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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信息

2010年第6期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0年3月25日

★2010年全国环保科技工作会在我市隆重召开

★2010全国环境监测站站长座谈会在我市召开

★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突破

★我市超额完成2009年度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工作动态】

△2010年全国环保科技工作会在我市隆重召开 3月20日至21日,环保部在我市召开了全国环保科技大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环保部门主管领导、科技处长、环科院长,部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国家环保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负责人,2009年度环保科技奖获奖单位代表共3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环保部总工程师万本太主持,市政府副市长凌月明出席会议并作讲话;环保部吴晓青副部长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吴部长一是强调了做好环保科技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感;二是总结回顾了2009年全国环保科技工作进展情况;三是部署了2010年度环保科技工作任务。

会议向62个研究项目颁发了国家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其中,我市主研的“城镇生活源产排核算体系研究及其应用”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技术研究”两个项目获得国家环保科技奖二等奖;“重庆市主城区空气质量与气象的相关性研究”获得国家环保科技奖三等奖。

(科技处 赵绪云)

△2010全国环境监测站站长座谈会在我市召开 3月17-18日,2010全国环境监测站站长座谈会在我市召开,全国各省市环境

—1— 监测站站长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2010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和全国环境监测工作现场会精神,部署了2010年环境监测重点工作,谋划了“十二五”环境监测工作思路。环保部总工程师万本太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全面系统阐述了全国环境政策的新理念和新思路,并对新形势下环境监测工作提出了要求:重点做好监测网点与断面调整,积极打造“一网打尽、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内容全面、运行高效”的国家环境监测网,该网将立足于“十二五”监测目标,全面、准确、及时说清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说清污染源排放情况,说清潜在的环境风险。

(监测中心 徐 静)

△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突破 近日,重庆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根据《办法》规定,重庆市将从新车登记、在用车定期检测、环保标志管理、对高污染排放车辆限行、不达标车辆禁行等方面,全面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一、严格机动车入籍登记管理。《办法》规定:“购置的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不予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市外转入本市的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排放标准的,不予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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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在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一是明确检测要求。《办法》规定:“在用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进行排气污染定期检测。排气污染定期检测应当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同时进行。”二是改进检测方法。《办法》规定:“主城区登记的在用机动车应当采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排气污染定期检测。主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县(自治县)登记的在用机动车可以采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排气污染定期检测,也可以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方法进行排气污染定期检测,具体检测方法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 长期以来,我市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方法都是采用双怠速法(汽油车)和烟度法(柴油车)。这两种方法虽然简便、成本低,但是不能准确反映机动车在负重状态时的排污状况,特别是无法检测氮氧化物的排放。2005年5月,国家发布在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规定:“在机动车保有量大、污染严重的地区,可采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检测。” 2007年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重庆市主城“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08-2012年)》(渝府„2007‟224号)规定:主城九区登记的在用机动车采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检测,其他区县逐步推行简易工况法检测。目前,我国大气中氮氧化物污染较突出的北京、上海、沈阳、南京、广州等城市已经实施了简易工况法定期检测。三是强化联动管理。《办法》规定:“在用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排气污染定期检测,或定期检测不合格的,不予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

—3— 验合格标志。”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是《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内容之一,在用机动车如未按规定进行排气污染定期检测,或定期检测不合格的,意味着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公安机关应依法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三、实行环保标志管理。对在用机动车试行了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即根据在用机动车尾气定期检测的结果,给在用机动车分类发放相应的环保标识,以便对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加强管理。一是明确标志发放。《办法》规定:在用机动车经排气污染定期检测合格且符合低排放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经排气污染定期检测合格但不符合低排放标准的,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同时,《办法》还对新机动车、市外转入的机动车的环保标志发放进行了规定。二是对黄标车辆限制行驶。《办法》规定:“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对使用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可以采取限制区域、限制时间行驶的排气污染防治交通限制措施。”虽然黄色检验合格标志车也属于排气污染合格车,但不符合低排放标准。以汽油车为例,按照环保部有关规定核发黄色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其单车污染物排放量仍然分别为国Ⅰ、国Ⅱ、国Ⅲ和国Ⅳ车的5倍、7倍、14倍和28倍。因此,有必要采取一定的限制行驶的措施,这也是建立环保标志制度的目的之一。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成都等城市均依据环保标志制定了部分区域(部分时段)限制黄标

