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闻怪事_奇闻怪事录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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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这都能吃!连这都能吃!这货不是人天冷鸟~~~要下雪鸟~~~我哪里也不想去鸟~~~连街都逛不动鸟~~~ 一个星期都木有看见老公了⊙﹏⊙b 因为彻彻底底的宅起来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当起了 大家闺秀,天天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呕,你以为你是花木兰!)每天徜徉在淘宝和支付宝的海洋里~~~~噢~~~这个美丽滴世界~~~~花钱花到我的心窝里,这 种快感,你懂的…… 我的老公表示非常无聊,于是做出了一个艰难滴决定!他要参加曲美 PS 活动恶搞一下曲美 家具来消磨一下慢慢严冬,如果得了一等奖就能去丹麦,他说得奖了就把名额让给我,叫我 不要总是宅在屋子里,出去看看极夜是个嘛模样,省的整天睡 14 个小时,吃 3 个小时,发 呆 7 个小时,生活状态快赶上考拉鸟 O__O”… 作为一个宅女腐女听到这样的评价,我羞愧的恨不得用马桶垫把脸挡起来(等等,为毛是马 桶垫?)这个是我老公做的图图,他给这个图片命名为神马都吃……不晓得阅人无数的评委们作何感 想我一看,这货不是个大嘴小帅锅吗,太牛逼了,嘴里放了个沙发还能塞进去一姑娘!真的神 马都吃啊。老公说了,他的轮生目标就是成为大嘴王!把我塞进去之后还能放进去一张床!之后我弱弱的问了一句,还能再加一个我用来挡脸的马桶垫吗。他在屏幕的另一头,沉重的点了点头。于是,我懂了…… 如果不想看见我终日顶着马桶垫过日子,来给投个票呗 搜曲美家具 PS 活动就能找到,嗨嗨,你懂冤案制造的罪魁祸首中年夫妇殴打八旬老太、中年夫妇殴打八旬老太、派出所民警出面庇护 事情的发生是这样的: 2008 年 11 月 30 日 中午,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厅上村年近 80 岁的老太太程爱前,被一对四十多岁的 邻居朱惠良夫妇打伤。老太太瘸着腿去找村干部,村干部却都故意避而不见,没办法,老太 太只能躺在床上等子女回家,到了晚上老太太的小女儿回家帮母亲向当地派出所报警,等派 出所民警处警后把老太太送到金华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住院 20 多天病情好转出院,花去 医药费 7800 多元。这时,经办民警徐卫洪已被朱惠良的钱财收买,老太太及其儿子多次到 派出所要求经办民警处理此事,徐卫洪不但不解决处理,而且每次都拉着一张脸凶恶的责骂 老太太及其儿子。直到 2009 年 1 月 17 日老太太的老伴因此事被活活气死的当晚,才由派出 所领导等人出面调解此事,经调解决定:朱惠良赔给老太太医药费等 8100 元,于 1 月 18 日上午 10 点钟前交付,有多人签字画押。但是到了交付的时间朱惠良却并没有交钱的意思,而是由其亲戚村治保

主任盛小平出面要求延期交款,然后徐卫洪和朱惠良一起赖着不肯将钱 赔给老太太,并策划设下了 1 月 22 日的圈套。在派出所民警庇护纵容策划下发生的悲剧 2009 年 1 月 22 日,彭家被活活气死的老父亲烧 七,一家大小吃完中饭准备上山去烧七,人车大都已在嗮谷场上准备上山。老太太因为朱惠 良赖着不肯赔给医药费,想想气不过,遂独自一人到朱惠良家的院门外,向朱惠良讨要医药 费,朱惠良非但不给,还用铁棍打老太太,朱惠良的老婆盛春时也端了一脸盆的水泼向老太 太,这可是在寒冬腊月啊!这一幕正好被回家拿鞭炮的彭峰看到,彭峰将此事告诉姐妹们,听到老母亲三番几次被朱惠良夫妇殴打,子女们遂赶回朱惠良家院门口,同时向 110 报警。两家在院门内外吵了起来,吵了一阵子,朱惠良及其家人、亲戚,手持铁棍、菜刀,向老太 太的子女大打出手。其儿子朱向辉手持一根一米左右的螺纹钢上下飞舞,先后打伤了老太太 的四女儿(头皮裂伤 6.5CM、脑震荡、肾挫伤、多处软组织挫伤)、儿子彭峰(鼻面部皮 肤钝器伤 3CM)、大女儿(软组织挫伤)、二女儿被盛小于打伤左眼(左眼拳击伤),其妻盛春时、盛小于用啤酒瓶打伤小女儿(头面部多处软组织挫伤、多处血肿),朱惠良用铁 棍打伤了老太太的孙子(头皮下大面积血肿)老太太被朱惠良用铁棍打伤,(右侧锁骨骨折、第二肋骨骨折)。