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_贵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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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二00九年九月
目 录
1、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2、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院副院长(教学)岗位职责
3、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科研科科长岗位职责
4、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5、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务员岗位职责
6、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师职责
7、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导师工作职责(暂行)
8、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主讲教师职责
9、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研室管理制度
10、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培训规划
11、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12、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材编写、评估、选用制度
13、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14、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师教学请假制度
15、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工作例会制度
16、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文件管理制度
17、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18、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提高学生“双基”水平的措施
19、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环节质量考核标准 20、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试卷管理规定
21、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222、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3、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师业务学习规定
24、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研室活动制度
25、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师上课情况规定
26、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调、停课管理规定
27、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课堂教学管理规定
28、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检查制度
29、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规定 30、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双语教学实施办法
一、工作职责类
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院长是学院行政负责人,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主持学院的行政工作,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教师管理、行政管理工作。
一、在学校领导下,全面主持和协调学院的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对内综理政务,对外代表全院。
二、负责审定学院教学、科研、专业及学科建设、师资培养、教学评估、研究生培养、资料室和实验室建设、国内外学术交流等工作规划。
三、负责对学院的发展规划、专业方向、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育改革、教务管理、职称评定、人事调配、设备购置等重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论证,提出具体意见,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召集并主持院办公会议及院学术委员会等会议,指导和协调分管教学、科研、实验室、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使之各负其责并通力合作。
五、主持召开学院教职工大会,传达上级和学院的有关文件和指示,安排部署学院的教学、科研、人事、行政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并注意听取教职工意见,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六、定期召集学院教学委员会委员全面检查与总结教学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七、主持确定师资培养和定岗、定编计划,负责组织聘任工作、年终考核和业务考评,督促、检查教学和行政人员做好自己的本职工
一、工作职责类
作。
八、组织大型学术交流活动,会同科研副院长支持各系开展学术研究工作。
九、按照学校的有关精神和学院的相关规定,负责学院经费的预算、合理使用、批准签字。
十、主持制定全体行政、教辅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院内各项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十一、完成校党委、校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工作职责类
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院
副院长(教学)岗位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上级教育部门的指示精神。
二、协助院长做好学院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规划。
三、根据学院发展计划,不断完善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各教研室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抓好各个教学环节,确保教学质量。
四、负责组织制订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工作总结。
五、负责组织制订各专业的教学方案、向各教研室布置日常教学任务,审定开课教师名单、教学任务的分配、选用教材等,督促检查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和各种教学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完成。
六、负责组织各教研室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并督促、检查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进度和质量。
七、协助院长作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八、协助院长建立完善实习基地;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教师的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活动。
九、负责组织全院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教学评优工作。
十、协助院长作好其它工作。
一、工作职责类
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教学科研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在分管教学、科研的院领导指导下,进行教学研究、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评估和教学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贯彻学院党政的有关精神,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建立健全教学科研管理制度。