—4— 车行驶的措施。

四、禁止超标排污车辆行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二条“机动车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在本市使用的机动车(船),不得超过国家和本市规定标准排放污染物。”以及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办法》规定: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上路行驶:一是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二是排放黑烟或者其他明显可视污染物的;三是污染物排放超过标准的。

此外,《办法》还从生产销售车用燃料、机动车排气污染状况监督抽测、经维修治理排放仍然超标车辆报废、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机构和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维修机构管理等环节,提出了相应的管理规定。

(法规处 张革新 尾气中心)

△我市超额完成2009年度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根据环保部核定的结果,我市2009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74.61万吨,比2008年减排3.63万吨,下降4.64%,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4.5%的减排目标;2009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3.98万吨,比2008年减排0.19万吨,下降0.81%,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0.7%的减排目标。我市减排工作取得良好进展,得力于以下五大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5— 形成总量减排的联动格局。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总量减排工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相互密切配合,整体合力推进,确保了总量减排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完善长效机制,夯实总量减排的制度保障。先后建立完善了减排目标责任制、新增量管理、减排计划管理、督查督办、通报预警、考核等减排工作机制。三是加强环境统计、监测监察、考核三大体系建设,提升了总量减排的监管能力。四是运用多种手段,探索总量减排的推进模式。加大了减排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脱硫电价等污染减排经济政策,积极探索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大力实施环保搬迁工程,全面开展“绿色信贷”工作,加大执法监督舆论宣传,加大总量减排经费投入。五是强化减排措施。加大燃煤电厂的脱硫设施改造力度,全市燃煤电厂均建成了脱硫设施;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实施雨污分流,提高了污水处理厂处理量和减排效果;强力推进工业污染治理项目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大力推进结构减排进一步优化了我市促的产业结构升级换代。

(办公室 总量处)

△市环保局四项措施打响2010减排攻坚战 一是对减排工作早谋划、早部署。在2009年四季度就开始着手谋划2010年的减排工作,并明确了2010年的减排任务,现已将任务分解到各区县和重

—6— 点企业。二是强化三大减排措施,确保减排效果。进一步推进各区县的三大减排措施实施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减排项目的跟踪管理,督促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十一五”任务的完成。三是完善减排工作机制。我市进一步完善总量减排任务分解、新增量管理、减排计划管理、调度、督查督办、通报预警、考核等工作机制并将其常态化,构建起总量减排工作的日常机制和长效机制。四是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脱硫电价和污水处理厂水质核定的政策规定,推进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深化污染企业责任保险等环境经济措施。

(办公室 总量处)

△市环保局开展三峡工程2009年试验性蓄水水位回落期间水质加密监测工作 为及时掌握三峡工程2009年试验性蓄水水位回落期间水质变化情况,确保三峡库区重庆段水质安全,按照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三峡工程2009年试验性蓄水水位回落期间地质灾害安全监测与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2010‟11号)要求,市环保局迅速开展三峡工程2009年试验性蓄水水位回落期间水质加密监测。监测频率为5次,时间分别为3月10日前,4月10日前,5月10日前,5月25日,6月10日前。监测范围、项目、上报时间及承担单位按照《重庆市2010年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相关要求执行。市环保局要求各有关区县(自治县)环保局要保障开展监测所需的工作

—7— 条件,组织监测站完成辖区内水质巡查和加密监测,并制定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监测处 吴东海)

△市政府高度重视POPs“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为保护我市人居环境,构建“宜居重庆”,市政府高度重视POPs“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三方面加强同其他相关部门的统一协调,确保规划的统一性和可行性:一是经市政府同意,建立由市领导和11个市级部门领导组成的市POPs“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负责统筹和协调解决规划编制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二是将POPs“十二五”规划纳入全市环保“十二五”规划编制体系中,由市环保局统一牵头协调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在市环保局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POPs“十二五”规划编制和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固废中心 康 凯)

△我市四项措施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保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提高区县领导干部的环评意识。进一步加大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提高区县领导干部的环评意识,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纳入《党政一把手环保工作实绩考核》内容。二是加强对区县环保部门的业务领导。完善备案制度和月报季报制度,及时指导区县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工作;通过交叉检查、考

—8— 察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尽快将建设项目电子环境管理系统覆盖到区县,提高基层管理信息化水平。三是严格查处环境影响违法行为。对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未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项目加大查处力度,积极探索强化过程监管的新办法;对涉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项目、进行重点督查,严肃处理违规违法行为。四是加强环评单位日常监管,规范环评市场。坚持环评文件质量季度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环评工作中的问题;定期组织开展环评文件抽查和评优活动,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带动环评质量提高。

