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要点及细则培训_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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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要点及细则培训
1、培训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HJ610-2011)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
2、1、根据建设项目队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特征,将建设项目分为以下三类。I类:指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的建设项目;II类:指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可能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并导致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建设项目,III类:指同时具备I类和II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征的建设项目。
2、根据不同类型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程度与范围的大小,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一、二、三级。
3、应根据建设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三个阶段的工程特征,分别识别其正常与事故两种状态下的环境影响。
4、地下水污染源主要包括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
5、地下水污染源调查因子应根据拟建项目的污染特征选定。
6、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井点采用控制性布点与功能性布点相结合的布设原则。
7、一般情况下,地下水水位监测点数应大于相应级别地下水水质监测点数的2倍以上。
8、评价等级为三级的建设项目,应至少在评价期内监测一次地下水水位、水质,并尽可能在枯水期进行。
9、按评价中所确定的地下水质量标准对污染源进行等标污染负荷比计算,将累计等标污染负荷比大于70%的污染源(或污染物)定为评价区的主要污染源(或主要污染物)。
10、地下水水质现状评价应采用标准指数法进行评价。标准指数>1,表明该水质因子已超过了规定的水质标准。
11、I类建设项目,对工程可行性研究和评价中提出的不同选址(选线)方案或多个排污方案等所引起的地下水环境质量变化应分别进行预测,同时给出污染物正常排放和事故排放两种工况的预测结果。
12、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方法包括数学模型法和类比预测法。
简答题
1、I类建设项目场地污染防治对策应从哪些方面考虑。
(1)源头控制措施
(2)分区防治措施
(3)地下水污染监控
(4)风险事故应急响应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