二、努力学习教学科研管理业务,熟悉教学科研及其管理各环节的工作,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三、主持科室内的日常工作,协调、组织全科人员完成本科室工作职责,并积极配合我院其他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做好年终工作总结。
五、组织全科人员学习和了解校内外教学和教学改革经验及发展动向,为学院的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提出建议。
六、参与学院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制定、修改与完善。
七、协助组织新专业申报工作。
八、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工作职责类
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一、协助院长做好学院各专业教学计划的起草和执行工作,安排教学工作,承担任务落实后的报表工作。
二、协助院长做好学院各课程和各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落实授课计划,根据教学任务协助教务处编排本院课程表,并处理日常有关调课及教学计划调整等事宜。
三、协助做好教学检查、教学评优工作,提供教学方面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四、协助学院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专业建设的组织工作。
五、组织落实学院教材预定工作。
六、处理教学方面有关报表及教学文件的收发。
七、负责教学会议(教学研讨会、教学工作例会、学术讲座等)的组织、接待、准备工作。
八、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工作职责类
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务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做好考务方面的具体工作,包括试卷的汇总、发放,安排考试日程,组织监考教师,办理学生缓考、免考事宜。组织好学生选修、免修课工作,汇总经分管院长审批同意的学生选修、免修课审批表报教务处,并通知有关任课教师。
二、期末考试结束,将不及格学生的班级、姓名、课程送教务处并安排学生的补考工作。
三、协助任课教师将各课程考核成绩及补考成绩及时输入计算机,汇总学生各课程考核成绩及补考成绩,并报教务处;学生毕业前夕打印学生成绩表。
四、负责大学英语统考报名工作及证书的发放等工作。
五、协助分管院长办理学生学籍处理工作;随时掌握学生人数流动情况。
六、每学期开学协助办理学生报到、注册手续;负责学院教师请假(一周内)临时停调课登记工作。
七、根据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提出毕(结)业和授予学士学位名单,经分管院长审核后报教务处。
八、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工作职责类
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师职责
一、教师的基本职责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学校需要承担社会服务工作。爱护学生,教书育人,自觉维护学校的利益和声誉,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二、各级职务教师职责(一)教授职责
1、系统承担本科、研究生课程的讲授工作,指导实验教学、专业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
2、主持或负责科学研究项目,并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3、主持或负责本学科、本专业建设工作,指导教育教学改革,主编、主审教材和主持教学法研究,撰写学术著作。
4、指导副教授及以下职务教师的教学科研活动,并根据需要指导研究生、进修人员和学生科研活动。
5、组织学术交流活动,举办校内外的学术报告或专题讲座。
一、工作职责类
6、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任务。
(二)教授职责
1、系统承担本科、研究生课程的讲授工作,指导实验教学、专业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
2、主持或参加科学研究项目,并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3、主持或参加教材的编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撰写学术著作。
4、根据需要指导助教、讲师和进修人员,指导和培养研究生,辅导学生的科研和科技竞赛活动。
5、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学术讨论,举办学术报告会或专题讲座。
6、根据需要指导本学科、本专业的建设,承担课程辅导、指导试验等工作。
7、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任务。
(三)讲师职责
1、系统讲授一门以上本科或研究生课程,指导专业实习、社会实践活动、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
一、工作职责类
2、参加科研、教学法研究和教学改革,参加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和试验指导书。
3、承担实验室或多媒体教室的建设工作,改革实验手段或实验内容,组织和指导试验室教学工作。
4、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研究生、进修人员等。
5、承担课程辅导、批改作业等教学工作,承担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
6、根据学校安排担任班主任、学生辅导员或其他社会服务工作。
(三)助教职责
1、承担课程及实验辅导、批改作业等工作,协助指导课堂讨论、实习、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2、参加实验室或多媒体教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工作。
3、参加教学法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根据需要参加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管理,撰写科研论文及试验报告。
4、根据学校安排担任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和共青团以及其他社会服 务工作。
一、工作职责类
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导师工作职责(暂行)
导师制是实行学分制的保证。学院应聘请具有教学科研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担任导师。其主要职责是:指导学生制定学业计划、安排学习进程,指导学生选课,帮助学生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
1、导师应树立育人观念,作学生的良师益友,悉心指导学生学业,帮助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导师应认真学习学分制有关规章制度和学分制教学计划,必须参加教务处举办的学分制管理方面的培训,以及学院举办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等方面的培训、讨论。
3、导师应作好学期工作计划,认真工作。
4、新生入学时,导师必须赴贵州大学南校区参加入学教育工作,介绍学院教学、科研等方面情况,介绍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以及学分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学生初步拟定学业计划,以及第一学期相关课程的选课。以后每学期14~16周选课期间,导师应就下学期的学习指导学生选课;学期开学前三天,指导学生根据期末考试成绩,再次进行补退选。
5、导师平时必须保证学生与自己的联系畅通,定期与学生会面,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及时发现学习问题,作好辅导。作好学业指导本职工作,导师还应尽力从思想、生活、身心健康等各方面了解学生、关心学生、帮助学生,配合负责学生工作的同志, 解决同学思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职责类
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主讲教师职责
1.主讲教师要熟悉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在开课前制定出符合大纲要求的实施计划。
2.主讲教师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停课、调课或请他人临时代课,必须事先报院主管领导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3.主讲教师要严格执行课堂纪律,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对学生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对迟到、早退或违犯课堂纪律的学生,应进行批评教育。