(办公室 谈 贇)

△市环保局强化农村环保项目建设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庆市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市环保局着力强化农村环保项目建设。2008年至今,累计安排了116个农村环保项目,包括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项目。截止今年2月底,我市已累计完成验收38个项目,开工建设69个项目,处于项目设计、招投标等前期阶段尚未开工9个项目,项目工程进展总体较好。除已验收的项目外,在开工建设的69个项目中,江北、长寿、大足、丰都、开县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度较快,均已完成了工程量80%以上;巴南、丰都、九龙坡、沙坪坝、忠县的—9— 畜禽污染综合整治项目进度较好,已完成工程量85%以上。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以及项目验收工作,保证已建项目的正常运行以及争取在建项目尽快竣工投入使用,充分发挥项目既定的环境效益。

(生态处 廖建华 欧治伟)

△我市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努力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发展 一是强化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环境与发展决策科学论证咨询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重大决策环保提前介入制度和部门联合会审等制度,对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考虑、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科学决策。二是实施环保分类管理。按照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完成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的划分,制定不同主体功能区域的环境保护指标和政策措施,实施分区控制、分类指导,引导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优化环境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三是加强产业发展引导。结合主体功能区划、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当地的环境资源承载力、环境容量等情况,制定出台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和环境准入规定,分区提出鼓励发展、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的产业发展名录,引导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科学制定区域产业环境准入标准,严格限制非准入产业项目进入相应区域。四是严格环境保护约束。

—10— 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以环境保护倒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和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将建设项目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产业结构调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污染减排绩效等挂钩,严把建设项目准入门槛。五是重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退出。研究建立重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退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推进重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退出。六是发展循环经济。制定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的规划计划,支持各地按照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区、循环农业示范区,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进行产品和工业园区的设计与改造,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循环生产、产业循环组合。

(法规处 张革新)

△我市2月环境质量较去年同期有所好转 2010年2月,主城区空气质量满足良好天数的比例为82.1%,比去年同期上升3.5个百分点;超标天数的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主城外15个区县城镇空气质量满足良好天数比例在80%以上;“三江”水质全部满足Ⅱ类,其中Ⅰ类和Ⅱ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占17.4%、82.6%;83条次级河流150个断面中,水质满足Ⅲ类和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断面比例分别为75.4%和76.7%;库区40条一级支流回水区47个断面中,—11— 水体为富营养的断面比例为23.4%;全市和国控点饮用水源地水质满足水域功能的比例均为100%。

(监测处 监测中心)

△酉阳县七举措加强生态县建设工作 一是大力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有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全面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三是强化环境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四是大力实施绿色通道工程、绿色“三围”工程、速生丰产林工程、特色经济林工程、农田林网工程等五大重点林业工程建设。五是以新农村建设为载体,使环保理念和生态建设工作日益深入人心。六是环境宣传面向大众,营造“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七是加大科技和资金投入,确保各重点生态项目顺利完成。

(酉阳县 熊国长)

△巫山县五项措施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一是切实把好环保准入关。加强各部门的协调,特别是对项目的选址、用地、可研、立项审批等部门的联系协调。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规范管理。特别是对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和扩大内需项目环评执行情况的检查,做到“四个一律不批”,严

—12— 肃处理“未批先建”、“擅自变更”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和验收管理。查处环保“三同时”执行不力的行为,根据规定追究有关企业及其当事人的责任。四是规范各类规划环评,全面推进规划环评工作。强化规划环评有关措施和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贯彻执行规划环评相关规定;五是加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巫山县环保局)

△璧山县全力推进璧南河污染整治 按照“一要取得明显成效,二要基本达标”的总要求,消除重点污染源,建设和完善污水处理及沿河市级配套设施,最终让璧南河水质变清,两岸变美。一是4月底前,完成河道清漂工作,完成一般污染普查,并由业主提出整改方案,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实施。二是6月底前,对涉及的农贸市场、南门、皮革小区等三条小河沟污水,通过截流、抽排的方式,经过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达标后再排放。三是年底前,对涉及璧南河的场镇,将启动污水处理站建议。

(璧山县 陈荣才)

