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移民_水库移民信息平台
水库移民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水库移民信息平台”。
08汉语言
张钰菁
24082602062
浅谈我国水库移民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水电建设,共修建各类水库8.6万多座。据有关部门的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水电装机容量已达到1.2亿千瓦。这些工程的建成,在防洪、发电、灌溉、
供水等方面发挥巨大效益的同时,也造成了1800多万移民的搬迁安置,繁衍至今达2500多万
人。其中农村移民达2288万,占移民总数的90%。,由于只能对移民进行低标准的补偿,未能考虑
移民安置区的环境容量和后期发展,造成移民搬迁安置后的生产生活不能得到及时恢复,遗留
了大量问题。
一、水库移民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
1.水库移民的贫困面大,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处于边缘化状态
从总体来看,移民安置区信息闭塞、产业结构比较单一 ,主体匮乏,缺乏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发展缓慢,动力与后劲不足。移民本身素质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着移民安置区的经
济发展。移民搬迁后需要较长时间的恢复与发展,但由于受移民后期扶持措施没及时跟上、安
置区基础设施落后、生产基础薄弱等因素的影响,移民在搬迁后的生产和经济发展速度急剧下
降,造成与当地群众的差距越来越大。
2.生产资料匮乏,安置区容量不足,移民的生计问题难以为继
我国农村移民,特别是1985年底前的移民,主要采取就地后靠方式安置。搬迁前,这些移民
大多居住在河谷地带,耕地肥沃,生活相对宽裕;搬迁后,后靠安置区的生存容量狭小,耕地面
积急剧下降,人均占有耕地少,土地贫瘠,这是水库移民生活困窘的主要原因。移民异地安置时,所得的耕差量少产量很低。同时,有相当一部分移民未拨给荒山、荒坡和山林。大部分移民的土
地划拨后未正式办理手续,在包产到户前,安置区的荒山、荒坡和山场归集体所有,权属不清,经
常与当地群众产生纠纷。
3.基础设施落后,生存环境不能满足移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移民安置区大多地处偏远山区,特别是大多数库区没有修建沿库公路、跨库桥梁或码头,移
民出行极为不便。如江西柘林水库武宁县杨洲乡界牌村因建库而成为孤岛,至今不通电、不通路,过着“头顶高压线,家中没有电,住着茅草棚,点着松明灯”的落后生活。大部分移民安置区由于地
形、地貌及地质条件复杂,自然条件差,环境容量小,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特别是有些水库在调度
时超水位蓄水,库周移民由此造成的损失又得不到补偿,加剧了库区移民的贫困。
4.水库移民的长期依赖和抱怨情绪,影响着自身的发展
移民搬迁后,无论是就地后靠还是外迁安置,移民不仅失去了原有的生产生活资料,而且失
去了熟悉的生活环境和原有的社区网络资源,面对的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一切都需要
重新建立,心理压力本来就很大,不少移民的精神状态低沉,甚至失去了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勇气
。没有好的带头人,缺乏脱贫致富的思路、措施和内在动力。尽管地方政府想方设法采取一些力
所能及的帮扶措施,但效果并不明显。
二、我国水库移民问题的成因
1.我国的基本国情,客观上决定了移民问题的复杂性和解决移民问题的长期性
一方面,我国水资源短缺,时空分布不均,水旱灾害频繁,为了合理配置水资源、防御水旱灾
害和开发利用丰富的水能资源,必然要兴建大量的水库;另一方面,我国人多地少,密集,水库工程
建设必然会带来大量的水库移民搬迁。对移民生产生活的恢复和发展,就只有在国家经济实力
不断增强的基础上,逐步加大后期扶持力度,这就决定了我国水库移民安置上的长期性。
2.对移民安置工作认识的偏差,主观上留下了水库移民问题的隐患
长期以来,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我们对移民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对
保护移民权益重视不够,在工程建设中普遍存在着“重工程、轻移民,重搬迁、轻安置”的现象。改
革开放以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对移民安置规划、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实施和后期
扶持等不断进行规范,使移民安置效果有了明显改善。但是从总体上看,在移民工作上还没有牢
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重工程、轻移民”的思想观念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致使忽视或不尊重
移民权益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
3.前期补偿标准低,后期扶持措施落实不到位
我国水库移民补偿扶持政策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改革开放以前,只对移民进行前期补偿,但补偿标准相当低。改革开放后,移民的补偿补助标准不断提高,移民生活安置和安置区基础设