4.主讲教师应批改一定数量的作业,并安排适当的答疑时间,以便了解学生学习情况,针对学习中出现的问题改进教学方法。
5.主讲教师对于承担的课程要亲历亲为、尽职尽责。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换主讲教师,应报请教务处批准。
6.主讲教师要研究教材内容和教学规律,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尽量采用先进的教学手段,改进教学效果。
7.主讲教师要认真做好考试命题工作。在课程结束时提前一周拟定试题,并给出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考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当。在考试结束之后一周内填写学生成绩单并送至院办公室教学科研科教务员处。
二、综合类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研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教研室职能
第一条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研室要认真抓好所承担的教学任务,承担和落实本教研室应承担的各项教学任务,组织好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抓好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积极开展课程建设工作,保证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二条
完成教学文件、资料的建设工作。根据各课程在专业培养目标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各教学环节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制定(修订)教学大纲,编写实验、实习指导书,课程论文(设计)指导书,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书,依据教学大纲和要求认真命题。
第三条
抓好教材建设。教研室要选定好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编写实验实习指导书,对使用统编和自编教材的课程,要注意不断更新内容。组织力量编写参考资料或补充讲义。有条件的教研室要发挥优势,自编教材(包括多媒体教材),争取公开出版。
第四条
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并形成制度。如组织教师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的学习、讨论、研究;进行教材分析;探索和改进教学方法;组织试讲,互相听课,交流教学经验;检查教学质量;开展调查研究和教学实验;进行专题性教学改革等。
第五条
做好教书育人工作。组织教师认真完成讲课、辅导答疑、习题课、课堂讨论、作业批改、考试等教学环节。
二、综合类
第六条
做好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注意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同时也要注意发挥教研室对研究生培养的集体作用,保证研究生的质量。
第七条
组织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要结合学科特点,配合学科建设与发展,确定相对稳定的科学研究方向,注意开展校内外和国内外的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
第八条
定期组织学术活动,经常探讨和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的动态和最新科研成果。活跃学术空气,进行学术交流,促进教师知识更新和学术水平不断提高。
第九条
在保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结合发挥学科优势,积极组织教师开展有计划有组织的技术推广、技术培训、技术咨询、集团承包等社会服务活动,以促进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教育与经济的结合。
第十条
根据院师资培养规划和总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教师的培养和提高工作。组织制定教研室培养规划和个人进修提高计划,做到定方向、定任务、定要求、定措施。注意建立师资队伍的合理结构,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的相对稳定。教师进修贯彻“在职为主、结合工作为主、自学为主”的原则,注意在教学、科研实践中培养锻炼教师。同时也要根据学科发展和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外出进修(包括出国进修和考察)。
第十一条
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是抓好青年教师的培养提高与管理。对青年教师要实行导师制,导师要对青年教师的政治思
二、综合类
想、业务工作和学习提高全面负责,并进行具体指导,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政治思想素质,过好教学关、科研关和实践技能关。
第十二条
认真做好本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室内所有人员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时事政策学习和各项政治活动,积极参加劳动锻炼和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章
教研室主任
第十三条
教研室主任的人选由院系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名上报,任期四年,可以连任。教研室主任必须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现行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勇于改革,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懂得教育规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善于联系和团结群众,发挥集体效能。
3.对本学科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学风严谨,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科研工作经验。正主任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副主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4.有较强的组织工作和管理工作能力。
第十四条
教研室主任的职责和权力
1.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本教研室的贯彻执行。
二、综合类
2.负责制定本室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种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和总结执行情况。学期或学年未向全室人员作教研室工作总结报告。
3.领导和组织本教研室的教学、科研、师资培养工作,负责各项工作的质量检查和考核。每学期检查性听课至少10次以上。
4.组织制定(修订)教学大纲,编制教学日历,选用或编写教材(包括实验实习指导、参考教材等),组织课程考试命题,并负责审批。
5.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活动,抓好课程建设工作。
6.为青年教师配备好指导教师,协助学院抓好学科梯队建设。
7.与党支部配合,协助搞好教研室的思想政治工作。教研室的重大工作,应与党支部协商,取得党支部的支持。
8.定期召开教研室会议,贯彻和实施学院工作部署,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注意调动和充分发挥教研室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形成团结协作的风气。经常向学院领导请示和汇报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征求对教学工作的意见。
9.对教研室各项工作有随时检查的权力。如调阅教师的讲稿(或教案)、不通知的检查性听课、检查教学日历与实际教学进度是否相符等。
10.在不违背学院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有权制定教研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会议制度、听课制度、教学质量检查制度、教学档案、资料和教具管理制度等。
二、综合类
12.对本室人员的配备、调入、调出、调整、晋升职称、提升工资和奖惩有提出自己意见的权力。学院应尽量尊重教研室主任的意见。
13.对本室经费的使用和分配有决策权。
第三章
教研室工作的检查与评估
第十五条
每学年未,教研室对每个成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包括工作态度),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等工作的质量和成绩,进修提高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估。采取先自评后集体评的办法,考核评估结果记入档案,并作为评选先进、职务评聘、选派出国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教研室主任在任期内,要有规划和目标,学院定期检查教研室规划实施情况和教研室主任职责执行情况,作出评价,作为评选先进和奖励的依据。