△武隆县多措并举服务经济发展 一是突破常规,主动服务。变坐等审批为上门服务,为重点工程项目提供咨询、指导和审批“一

—13— 条龙”服务。积极配合全县招商引资工作,从产业政策、行业定位、选址方面进行指导把关。对重点项目确保绿色通道顺畅,对所需总量等指标,提前调剂预留、提前安排监测,提前与上级环保部门沟通,由专人负责全程追踪,做好审批准备。二是提前介入,超前服务。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及早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与重点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建立定期联系机制。三是深化重大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对“一园三区”重点招商项目,及时帮助建设单位解决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到项目建成一个,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个。由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促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环保要求的重点工程项目早开工早投产。

(武隆县环保局)

△合川区严把“五关”控制新污染源产生 一是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规定,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强化源头控制,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限制、淘汰类等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二是严把项目审批关。在项目选址、环保治理设施等审批、备案中,强化审批责任制,做到谁审批、谁负责。三是严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检查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所有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执行“三同时”制度,建立项目跟踪检查动态档案,对“三

—14— 同时”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限期要求企业整改。四是严把项目验收关。落实验收程序、标准、职责、要求。对企业未经环保验收的项目,不得投入运行,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企业进行严厉查处。五是严把污染物排放总量关。严格控制新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按照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做到增产、节能、降耗、减污和总量控制、清洁生产的思路贯穿于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六是严格执行“四个不批”。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的项目不批;环境容量饱和或无环境容量的,新增加污染物总量的项目不批;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不批;饮用水源保护区或生态功能区等生态脆弱的敏感区产生污染影响项目不批。

(合川区 雷秀国)

△垫江县明确2010年建设项目管理新思路 一是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积极参与县政府宏观经济决策及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引进和建设,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区域发展的项目跟踪服务,限期办结环保手续,确保不因环保问题影响项目的建设及运行,使其尽快产生经济效益。二是落实环保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的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全县发展规划,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环评文件;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及分类管理目录的规定,不越级审批及擅自减低环评等级。三是规范

—15— 审批程序。在建设项目具体审批中,继续加强从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区域规划、总量控制和节能减排等内容的基础上,增加环评风险评估制度,确保不出现错批及违规审批的现象。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新增排污总量的审批,对替代削减方案不落实的不予审批。四是简化办事程序。制定环评审批及验收程序公开栏,向社会公开,缩短审批时限。推行环境管理政务公开,增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透明度,坚决兑现“便民高效、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廉洁自律、公平公正”五项承诺。五是强化监督管理。不断加大对已批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已批项目严格按照环评文件批复的要求去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大建设项目验收力度,建立全县建设项目管理动态档案,掌握企业执行环保制度的情况和治污设施运行情况。

(垫江县 曾强余)

△綦江县夯实基础提升素质打造一流环境监察队伍 一是选派两名队员到市局监察大队学习锻炼、定期指派专人到友邻环保局监察队学习交流,对新进的公招人员和军转干部实施专业培训,确保专业受训率达100%;二是针对不同的监察课题,定期请专家授课,现场解决大家在监察一线遇到的热点、难点敏感问题,充实队员的业务和法规知识;三是大队内部定期开展监察执法交流,在全大队内部形成相互比、相互学、相互帮的氛围;四是狠抓队员依法行政、—16— 文明执法的意识,针对不同企业的生产工艺,制定了各类现场监察模拟录像供队员学习参考,增强队员依法监察能力;五是科学分工、合理搭配,原有的两个中队扩建为三个中队,对每个中队的人员构成和监察区域、范围、对象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六是定期组织考核,对业务过硬、工作成绩突出人员予以表彰;七是大队与局科室人员之间实施轮岗交流制度,从局科室选调有专长的同志充实监察队伍,不断优化大队人员结构;八是通过定期收集监察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提高监察执法的质量和效率,大力倡导不仅要公正执法、严厉执法,更要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关心企业发展,增强监察执法的合理性。

(綦江县 周德永)

△九龙坡区六措并举强力推进“蓝天行动”确保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区政府督查室主任为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环保四大行动督查组,印发了《区关于继续开展尘污染控制和机动车禁鸣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继续开展尘污染控制和机动车禁鸣联合执法检查“百日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控制城市扬尘污染。加强建筑工地尘污染控制,督促施工单位在房屋建设、市政维护等项目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扬尘控制方案并监督落实到位;创建1个城市扬尘控制示

