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案例分析_食品药品优秀案例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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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模拟案件调查(15分)

案件线索:2011年5月21日,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该市佳而惠医药有限公司购进销售一批标示青海省格尔木同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蛤蚧定喘胶囊。经稽查执法人员初步调查,该药品为涉嫌假冒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的假药,共购进3000盒,已销售2500盒,货值金额8万元。

(一)请列出稽查执法人员在该公司现场检查的主要场所?每个场所需现场调取的主要证据是什么?(5分)

参考答案:

公司产品展示大厅,重点检查有无蛤蚧定喘胶囊,发现后依法查封扣押。

公司仓库,重点检查蛤蚧定喘胶囊库存情况,发现后依法查封扣押。

公司质管部,重点检查蛤蚧定喘胶囊购销情况,需调取产品资质证明、供货方资质证明、销售人员资质证明,购进验收记录,销售记录等。

公司财务部,重点检查蛤蚧定喘胶囊数量和价格,需调取购进票据、销售票据。

(二)请列出该案件的主要程序?需要的主要执法文书有哪些?(5分)

参考答案:

主要程序:现场检查、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合议、法制审核、听证、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行政处罚、移送、执行、结案。

需要的文书:举报登记表、立案申请表、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物品清单、封条、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理通知书、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案件合议记录、听证告知书、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听证意见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行政处罚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物品凭证、送达回执、案件移送审批表、案件移送书、延分期缴纳罚没款审批表、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处罚结案报告、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没收物品处理清单。

(三)请拟定该案件中假药协查函的主要内容?(5分)

参考答案:

1.标示生产企业是否为合法药品生产企业; 2.蛤蚧定喘胶囊是否为该企业合法品种; 3.该企业是否生产上述批号的蛤蚧定喘胶囊; 4.有关资质材料是否为该企业出具。

1.无证经营药品,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14条; 2.销售假药,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48条。30家农村基层药店:

1.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34条; 2.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17条;

3.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16条; 4.销售假药,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48条。

2010年2月15日,某药监局在监督检查中抽验A药店销售三黄片,经药监所检验为劣药。3月10日,药监局接到检验报告书。后送达A药店,A药店对检验结果无异议。经查,A药店共购进三黄片10盒,购进价格为1元。销售了5盒,销售价格为1.5元。抽验3盒,现存2盒。请根据以上给出的违法事实,做出一份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五、模拟案件调查(共20分)

1、案由1分

2、案情1分

3、违法事实3分

4、证据3分

5、办案程序5分

(第一,检验报告书送达当事人日期1分 抽验单位应在2日内将药品检验报告书转给被抽样单位

第二,立案日期1分 应当在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

第三,查封、扣押1分 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第四,行政处理决定1分 并在七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第五、责令改正1分)

6、违法行为等次 违法行为轻微1分

7、违反法律、法规与规章的具体条、款、项、目 3分

8、处罚建议与承办人签字 3分 案件调查

罚没共计2260.00元(3260.00元)。

(2倍或3倍选一即可)

2、接群众举报:某A企业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擅自生产医用乳胶手套,并将其产品销售给B药品生产企业。B药品生产企业用其生产的药品以货易货、抵换同等价格的乳胶手套;A企业又将换回的药品销售给某C药品经营企业。⑴请陈述执法调查过程;⑵简述收集哪方面证据?

答案要点:

1、有出示执法证的情节;

2、进行现场检查、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3、进行现场调查、制作调查笔录(亮明身份、告知权利和义务);

4、查A企业有无生产、经营医疗器械和药品的相关资质并取证;

5、查A企业医用乳胶手套的生产、销售情况并取证;

6、查A企业药品的购进和销售情况并取证;

7、查B企业生产药品资质并取证;

8、查B 企业销售给A企业药品情况并取证;

9、查C企业药品经营资质并取证;

10、查C企业从A企业购进、销售药品情况并取证。(每少答一个要点扣1分,扣完为止)

六、模拟案件调查(1题,每题15分):

市药监局在5月份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医院先后两次从A药业公司购进药品共计18个品种,货值7.8万元。经核查证实,该批药品系B医药公司业务员张X X所供。张X X在4月份以B医药公司业务员名义与该院签订了药品购销协议,但张X X私自以A公司名义供应了上述药品并出具了A公司的有关票据凭证。经查,A公司是药品零售企业无药品批发资格,调查中张X X辨称,双方已签订购销协议,因B公司品种不齐,才到A公司组织货源。请对该案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分析

答案要点:

1、案件性质认定:①本案中某医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行为;(3分)

②B公司业务员张XX销售A公司产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无证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3分)

③A公司不具有药品批发资格,批发销售药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无(批发)证经营药品行为。(3分)

本案A药店的违法行为可以确定为非法渠道购进假药,在案件的处罚上办案人员有所分歧。

观点一:按法条竞合原则,择一重罚。当事人的行为分别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第四十八条。由于违反上述条款处罚倍数一样,且根据《行政处罚法》一事不两罚和法条竞合原则,故选择上述两个条款中一项,予以重罚。

观点二:按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经营假药分别处罚。本案中药店有两种违法事实:一是非法渠道采购药品,二是经营假药,即药店的药品采购行为造成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药店的营销行为造成销售假药,分别触犯《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第四十八条,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八十条分别予以处罚。在是否违反一事不两罚原则上,办案人员认为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对违法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理由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同一事实和同一理由是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共同要件,缺一不可。本案中,药店实施的非法渠道购进假药虽看似同一违法事实(××胶囊在两种不同的违法行为都扮演主要证据),却实施了两个违法行为,触犯了两个法律条款,按两个依据给予处罚并不违反《行政处罚法》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如果在本案中采用竞合原则,即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吸收销售假药,或销售假药吸收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那么同一违法行为就指的是××胶囊药品,其行为也就变成了事物,忽略了具体的违法行为,这与法律是相悖的。

观点三:采用合并兼部分吸收的原则予以处罚。本案中药店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了两个违法行为,涉及非法渠道采购药品和销售假药,侵犯的是不同的客体。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触犯的是市场管理秩序,销售假药触犯的是药品管理制度和群众的身体健康。从而在逻辑上构成两个可以处罚的违法行为,但是,该药店行为有别于实施一种违法行为违反二个法律条款即法学中的“法条竞合”的现象,因而不能简单地采取《行政处罚法》的吸收原则,择一重罚。对触犯不同客体的违法行为应参照刑法理论中“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处罚。本案以销售假药立案,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是处罚加重情节,按最高倍给予处罚。

请根据以上案情阐述你的观点。

答:我同意第三种观点。实际检查中,常遇到一个违法事实触犯多个违法行为的情况,该种情形社会危害性较大,因此,在不违背行政处罚法的前提下,实施合并处罚比较符合《行政处罚法》的立法本意“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既不放纵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发挥处罚的威慑、惩罚作用,又兼顾了当事人的利益,起到教育、引导作用,建立良性的行政管理体制,体现行政处罚经济和效率原则。

事后取证。

4、执法人员李某对王某制作的笔录,应当裁明哪些内容?

答:

1、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有当事人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

3、注明日期

5、曾某如不服可以享有哪些救济权?

(1)当事人在接到行政处罚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的区人民政府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

(2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某药店的注册地址为某市长江路150号,因经营不善关门歇业。随后,在未经药监部门允许的情况下,该药店整体搬迁至淮河路18号开业经营。同时,该药店负责人为提高经济效益,与周边十余家诊所签订协议,提供药品批发。请问对该药店的行为如何处罚?

对该药房行为属于擅自变更地址依据《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补办手续,同时对经营方式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一款四项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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