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婚礼服_民国时期女性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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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结婚礼服的西学东渐 霍焱201413011608 19世纪末正是社会转型的时期,民国社会发展的同时西方文化渗入进来,中西文化的交融使民国时期的婚礼服装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西学东渐的现象。概括来说民国时期的婚礼特征是“新旧并存、多元发展、中西合璧”,这些特征不仅体现在习俗上,也体现在了婚礼服装上。
民国时期女性礼服大体分为以下三种形式,按照顺序分别为新式袄裙、婚礼旗袍、西式婚纱。
礼服的变化不仅在款式上多样,还有颜色、配饰和面料等。中国结婚历来喜欢用喜庆的红色,而西方则用圣洁的白色,在传统和西方文化的审美碰撞下人们选择了中和红色与白色,因此出现了淡粉色的礼服。除此之外,封建王朝的破灭使一直为皇家专用的黄色被释放到了民间衣服的色彩上。黄色以其温暖明亮的感觉同样深受女性的喜爱出现在了婚礼礼服上。
民族服饰博物馆的粉色婚礼旗袍
在民国的结婚礼服发展的过程中,初期更多的只是色彩上有了变化,但渐渐地面料和花纹等也受到了西方的影响,增加了蕾丝、镂空、细褶、荷叶边等,面料上也有了真丝的。民国文明婚礼的礼服逐渐的由最初的绣花袄裙发展成为优雅的中西结合的礼服。
而在配饰上,民国时期的新娘已经不再用红盖头或凤冠,经历了多种中西方元素的增加最终演变成了西式纱。西式纱的搭配样式丰富,有珠冠花环与头纱相配、花冠花环与头纱相配或者有直接罩头纱。新娘的头纱为白色,沿发际线罩住头发,长至3到4米。无论有无冠饰,头纱也都是将头罩住,几乎没有人将头顶完全露出来。除了头饰外还有一个特别有趣的配饰就是新娘戴墨镜。到了民国,受变革和外来文化的影响,传统服饰在国人心中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被取代,人们渴望跳脱出那些传统死板的规矩和框架,因此戴墨镜成了时髦的打扮,哪怕是在婚礼上,新娘也戴上了时髦的墨镜。
穿新式袄裙戴着墨镜的新娘
事实上,民国初期时文明结婚在当时也是有城乡差异的,在文明婚礼开始普及的时候旧式婚礼也依然盛行,因此在像北京、上广州等接触西方文化更多的城市中新旧婚礼模式的冲突更为明显,而广大农村及偏僻的城镇还没有太大的改变。
由于民国政府大力提倡“文明婚礼”,并推行了相关条例,更进一步促进了近代结婚礼服的演变与推广。1928年蔡元培以及内政部长联合拟定了《婚礼草案》,结婚礼服规范的变更甚至早于国之礼服的变更,且单独提出了一个草案详细说明了新娘和新郎的着装规范,可见结婚的礼服在中国礼仪中有着重要的地位。
《婚礼草案》中规定,男子可穿中式长袍马褂以西式燕尾服两种礼服,而女子则穿“白软缎礼服长裙,头戴珠冠花环,披有四米罩纱,带白手套;执手花,伴之以长青草垂地。脚穿皮鞋或白软缎皮底绣花鞋。”在上图蒋介石和宋美龄的结婚照中,两人的着装是婚礼草案的范本。身穿白色婚纱美丽动人的宋美龄进一步推广了白色婚纱在上海的普及。
在民国时期,新娘的礼服受到了很大的来自西方服饰文化的影响,有了很大的改变,但这个改变是建立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我国传统服饰元素的基础上。而这中西方文化碰撞又融合的结果是中国的服饰变得更加生动有趣,也通过这样的改变减少了对女性的束缚,更好的去展现女性的美。也预示着女性从封建的婚姻中解脱出来,更加轻快自由的享受新的婚姻制度下幸福的婚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