第十七条
学院定期对教研室进行评估。对先进教研室予以表彰、奖励,对差者予以批评。
二、综合类
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培训规划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不断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教师和学生服务,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教学管理人员队伍,特制定本规划。
一、教学管理人员是指学院为教学服务的专职人员,包括学院正副院长、各研究生培养点领衔导师、各教研室主任、教学科研科、研究生科及其它行政人员和实验室管理人员。
二、学院对教学管理人员的培训有着直接责任,要对管理人员队伍水平的提高负责,学院每年将召开1-2次管理人员会议,对教学管理当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指导和培训,以增强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办事能力,更好的为教学和科研服务,为学生服务。
三、派出管理人员参加必要的专业管理工作会义,学习了解其它高校的先进管理经验,增长见识,提高才干。
四、每年派出部分管理人员到省外院校参观、访问、学习、交流。
五、要求所有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学校的有关管理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
六、管理人员每两年应有一篇关于管理方面的经验材料总结。
二、综合类
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是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改革和发展的学术性指导机构。指导委员会在学校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长领导下,负责研究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育教学体制与教学改革;教风、学风建设;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改革和建设;审核教学改革方案和教学计划、教学改革基金设立、教学研究的方向和指南等工作。
第二章
组织形式和办事机构
第二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或主席)一人、秘书一人、委员若干人。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主任委员直接聘任,每届任期三年。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教学指导委员会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门会议。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下列事项由指导委员会负责:
(一)研究审议各项教学活动和教学计划,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二)研究审议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的改革方案;
(三)研究审议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运转和激励机制的计划和方案;
(四)研究审议教材建设、管理的计划与方案;
(五)研究审议教学改革方案、教学研究方向和指南;
二、综合类
(六)审议和评选教学管理成果奖等方案和实施计划;
(七)审议和评议有关教学质量评估体系、教学评估项目及评估检查实施方案。
第四章
审议评选工作程序
第四条
各种待审议的文件、项目、方案、计划评选内容(以下简称审议件)一般事先提交指导委员会,经分类汇总并初审后,报请主任委员审查,经请示同意后列入全体会议讨论议程。
根据审议的性质和特点,主任委员有权组织部分委员分专题进行预审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后,交全体会议审议。
第五条
指导委员会经表决的审议文件必须获半数以上(不含半数)通过。参加表决的委员数不应少于全体委员数的三分之二。
第六条
由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检查和收集下发审议执行情况,并及时向主任委员汇报。
第七条
定期或不定期教学检查、督导等项工作。
第五章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第八条
如下事项由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一)负责指导委员会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组织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及专门会议的筹备、准备工作;
(三)各种待审议文件、项目、方案、计划及评选内容一般事先交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经办公室分类汇总和初审后报请主任委员会审查,经请示后列入全体会议讨论议程;
二、综合类
(四)通过下发执行的审议文件由指导委员办公室负责检查和收集下发审议件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主任委员汇报。
第六章
指导委员会委员职责
第九条
如下事项由指导委员会负责;
(一)审议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规格及办学模式;
(二)对本专业教学计划的优化、课程实质及实施原则的指导;
(三)对本专业的设置与已选方案的审议;
(四)评审各类奖学金、督导各类教学奖励办法的实施;
(五)研究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及评估检查实施方案;
(六)接受指导委员会委托,审议和处理教学方面的重大事项。
第七章
指导委员会会议制度
第十条
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春季时间大约在每年的6月底,冬季时间大约在一月中旬。如遇重大问题需提前讨论或研究,由办公室汇总材料请主任委员批示召开会议。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三、教学管理类
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教材编写、评估、选用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的教材建设,改进教材建设工作,适应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提高教材质量,根据原国家教委颁发的《高等学校教材工作规程(试行)》和贵州大学有关教材管理方面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材编写
第一条学院教材编写的指导思想是紧密结合学院教学改革的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精品战略,抓好重点规划,注重专业配套注重素质教育、创新能力及实践能力的培养,为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创造条件,鼓励学院教师多出书、出好书,编写出质量高、适用性强、具有学科特色的教材。
第二条 教材编写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学院要从教学经验丰富、具有编写能力的教师中选拔和组织教材编写队伍。规划(计划)由学院通过对学科专业特色和本校教学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后向各教研室或系提出教材编写要求,也可由编写者提出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议,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原则上凡是教师编写的教材均要纳入学校教材建设规划。
第三条 教材(校内讲义)编写由教研室主任或系主任根据学院制定的规划(计划)组织教师完成。编写前要认真研究、分析国内外同类教材的特点,在总结教学改革与科研成果的基础上,确定教材内
三、教学管理类
容。教材编写大纲要以培养方案、课程基本要求为依据,并经教研室或系讨论并签署意见,报学院审核后方可作为教材编写的依据。编写时,要遵守编写教材的基本要求,提高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启发性、适合国情的先进性和教学的实用性,保证教材的质量。
第四条 申请编写教材的条件。教材的编写应坚决执行《贵州大学教材管理办法(试行)》,教材内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编写教材:
1.能充分反映本校专业特色的必修课教材;
2.属于边缘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目前国内尚无现成公开出版的教材,或有公开出版的教材但不适合我校专业教学且十分需要的教材;
3.为适应教学改革需要,根据新的教学大纲要求编写的特色教材;
4.经过多年教学实践被公认确有特色、教学效果好的讲义可以申请正式出版;
