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固定资产管理办法_中建低值易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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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本公司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促进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及时对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进行维护与更新,以保证公司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一、低值易耗品的定义范围
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或使用年限较短(一般在一年以内)的物品,不作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
(一)办公用具类:指各种办公家具和办公用品,如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等;
(二)电器用品类:指各种不足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的电器用品,如电脑、监控、打印机、清洁器械、电暖器、风扇、饮水机、电话机、移动硬盘等;
(三)工具类:指生产、调试、检验、售后、技术等工作所使用的工具用具、仪器仪表。如万用表、手电钻、剥线钳、压接钳、电流电压测量专用表等;
(四)包装容器类: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以重复使用的周转箱等;
(五)其他类:指除以上类别以外的属于低值易耗品的其他用具。
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责任
(一)财务部:负责公司年度低值易耗品预算资料收集、整理,下达公司年度低值易耗品购置预算;负责低值易耗品的会计核算、控制与监督。
(二)人事部:负责公司低值易耗品年度预算汇总编制、临时预算增补资料收集及提报审批;负责把控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审批办理;负责低值易耗品的台帐登记、检查、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电器用品的采购。
(三)物资部:负责工具、其他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四)使用部门:负责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简单维护及保养等过程化管理工作,并负责建立本部门的低值易耗品管理台账。
三、低值易耗品的预算管理
(一)公司各部门应根据部门工作需要,预测下年低值易耗品需用种类数量,编制需用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人事部汇总;
(二)人事部汇总各部门年度计划,结合当年实际用量,预测下年度需用数量,并考虑市场价格情况,编制下年度费用计划后提交财务部;
(三)对无预算购置的低值易耗品,财务不得挂账报销。
四、低值易耗品管理流程
(一)低值易耗品具体采购按照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要求执行。按照本办法进行实物管理;
(二)低值易耗品购置入库 1.预算内低值易耗品购置,按照各部门职责采购。2.低值易耗品购入后,由人事部组织使用部门、质检部、物资部等相关人员共同验收、入库。在办理入库手续时需核对低值易耗品的类别、数量,是否与审批预算一致,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库。
3.低值易耗品(材料、物品)编号管理。按照低值易耗品用途分类进行编号。
(三)低值易耗品领用
1.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分为两种情况,一种为新配备领用,另一种为“以旧换新”领用。
2.属于新配备的,领用部门填写“领用单”,领用人即为责任人,须保证实物资产的安全完整。
3.再次领用时,应“以旧换新”,并做好销旧领新的台帐记录,领用人签字确认。如所交旧资产报废的,应由各部门填写低值易耗品报废申请,写明报废原因,经人事部门审核,公司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报废。
五、台账管理
(一)人事部按照使用部门建立低值易耗品台账,低值易耗品台账必须注明低值易耗品的品类、价值、领用时间、领用部门、存放点,使用或替换期限等内容。
(二)低值易耗品使用部门必须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台账应注明领用时间、保管人或使用人、用途等资料。其他部门或个人借用时,应办理借用手续。
(三)低值易耗品管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六、低值易耗品的退还及调拨
使用人员离职、岗位调动、或调离退休时,需将本人领用的物品,由使用部门及人事部做好退还记录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退还。
七、低值易耗品的盘点、报废与丢失
(一)各使用部门配合人事部每年底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确保台账的一致性。
(二)对物品使用中因正常损耗报废的,应提出申请予以报废,人事部审核,并在资产台帐上进行记录。报废物品应交人事部门统一处置,未经允许各部门不得自行处置。
(三)造成低值易耗品丢失的,要查明原因,由领用人或领用部门照价赔偿;属于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的,应依据使用年限折价赔偿。未经批准及登记,随意挪用、转移、处置,追究其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的,按市价赔偿。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一、定义及范围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含增值税)5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如电子设备、办公用品等。
二、固定资产管理与归属
(一)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由公司人事部负责,人事部为公司固定资产归口部门。
(二)公司固定资产实行监督检查管理。每年年底人事部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统计。对各部门固定资产的增加、转移、报废等及时在固定资产台账上进行记录。并将本年固定资产盘查情况报送财务部。
(三)公司固定资产实行预算管理。每年底按照公司预算编制通知,各部门按照下一年度需要编制下一年度固定资产购置预算,上报人事部,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后,提交至财务部。
(四)公司固定资产实行验收管理。固定资产购进后,由人事部组织使用部门、采购部门等相关人员共同验收。
(五)公司固定资产实行监督检查管理。财务部负责建立并登记实物管理的固定资产台账,动态登记固定资产的变动、报废等处理情况,每年底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统计。
(六)固定资产根据需要,由各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并上报,经批准并采购后,由人事部统一分发,粘贴固定资产标签,并指定部门内负责人保管。
(七)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本着“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原则,以最大限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八)固定资产购置后,经办人凭有关发票和购货清单到财务部办理报销事宜。
(九)固定资产的定期清查和盘点工作由人事部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十)固定资产报废应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物资部组织各部门领导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由公司领导进行审核,并做出相关是否报废及处理决定。
(十一)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应由相关责任人进行赔偿。如发现有故意破坏公司固定财产行为的,除按被破坏资产购买价格原价赔偿外,其情节严重者,对该员工给予开除处分,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如有收入应如数上缴财务部。
(十三)员工在调离或辞职后,应将个人领用、借用的各类固定资产退交人事部并办理退还手续后,凭相关文件到各部门办理调离或离职手续。
第四条 低值易耗、固定资产的盘点、报废、丢失
一、低值易耗、固定资产的盘点
(一)各使用部门配合人事部每季度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确保台账的一致性。
(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二、低值易耗、固定资产的废旧处置
(一)对对低值易耗、固定资产的废旧处置根据《废旧物资管理办法》执行;
(二)造成低值易耗、固定资产丢失的,要查明原因,由领用人或领用部门照价赔偿;属于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的,应依据使用年限折价赔偿。未经批准及登记,随意挪用、转移、处置,追究其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的,按市价赔偿。第五条 附则
一、凡违反本制度按公司《奖罚制度》处理。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修改、解释权归人事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