施的建设有明显改善,但与生计相关的生产安置仍不理想。80年代以来,中央先后设立了库区维
护基金、库区建设基金、后期扶持基金,分别用于解决不同时期水库移民生产生活困难问题。但
现行后期扶持政策仍然存在几个突出问题:各地执行政策情况不一致,标准不统一,扶持资金数
严重不足、后期扶持管理跟不上
4.移民政策法规不在移民政策法规建设方面,1991年颁布的《移民条例》的主要框架是根
据上世纪80年代的情况制订的,有些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移民工作的需要,且政出多门、标准不
一,在实施中往往产生有法难依、有法不依、政策操作高等问题。《移民条例》一直到2006年才
进行修订。在移民体制方面,迄今为止中央政府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水库移民管理机构,移民工作
由、水电、三峡办、南水北调办等多个部门分头管理,难以形成合力。目前,全国各省的水库移民
管理机构建设很不规范,分别挂靠水利厅、发展改革委、民政厅等不同部门,且大部分为事业单
位,协调能力弱,职能职责不健全,工作经费不落实,很不适应移民工作的需要。
三、坚持前期补偿与后期扶持相结合,妥善解决好水库移民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国家实力的不断增强,党中央、国务院对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问题
越来越重视,解决水库移民问题的力度也越来越大。2006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完善大中
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加大了对水库移民的扶持力度明确了扶持措施。7月,国务院
又颁布了新修订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提高了水库移民的前期补偿标准,扩大补偿范围,明确了移民安置工作的程序和责任。
1.强化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行业管理
首先,要建立全国统一的水库移民管理机构体系。体制进行改革的一个关键是要建立起移
民管理组织机构,以有效地实施政府的管理职责。其次,水库移民安置要统一纳入行业管理。在工程开工前,要科学编制水库移民安置规划。第三,要重视并严格加强规划设计和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查和审批。积极推进水库移民安置的科学化。
2.在新建工程移民的补偿上要科学合理,确保移民重建家园的基本需要
首先,对移民的淹没损失要进行合理补偿。其次,要建立水库移民淹没损失的评估体系建设
。第三,对移民淹没损失的补偿不能仅考虑其财产的现值,应充分考虑到财产的重置价值,否则移
民在新的安置区就难以恢复其原有水平的生产生活。第四,在考虑移民有形财产损失的同时,要
充分考虑移民无形资产的损失。
3.统筹各方力量,加大后期扶持力度
由于中国的国情,我们还无法像一些西方发达国家那样,实行一次性足额补偿。必须在前期
补偿有限的情况下,通过一段时期的后期扶持来实现移民的妥善安置和不断发展,这也是主义
制度优越性的体现。通过整合各部门资金、社会各方力量,加大对水库移民的扶持力度,加快移
民安置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4.切实维护好水库移民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加快水库淹没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坚持依法移民,并消除不同工程
移民安置政策不同的问题,依法保护各类水库移民的合法权益。其次,建立健全水库移民安置的社会监理监测机制。评估内容包括劳动就业、、卫生、经济收入、产量以及移民对组织机构、社会
服务与社会发展的评价,从而在各方面维护移民的权益。第三,进一步完善移民监管体系,提高移
民安置工作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强化管理措施,确保国家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第四,坚持
科学发展观和开发性移民方针,搞好移民安置。对移民搬迁后的安置要进行科学规划,促进移民
搬迁安置目标的顺利实现和库区经济、社会、移民、的可持续发展,为移民权益保护创造物质条
件和良好环境条件。第五,加大移民的公众参与力度,建立移民申诉渠道。通过移民群众的参与,增加移民对政府的信任感。
5.采取现金直补与项目扶持相结合的方式,让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国务院17号文件就移民扶持方式作了明确,即尽量将后期扶持资金直接发给移民,并在扶
持方式的确定上,明确要求必须充分尊重水库移民的意愿,并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这也是国家
扶持政策的重大突破。国务院17号文件规定,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可以基本解决移民的温饱问
题和基本的生活问题。因此,在此基础上,还必须加大项目扶持的力度, 要从根本上把制约移民
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问题,把影响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解决好,才能真正实现移民
安置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水库移民问题才能得到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