5.学校重点学科的教材。
第五条 自编教材的出版发行。教材完成编写后,由学校教材科组织出版、发行。教材科将根据保证质量、提高水平、扩大影响的原则,向国内名优出版社推荐出版。自编教材包销数量根据我校实际使用量和可使用时间由教研室或系申请,经学院领导批准和图书馆审核通过后,由教材科与出版社协商确定,原则是不积压、不报废。
三、教学管理类
第六条 教材编写出版的相关经费根据《贵州大学建设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执行。
二、教材评估
第七条 建立必要的教材评估机制及激励机制,健全科学的教材质量评价体系。教材评估是对教材编写质量的科学评判,包括教材评优和教材评价两个方面。
第八条 教材评估的原则及组织。教材评估工作必须遵循科学性、导向性、统一性、客观性、目的性原则,评估指标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力求简单易行。教材评价由学院组织教师集体评价,教材评优由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统一安排评选。
第九条 教材评估的对象。教材评价的对象包括现在我院正在开课的所有必修、选修类教材以及校内讲义;教材评优的对象是在评优规定期间内由我院教师参加编著,要求主编、第一副主编或我院教师参加编写的内容占全书内容的二分之一的教材。教材评价周期应以每轮课结束后进行一次为准。教材评优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安具体情况安排执行。
第十条 教材评估的方式。学院建立教材质量跟踪调查档案,为教材评选提供依据。根据教材评价内容制定发放“学生调查及反馈”评价表格,及时收集信息。
第十一条 教材评价的标准。1.教材编写目标:
三、教学管理类
(1)有一定弹性,可为不同特色的学生提供自由发展空间;(2)符合社会需要,特别是社会未来发展的需要;(3)符合学科特点,体现学科特色;
(4)具有可操作性与可检验性,便于教学实施。2.教材编写内容
(1)内容有科学性,反映了科学研究的新进展,即教材所选用的知识内容能适度反映相关的知识体系的内容及其基本结构,能反映相关知识的最新进展和未来发展方向;
(2)内容的广度与深度符合学生专业需求,能为学生所理解;(3)能为不同特点的学生提供发展空间,即教材所选用的知识内容有利于学生进一步学习和发展;
(4)内容联系社会生活与生产实际,有助于学生认识并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问题;
(5)教材所选用的知识内容有利于启发学生的思维和培养学生的能力,有利于启发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
(6)教材内容包括了必要的组成部分,如正文、插图、注解、练习、活动安排、辅助材料等等;各部分的作用明确,相互间的配合协调。
3.教材内容组织:
(1)符合学生的学习进度,便于他们理解和掌握,即教材在编排上由浅入深、由表及里;
三、教学管理类
(2)符合教育教学规律,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教材的功能,即教材各章节的标题醒目、中肯,各章节的关系清楚、协调;
(3)组织体系不违反知识的内在逻辑,即教材组织和表达的方式符合相关学科的规律、不违反科学的原则。
4.教材内容表达
(1)文字与图表的使用科学、严谨、规范,文字通畅、生动、可读性强,适合学生的阅读水平;
(2)表达方式适合学生心理特点,易于被学生接受和理解,有利于学生自主使用教材;
(3)教材的外观和版面美观有吸引力,方便学生的使用;(4)教材的印刷清楚,无错漏情况。第十二条 教材评优标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阐述本门学科的基本规律。
2.具有与本门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能够正确地阐述本门学科的科学理论和概念,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3.符合本门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恰当,取材合适;内容的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便于自学,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4.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
三、教学管理类
5.总结和反映编者长期积累的丰富经验,教学适用性强;为多所学校选用,教学效果显著,在人才的培养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6.在教材内容和体系的改革上有新的突破,经过教学实践证明有明显效果。
7.认真总结本人或所在单位获得的重要科学研究成果,按照教学的规律,加以总结和反映,使科学水平有新的提高。
8.收集、整理了国内外本门学科已有的科学成果和资料,加以系统化,首先形成本门学科较为成熟的教材。
9.在整理和反映我国文化遗产方面有显著成果和创见。我院自编教材达到以上条件第一至四项的,都可参加评选,择优选出优秀教材。凡是符合以上条件第五至八项中的任何一条均可评为特别优秀教材。
第十三条 评估结果处理。教材评价结果要求学院要建档保存,作为教材选用、更新及推荐为省部优秀教材的依据。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优秀教材奖励制度,以提高教材编写的积极性和教材质量。
三、教材选用
第十四条 教材选用要以本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依据。所选用的教材必须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系统性,能够正确阐述本学科的基本理论。选用的教材应具有比较广泛的适应性,在择优的同时,要保持教材的相对稳定。
三、教学管理类
第十五条 选用的教材应适应21世纪人才培养的需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有利于学生专业知识、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第十六条 选用教材必须经由教研室集体研究决定,在比较同类教材的基础上择优选用。充分发挥教研室或系的职能和作用,建立教材质量跟踪反馈制度。
第十七条 要优先选用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鼓励使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九五”国家重点教材和教育部等部门推荐的教材。理工类专业应尽量选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尽量选用非优秀教材。在教学大纲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不得停用长期选用的优秀教材另选其它版本的同类教材。
第十八条 对于校内教师参编但未经批准编写的教材,必须先填写“自编教材校内教学使用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作为校内教学使用教材。学院在审批时必须明确所申请教材的数量,教材科按照学院确定的订购数量订购,所申请教材的教材报废损失金额由学院承担。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教材和教学资料。
第十九条 所选教材使用一轮后,任课教师应写出评议意见,作为是否继续使用该教材的依据。
第二十条 在教材评估过程中,师生反映较差的教材不能继续作为教学使用教材。
三、教学管理类
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教 学 计 划
一、教学计划制定
根据社会发展和实际需要,由各专业教研室提出教学计划草案(一般要求在新生入学前两个月提出,具体要求参照学校教务处的有关规定),经学院审查,交教务处汇总,学校有关领导审批后执行。
二、实施性教学计划包括专业名称,学制,课程设置,教学进程,课程的学时分布(周学时、总学时),考试、考查课的学期分布,课程设计,单独设课的实验时数,选修课及时数,各教学环节的时间分布(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性环节等)。
三、教学计划的执行与监督
1、学院第一责任人和分管教学的院长、教学科研科负责监督和检查实施性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发现未执行计划或执行计划中出现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措施。
2、教研室对任课教师执行的教学计划情况进行监督和考评。对执行不认真或擅自改动教学计划者应予以必要的批评和教育。情节严重的,上报学院,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或交学校教务处处理。
教 学 大 纲
教学大纲是各门课程进行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是检查、考核教学
三、教学管理类
质量的重要标准。大纲规定了教学的目的与任务,各门课程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范围,教学体系及内容,以及教学进度和教学方法的基本要求等。制定完善的教学大纲,才能保证教学计划的有效实施,为选编教材、制定授课计划提供科学的依据。教学大纲编写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专业基础课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基本要求撰写教学大纲,其他课程要根据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的要求及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作用来撰写。
