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迁移户口核对说明_毕业生户籍迁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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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届毕业生迁移户口核对说明
一、常住人口登记卡
1、清点本班留级生、退班生、退学生、转学生等户口。
将其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归位。
二、核对电子表内容
要求电子表内容与常住人口登记卡内容完全相符。
三、户口迁移地址如何填写?(迁往太原市户口需填派出所名)
(一)迁往单位:准备就业协议复印件,班长统一收回交户籍室。
1、有就业单位并解决户口,户口迁往地址写(省、市、单位地址)。
2、单位是太重、十二局:写(本所)
3、有就业单位,单位不解决户口,户口迁往地址可以写原籍地址(省、市、******),但必须征得原籍所在派出所同意落户;
或者可以写迁往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省、市、人才市场名称),需要与人才市场沟通。
(二)迁回原籍:写清楚原籍具体地址(省、市、******)。
(三)考研升学
1、外校研:户口迁往地址写(省、市、学校名称)。
2、本校研:户口迁往地址写(本校研)。
(四)办理保留
户口准备留在学校:户口迁往地址写(保留),学校可以保留两年。
四、如何办理户口保留?
1、2013年6月30日之前,没有找到就业单位的同学可以保留;
2、有就业单位,单位不解决户口的同学可以保留;
3、有就业单位,单位解决户口的同学,不能办理保留;
4、办理保留时间:在户籍室办理保留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太原科技大学保卫处
2013年4月23日
《毕业生迁移户口核对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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