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增员及减员的相关规定_单位社保增员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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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增员及员工离职的相关规定
一、增员
1、车间及各科室需增员,可到公司办领取增员申请表,写清增员的原因、人数及要求到岗时间,由主管领导(公司副总)批准后,交公司办备案增员;
2、若车间需自己增员,也必须填写增员申请表,写清此次招聘所负责的部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公司办备案;
3、未经公司办备案的增员,公司办拒绝办理相关入司手续(填写员工信息表、录取指纹、办理出门证);
4、5、新增员工必须到公司办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上岗; 新增员工考勤从办理手续后开始统计;
二、员工离职
1、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三十天到公司办领取离职申请书,经相关部门领导签字后上交公司办备案;
2、员工填写的离职申请书是公司办停止该员工考勤的唯一凭证;
3、4、涉及到签字的部门领导,必须对自己所签的字负责; 批准离职的时间未到,而提前离职的,(1)提前离职未超过三天按旷工处理;
(2)超过三天(含三天),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按自动离职处理。(扣发所有留存工资)
三、考勤1、2、3、当月考勤在次月10号左右整理; 员工的实际出勤以考勤机记录为准;
员工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经相关部门领导签字后交公司办备案;
4、车间或科室员工调休,必须填写调休申请表,并写清调休人员名单,经副总签字后交公司办备案;
5、当月所有的请假条及调休申请表必须在次月8号前交公司办,逾期未交的,而考勤已整理完毕,不再重新整理;
6、考勤机记录缺勤按旷工处理,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7、*******************公司
2009年5月26日 本规定从2009年6月1日开始执行。
《公司增员及减员的相关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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