2、教学内容要与时俱进,适时更新,特别是专业课教学大纲,要及时反映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
3、每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包括理论和实践两部分的内容。专业培养目标,特别要突出编写好实践方面的内容,如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课程设计等。
二、编写要求
1、课程教学大纲应包含课程的性质,任务和基本要求,课程内容,课程学期学时分配表及说明,教材、教学参考书等部分。大纲说明部分应包括:本课程内的知识衔接,教学目的及要求,课程的基本教学内容及其重点,教学方法的提示,教学难点及处理意见,课堂作业及实验内容等。
2、教学实习大纲一般包括实习的目的、要求、基本内容、实习进程、实习工作的安排意见、实习要求及成绩考核,必要时可另附参
三、教学管理类
考资料。
3、课程设计大纲一般包括设计的目的要求、课题类型、命题原则、深度广度及难度的要求、设计进程及设计的答辩和成绩评定。
4、在编制理论教学大纲时应明确该课程在整个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与作用,注意教学及实践内容服务于培养目标。在充分考虑专业培养目标的同时,也要注意本学科的科学性和理论体系,还应注意避免学科间的知识重迭等现象。
5、课程名称要规范,不能随意简写。课程名称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编制教学大纲必须写明主要内容,不能只列出章节。教学大纲语言要精练、准确,定义要正确,意义要明确,格式要统一,文字要清晰。
6、理论和实践教学大纲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编写,再由该教研室讨论通过后,提请教务处审批后实施。
7、授课教师应遵循学科教学大纲的精神,如需要调整和更改学科大纲时,由教学科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研究批准。
8、大纲是采用教材的主要依据,教师授课一般要采用统编教材,在缺乏统编教材的情况下,可选择相同、相近的课本或讲义,但其知识水平和含量不得低于大纲的要求。
教学日历
一、教师的课程教学日历是在其所任课程大纲指导下由任课教师严格按照学校下发的学期教学进程编制的学期教学进程指导文件。该日历一经制定审核批准后,任课教师必须按教学日历进度进行课堂教
三、教学管理类
学,原则上不得改动。
二、教师的课程教学日历按照学校规定进行编写,应包括课程名称、授课教师、教研室任、教学科长的签字;其内容应以每二课时为单位,每次课都要写明课程重点、难点,按周、课号、篇章课节题目、讲授方式、所需课时及课外作业、所用教具及辅助教材等,以简明扼要的表格式填写,一式二份。经教研室主任、教学科审阅后在放假前一周报送教学科研科,教研室留一份存档。
三、与前一轮授课计划相比,凡属新增教学内容都要在教学日历中注明。
四、教学日历内容应是期末考试命题范围的依据。
五、教师在执行教学日历的过程中,如发现存在不妥之处应及时向教研室提出更改意见,经教务处批准(备案)后方可改正。
六、如主讲教师因故停课、缺课,代课教师和辅助教师也必须遵循原授课进程,按部就班执行原计划,不得简化授课内容或压缩授课时数,保证执行计划的连续性和严肃性。
实验课教学规程
实验是教学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验能加深学生对课程中所学知识的理解,更好地掌握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并进一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从事生产与科学实验打下初步基础。为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程。
一、实验课教学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规定进
三、教学管理类
行,不得随意减少实验项目和课时。
二、实验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写或选用实验教材(包括实验指导书,实验记录表格等),并应课前发到学生手中,否则不得进行实验课教学。
三、实验课前要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课教师必须参加实验指导。第一次实验课前,指导教师必须进行试做并认真解决试做中出现的问题。
四、实验课前,学生必须预习实验内容,经教师认定合格后方可参加实验,否则取消实验资格。
五、学生第一次上实验课时指导教师必须宣讲实验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及注意事项,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对破坏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应进行批评,责令其改正,严重者停止其参加实验。
六、实验前可扼要讲解本次实验有关的理论知识、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实验中应尽量由学生自己独立操作,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不能包办代替,在实验进行时指导人员要巡回观察并做具体指导。
七、学生要按教师规定的时间完成实验报告,教师对学生的实验报告要认真批改,不合格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要求重做实验或重写实验报告。
八、根据学生在实验中表现,完成实验任务、实验技能水平提高情况和实验报告等进行综合考核。不参加全部实验或实验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本门课程考试。考核成绩由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共同评
三、教学管理类
定,按教研室规定计入该门课程总成绩中(实验成绩单列课除外)。
九、实验课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总结,并征求学生对实验教学的意见,以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十、实验课表一经排定后,不得随意改动,如需串课、代课,指导教师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教学科研科批准后,方能实施。
实 习 计 划
一、实习教学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使学生了解、熟悉、认识生产实际,获得实际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培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对学生掌握专业技术和操作技能、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实习计划与实习指导书是完成实习任务的依据,教研室要在每次实习之前组织教师制定实习计划和编写实习指导书,在实习前发放给学生。
三、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允许对不切合实际或条件不具备的任务进行修改,但必须及时将更改意见报教务处批准。
四、实习由教研室主任负责落实,在外地实习时,实习指导教师代表学校对全体实习人员实施管理。
五、实习之后要写出总结,为以后实习积累经验。
课程表
一、课程表由教务处依据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制,以学期
三、教学管理类
为单位,标明各学科的教学进程和每周授课内容,具有程序性和法规性,是具有很强约束力的教学文件,要求教学工作者共同遵守。
二、课程表是以班级为单位,以周一至周五每日授课内容的程序表,在一般情况下是正常教学进程的依据。如需调课、串课须经本教研室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调课申请单,经教务主任批准后方能实施。但一般情况下,调课、串课须提前两天提出,在调课、串课后必须立即通知授课班级。教师自行调课、空课、串课,按违纪处理。
三、学院领导和教学科研科负责人要及时深入教学班,检查各科教学的运转情况,如发现有空课或临时更改授课内容的情况要及时通报,教学科研科采取补救措施。
排
课
一、教研室主任要选派教学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教学工作,充分体现择优原则。任课的教师,应经过各种教学环节的严格训练。
二、凡开新课的教师,须在派课前进行试讲,合格后方可排课。
三、每门课应由一位教师连贯主讲,原则上不应多人分段讲授,任课教师一般不得中途离开岗位,特殊情况者,由教研室提出申请,学院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批,由教研室及时配备接替教师。
四、新教师任课前必须参加由教务处组织的岗前培训。教研室要安排好老教师带新教师的工作。
五、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派课:
1、教学水平低,教学效果较差者;
三、教学管理类
2、对教学工作不负责任,不能达到学校对教学工作的要求、规定者;
3、不能为人师表,缺乏师德,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4、因身体原因,不能保证正常教学者。
课 堂 教 学
课堂教学是传授理论知识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形式。授课是教师的基本职责。教研室是组织教学的基层单位。
一、备课
