营的商店命名与过去相比虽然有些不同,命名的范围更广一些,意思也更多一些,但一些基本的宗旨仍然保存着,如突出地方特点和人物的姓名,如楚天卢酒店,即突出了湖北的著名厨师卢永良这样两个特征。突出地名和经营宗旨,如新飞,新乡腾飞;突出经营品种与人物外号,如眼镜鸭;突出经营的信义与宗旨,如好再来、信得过。讲究风韵典雅的有名典咖啡屋语、这一类现在袭用得比较少。更多的是用外来语、新的经营目标、经营理念或者新的商业术语作招牌和店名、商品名。比较典型的如海尔,最早叫青岛利勃海尔,这是合资的意思,后来改为琴岛海尔,现在简化为海尔,最后简化的基点还是落脚在外来词语上。可口可乐是将外来语翻译成适合中国意思的名词,这是一个既合外语的读音,又合中文的意思的一个比较好的商品名称。(奥柯玛、飞利普、等)用新的经营理念,如联想;新的经营目标,如万事达、万和、娃哈哈;新的词语,如新科、科健等等不一而足。

工匠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也形成了各自不同的生产习俗,如木匠的分类按中国民间习俗可分为八种,湖北地区有谚语这样说:“木匠手艺广,做活各分行,小木做农具,大木做楼房;圆木做圆桶,方木做柜箱;寿木做棺材,船木做船舱;锯木锯地板,雕木雕华章。”这是分得非常细的,一般的木匠不可能分得这样细,只分为大木匠和小木匠,大木匠做家具、楼房,小木匠做农具、桶盆,至于雕花的木匠一般都算作大木匠。有些手工业中的技艺也是靠传统的习俗一代代的传下去,有些是师傅教,有些是则是人们在民间流传的谚语中学会的。如“磨刀磨斧没得巧,只要把水浇匀巧。”“砌匠不巧,全靠泥巴和得好”等等。

第六章 从古到今的服饰习俗

1、服饰发展的大致历程

服饰民俗是人类物质与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表现。它从原始社会衣树皮、兽

皮,到现代使用的各种质量的衣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中国是一个历史久远而又民族众多的国家,因而它的服饰形制和服饰艺术,历来就以绚烂多彩著称。同时在几千年的朝代更替中,它也随着历史的进展而不断地变化。历代的服饰不仅是当时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还反映了各朝代经济发展的程度和科学技术水平,以及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情趣,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的经济状况和文化程度,都给服饰习俗带来一些影响,产生一些变化。生产力水平的不同,决定了服饰的质料、样式的不同,而时代的尚好和都市文化的浸染,都直接影响着服饰的变迁。

长达几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又是一个等级区分得比较清楚的社会,因此各种等级之间也有服饰的区别,这主要就是平民百姓与政府官员以及贵族之间的区别。因而服饰也可以成为人们分别贵贱亲疏的等级鸿沟。人们从服饰上很容易分辨出不同阶级和社会等级的人。

各地区各民族之间的交融也使中国的服饰呈现出浓郁的地方和时代特色,各个时期和各个民族都具有自己独特的服饰习俗。在长期的历史与民族传统的影响下,由于各地区不同的经济类型和生活环境,各民族相异的社会习俗和审美观念,各行业的工作境况和特殊需要,使服饰常常带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具有鲜明的民族特征,呈现出独特的行业特色。并造成服饰的千姿百态,异彩纷呈。

清朝末期的一位民俗学者张亮采写了一本《中国风俗史》的书,这是一本总结中国风俗发展史的开创之书,该书对古代人们的服饰起源用了寥寥数语作描述,作者写道:“太古之民,被发卉服,蔽前而不蔽后。其后辰放氏时,始知搴木茹皮以御风霜。至神农时,纺织麻枲(xi);则皮衣之俗已变而为布服。不过至黄帝时,而衣裳冠冕始备耳。”

服饰是一物质文化。文化发展史告诉我们,人类对美的感受有一个过程,当人类告别动物时,与大自然处于共同体中,各种活动都要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这时并不会产生审美意识。考古学还告诉我们,人类最初的审美对象往往是实用对象。或者是生产工具,或者是所猎获的动物。比如在我国山顶洞人遗址中发现的旧石器时代的装饰品,就有穿孔的兽牙、贝壳、鱼骨等。如非洲中部的某些部落中,男子总是用色彩鲜艳的羽毛装饰自己的头发,把牙齿染成黑色,肩上披着兽皮,这就是典型的猎人服装。很明显这种审美意识,产生于狩猎经济基础上。披上兽皮跳舞,一方是审美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猎获更多的野兽。功利目的先于审美意识的特点是显而易见的。