—17— 范区,实施对重点地区、路段和工地控尘情况的电子监控。三是控制燃煤及烟(粉)尘污染。开展搅拌站、水泥厂、采石场和砖厂的控尘专项行动;巩固基本无煤区和无煤区域建设成果;建成杨家坪街道为无煤街道;加快推进重庆发电厂和九龙发电厂的环保搬迁工作,完成重庆第二起重机厂等3户企业的环保搬迁;全面实施并力争完成82台燃煤设施的清洁能源改造;强化对燃煤设施和电力、建材、冶金、化工、餐饮等重点排污行业监管。四是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实施简易工况法检测机动车排气和环保标识管理;全年开展主城区8000辆机动车排气道路抽检,整治客运班车和运输货车黑烟污染。五是强化督查督办。在实施处罚的同时在九龙电视台进行“曝光”,对整改不力的单位,由区政府督查室发《督查专报》进行督办;在各镇街各聘请1名社会监督员对相关部门控尘情况实施监督。六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建立调度会制度,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九龙坡区 何 勇)

△九龙坡区环保工作“四坚持四控制”产业结构进一步得到调整优化 一是坚持环保规划、控制污染源头。重新修编并严格实施了城乡环保规划,完成“四规叠合”,推进实施“十一五”生态环保规划,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二是坚持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污染增量。建立环保绿色通道,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使一批重点招商项目顺利落户投产,提升了环保服务经济、服务项目的能力;严把环

—18— 保准入关,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坚决杜绝“两高一资”项目入驻。三是坚持推进循环经济建设、控制污染物存量。积极实施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大力推进“退二进三”和“退城进园”战略,扎实推进九龙、西彭铝产业、白市驿花卉园区三个生态园区建设,引进和培育了一大批高新技术产业。重庆发电厂成为全国电力行业循环经济示范单位;九龙园区、西彭铝产业园区在全市特色园区综合考核中名列前茅,循环经济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区跨入了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快车道。

(九龙坡区 孟 刚)

△永川区与泸州市正式签订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 协议制定五项制度严守长江第一门户:一是建立联席会商制度;二是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三是建立流域环境保护防控机制;四是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联动机制;五是建立部门间交流配合机制。该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推进区域间环保交流与合作,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

(永川区环保局)

△北碚区启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行动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将结合北碚经济、社会和环境现状,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防治工作纳入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目标中,以控制无意产生二恶英重点排放源和高风险含POPs废物为优先目标,结合节能减排目标,通

—19— 过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强化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执法,提高环保工作水平,进一步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的成绩。

(北碚区 杨青敏)

△合川区多举措贯彻落实2010年全市环保工作会精神 一是强力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细化减排方案,落实减排措施,加大减排项目督查、监管力度,确保提前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二是严格环保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对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低产出一律不予审批建设。三是启动市级模范城市创建活动。成立创模领导小组,组建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创模实施方案。四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四个不批”。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的项目不批;环境容量饱和或无环境容量的,新增加污染物总量的项目不批;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不批;饮用水源保护区或生态功能区等生态脆弱的敏感区产生污染影响项目不批。五是严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检查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立项目跟踪检查动态档案,对“三同时”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六是继续实施环境信访领导挂牌督办、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制度,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20— 结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态、人居环境。七是强化环境日常监管。坚持日常检查和节假日巡查相结合,加强环保现场执法监管力度,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保障环境安全。八是继续实施环保四大行动。确保“蓝天行动”取得新进展,“碧水行动”全面推进,“绿地行动”新突破,“宁静行动”得到巩固和拓展。九是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出台《合川区畜禽养殖污染管理办法》,对存栏量300头以上新、扩、改建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实施搬迁。

(合川区 雷秀国)

△涪陵区六大措施确保春旱人畜饮水安全 针对今年入春以来,西南地区降雨严重偏少,来水严重偏枯,水利工程蓄水严重不足,人畜饮水困难突出的情况,涪陵区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副市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马正其作出的:“尽力保证人畜饮水,切实做好蓄水保水工作”领导批示精神,切实采取六大措施加强全区饮用水源保护。一是强化责任,提高认识。及时召开职工大会,传达市、区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旱情形势,深刻认识抗旱期间饮用水源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感,真正把保障城乡饮用水源安全作为当前环保工作的头等大事,抓好、抓实。二是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专门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挂帅的饮水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安排、精心