1、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钻研教材,抓住重点、难点。要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和后续课之间的衔接。既备教学内容,又备学生与教学方法,精心设计教学程序,写好教案;
2、教师备课以个人为主,必要时可以由教研室组织教师集体研究、讨论教学方法及课程的难点、重点等内容;
3、教师必须提前一周将课备好,每次授课应有完整的教案,不得无教案或用旧教案上课;
4、教师上课前应做好教具及演示实验等准备工作,鼓励采用多媒体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
二、授课
1、教师上课要衣着整洁,注意仪表;
2、教师上课前要负责清点和记载学生出勤情况,并及时上报教务处,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三、教学管理类
3、教师要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掌握学生课堂上的行为和心理活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对做其它活动的学生要制止并进行教育引导;
4、教师要把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之中,教书育人,讲求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5、教师要教育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
6、讲课要有科学性、知识性和趣味性,要精选教学内容,力求做到概念明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要改革教学方法,采取启发式教学,力戒照本宣读,平铺直叙,满堂灌。要注意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培养自学能力,指定部分自学内容,指定课外参考书,布置适量习题、作业及思考题;
7、课堂教学中要尽可能采取直观、有效的教学手段,如利用微机、录像、幻灯、演示、模型、挂图等,增强形象化程度;
8、用普通话授课,语言要准确简练,逻辑性强,用词得当,做到语言美。板书要工整有序;
9、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压堂、不提前下课,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学时;
四、调课、串课、代课的规定
1、课表排定后,教师个人不得私下改动,遇有特殊情况应由调课教师向教学科研科科长提出申请,填写调课表由分管教学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定,同意后通知有关教师和班级方可执行;
2、教师因病或特殊事情临时不能按课表上课时,所在教学科长
三、教学管理类
与教务处共同研究,尽量指定其他教师代课,或上其他课程,不能空堂;
3、教师之间不要自行调课,教师不能应学生的要求随意提前、串后授课,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准变动课表或停课;
4、任课教师在所安排的授课时间内不得离开课堂,不得提前下课
5、上课期间教师或学生不允许以任何理由离开课堂;
6、任课教师请人代课,除必须办理代课手续外,必须事先将教学内容详细交待给代课教师,代课教师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按教学大纲及授课计划授课,如出现问题,两人都按有关规定处理;
7、教师串、调课后,如确属个人原因未能按时返回,造成漏课,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按教学事故处理。
五、作业及辅导
(一)作业的布置及辅导
1、课外作业是巩固课堂教学的重要途径,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有效手段,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布置和批改作业;
2、教师布置作业时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编制和选择,习题量要适当,尽可能做到巩固已学知识和加深理解。教材中的习题,教师要预先全部做完,以加深理解,心中有数;
3、教师批改作业要仔细、及时、严格、认真。对重点学生的作业要详批,尤其要指出错误所在;
三、教学管理类
4、教师批改作业原则上应全批全改,当作业量比较大时经教研室主任同意可半批半改,但批改完后要向全班讲评,以便总结提高;
5、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教师应有记录。对作业中存在的普遍错误要及时分析研究并及时纠正,对无故不完成或完成得不认真的学生应令其补作或重作。
(二)辅导
1、课后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活动的继续,任课教师必须按教学要求对学生进行课后辅导,原则上每周对所有任课班级分别辅导一次;
2、教师在辅导答疑时,不仅要解答学生学习中的疑难问题,而且要注意启发学生思维,开拓学生思路,因材施教,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3、在辅导答疑过程中,教师要做到既教书育人,又关心学生全面发展;
4、各班学习委员要做好辅导答疑情况记录。
六、成绩考核
1、平时成绩考核是测验学生学习成绩的必要手段,具体考核办法可采用分阶段测验、作业、提问、实验等形式进行;
2、平时考核中任课教师应严格把关,杜绝徇私行为,使平时成绩能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
3、期末考试及考查课的成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考试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的全面了解。任课教
三、教学管理类
师在复习时不得划定考试范围,更不得指出考试重点。
课 程 设 计
一、课程设计是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演练,是设计思想、运算能力、绘图技能及查阅技术资料能力的综合运用,是对学生进行工程基本训练的重要环节。
二、课程设计要按照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要求进行。课程设计指导教师要合理地选题,编好设计指导书。资料室、图书馆等部门要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工程手册等用品。
三、为确保课程设计质量,有关教研室应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新任课的教师应在老教师的帮助下,边工作边学习,担任一学期的辅导工作后,方可独立指导课程设计。
四、课程设计可进行理论计算,可初级训练,也可兼而有之。指导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注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其独立思考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课程设计结束后,指导教师要根据设计报告及时填写成果,评定成绩,该成绩及时记入课程的平时成绩,原则上不能更改。
六、课程设计的说明书、图纸要按要求认真填写和绘制,说明书要文字工整,用仿宋体书写,图纸画面要符合国家标准,否则酌情扣分。
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
一、教研室依据教学计划,对毕业实践环节的安排要提前两个月
三、教学管理类
制订好计划,并选聘指导教师。
二、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并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指导教师要提前编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指导)书,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申报审核表。
四、选题要依据“贵州大学关于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通知”中的选题原则和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来选题。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程序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教学管理类
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师教学请假制度
根据《贵州大学教职工请假暂行规定》文件(贵大发[2005]92号)精神要求,经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在执行教学任务期间的教师教学请假制度。
1、病假:教师在教学活动期间休病假必须提供由医院病假证明方可准假,因故不能按时提供病假证明者,必须在三天以内补办病假手续。病假在5天以内的,由学院分管教学的领导审批,报教学科研科备案登记;病假超过5天的,由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
2、事假:教师因有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者,本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事假在5天以内的,由学院分管教学的领导审批,报教学科研科备案登记;5天以上的,由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批。
