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_重庆大学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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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学生会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重庆大学学生会会的经费开支,保障各部门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管理包括校学生会日常费用及各项活动所需经费的申请、审批、报销、资料上报、归档在内的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三条校学生会使用经费应严格坚持预算审批、节约开支、据实报销的基本原则,避免预算外开支,杜绝铺张浪费,严禁虚报谎报。未经预算审批和登记备案的开支,原则上不予报销。
第四条财务管理工作主要由校学生会办公室牵头完成,办公室应安排好值班人员。各部门财务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保持与办公室联系,保障财务工作能及时、持续地按照规定进行。办公室只对部门负责人负责,其他人提交报销材料不予处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校学生会全体成员。各部门日常财务及开展各项活动所需经费的审批、报销,遵照本办法执行。原则上不支持学生垫付款项。
第二章财务费用的分类
第六条根据校学生会工作的实际工作内容,所需报销的财务费用主要有:
(一)日常费用部门日常运转中所产生的日常性费用。
(二)活动经费用于开展各项学生活动所需要的费用。
(三)项目专项支出用于长期连贯性的大型活动所需的专项费用。以下将分别说明各项费用的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
第三章日常办公费用的报销及操作流程
第七条学生会办公用品相关规定如下:
(一)学生会每学期统计各部门所需办公物品,集中采购,各部门根据配置标准,按照物资管理制度从物资库领取所需办公用品。
(二)配置标准(对内公开,对外不公开)
主席团:笔记本 钢笔(每学期不超过两套)
部长:笔记本 签字笔(每学期一套)
副部长:笔记本(每学期一本)
第八条交通费用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交通工具乘坐标准校学生会有重要的集体活动时,可由相应部门向分管主席提交学校派车申请;在事情紧急须及时处理时,可向分管主席提交乘坐出租车申请;一般情况下,因公务使用乘坐公交车辆,并保留票据。
(二)交通费用报销流程涉及公务用车时,应提前告知分管副主席,征得同意后,方可报销相关交通费用。每月5日前,部门财务负责人收集本部门上月的所有交通费用,将本部门部长和经办人签字的原始票据,注明事由后提交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各副主席确认分管部门报销金额并做好登记,分管财务的副主席将相关票据转交分管副书记签字、填写报销项目号、加盖公章、报销后,通知各部门财务负责人领取,办公室做好资金领取登记。
(三)交通费的额度标准一般情况下,部门每月报销的交通费用不得超过50元。特殊情况视具体情况由办公室和分管主席协商处理。
第九条打印费相关规定如下:
为方便校学生会工作,小额打印、复印可向办公室索要打印单,凭打印单在指定店铺消费,打印单应按照规定逐项填写。
也可在指定的签约店铺进行挂账,签单人必须是部门负责人或部门指定的财务负责人。各部门签帐后应在办公室备案。原则上,打印费用不接受以现金形式
报销。
第十条资料费的相关规定如下:
在保证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成本,各部门在购买资料前需将购置申请提前一周提交到办公室,待主席批准后方可购买。
第十一条通讯补贴
学生会根据各部门实际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适当考虑通讯补贴。
第四章学生活动费用的报销及操作流程
第十一条学生活动指按照学生会工作年度计划,经学生会主席团审批开展的全校大型活动,其他活动均不在报销之列。
第十二条学生活动财务管理流程财务管理按照“活动申请→预领费用→进行活动→活动资料及票据整理→上交活动材料报销费用→活动归档→活动公示”流程进行。
第十三条活动申请流程及预领费用流程
(一)开展学生活动必须提前一周认真填写《重庆大学学生会活动申请表》、《重庆大学学生会活动经费预算表》。
(二)活动负责人向主席提出申请,待主席批准后,将申请表、预算表纸质版交由办公室。纸质文稿交与办公室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办公室每周二、周四下午安排同学值班负责接受和审核材料。
(三)由办公室于每周四下午整理活动申请交由财务分管主席审批签字后统一提交主管书记处进行审批,由办公室将活动审批情况通知负责该活动的副主席。如审核未通过,活动不予开展。
(四)活动负责人可根据主席处理意见,自行决定预支款额度,得到财务分管副主席认可后,填写借款单据,报分管副书记审批并领取相关款项。
因临时紧急活动或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提出书面申请的,应由活动负责人向主席说明事由,履行口头预算申请,报办公室登记备案。活动结束后3天内,应补办书面手续。
第十四条活动资料及票据整理
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活动负责人应整理好以下资料及相关票据,为归档与经费报销做好准备:
(一)填写《重庆大学学生会学生活动经费决算表》(纸质版);
(二)上交活动策划书(电子版);
(三)活动过程中的影音图片资料(电子版);
(四)活动新闻的发布情况(要求活动结束1天内挂网,电子版);
(五)活动总结(电子版);
(六)相应票据。
待所有资料上交完毕后,票据交分管主席审核签字,票据的相关事项详见本办法第章“注意事项”。最后交办公室处。办公室负责处理以下事情:
(一)核实预决算金额及票据;
(二)转交主席签字;
(三)填写报销项目号;
(四)加盖学生会公章;
(五)整理上交资料。
待处理完毕后,交分管主席处签收。
第十六条挂账费用的相关规定
(一)挂账分为日常运行挂账及活动挂账两类。日常文印如需挂账,挂账人需持加盖学生会公章和相关人员(分管财务的副主席和分管书记)签字后的挂账单到指定文印店挂账,并做好纸质及电子登记工作。
(二)单项活动单独挂账,活动负责人需填写活动挂账总单经由分管财务的副主席和分管书记签字后方可到挂账点进行登记开项。活动中阶段性挂账活动负责人需持分项挂账单到办公室指定财务负责人处申请,财务负责人核实预算表无误后签字盖章后方可挂账。分项挂账总额不允许超过挂账总单批示金额。
(三)活动结束三天内,办公室到挂账处清算活动挂账,核查活动决算表无超支后,本次活动扎帐。
(四)办公室每月末到挂账处清算本月挂账金额确保挂账可控性。
第十七条资料归档工作完成报销流程之后,由办公室负责,对活动资料进行归档,相关工作按照规定办理。各部门在需要的时候可以通过办公室提取资料。
第五章专项活动费用的报销及操作流程
第十八条专项活动费用一般是持续周期较长、定期举办的相关活动。该类活动由主管书记核实后予以立项,报账工作仍需活动报销流程进行。
第六章注意事项
第十九条财务支出必须取得正规发票,有小票的应同时提交。可以报销的正规发票印有“SW”的税务水印,并加盖该商家的发票专用章。
第二十条预算人应在报销票据的背面详细注明活动名称、物品、单价和 数量,由本人签名,并由分管主席或主席签名确认。
第二十一条所有学生活动不得报销餐费。
第二十二条所有由校学生会主办的活动,在宣传物品上须署名“重庆大学学生会”,否则不予报销。
第二十三条所有活动场地申请必须经过校学生会审批,不得经过其他渠道
审批,否则后果自负。所有涉及商家的活动须由分管主席和主席与商家签订协议,涉及商家的所有宣传须由校学生会进行,所有宣传物品须经分管主席或主席审核,所有款项须通过教育基金会,开具正规发票,任何部门不得个人收取商家任何费用。确认到账后方可进行活动。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试运行。值班时间为每周二、四下午,纳新之后的值班时间以校团委网站公布为准。
第二十五条每学期开学初,重庆大学学生委员会须向学生代表委员会提交年度财务预算表,并召开学生代表常务会议,由大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第二十六条校学生会办公室定期公布学生会活动审批情况,并对外设立监督电话及邮箱,由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回复相关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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