最初的服饰是怎样产生,服饰民俗又是怎样形成的?它受到哪些客观条件的制约和作用。

首先,服饰的产生和服饰民俗的形成和人类居住的自然环境,特别是与气候条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从世界各地各民族所流行的各类不同的服饰中,我们可以看到自然环境和气候对服装样式及其使用价值,起着举足轻重的任用。

其次,各地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不同,对服饰的形成和发展,也起着很大的作用。比如我国北方的蒙古族,生活在大漠南北的广大地区,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里,过着逐水草而迁徙的游牧生活。由气候和生产方式所决定,他们居住在蒙古包里,服饰上也具有游牧民族的特色。衣服质料以兽皮为主,服制多为长衣,俗称“蒙古袍”蒙古袍分夏冬两季的不同,这种穿着是与他们的游牧生活相适应的,宽大的蒙古袍不仅骑马时能护住膝盖,夜晚还能当被盖。腰带可以用来防止寒风的进入,或保证骑马时腰肋骨稳重垂直等等。

服饰的传承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文化现象,它往往和一个民族的历史及文化发展紧密联系,体现着民族集体的智慧和创造。所以要想了解一个地区,某一民族

的服装沿革和有关的民俗发展演变,必须首先熟悉这一地区和民族的历史发展,必要时,还要借助于文化人类学、民族学、语言学、宗教学的知识和理论。

服饰民俗所体现的作用是三方面的,一是有其实用价值,它为人们的生活所必需;二是审美价值,它可以供人们观赏,起到美化生活的作用。第三,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方面,那就是它反映着人类文化的进步和历史生活的面貌,也就是服饰的礼仪作用。比如官制中的礼服、朝服、吉服和盛服,就体现着浓厚的政治生活的色彩。服饰民俗中,除了人们日常的服饰以外,还有一些特殊的服饰与人生的某些礼仪紧密相联,如婚礼之服、丧葬之服等等。人们从这些服饰上一眼就可以看出正在进行哪种习俗活动。此外衣服样式的变化最能反映出时代的风尚。服饰民俗既有历史的变革,又有对于历史传统的继承,还有民族间的影响与融合,因此服饰是一个很可以表现历史变化和沿革的一种习俗。

仅就汉族的服饰来看,就经历了各个朝代的不同变化,它在我国民俗史上,发展脉络是比较清楚的。从有记载的殷代开始,作为帝王百官礼服的服饰就已经初具形制。殷人崇尚白色,因而喜欢穿缟衣,后来白色成为殷人所尊重的颜色。到周代礼服已经发展得基本完善,礼服的主要部件包括,头上是冕,即前圆后方的冠,后面的向前面倾斜,类似于今天的帽子;衣为衮,分为上衣下裳,衣即上衣,裳为下衣,象裙子一样的下衣。上衣与下衣不相联。然后为了弥补这种上衣与下衣之间的缺遗,又在腰膝之间加了一种叫做黻的饰物,黻又名芾、韨,是用熟牛皮制成的一种上宽下窄的披在腰下的蔽膝。上宽二尺,下宽三尺,其颈五寸。这种形式的衮一直沿用到清代。官服中还有一种规定的制服,那就是舄,这是当时最高级的履,以绸缎为面,以革为底,厚皮为重底,不怕沾水,有点象现代人穿的桐油套鞋。这种鞋子一直沿用到明代。

周代的礼服除冕服外,加进了一种叫做弁服和深衣的服饰,这是当时仅次于冕服的礼服。弁是一种上大下小的帽子,有爵弁与皮弁之分,王者的皮弁上可以有十二条缝,每一条缝都用五彩的玉缀结在上面,以象牙作弁下面周缘的底。爵弁是一种红黑色的首服,爵弁是用最细的赤黑色布作成的,形状象雀头,象冕而没有旒,其尊贵仅次于冕。深衣是当时比较流行的一种礼服,其式样虽然还是上衣下裙,但在腰部却有一道接缝,将上衣与下裳连接为一体,实际上是一件袍子,这是服饰方面的一个重要变化。深衣的长短有一定之规,它短不到足踝以上,长不拖地,右衽,有曲裾。深衣用布十二幅,象征着一年有十二个月。衣领如矩,袖圆如规,背缝如绳直,下裙摆如权衡平。领、袖、下裾处均用缘边装饰。但深衣与以前的礼服相比,有一个缺憾,那就是它不能系黻,所以周代的贵族们基本上是上朝时仍穿以前的礼服,只是在下朝以后把深衣作为常服来穿,所谓“朝玄服,夕深衣”就是当时的的大致状况。深衣是当时除了贵族可以穿以外,庶人也可以穿的唯一的礼服。

由于周代处于礼崩乐坏的时期,虽然各诸候国大致上不出周式服饰左右,但这时候都有了各具自身特点的服装样式。如楚国就有了本国独特的服饰,秦国的吕不韦去见秦王政的母亲华阳夫人时,衣楚服。楚国的当时的服饰总结起来有这样几个特点:

