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局人员调配规定_人员调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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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漳工商人„2010‟138号
漳州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市区局机关缺编
工作人员调配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商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市、区局机关缺编工作人员调配规定》印发给你们,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干部职工的反映请及时反馈给市局人教科。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市、区局机关缺编工作人员调配规定
为充分体现市、区局机关缺编工作人员调配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建立健全激励、竞争、公开、公平的干部管理机制,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市、区局机关”,是指漳州市工商局机关和芗城区、龙文区工商局。
二、市、区局机关缺编工作人员的调配办法
市、区局机关工作人员缺编的,采取公开考试方式,择优从本市工商系统县(市、区)局公务员中调配。
个别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缺编时,可由市局党组采取差额考核办法在本市工商系统内确定考核人选择优调配。
三、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在县(市、区)工商局工作满3年,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本人和父母户籍均在市区,本人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在县(市)工商局工作,需要回市区照顾父母的;
(二)夫妻一方为市直或芗城、龙文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正式在编人员的;
(三)夫妻一方户口在市区,且居住满六年的。
四、市、区局机关缺编工作人员考试调配程序
(一)每年1月30日前,由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和芗城、龙文区工商局根据本单位缺编情况及所需人员基本条件向市局人教科提出调配申请。
(二)市局人教科根据缺编情况制订调配计划,经市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在OA网上公开报考岗位。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个人提出报考岗位申请,并经所在县(市、区)局同意。
(四)市局人教科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五)市局成立考评小组负责笔试、面试、考核等工作。考评小组由市局领导和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六)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分为公共科目考试(权重50%)和岗位业务技能考试(权重50%)。公共科目包含电脑知识和公文写作,成绩由考评小组评定;岗位业务技能考试成绩由相关业务科室评定。
(七)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1:3进入面试。
(八)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按1:2确定考核对象,并由考评小组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市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调配人员。
(九)拟调配人员跟班学习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由所在单位根据其表现向市局人教科提出去留建议,人教科汇总后向市 局党组报告,经市局党组研究批准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十)县(市、区)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公开考试,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调配。确定调配的,按科员岗位安排工作,并按新任职务重新确定工资待遇。
(十一)获得省、市级各类荣誉称号及表彰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调配。
五、市局建立候调人员信息库。经综合考试合格进入候调人员信息库的,一年内可根据需要按顺序进行考核调配。
六、所有被调动人员自行解决住房。
七、本规定由市局人教科负责解释。
八、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主题词:工商 干部 调配规定 通知
抄送:省工商局人教处,存档
福建省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