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师范学院政法系(优秀)_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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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政法系政法系法学专业评估自评

报告

政法系法学专业自2005年9月开始招收第一届本科学生,现有2005级、2006级两届在校生,属于新办本科专业。按照《牡丹江师范学院新办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对涉及到法学专业的八项一级指标,十九项二级指标,进行了自评,其中符合A级标准的指标14项,符合C级标准的指标3项,符合D级标准的指标2项。自评结论为合格。

一、自评基本情况

(一)、专业定位与建设规划

牡丹江师范学院政法系创办于1972年,1977年开始招收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学生,授予法学学士学位。从1980年起《法学概论》始终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主干课程,1994年政法系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教学计划作了全面的修订,开设了12门、600学时的系列法学选修课,形成了完整的法学课程体系。1996年经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开始招收经济法(专科)专业学生。通过经济法专业的教学使我们在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学管理、教师的教学与科研等方面积累了

一定的经验,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法学本科专业的建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专业定位与学科依托的自评结论为A级。

法学专业的建设发展目标是:争取在3年内建成1门院级精品课,在校生数保持在200人左右。在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加大科研力度,以科研促教学,以科研带动教学,争取省级课题,积极为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作出贡献。专业建设规划的自评结论为A级。

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面向新世纪,主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比较系统地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等从事法律工作的职业型人才。

培养目标的自评结论为A级。

(二)、师资队伍

政法系法学专业现有专任教师13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3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任教师3人,初级职称教师7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10人,占76.92%。确定张剑秋教授、博士为诉讼法学学科带头人。18门专业必修课程全部完成了课程梯队建设。师资队伍整体结构的自评结论为A级。13名专任教师中,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11人。90%以上专业课程由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6

人,比例为54.5%,高级职称教师每学年均为本科生授课。师资队伍主讲教师的自评结论为A级。法学专业在“结构合理、梯队整齐、优质高效”原则的指导下,制订了政法系法学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与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计划科学合理、切实可行,重视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提高。按照计划,徐文煜老师于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赵丽霞、徐忠影两位老师分别被派往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访学,杨宏老师2006年在苏州大学攻读硕士学位,2006年从哈尔滨工程大学引进经济法学硕士一名。18门专业必修课程全部完成了课程梯队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自评结论为A级。

法学专业有比较明确的科研方向,有省教育厅科研项目3项,在省级(含)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科研论文4篇。师资队伍科研能力的自评结论为C级。

(三)、教学条件及利用

学院图书馆现有法律类图书5000余种、2万余册,政法系资料室现有法律期刊54种。图书资料数量充

足、种类齐全,完全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专业图书资料的自评结论为A级。

政法系法学专业有着近10年的专科办学经历,与牡丹江市及周边6市、县的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广泛的联系,牡丹江市及周边6县市的法院、检查院、公安局、牡丹江地区20余所律师事务所作为校外实习基地,完全能满足因材施教的实践教学要求。实习基地的自评结论为A级。

(四)、教学建设与管理

按照2006级人才培养方案,全部专业必修课程都制订了专业课程建设规划。课程设置突出专业特色,整合课程门类,优化课程结构,专业必修课程19门,占总学时的36.76%;专业选修课程17门,占总学时的23.73%。更新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自主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使学生建立起适应终身教育及社

会发展变化的知识、能力、素质的结构体系,课程设置符合国家专业目录的要求。课程建设的自评结论为A级。

重视教材内容的更新,教材内容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的要求。2005级2005——2006学年、2006——2007学年共开设专业必修课14门,2006级2006——2007学年共开设专业必修课6门。两个年级的20门专业必修课程全部选用21世纪教材或十五规划教材或司法部规划教材。教材建设的自评结论为A级。

根据学院要求和2006级人才培养方案,全部专业必修课都制订了教学大纲,教学大纲规范、齐全,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开课,课程开出率100%,授课严格执行授课计划,教学内容完全依照教学大纲,执行情况良好。教学大纲的自评结论为A级。

教学档案(教学日历、教案、讲稿、试卷、听课笔记、教研室活动记录)资料规范齐全、完整,整理规范,管理严格,有专用教学档案柜,分类存档,并能适时修订。教学档案的自评结论为A级。

严格执行学校教学规章制度,做好期初、期中、期末的教学检查工作,做好每学期的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结合专业教学和建设制订了政法系教学管理细则、政法系教研室管理细则、政法系关于课后辅导及批改作业的有关规定等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自评结论为A级。

(五)、实践教学

法学专业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有:法庭见习、模拟法庭、法律咨询、专业实习、毕业论文、创新活动等。在全部专业基础课程开设完毕后,从第三学年开始法学专业陆续开展法庭见习、模拟法庭、法律咨询、专业实习、毕业论文、创新活动等。实习与实训的自评结论为A级。

(六)、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

法学专业教师积极进行教学改革的探索,已开课程均已制订了课程教学改革的计划。自2005年开始招收本科生以来,共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教学改革与教研的自评结论为D级。

教师在课堂上重点点拨,帮助学生理解、记忆基本概念及原理外,教师还给学生布置、辅导司法考试题、经典疑难案例题,帮助学生真正消化所学的知识,并将知识转化为实际操作能力。但没有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的课程比例过少,试题题库建设工作尚未完成,没有实行教考分离。教学方法与手段的自评结论为D级。

(七)、教学质量

法学专业自2005年9月开始招收第一届本科学生,现有2005级、2006级两届在校生,尚无毕业生。2005级、2006级两届在校生积极参与各项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共有10人次在学院的各项学生活动中获奖。学生创新能力的自评结论为C级。

(八)、专业声誉

2005级学生53人,第一志愿录取率未统计,2005级学生119人,第一志愿录取率为36.7%。生源的自评结论为C级。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依据《牡丹江师范学院新办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法学专业建设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教师整体数量不足。随着2007级新生的入学,如果不引进教师教师,教师数量将会不足,生师比难以达到18:1以内。尽管经过努力,18门专业必修课程的师资梯队基本建成,但还有3门课程师资梯队不健全。部分教师跨学科授课,教学任务量大。因此投入在科研方面的精力不足,科研方向不统一。

2、教师科研能力不强,缺少学科带头人。教师数量不足使教师授课的门数分散,科研方向不明确,科研立项和科研成果少。高职称、高学历教师所占比例不高,缺少学科带头人。

3、教师对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重视不够。教学改革项目和教学研究几近空白。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课程少,试题题库建设工作尚未完成,没有实行教考分离。

三、改进措施

1、充分利用学院“百名硕士引进工程”的契机,加快人才引进的步伐,引进人员以硕士研究生为主,同时要引进一定数量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人才,充实师资队伍。

2、加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尽快形成高职称、高学历的学科带头人队伍。有计划选派骨干教师进修学习、校际互访、明确科研方向,以学科带头人为龙头,加强科研工作。

3、根据教师的选择和课程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课程梯队建设,逐步建设年龄、职称、数量日趋合理的课程梯队。争取1—2门成为校级精品课,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

4、加强教学改革的研究工作。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目标,积极进行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采用现代教学技术,主要课程实行考教分离,加快试题题库建设工作。引导教师积极参加教学改革研究。

政法系

2007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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