其一是楚国这时有袍,它的形制是衣裳不分。楚国的袍与周代的袍相比,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的是:均为上下裳相联,与周代的深衣大致相类。它基本上以周代的深衣为本,但却不受深衣的束缚,在结构、规格以及制作上都有变异和创新,不同表现在:第一,如深衣的长度为“短毋见肤,长毋被土”(礼记.深衣)但楚国的深衣大都掩足披土,在荆州马山一号砖瓦厂出土的八件绵袍,48 除两件为140厘米和148厘米以外,其余都有160厘米长,墓中的人穿在身上,不管是哪一种,都是长可及地,象西方的拖地长裙一样。第二,周代的深衣都是右衽,而楚国的深衣却是左衽,在当时长袍是左衽还是右衽是区别蛮夷还是华夏的一个重要标准。这说明,长袍式的服装在楚国早有存在,习惯上他们是以左襟向右掩,但是接受了中原地区的传统样式。第三,楚人好细腰,所以深衣的腰宽都细于下摆,这从楚人的服饰上反映出来。第三,楚人的深衣襟上有领,而且衣领的尺寸不受深衣的形制所限,这与周朝的深衣必须要合于一定的尺寸也是有区别的。第四,楚国的深衣的袖长也不是按照周朝的一定之规来的,周朝的深衣的袖长是除臂长外,要反转过来到肘部。而楚人的深衣袖子有长有短,并无一定之规,这与楚人不喜欢亦步亦趋地跟在别人后面,而有大胆的创新精神是有关的。

其二,古代没有裤子,只有袴,这是一种套裤,即没有裆的裤。在周代,人们在裳的里面一般都穿一种叫做袴的服装,袴是只有两只裤脚而没有裆的贴身之服,但楚国的人们把这种袴加上了一个裆,挡住前面,而后面仍是一种开裆。但它比周代的袴完全没有裆又前进了一步,这是当时中国最早的一种裤,直到汉代人们还穿这种裤。

其三,楚墓中还发掘出楚人的鞋子,是用麻做成,也有锦面麻底的鞋。这是迄今为止,挖出来的一双最完整的鞋子。当时人的鞋子只在户外才穿,在室内一般都要脱掉鞋子,周制规定,“履不上于堂”。

其四,楚人比较喜欢穿新奇别致的服装,如屈原承认自己从小就喜欢“奇服”,到老也不变,这大概是楚风俗使然。楚人的服饰颜色鲜艳,尤其喜好红色,但只有贵族才有资格穿红色的衣服,比如楚王即着“绛衣博袍”。

其五,楚人的帽子也是当时颇具特色的一种服饰,史书上记载,楚人的帽子有很多种,由于它的特征鲜明,被当时人称为“南冠”,楚乐师钟仪被俘到晋国,晋侯问:南冠而絷者谁也?就是说的楚国乐师戴的帽子。楚人的帽子有丝绸做成的,也有皮帽,最主要的特征是高冠,即楚人喜欢戴高帽子。《离骚》上记有“高余冠之岌岌”及《九章》中记载的“冠切云之崔嵬”,指的都是冠之高。长沙出土的战国人物御龙帛画中的男子所戴的冠,看起来就是这种高冠。汉朝的皇帝刘邦也喜欢戴这种高帽子。还有一种叫做獬豸冠,也叫做法冠,冠高五寸,古代有一种兽叫做獬豸,传说它喜欢触不直之处,因此楚人仿照这种兽的角做成冠,给执法的人戴,表示执法公正不阿。后来秦灭楚以后,把这种冠赐给身边的近臣和御史戴。

除了冠以外,当时的大多数人都是戴帽和束发,束发以巾,因为古代的人头发都是长的,又不能披散在头上,因此要用一种布来把它束起来,这就是巾。周公时最先开始制幅巾用来束发,汉朝末年时有了角巾。帽子与冠是不同的头上的饰物,冠一般与礼仪有关,男子在二十岁以后才能戴帽子,并且要举行一个仪式,所以后世二十岁称为弱冠之年。而帽子主要为御寒所用,据说舜最先制帽子,汉成帝的时候贵臣们开始戴乌纱帽,但它还不是官阶的象征,唐太宗的时候改乌纱为一般的纱,开始成为官员们官帽的标志。秦汉时期民间的帽子大多效仿羌人,以毡制帽。隋朝的时候开始在额前作一种帷帽遮掩灰尘。

