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热点问题 知识问答_城镇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热点问题 知识问答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城镇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职工养老保险常见问题热点问答
【养老保险待遇】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如何处理?
答: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养老保险待遇】
如何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答:
属于企业(或单位)职工的由单位为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退休。属于城镇个体劳动者的,本人向代理其社会保险事务以及保管其档案的市、区人才市场、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等机构书面申请,由服务机构为其申报退休。
【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是多久? 答:
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如遇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但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方可按月领取。
【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如何确定?
答:
统一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目前,仍可在全省社会平均工资60%—100%之间由本人自主申报。
【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退休年龄如何确认?
答:
参保人员出生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参保人员档案相结合办法,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出生日期不一致的,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男职工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职工在管理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在工人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本人自愿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可以延期退休,延期退休时间以周岁计算,延期不超过55周岁。从事特殊工种满规定年限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非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申请退休。
【养老保险待遇】
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如何认定?
答:
参保人员从事特殊工种的具体工作岗位名称、工作时间,以本人档案记载为准。特殊工种按国家公布的各行业特殊工种目录确认,企业不得跨行业执行其他行业的特殊工种目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您了解多少? 导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居民养老的主要途径之一。近年来,城镇职工居民养老金在逐年的提高,参保市民也在逐年增加。本期索引收集了备受市民关注的问题,为大家详细解读。初步了解
啥是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参保范围涵盖哪些人员?
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社会团体、基金会聘用专职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非在编人员,均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
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个人缴费标准
单位在职职工:个人缴纳部分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缴;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目前,可在上年度全省社会平均工资 60%或100%中由本人自主申报。
你问我答
市民吴女士: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是如何鉴定审查的?
答:本人提出申请,由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个人向管辖区域内地级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在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心参保的人员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市民陈先生:我想申请提前退休,请问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应如何认定?
答:参保人员从事特殊工种的具体工作岗位名称、工作时间,以本人档案记载为准。特殊工种按国家公布的各行业特殊工种目录确认,企业不得跨行业执行其他行业的特殊工种目录。
市民徐先生:三年前我从事业单位辞职,现在在企业工作并交纳养老保险,先前的工作经历可以视为缴费年限吗?
答: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市民蒋先生: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答: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此外,参保人员因病非因公死亡后,遗属抚恤待遇包括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
深度发掘
什么时间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多地参保最后养老金在哪领取?可能有很多您未必注意的细节问题,在此为你进行逐一梳理。
参保人员退休年龄如何确认?
男职工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职工在管理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在工人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企业中管理岗位、工人岗位设置、划分及其变更由企业自主决定。
女工人年满50周岁,本人自愿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可以延期退休,延期退休时间以周岁计算,延期不超过55周岁。从事特殊工种符合规定条件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申请退休。
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是多久?
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如遇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但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方可按月领取。
如何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属于企业(或单位)职工的由单位为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退休。属于城镇个体劳动者的,本人向代理其社会保险事务以及保管其档案的县(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等机构书面申请,由服务机构为其申报退休。在多个城市就业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哪领取养老金?
根据参保人员在各个参保地缴费年限,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来决定。(1)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2)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3)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4)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知识小贴士
参保人员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资金及养老统筹基金如何确定转移额?参保个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金额:1998年1月1之前的,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转移;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11%转移;2006年1月1日之后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转移。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参保人员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向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统筹基金。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职工个人档案遗失了对退休有影响吗?
蚌埠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实施之前,即1996年元月1日之前,经县级以上政府人事或劳动部门正式办理招录用手续的国家职工,其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如果职工个人档案遗失,无法确定其连续工龄,即视同缴费年限,将影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如何补建遗失的个人档案?
如职工遗失个人档案,可以通过原工作单位以及主管部门查找原始资料补建个人档案。主要补齐下列资料:1.县级以上政府人事或劳动部门正式办理招录用手续2.工作经历过程
3.退出或离开单位手续。
哪些情况可以办理个人账户清退?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如个人要求,可以办理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清退支付给本人;参保个人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清退支付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