经多次拨打报警电话 110,警车在第一次报警后 40 多分钟才到达现场处 警。金华市中心医院医护人员介入造假 双方各自到中心医院就诊治疗。当晚,彭艳玲和朱向辉 同住一间输液观察室,朱向辉一夜安睡,毫无异样,只是右额部包有一小块纱布(事实上这 块纱布也是假包的,因为此处并无疤痕留下,门诊病历中记录此处有 3CM 深及皮下创口,有活动性出血),面部无任何的淤血肿胀。第二天早晨,彭艳玲病情加重,经急诊室输氧后 入住神经外科治疗,入院后医生既不问病史、也不做体格检查,胡乱用药,护士体温也量不 准(体温造假),化验数据被恶意篡改,黏贴在门诊病历上的具有血尿证据的化验单被神经 外科医护人员故意丢失,入院时要做的六项常规检查只做了三项,中心医院神经外科医护人 员伪造病历、帮助毁灭证据。金华市公安局法医参与出具伪证 中心医院放射科、急诊科、眼科医护人员在其亲戚贾正明 葛根仙夫妇的联络下,帮朱向辉伪造了左眼眶内壁骨折的所有医学资料,并用这些资料于 3 月 12 日由金华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肖定科、何之侃出具了轻伤鉴定结论。并用这一结 论诬陷是被彭峰打伤的。

。派出所所长何秀忠出面庇护 3 月 17 日上午 8 时,我们对朱向辉的眼眶内壁骨折提出疑问,向何秀忠所长提出了要朱向 辉重新拍片鉴定的申请,并要求 3 天内安排重新拍片,何所长要我们回家等答复,可等来等 去等不到答复,于 3 月 19 日上午 8 时再次去找何所长,却被告知何所长与承办民警徐卫红 去上海了。遂找到指导员田永革,安排了 3 月 22 日的重新拍片,在金华广福医院拍了 2 张 眼眶 CT 片,但却拒绝马上送出重新鉴定。到了 3 月 30 日上午 8 时,徐卫红爽快地拿出来 2 张 CT 片送去金华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但却是 2 张眼球 CT 片,经交涉到下午徐又拿出来 1 张眼球 CT 片、1 张垂直位眼眶 CT 片,始终不肯把那张平扫的眼眶 CT 片送出,并恶狠狠 地对我们说:“你们谁要出面,到时候谁就得吃亏!” 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徐卫龙出面充当保护伞 而对我们家这么多人受伤,徐卫洪使出 种种手段阻挠鉴定,致使我们这些真正受伤的、够得上伤势等级的人却得不到伤势鉴定结论。同时,徐卫洪还用欺骗、恐吓等手段多次强迫我们一定要在派出所调解,我们不同意按照这 种错误的、颠倒是非的、极端不公正的结论调解。遂于 2009 年 5 月诉讼至金东区人民法院,原定于 6 月 25 日开庭,但徐卫洪和朱惠良害怕他们的伪证曝光,派出所拒绝将案卷材料移 送法院,捂着案卷,也不让我们的律师取证。6 月 17 日,由金东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徐卫 龙接手此案,徐卫龙继续采用强硬的手段强迫我们一定要在派出所按照这种错误的、颠倒是 非的、极端不公正的结论调解,并安排了 6 月 26 日调解,但因朱惠良的原因调解没有成功。浙江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法医参与出具伪证 浙江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法医参与出具伪证 徐卫龙继续拒绝将案卷材料移送法院,所以 我们于 7 月底与 9 月初两次提出申请,要求到省公安厅重新鉴定,但徐卫龙一直拖延到 9 月 17 日才去省公安厅,由他们自己联系好的法医接待,而且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也没有 按照正规的重新鉴定程序操作,而是由徐卫龙自己带去一家医院拍片,然后由他们自己事先联系好的指定的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法医陈德良、龚群、徐林苗在漫长的 21 天后出具的 轻伤鉴定结论。徐卫龙在证据不足、明知两个证人是伪证的情况下,徐卫龙的执法犯法 2009 年 10 月 21 日,违反法律法规为彭峰办理了取保候审的手续,并继续强迫彭峰在公安部门调解,还是因为朱 惠良的原因而没有调解成功。金东区检察院余志军副检察长、金东区检察院余志军副检察长、郑玲副科长充当强大保护伞 2

