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须知(范本)_入厂须知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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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世纪园*观澜阁
认购须知(范本)
一.购房需知:
1.凡买本物业均由济南市房地产管理局发给房屋所有权证,确认房屋的产权属购房者所
有,业主对房屋的占有、使用、处理权均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享的出租、继承和转让的权利。
2.购房人必须是享有独立民事能力的个人或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个人购房者敬请带齐身份证或经政府认可之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两份。单位认购者请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影印件等。
4.签定买卖楼宇合同,办理房产证税均按济南市政府有关规定收取。
二.需交付之综合税费:
1.购房者除交付楼价外,须向政府有关部门交付如下税费:
1)契税:售价之1.5%
2)交易费:售价之类0.5%
3)权证综合费售价之类0.2%含产登记费、产权查丈费、土地使用登记费、权证印花税
及工本费等;
2.需办理契约公正者,另交付使用人民币房价之0.15%的公证费;
3.需办理银行按揭付款者,除需缴付以上税费外,还须向银行缴付有关按揭费用。
* 以上税费在缴付首期楼款同时缴付,如政府有关部门对以上标准予以变动,按最新
规定执行.
三.购房手续:
1、购房人选定所单元后,应先交每单元定金8000元整,并签定房地产认购书。
2、购房人签定房地产认购书后,七天内交付首期房款(到期后不交首期款,所交定金不退)。
3、购房人交首期房款后到齐鲁石化实业公司开发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注意事项:
1.所购房屋的建筑面积以交楼时房管部门测量面积为准。
2.购房者如不按期缴付楼款或不按规定之时签署有关和约文件,将按违约处理,发展商有权将其所预定的单位另行处理,定金不予退还。
3.购房者在订购房屋后,如果更改姓名,必须到市房管局办理有关手续。
4.楼宇交付使用时,业主凭我司发出的收楼通知书亲自或书面委托他人到我司验收所购单位,我司将代办领取房产证事宜。
发展商:齐鲁石化实业公司开发部
销售策划:广州凌峻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销售地址:济南市花园路35号南院
销售电话:(0531)80225828032350
(凌峻机构S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