3、其他相关事宜:教师因病、事假需要调课、停课、换教师等相关手续,由教学科研科协调办理。
4、其他请假:参照《贵州大学教职工请假暂行规定》执行。
三、教学管理类
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工作例会制度
为加强教学管理,维护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促进教学改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组织
1、由教学科研科具体组织;
2、会议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主持;
3、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安排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下午举行。
二、与会人员
1、学院领导
2、各教研室、实验中心主任;
3、教学科研科、学生科科长;
4、根据会议需要可通知学院其他负责人和人员参加。
三、会议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单位和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精神、决定和指示;
2、研究制定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总结等;
3、组织、论证、拟定学校专业、课程建设规划;
4、汇报教学工作的安排和落实情况;
5、通报、交流教学情况,研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6、协调教学部门的业务关系;
三、教学管理类
7、研究确定教学基本建设工作,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教风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等;
8、研究确定需提交院长审议的教学工作有关问题;
9、发放教学工作有关文件和材料。
四、有关事宜
1、在召开教学例会前,各教学部门需将提交的会议议题报教学科研科汇总;
2、教学科研科将例会议题汇总后,报分管教学副院长审定;
3、各系、实验中心、科室及时将其议题的有关材料按所需份数送交教学科研科,以作为会议材料;
4、教学例会按照会议议题进行;
5、教学科研科负责例会的考勤,并作好会议记录,写出会议纪要;
6、各教研室、实验中心、科室抓紧落实教学例会布置的工作;
7、教学科研科负责催办和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教学管理类
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文件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文件管理,落实学校宏观控制,学院过程管理,教研室具体实施的教学管理模式,加强教学管理,特制定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文件管理制度。
1、教学文件是指:培养方案、学科专业建设规划、教学日历、“三纲两书”(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大纲、实习大纲、实验指导书、实习指导书)、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查表、毕业论文(设计)、实习报告、试卷(含标准答案)、作业本、记分册、课程简介、课程期中总结。
2、归档保存地点及时间:培养方案、“三纲两书”根据学校要求制定好之后由各教研室负责归档保管,同时教学科研科也应存档1份;教学日历、有毕业学期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查表在开学第二周由各教研室负责归档保管,同时教学科研科也应存档1份;其余的教学文件在每学期考试结束1周内进行归档,保存在各教研室。
3、归档办法:每个教师在规定的时间按学校及学院要求自行整理教学文件相关资料,并按要求装入档案袋交相关部门存档。
4、检查与奖惩:每学期结束后1周,由教研室主任检查归档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交院教学秘书处备案。在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由学院教学科研科组织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全院教职员工通报。凡教学文件归档不全或归档不及时,影响学院教学文件正常管理者,当年考核不能评为合格。
三、教学管理类
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为全面促进我院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提高,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培养和造就教学优秀的骨干教师,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教师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教育改革创新意识强,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具有高度的思想觉悟和很强的敬业精神,在各项工作中都能起表率作用;
2、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大,所承担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工作量在系、实验中心、科室年平均工作量以上;
3、刻苦钻研业务,讲究教学方法,对学生要求严格,既教书又育人,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效果突出,担任的课程受学生普遍欢迎,学生满意率在80%以上(包括实习学生对实习教师的满意率);
4、热心于学院的各项工作,在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招生、就业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受到学校特殊奖励)或在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中成绩显著(每学年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一篇教学论文,曾参与重要课题研究、教材编写或在校刊发表两篇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等);
5、班主任管理工作认真努力,认真贯彻学校规章制度。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好,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在良好以上;
三、教学管理类
6、模范遵守学校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院、系、实验中心、科室组织的各项教研活动、会议等,没有无故不参加等现象。
二、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优秀教师必须具备上述六项条件中的五项,每年评选一次,无名额限制,由教学科研科组织评选,院长批准,最后上报院务会议讨论通过。
三、本办法从正式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三、教学管理类
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提高学生“双基”水平的措施
近年来,随着全国高校的扩招,我院招生规模也不断扩大,新专业不断增加,在数量不断提升的同时,学院也注意到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性,其中学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简称“双基”)尤为重要,为此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提出加强本科教学、提高学生“双基”水平的措施如下:
1、必须树立教学工作为中心的意识
近年来,全院上下进一步认识到,突出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的重要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我校我院生存、发展的根本。学院必须树立“尊重教学、保证教学、优先教学、服务教学”的思想。学院党政领导一班人必须带头抓教研教改,组织申报教改课题,参加期中教学检查,期末考试巡考,深入课堂听课,进行教学调研,了解和解决教学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学院教辅部门必须围绕教学开展工作,增强教学服务的思想。
2、加强教学建设
为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学院要克服种种困难,多渠道筹集资金,不断加大教学投入力度,努力加强各项教学建设。
教学硬件建设上:学院必须进一步加强基础设备建设,充实实验室计算机房的设备和软件建设,进一步增加学院资料室的图书、期刊藏量,使学院教学硬件条件得到改善。
师资队伍建设上:要努力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和专业学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