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斯乡绿色食品办公室工作职责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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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斯乡绿色食品办公室工作职责

为规范市级绿色食品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依据农业部《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乡级绿色食品办公室工作职责如下:

l、乡级绿色食品办公室受尼勒克县绿色食品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绿办)委托,负责本地区绿色食品开发与管理工作,并接受县绿办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2、根据尼勒克县绿色食品产业的总体发展战略,研究制定本地区发展绿色食品规划和相关政策。

3、组织开展本地区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企业的申报认证工作。

4、组织开展本地区绿色食品企业的年检工作。

5、组织开展本地区绿色食品企业的续展工作。

6、协调有关监测机构实施年度产品抽检任务。

7、负责做好本地区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证的监督与管理。协同本地区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环保、食品等部门,共同做好本地区绿色食品质量控制和市场监督工作,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行为。

8、组织实施本地区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和项目监管。

9、组织本地区绿色食品企业参加与绿色食品相关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产品展示展销或贸易活动。

10、负责本地区绿色食品企业的生产统计报表和信息报送工作。

11、组织开展本地区绿色食品宣传、咨询服务和申报企业的培训。

12、负责本地区绿色食品检查员和标志监察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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