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县委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定稿)_工会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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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县委信息报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团青信息工作,逐步实现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团市委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工作基本原则
㈠信息是决策的基础和依据,团青信息工作应体现及时、精练、准确、高效原则,积极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信息。
㈡信息工作应充分体现全面性,有喜报喜,有忧报忧,不回避矛盾,坚持全方位,多角度地提供信息。
㈢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在信息的收集、编辑、整理、报道、登记及信息资料的管理中,必须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二、信息网的构成及信息员的主要职责
㈠信息网的构成1、**团县委信息网由团县委办公室和各乡镇团委、县直团委、总支、支部构成。
2、团县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各乡镇团委、县直团委、总支、支部的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工作负责人,同时兼职信息员。
3、团县委办公室负责信息的归口管理和上报工作。㈡信息员的职责
1、及时了解、收集、编辑本单位的信息。
2、准确掌握、了解本单位各级团组织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编辑、整理,上报信息。
3、做好本单位信息整理汇总工作。
4、完成上级部门和本单位领导布置的其他信息工作。
三、信息工作程序
㈠信息收集的主要来源:上报或下发的文件、会议材料、工作总结、基层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团建创新做法、调研报告及其他信息、文件、材料等。
㈡信息的编辑整理:要求真实可靠、有根有据,具有时 效性,所列的事例、数据、单位应力求准确无误;文字要求做到标题简明,语言简练;对信息进行必要的筛选、整理和编辑。
㈢信息报送任务指标:各乡镇团委、县直团委每周上报信息2条,县直各总支、支部每周上报信息1条,团县委工作人员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
㈣信息报送地址:书面报送地址:统办1号楼312室,电子邮件地址:mlgqt@163.com(电子邮件直接粘贴),QQ号:408903926
四、信息工作制度
㈠信息登记制度
团县委办公室对收到和被采用的信息将分别进行登记,每月统计一次,作为年终总结、表彰的依据。
㈡信息采用通报制度
由团县委办公室负责对收到和被采用的信息情况及累积计分情况每月通报一次。
㈢信息工作考评表彰制度
1、团县委对信息工作实行考评、表彰。团县委将根据每年收到信息件数、采用数进行累积计分,综合评选,年终确定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奖励。
2、计分办法。上报信息1条,计1分;团县委采用1条,计1分;团市委动态网站采用1条,计2分;甘肃共青团网站采用1条,计2分;甘肃青年工作采用1条,计5分;
上报调研材料1篇计2分,采用1篇计5分。
3、将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年终考核,未完成报送指标的 单位和个人,年终考核不得评优;超额完成指标的单位,在年终考核中按照比例进行加分。
五、本办法由团县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