秦代虽然废除了六国的冕服制,但仍然沿用了当时各诸候国的服饰习俗。如礼服仍然采用深衣,只是在颜色上有了一些区别,如规定三品以上官员穿绢制的绿袍深衣,而庶民只能穿白色的袍子。冠有沿袭楚国的獬豸冠,有赵国的鹖冠,也有秦国的通天冠。这说明,服饰中的传统习俗并不能因统治者的好或者恶就可以轻易改变,在还没有适应的服饰产生之前,还只能沿袭过去的传统习俗。

汉代的服饰一直到魏晋南北朝时都在沿用。大致上是天子服通天冠,有袍,随王时变换颜色,着深衣。诸候王服远游冠,有袍,近臣服高山冠;文臣服进贤冠,执法官服法冠,武官则著鹖冠。但中间略有变化。如北周武帝时,开始在官员的制服袍下加一道横栏,这种习俗到隋唐时就比较普及了。南朝时的袍格外宽大一些,这是因为南朝时的官员大多喜欢食一种五石,其实就是一种石粉,食用这种药之后,会浑身发燥,要把衣服脱掉,要用冷水浇身。皮肉发烧以后,不能穿窄衣服,为了预防皮肤擦伤,就非穿宽大的衣服不可。文章说:“现在有许多人以为晋人轻裘、缓带、宽衣,在当时是人们高逸的表现,其实不知他们是吃药的缘故。”文章还说:“更因皮肤易破,不能穿新的而宜穿旧的,衣服便不常洗。因不洗,便多虱。所以在文章上,虱子的地位很高,‘扪虱而谈’当时竟传为美事。”鲁迅用吃药来说明魏晋名士们的风度,从少数人癖好联系到流行相当长的社会风气,这可能是用民俗学的观点来解释历史的最早的文章之一。而到了北朝这种风气逐渐消退,因此服饰逐渐变为比较窄小。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妇女的服饰与男子的既有相似又比较复杂一些,这个时期的女子很看重自身的妆扮,贵族妇女们穿着长裙,头上戴着金步摇,而且金步摇还要分各种等级。木兰词中有一句“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就是写的女子的装扮。

唐代的服饰是中国封建社会达到一个比较完备的时期,而且在历史上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唐朝的服饰在过去服饰的基础上有较大的改进和提高,天子头上的冠改变了过去的通天冠的形制,冠缨的前面象个善字,因此名为翼善冠,这种冠直到明代仍然采用。群臣头上仍然以弁服为主,但通用乌纱。后世的人把戴乌纱帽作为当官的代名词,乌纱就是从唐代开始兴起的。各种冠和帽子的形式都更加复杂,服饰上的装饰也更加多。北齐入中国时,穿的都是胡服窄袖的衣服,唐玄宗时改为褒博大袍。此外裤褶在隋唐时期成为官员们上朝时的礼服,这是从隋朝以前的少数民族中带来的一种习俗,它是一种单层而没有里子的裤子,隋唐时期的人喜欢赶时髦,穿起这种裤子上朝,并且还分为各种等级,但后来终因为它不是汉族的服饰习俗,唐中期逐渐被取消。唐代的妇女的服饰不仅更加注重美观,而且在式样上更加大胆,这与整个唐朝奉行比较开放的政策有关。

宋代大体沿袭唐制,祭服仍然以冕服为主,天子专用的礼服除衮冕服以外,也有通天冠服。群臣这时的服饰大都很注意装饰,头上有各种龙凤冠等,百官上朝时衣着非常光鲜,上着朱衣,下着朱裳,还穿着绯色罗的袍和裙,腰上束以罗大带,并以革带系以绯色罗的蔽膝,挂以玉剑,玉佩、锦绶,下穿白绫袜和黑皮履,非常神气。黄袍仍然是皇帝的专用品。

辽金元时期,主要是少数民族统治的时期,这时的服饰主要是少数民族的风习占主要地位。但是入主了中原的少数民族都接受了汉族的服饰习俗,一般在重要的场合仍然以汉族的服饰作为礼服,但在日常的生活中则仍然保持本民族的特点。

明代在几百年以后重新建立起汉族的统治政权,在衣冠制度方面基本上回到唐宋时期的形制,明太祖上台以后,曾经颁布了一道命令:禁止穿着胡服。但明朝在继承唐宋制的同时,也进行了一些改变。明太祖一个最大的改革就是废除古代的六冕之礼服,变繁琐为简洁。在保存下来的礼服上,加了更多的装饰。比如皇帝的朝服是在袍的前胸和后背均加上了团龙式的绣纹,衣裳上也加上了十二章的纹样,如两肩绣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六章;前身绣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六章。头戴翼善冠,腰系玉带,足穿皮靴,袖宽似蝙蝠造型,但一般的常服则为窄袖。群臣的服饰中,御史还保留着春秋时期流传下来的獬豸冠,它

《中国民俗史稿.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中国民俗史稿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中国民俗史 中国民俗 中国民俗史 中国民俗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