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律自查专题_廉洁自律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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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各单位党委(党组):
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重申并提出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以下简称“七项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是当前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国资委党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党委纪检[2008]75号)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党组决定在公司系统开展贯彻落实七项要求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通过宣传教育,使公司系统各级领导人员明确廉洁从业的规范要求;通过监督检查,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方面的情况进行分析,切实纠正违反七项要求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通过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从机制上保障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步骤及进度安排
(一)宣传教育阶段(6月份)
本阶段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
1、组织专题学习。公司系统各单位要结合深入学习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组织企业中层以上干部、重点是领导人员对七项要求进行专题学习。要通过专题学习,使各级企业领导人员掌握七项要求的具体内容,深入理解七项要求的内涵,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落实七项要求的自觉性。
2、开展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企业内部报刊杂志、网络、广播电视和宣传栏的作用,运用各种宣传教育手段,通过中心组学习、研讨会、廉洁谈话、廉洁承诺、电教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教育活动,使企业职工了解中央纪委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取得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增强民主监督氛围。
3、排查分析问题。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各企业要对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方面的情况和与七项要求有关的本企业易发、多发以及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汇总排查,对涉及的制度、规定和机制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4、制定工作方案。在学习、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确定本企业贯彻落实七项要求的重点工作、重点岗位和具体措施,形成工作方案备查。集团公司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单位的实施方案进行检查。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本企业与七项要求有关的易发、多发以及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总体情况,涉及的制度、规定和机制上存在的问题的分析,本企业贯彻落实七项要求的重点工作、重点岗位和具体措施。
公司系统各基层单位党委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各子、分公司和专业公司党委(党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指导所属单位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集团公司直属党委负责组织本部和指导在京单位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监察部负责对历年来的领导人员廉政档案和信访举报件进行清理,形成分析报告和实施方案上报国资委党委。
(二)自查审核阶段(7月份)
本阶段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
1、自查登记。各企业要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对照七项要求,对担任中层以上干部职务以来有无违反七项要求的情况进行自查,并按要求将兼任职务及领取兼职报酬和补贴情况、个人投资持股情况(按国家规定在证券交易所购买的股票除外)以及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登记,填报相关自查表、登记表(见附件1—5)。
2、审核认定。自查登记后,各级企业党委(党组)要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对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自查登记的情况进行审核,对所登记的情况是否符合廉洁从业的规定、是否与本人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进行认定,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工,由分管领导在自查登记表上审核签字。
3、汇总上报。各基层单位党委对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自查登记情况审核认定后,要将副厂(处)级以上领导人员的审核认定表上报所在子、分公司和专业公司党委(党组)复审;各子、分公司和专业公司党委(党组)负责对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自查登记情况进行审核认定,同时对所属单位副厂(处)级以上领导人员的自查登记情况进行复审,并汇总上报集团公司监察部;集团公司直属党委负责对本部副处级以上领导人员(不含公司领导)的自查登记情况进行审核认定,由集团公司监察部负责汇总;集团公司领导的登记情况由党组书记审核认定,报国资委纪委汇总。
(三)整改纠正阶段(8月份)
各企业要对领导人员自查登记的情况进行分析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立即整改纠正或制定整改纠正的计划和期限,同时对贯彻落实七项要求活动进行总结。对于制度和规定不够明确或由于各种原因一时难以认定和进行处理的问题,要进行梳理,通过进一步的调查研究,结合实际作出处理或规范。
在整改纠正工作中,各企业要结合完善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等要求,对七项要求涉及的生产经营管理环节,特别是资产整合重组、投资理财担保、工程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等环节从制度是否完善、程序是否严格、执行是否有效、监督是否有力、违规能否及时纠正和有效防范等方面严格检查,采取切实措施完善制度和程序,堵塞漏洞,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制度执行过程的公开透明,从机制上保证七项要求的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七项要求作为今年企业领导人员作风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抓好落实。要紧密结合深入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分类指导,组织企业各相关部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各级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党政一把手要带头学习、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带头接受监督。
(二)加强监督
集团公司将采取重点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及时了解各单位工作的进展情况。对走过场、自查自纠不力、整改纠正不及时的单位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责令改正。12月,集团公司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把贯彻落实七项要求的情况作为今年企业领导人员民主生活会、述廉议廉、廉洁谈话的重要内容,督促对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纠正。要加强民主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各单位要认真受理群众对领导人员违反七项要求方面的举报,组织力量进行核实。对自查中存在问题隐瞒不报、不认真自查自纠或轻描淡写的,要严肃处理。
(三)加强协调
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需要各部门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监察部在汇总系统各单位副处级以上人员的自查表后,分请财务部对各单位和领导人员是否有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行为,是否有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的行为进行把关;人资部对各单位和领导人员是否有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的行为进行把关;体改办对是否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进行把关;资产管理部对各单位和领导人员是否有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是否有利用企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进行把关。
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及时将贯彻落实七项要求的工作部署、专项检查、信访举报情况和工作经验报集团公司监察部。对在自查自纠工作中,企业难以界定和处理的问题要及时报集团公司研究解决。7月底前,上报审核签字后的自查登记表(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8月底前,上报自查表汇总和整改纠正情况报告(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和电子邮件),同时上报贯彻落实七项要求的工作总结(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