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税务处理_一般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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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二种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分离。
2、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是手写的普通发票,要按17%税率分离提取增值税。例:销售货物23400元,收到支票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注意: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是普通发票,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但可以要求小规
模企业到其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
1、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企业公章、发票专用章
3、如客户为外地企业还要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复印件
4、代开发票需预缴的税金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流程
1、填写一式三份的代开发票申请表
2、到申报大厅
1)打印一式六联的税票
2)加盖税收征管小圆章
3)到工商银行现金缴纳,银行窗口返给一联和第六联
4)将第一联复印
5)将税票第六联返给打印税票窗口
3、携带资料到办税大厅代开发票窗开据
4、开据一式四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0.9元,并打印收据,有存根联
销售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1、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接受税务机关处罚
2、由主管税务机关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子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购货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如果丢失前已经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