—21— 组织;同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5个饮水安全工作组,分别由各分管领导挂帅,按照工作职能职责,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全面开展饮水安全保护工作。三是加强监管,严惩重罚。充分利用在线监测(控)等手段,重点对全区40余个重点风险企业和8个辐射源使用单位实施实时监控,确保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的,偷排、漏排或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要依照法律法规予以重处,并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四是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环境安全大排查,重点巡查对饮用水源有潜在危害的污染源,特别是长、乌江沿岸以及次级河流流域沿岸的污染源,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污染源,将及时报当地政府采取停产或限产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保障饮水安全。五是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杜绝污染事件发生。进一步完善环境安全应急预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高度重视信访和12369投诉工作,及时消除不利于饮用水源保护的污染苗头,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六是严格值班制度,做好环境应急准备。

(涪陵区 黎红霞)

△渝中区科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开展。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抓具体,制定了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二是科学细化标准确保行政处罚标准规范合理。按照

—22— 合法规范、公开公正、简便易行、服务群众、预防腐败、过罚相当、教罚结合等七项原则,紧密结合蓝天、碧水、绿地、宁静四大行动特点,重点突出针对性、可行性、实效性,对裁量幅度大、应用频次高的夜间施工环境管理行政处罚等七个方面九个条款进行了细化、量化。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效实施。通过实施“查处分离”制度、案件集体审议制度、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制度等进一步促进行政处罚规范、阳光、准确。

(渝中区 资建成)

△忠县管理服务执法三结合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一是验收工作与执法相结合。加强对要求限期整改企业的检查及执法力度,对到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予以行政处罚;执法与监测相结合,在安排“三同时”验收监测同时,提前介入,制作现场勘查笔录,拍摄现场采样照片,若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将予以行政处罚。目前,“三同时”执行率达100%。二是信访工作与执法相结合。为有效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避免引发新的上访事件或出现越级上访案件。坚持“以人为本”,信访执法双向联动,从群众角度出发,严格要求企业落实环保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各类污染物超标排放,严重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的生活、学习、休息的,予以行政处罚,达到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效果。

—23— 三是督查工作与执法相结合。日常督查以严肃执法为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处分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日常管理中,行政处罚与各类专项督查、区域排查相结合,对敏感区域的环境污染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环境矛盾,提高环境质量。

(忠县 范家奎)

△垫江县转方式调结构全面推进总量减排 一是加强环评审查,把好污染物增量关口。正确处理把关与服务、当前与长远、效益与质量的关系,依照产业政策,严格市场准入,从源头防治“两高”行业的低水平重复建设,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二是严格执行环境政策,把好淘汰落后关口。加强执法监督,依法淘汰“五小”企业等落后产能,严防已淘汰的落后产能死灰复燃,从源头上减少排污单位数量和排污总量。三是加强排污监管,把好污染物存量控制关口。进一步完善自动监测系统,提高日常监督效益,促使排污单位加快技术改造,做到达标排放,杜绝偷排漏排现象的发生。四是推动环保科技创新,发展壮大环保产业。加快环保研发平台建设,鼓励技术创新,为污染减排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五是制定减排计划,明确减排责任。把任务分解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强化监督考核,严格奖惩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减排目标。

(垫江县 曾强余)

—24— 【各地简讯】

△重庆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大纲于近日初步完成。

(规划处 李 剑)

△市局机关后勤中心与44名职工签定了《保密责任书》及《党风廉政责任书》。

(后勤中心 卢水平)

△3月18日,环保部信息中心徐富春副主任一行赴市环保局就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和环境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座谈。

(信息中心 罗庆俊)

△黔江区首批镇乡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 采用生化处理与人工湿地相结合的方法处理,4月底将建成投入使用。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所有镇乡的污水处理厂建设。

(黔江区 张治文)

△綦江县环保局荣获2009年度县管领导班子先进集体。

(綦江县 罗开品)

—25— △云阳县被命名为重庆市环境保护模范县。

(云阳县 王海兵 任顺省)

△3月1日,重庆市工商联(总商会)环保商会正式成立。

(渝北区 黄 乐)

△南京江宁区与渝北区环保局签订合作协议。

(渝北区 陈全文)

△2009年,黔江区累计完成环保投入16254万元,比上年增加3801万元,投入占全区经济总量的2.06%。财政环保投入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例为0.61%,财政环保投入增长幅度为21.4%,高于全区经济增长16.1%的速度。

(黔江区 张治文)

送:环保部办公厅;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厅,市级有关部门;

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经开区、高新区分局,局属各单位。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0年3月26日

编辑:谈 贇 编审:包瓘钧 签发:陈 卫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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