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档案局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_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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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档案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抓好信息工作,不断加强贵阳档案信息网建设,特拟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档案局各处室,各区(市、县)档案局(馆)
二、奖惩办法
1、各处室超额完成全年信息工作任务的,参与信息工作先进处室评选,对前三名进行表彰,并分别给予400元、300元和200元的奖励。
2、各处室报送信息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未完成全年信息工作的处室,其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将作为评定不称职的主要条件。
3、各区(市、县)档案局(馆)超额完成全年信息工作任务的,参与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对前三名进行表彰,并分别给予500元、400元和300元的奖励。
4、未完成全年信息工作任务的区(市、县)档案局(馆),市局将在全市进行通报,并向当地党委、政府的分管领导通报情况。
三、有关要求
1、各处室、区(市、县)档案局(馆)所报信息必须严格履行程序,要有信息员签字,由分管领导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后方可上报。
2、市局宣传处负责全市信息的收集、编辑和汇总统计,每季度通报一次信息报送采用情况,统计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各处室、区(市、县)档案局(馆)所报信息统一发送至市档案局宣传处邮箱:gydaxjc@21cn.com。
四、实施期限
本办法从2011年7月起施行。
附件1:
附件2:
《贵阳市档案局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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