010 年 2 月 5 日,金东区检察 院公诉科副科长郑玲通知彭峰到检察院接受调查,在整个调查过程中,郑玲也是采用吓唬人 的手段威逼彭峰调解,故意把起诉书摊在彭峰的面前,说彭峰如果不调解掉过年都要难过等 等,并且让彭峰签“刑委辩”通知书的时候签 2009 年 12 月 28 日的日期。于 2010 年 5 月 5 日,郑玲安排了检察院的一次调解,因朱惠良要价 11 万而没有达成调解。期间,我们通过 各种渠道向郑玲反应朱向辉的轻伤是假的,要求检察院查清案情的真实情况,或者诉讼到法 院,我们不同意按照这种错误的结论调解,要求检察院根据事实真相办案,反复向郑玲反映 所谓的被害人朱向辉的轻伤是假的!申请要求检察院安排对朱向辉进行痕迹鉴定。其实,从 整个完整的案卷材料去调查分析,也能充分证明这是一起冤案,而郑玲根本就不理会,也不 去做这方面的调查,并且彭峰的辩护律师向检察院申请调取证明彭峰有罪的朱向辉的六张 CT 片和派出所在事发当晚拍的正面照片及病历资料,郑玲也一再拒绝提供。一个小小的邻 里纠纷案件居然在郑玲手里压了整整 9 个月,在这 9 个月里,郑玲多次把彭峰叫去,采用威 胁、恐吓等手段强迫彭峰一定要在检察院调解掉,经多次威胁、恐吓无果,彭峰的家人仍不 同意在检察院调解,请求检察院查清事实真相,或者诉讼到法院公开庭审判决。郑玲对彭峰 及其家人要求查清案情真相的合理要求置之不理,案子一拖再拖,并在 2010 年 9 月 15 日,距离彭峰取保候审满一周年还有 35 天,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由郑玲申请、余志军副检察 长批示,将彭峰逮捕。而逮捕彭峰的理由,郑玲和余志军副检察长的说法让人啼笑皆非,且 说法不一:(1)在发逮捕通知书的时候,郑玲告诉彭峰的姐姐说:“因为证据充分,所以对 彭峰实施逮捕”。(2)郑玲对彭峰的辩护律师说:“因为彭峰的家人不同意赔钱,所以要对 彭峰实施逮捕”。(3)郑玲托人转告彭峰的妻子说:“是因为彭峰的姐姐和妹妹态度太差,所 以要对彭峰实施逮捕。”(4)最后,也就是 9 月 20 日,余志军副检察长又托人转告彭峰的妻 子说:“是因为彭峰的姐姐和妹妹说话太呛,所以才对彭峰实施逮捕”。郑玲和检察院的领 导还托人带话给彭峰的妻子说“对方的门路很大,相当有背景,我们检察院已经开过会了,很快就要诉讼到法院,到了法院就是判实刑还是判缓刑的事情,现在冤案多得是,你们是推 翻不了的,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你们请一个有威望的人,上门去赔礼道歉,无论对方提出 什么条件,你们都必须得接受了。” 难道这些是

检察机关的检察长们、科长们该说的话、该办的事吗??? 以如此荒唐的理由逮捕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守法公民,这些手握大权的警察们、检察官们: 你们对得起你们头顶的国徽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尊严何在???你们的职业道 德何在???你们有权利强迫当事人一定要在你们检察院调解吗???你们就是这样利用 党和人民给你们的权利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的吗??? 事实上,在整个漫长的取保候审期间,无论是公安部门,还是检查机关,彭峰都是随叫随到,更无逃跑的迹象和动机,根本就没有逮捕的理由,如果证据充足,检察院只要诉到法院判决 就可以了,法院会依据证据来判决。这实际上是一起由当事人的一方(朱惠良、朱向辉)、金华市中心医院医护人员、金东区公 安警察、金华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浙江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联手伪造被害证据、出卖出 具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诬陷犯罪嫌疑人彭峰,并由检察院充当真正的罪犯的保护伞的冤案!金东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一直都在滥用自己的权力,强迫彭峰在极端不公正的、颠倒是非黑白的情况下调解。特别提示: 我们将在适当的时候把 10 月 26 日金东区人民法院开庭时的全程录音公布到网上,特别提示: 接受全国网民朋友和法律专家的评判!本贴于 2010-12-04 05:32:33 被【pyl2010_good】修改 回复本贴 转发本帖 返回本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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