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国家税务局文件_国家税务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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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国家税务局文件
萍国税发„2012‟12号
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行政单位:
为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根据《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国税发„2012‟5号)和萍乡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萍办字„2012‟14号)精神,市局决定在全市国税系统开展“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
治贪促廉”。教育干部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事业至上、公平公正、勤俭节约、自省自励,生活情趣健康,永葆清正廉洁。
活动中,要着力解决以下三个方面20种突出问题: 1.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问题
(1)工作能力平庸、业务不精、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牢骚满腹、怨天尤人,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回避。
(2)精神萎靡不振,事业心责任心缺乏,干事创业热情不足,得过且过熬资历、等提拔。能力不强,税收业务不熟悉,政策执行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
(3)机关服务意识和态度差、高高在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服务基层,服务纳税人的意识不强。劳动纪律观念淡簿,着装不规范,工作中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2.着力解决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问题
(4)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不按照组织收入原则应收尽收,越权减免税、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转引税款等。
(5)急功近利,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政绩工程。教育培训停留在表面,搞花架子,流于形式,以学习考察为名公款旅游。
(6)群众观念淡薄,处理问题方式方法简单,不顾群众意愿和利益,对基层意见、群众信访不重视,不严格督办落实重要信访,干部队伍激励机制不够有效。
(14)谋求小团体利益、选择性执行上级政令,对部门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甚至出现“中梗阻”现象。利用所属行业协会、学会、税务师事务所和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
(15)公务消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超标准接待,不按规定压缩“三公”经费,热衷于迎来送往、沉迷于吃喝玩乐的不良作风。
(16)不比工作比享乐,讲排场、比阔气、比待遇、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豪华装修办公场所。
(17)办事服务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巧立名目吃、拿、卡、要,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税收审批与执法、资金资源分配。
(18)以联络感情为由送红包,利用职权收红包,借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19)干部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责任追究及惩处不力。
(20)违规向纳税人强行推广纳税申报方式、强行指定税控器具品牌产品、强行指定税务代理,利用税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乱作为。
(二)开展“阳光行政”活动
深入推进“阳光政务”。推进政务公开,大力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措施,继续坚持“绿色通道”制度。深入推进“阳光收费”。加大收费项目清理、削减力度,全面推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制和统一收费制度。深入推进“阳光审批”。
(三)开展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专项整治活动
进一步加大对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乱作为行为的整治力度,规范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构建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中介平台,促进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在活动中,要着力解决以下3种突出问题:
1.税务机关与税务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脱钩不彻底、职能划分不清晰。利用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乱收费,将一些行政工作甚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移到中介机构,转化为有偿中介服务,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依靠部门和行业垄断地位向企业收费,本应由企业自主选择的中介服务变为所属中介机构强制性指定有偿服务。
2.执业行为不规范。税务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向服务对象和会员单位乱伸手、乱收费、索要赞助,收费标准不一,随意性较大,增加企业成本,扰乱投资环境。执业不讲诚信,承揽业务不择手段,捏造虚假信息、出具虚假报告、提供虚假鉴证和评估。
3.税务部门对所属行业协会及中介机构的监督、指导不力。税务中介机构未充分履行职责,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行业内管理无序,自律性差,竞争混乱。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内部管理缺乏制度约束,特别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为主管部门乱收滥支提供便利。
三、方法步骤
此次“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从2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2月8日—2月29日)
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设臵投诉电话、邮箱等形式,广泛征求、虚心听取群众和基层特别是纳税人对本单位(部门)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建议。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自我整改。各单位(部门)及工作人员要结合各自职责,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就整改问题、优化服务作出明确承诺。要将整改措施、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国税内外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各单位(部门)要根据群众反映、民主评议及干部的现实表现,对每个工作人员提出评议意见,明确改进要求。每个工作人员要就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工作对象、纳税人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三)督查整改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全面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市局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上而下逐级开展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
2.开展暗访。市局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明察暗访,了解和评价各单位的工作动态和成效,保证察访的真实性、有效性。
3.接受投诉、举报。市局将积极拓宽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向社会和全市国税系统公布干部作风问题投
1.全面总结。各单位要对“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从主要现象、表现形式、重点领域、主要环节上认真梳理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从内外环境、干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上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从整治措施和实际成效上总结和把握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优化的内在规律和有效途径。各单位于12月31日前向市局上报开展主题活动的书面总结报告。工作人员个人总结报告提交所在单位备查。
2.完善提高。干部作风建设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着力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形成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问题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重点是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进一步深化内控机制建设,着力完善权力监督制约和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创建节约型机关;进一步完善干部激励措施,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完善绩效考评体系,激发干部活力。注重将主题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把集中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1持原则、敢抓敢管,又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好班长带出好班子,以好班子带出好队伍。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单位要根据市局实施意见的安排,健全工作机制、严明工作纪律、把握工作进展,要确保领导力量到位、保障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要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主题活动的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人事部门和机关党委要加强干部管理、教育、考核和监督;教育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宣传先进典型,曝光重点问题,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
(三)坚持边整边改。“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既要把握节奏,稳步推进,又要边整边改,讲求实效。各单位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体现各自特色,不必面面俱到,搞“一刀切”。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特别是问题较多、情况复杂的单位和部门,要深入自查自纠、强化督查整改,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系统内此件只发电子文件,发文联系电话:6789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