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6对攀枝花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白蚁防治收费标准的批复_白蚁防治收费标准
8.26对攀枝花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白蚁防治收费标准的批复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白蚁防治收费标准”。
对攀枝花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白蚁防治收费标准的批复
攀价费[2008]67号文
市房地产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确认攀枝花市东区和西区白蚁防治收费标准的请示》(攀房发[2008]16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30号令《城市房屋白蚁预防管理规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96号令《四川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办法》的规定,按照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建设委员会《关于四川省建设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的通知》(川价字非[1992]107号)收费管理权限,我局对白蚁防治批复了试行收费标准,现试行期已满。根据试行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经研究,现将我市东区和西区范围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防治收费的有关问题正式批复如下:
一、白蚁防治费征收标准
(一)建筑层数七层以下(地上七层),总高24米以下房屋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2.30元。
(二)建筑层数七层以上(地上七层以上,含七层),总高24米以上房屋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50元。
(三)全木结构和其它特殊建筑,可根据实际高于上述收费标准,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旧房白蚁灭治收费,按实际灭治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4.00元。
二、白蚁防治收费范围
(一)白蚁防治收费仅限攀枝花市东区和西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执行;规划区以外的房屋在房主自愿申请的前提下,可参照此标准执行。收取白蚁防治费以后,防治部门必须保证有效期15年;若在有效期内出现白蚁危害,应由防治单位免费进行灭治。
(二)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防治费只能对改建、扩建部分收取。
(三)旧房白蚁灭治必须由房主自愿提出申请,不得强制灭治并收费。
三、白蚁防治费收费主体
攀枝花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攀枝花市规划区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防治收费的主体,你局收文后请速到市物价局办理变更《收费许可证》手续,按规定实行收费公式并亮证收费。
四、本批复从2008年3月14日起执行。原《攀枝花市物价局对攀枝花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调整白蚁防治收费标准的批复》(攀价费[2006]270号)和《攀枝花市物价局关于攀枝花市西区范围内白蚁防治收费标准的批复》(攀价费[2007]228号)执行至2008年3月13日止,2008年3月14日起上述文件废止。
二○○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