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户口迁入政策[优秀]_上海户口随迁政策

2020-02-26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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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人员可办理上海户口签入:

一,购房办理蓝印户口的政策已经终止。

二,和上海籍人士结婚,通过公安部门的途径自结婚登记日起15年。

三,和具有博士学历的人士结婚,不是上海籍的也没有关系。你的户口马上可以迁入上海。

四,自己通过学习取得本科学历,再在上海找到工作单位接受你,先办理“人才引进”类居住证,再和上海籍人士结婚就可以将户口迁入上海。

五,自主创业,根据不同的学历,需要的不同的投资金额,在取得居住证以后和上海籍人士结婚,可以将户口迁入。

六,父母一方是知青的,可以解决一个子女回沪。

七,父母一方是上海户口,生活在上海,而且身边没有子女照顾的。

八,配偶的一方是因国家人事调动到上海的,可以以解决夫妻分居问题解决。

一、哪些对象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月前连续6个月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100元(含1100元),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2.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3.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4.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二)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1120元/月),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

1.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

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

3.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

4.1966年底以前的归国老华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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