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公司加油站站长考核办法_加油站站长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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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海东分公司加油站站长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调动加油站站长工作积极性,督促站长对所管辖加油站的直接管理、检查、指导、考评、协调等各项职能,全面评估站长工作实绩,促进零售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按月考核、刚性兑现”的原则。
二、考核指标计分办法
(一)经营考核(50分)
1、成品油零售目标经营量(45分)包括轻油零售目标完成量(30分)、非油零售目标完成量(其中非油综合考评占5分,合计15分)两项指标。
2、IC卡刷卡金额完成量及预收货款管理。(5分)
(二)管理考核(50分)
1、资金管理(10分)(1)、当月出现资金事故,此项不得分。同时,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另行追究责任。如有瞒报的,则加倍扣分。
(2)、各项督查及日常检查中,发现站内存在挪用、坐支、套取营业款现金;加油站营业款存缴不及时;站内存有瞒报、不报、虚报的应收款、预收款,每起扣10分;
(3)、各项督查中,发现加油站投币式保险柜管理不到位;员工手中滞留现金过多;加油站站内现金管理交接混乱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
(4)、违反公司其它资金管理规定的每起扣5分。(5)、出现三级以上事故,此项不得分。(6)、内控检查发现问题一次扣1分。
2、数质量、设备、安全管理(15分)(1)、加油站出现安全事故、事件的,此项不得分,如有瞒报的,则加倍扣分,同时按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另行追究责任。
(2)、省公司督查或各级安全检查部门检查,下达了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通知的,此项不得分。
(3)、加油站出现数质量事故,此项不得分,同时按相关规定另行追究责任。如有瞒报的,则加倍扣分。
(4)、各项督查中发现上报数据不符、卸油不规范、隐瞒亏损或溢余、虚假回罐、油品超期存放等问题,按每个问题每次扣5分。
(5)、加油站实行汽油1.5‰、柴油1‰损耗管理,均出现盈余加5分,每单品种出现亏损扣5分(超标体积损溢逐月考核兑现),每月损溢出现大损大溢无法说明原因扣5分。
(6)、发现私自破坏加油机铅封或铅封号与登记不符,更换加油机主板芯片,调整加油机精度,隐瞒亏损或溢余,虚假回罐,油品超期存放,连码加油克扣顾客,私自购进油品(非油品),偷盗油品,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商品,搭售便利店商品、收取顾客小费或回扣,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等情形,未上报按每问题每次扣5分,同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7)、发现上报数据账实不符、上报数据不及时,卸油不规范以及违反其它有关数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
(8)、出现三级以下安全事故、事件的,每起扣5分,出现三级以上事故,每起扣10分;如有瞒报的,则加倍扣分;省、市公司督查或各级安全检查部门检查,下达了重大安全隐-2-
患整改通知的,每起扣5分;本项最高分为10分,以上扣分可以累加,不受单项分值限制。
(9)未建立设备档案或档案不全,发现一次扣0.2分。(10)设备未执行挂牌管理,发现一次扣0.2分。(11)未上报设备月度、季度、年度动态报表和擅自调动资产没有上报,报表未报或未留档发现一次扣0.2分,擅自调动资产发现全扣,严重违反加倍扣分。
(12)对设备未进行及时保养导致设备老化、损坏,发现一次全扣。
(13)未按规定进行设备检测,对隐患不及时整改或隐患一时无法整改而没有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因资金或其他原因除外),发现一次扣2分。
(14)隐患整改无记录无验收,发现一次扣2分。(15)未上报设备报废,擅自处臵的,发现一次全扣。(16)设备管理混乱、设备严重失修,影响生产和安全的,发现一次全扣。
(17)管理不善,导致违章指挥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设备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触犯法律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8)、内控检查发现问题一次全扣。
4、加油卡管理(5分)(1)、有效投诉:客户投诉事实存在,处理及时,已得到客户谅解并撤诉的扣1分。客户没有撤诉但已到妥善处理,每一起扣2分。
(2)、投诉时效:未在投诉处理规定时间内对投诉进行处理或不配合处理的,每起扣5分。
(3)、根据《加油卡应用管理通报》及省市公司、片区对加油站加油卡经营管理督查结果,凡涉及到加油站、发卡网违规的每项每次扣1分。
(4)、客户投诉、加油卡应用管理考核不设最低分限制、扣分可以累加。
(5)、内控检查发现问题一次扣1分。
5、片区自查及督查整改(5分)(1)、片区自查考评分作为本项考核依据,以每站基础考核分为基数,各加油站得分达到本站考核基数分得10分。每低于1分(千分制),加或减0.1分。
(2)、片区自查未评分的,以考评的子项目,按每问题每次扣0.5分,最低为0分。
(3)、对省、市公司及总部督查队要求整改的项目,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加油站没有完成项目数,按每项目扣3分,最低为0分。
(4)、内控检查发现问题一次扣1分。
6、人均劳效、二次薪酬分配及考核(5分)(1)、正常情况下,人均劳效未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每人次扣5分;
(2)、站内二次薪酬分配没方案或方案不公开的,站内考核不真实、不细化、不公平的,每起扣5分;
(3)、该项不受最低分限制。
7、执行力(5分)
对上级部门交待的工作未按质按量完成,每项每次扣1分,最低分为0分;站长周一至周六必须在岗值班,如遇特殊情况需向片区经理请假,方可离站(片区经理请假权限1天),未请假离站发现一次扣1分;站长参加加油站油品接卸每月不少于总卸油车次95%,没少1%扣0.1分。
8、非油综合考评(5分)(1)、以当月便利店、燃油宝销售额为考核基数,以《“易捷”便利店操作流程》为依据,每月的非油品业务通报中,所属门店每通报批评一次扣门店1分,通报表扬一次加1分。(2)、所属门店被省市公司领导表扬一次加2分,批评一次扣2分(有文字记录)。(3)、所属门店被媒体正面报道一次加5分,负面报道一次扣10分。(4)、所属门店商品品种未达标准的扣2分/站。(具体门店商品单品数见附件)(5)、发现所属门店有私自进货和抬价销售行为的,除按上级公司经营纪律处理外该项考核得0分。(6)、所属门店未按要求及时上缴营业款,每次扣5分,未及时将缴款凭证上交公司财务核算部的,每次扣1分。(7)、所属门店在市、省、国家级媒体发表有关非油文章的,每篇分别奖励2、3、4分。(8)、在非油品部门开展的专项活动中,有表现优异的门店加2分。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扣门店2分。(9)、未及时上报非油品部门要求的资料,每次扣2分。(10)、该项总得分不超过20分。
9、额外加分考核
在青海石油等省级刊物发表文章,地市级报刊正面宣传,每篇加0.5分,在中国石化报等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在省级以上报刊媒体正面报道,每篇加1分,发文加分上限不超过2分。在各项活动中获得奖励,每次奖励0.5分。
三、考核与绩效
考核范围为所有加油站站长,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四、附则
本方案各项考核不设考核下限,由经营管理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