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化改善提案管理办法(进一步修改)_合理化提案改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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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化改善提案管理办法
1目的为鼓励公司员工发挥自身技术及管理潜力,针对工作中所存在的或潜在的问题,提出创新的意见或新的方法,进而使公司生产效率提高、品质提升、成本降低,公司给员工发挥才能提供平台和空间,鼓励全员参与公司持续改善创新活动。
2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经营管理、技术工艺、品质改善、成本降低等方面改善提案。3术语
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公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技术创新,是指对产品、工艺技术、生产设备、工具等方面所做的改进和创新。其主要内容是:提高产品质量,改进产品结构;更有效地利用和节约各种资源;工艺和材料试验、检验方法,仓储以及设计、统计等方面的改进;工具、设备、仪器、工装、检具的改进。4职责 4.1各部门
4.1.1负责本部门改善提案活动的组织、规划及目标制定; 4.1.2负责对本部门改善提案的管理、推进、监管工作。4.1.3负责定期对采纳改善提案进度完成情况进行汇报。
4.2技术中心负责改善提案审核,以及组织实施改善提案的验收工作。4.4企管部负责对采纳改善提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进监督。4.3总经理负责改善提案及验收的审批。5提案程序
5.1首先提案人向各部门、车间领取并填写《改善提案表》,各部门、车间每周汇总一次改善提案,由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对改善提案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属于生产部门的提案交生产部复审;非生产部门提案由部门主管审核后,根据提案内容进行分类报送生产部,或技术中心,或企管部进行复审。
5.2生产部接到改善提案5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要求的提案汇总后,根据提案内容进行分类需技术中心复审的交技术中心,不需技术中心复审的交企管部。
5.3复审部门接到改善提案后7日内审核完毕,复审通过的提案,由复审部门交企管部,企管部每月25日前整理汇总复审通过提案后报总经理审批。
5.5经审核不受理提案需由审核人员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提案部门或提案人员。6提案实施
6.1对于被采纳并决定实施的提案,各实施部门应认真执行;所有采纳的改善提案列入公司《采纳提案工作推进计划》,由企管部跟进监督进度计划实施情况并每月公布一次,由责任部门每周例会汇报完成进度。
6.2对于已采纳提案未按时实施或者采纳提案终止实施的,由实施部门进行未按时实施或提案终止原因情况说明,并以邮件形式报企管部,抄送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及相关部门(提案部门、提案主管部门等)。7提案填写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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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页 7.1提案人应依要求格式,将提案填写于《改善提案表》上,必要时附上图纸、说明、照片、样品等,提案内容必须包含现状描述、改善方法、预计经济效益或节省成本等三方面内容。
7.2提案资料:应写明提案名称、提案类型、提案人、提案日期等,若有多人进行提案,则必须逐一写上各人姓名。
7.3现行问题点:指明目前实际运行状况,存在问题点、不足之处等;
7.4改善方案:详细说明改善方法。技术类提案还必须说明改进的具体办法和细节,必要时请附上图纸说明;
7.5预期经济效益或节省成本:阐明改善实施可达到的预期效果,尽量预估预期效益的数据。8验收程序
8.1对采纳的提案根据提案内容将有一个月至三个月的效果确认期。实施提案效果确认期满一周之内由由提案部门填写《改善提案验收及奖励申请表》,企管部接到提案验收申请后一周之内组织评审小组成员实施效果验收。验收合格后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兑现奖励。8.2经采纳改善提案能够立即带来经济效益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及时给予表彰奖励。9改善提案的发布
9.1各部门设立改善提案宣传栏和改善项目展示板,及时更新改善提案进展和成果; 9.2各部门、车间选择典型提案在部门、车间例会上发表、分享;每季度由提案部门组织开展一次改善成果发布会,对展示优秀改善提案并予以表彰奖励,企管部参加改善成果发布会。
10不符合提案范围
10.1只是反映状况和问题,自已无具体可行改善内容(可向相关主管咨询或讨论后再提案)。10.2上级领导交办事项及日常工作的职责范围。
10.3既无经济效益,也无管理效益;或从小范围看是改善,但从宏观上带来不良效果的。10.4提案内容填写不完整者;或抽象或不可实施的;或投资费用大于改善效果的。10.5与已被采用之提案内容相同或相似的。10.6其他认为不符合提案范围的。11提案奖励
11.1公司通过设立金点子奖、悬赏榜、积分制等形式鼓励职工或部门开展改善创新活动,形成的合理化建议、改善成果以《改善提案表》形式报经公司审批。
11.2通过改善创新成果的实施,能够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降低成本的给予奖励,具体标准如下,对于暂时不能测算经济效益的,由公司改善提案评审小组对改善成果预估产生经济效益:
1)创造直接经济效益(或预估)在1000元(含)以下改善成果给予通报表扬。实行积分制奖励,每个改善成果加1分,累计积分满20分时奖励100元;
2)创造直接经济效益(或预估)在1000-5000(含)元改善成果,按照预估经济效益金额给予8%奖励;
3)创造直接经济效益(或预估)在5000-20000(含)元改善成果,按照预估经济效益金额给予6%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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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页 4)创造直接经济效益(或预估)在20000-50000(含)元改善成果,按照预估经济效益金额给予5%奖励;
5)创造直接经济效益(或预估)在50000元以上的,经公司会议研究奖励方案后给予表彰奖励。
6)对合理化改善提案能够填补企业空白的授予金点子奖荣誉集体或个人。
11.3对于改善提案建议经审议后不便于实施,但是给其他部门或人员提供了改善建议或参考,由其他部门或人员通过其他创新形式进行改进的,对项目提案人员或部门实施积分制奖励,同一项目每次加1分,累计10分时奖励100元。改善实施部门每次加2分,累计10分时奖励100元。
11.4对公司发展中遇到的技术、质量、工艺等难题,鼓励各部门通过悬赏榜形式,集思广益,发动职工参与解决,对于采纳的建议方案经实施后效果明显的给予奖励。
11.5改善提案(如部件工艺改进等方面)属于技术、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改进,不享有以上奖励,因职责所在。有特殊部件工艺特殊改进的,经技术、公司论证后,技术人员享有同等奖励。12精神奖励
12.1公司每年度组织一次改善提案先进个人及集体评选活动,对成绩突出者进行宣传表彰; 每年年底依据各部门提案总数与本部门人数之比例来确定改善提案先进集体。
12.2对有进取心、有发展潜力、有敬业精神的员工,职位上给予晋升,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12.3经评审小组会审,对“产生经济效益”、“思路创新”的优秀提案,用其名字命名改善项目名称,让公司人永远记住他(她)的进取、创新、奉献精神。13公司改善提案评审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技术厂长
成员:常务副总、生产厂长、品管部部长、企管部部长及其他相关人员 14记录
14.1《改善提案表》
14.2《改善提案验收及奖励申请表》 14.3《年月受理改善提案管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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