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加强税源管理的思考_加强税源管理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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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加强税源管理的思考
一、新形势下国税系统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意义
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工作的核心,税源的精细化管理是推进税务管理科学化的关键。因此,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强化税源管理体现当代税收管理的发展规律。税制改革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将税源管理作为税收征管工作的主攻方向充分体现了当代税收管理的发展规律。
(二)强化税源管理是建立公平税收环境的必然要求。税源管理作为税收征管工作的核心,是依法治税、依法征管的基础,是落实税收法律法规和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实现税收公平。通过户籍管理、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等措施,可以从宏观层面掌握整个区域和重点行业的税收负担水平,从微观层面掌握具体企业的税收负担情况,防止漏征漏管等问题,实现税收负担的公平。
(三)强化税源管理是夯实税收征管基础的重要内容。税源管理着眼于税收与经济的关系分析,重视搜寻和挖掘税源,为有效地实施税收征管扩大空间。加强税源管理便于掌握纳税户籍情况,加强非正常户的认定和处理,尽可能将有经营行为的纳税人纳入征管范围,减少漏征漏管户。有利于外部涉税信息利用,通过健全外部信息采集交换制度,缩小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差距,使潜在税源转化为现实可征管税源。
(四)强化税源管理是促进经济税收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经济—税源—税基—税收”是一个完整的链条。税源管理把税收与经济的内在联系作为其定义的基础,深刻揭示了新形势下经济与税收的关系,有利于掌握税源、控制税基和实现应收尽收,促进经济税收协调发展。
二、国税系统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2008年,韶关国税系统共有税收管理员216人,登记在册的纳税人有26417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233户,小规模纳税人企业4410户,个体工商户19774户,税收管理员人均管户数为122.3户。全年完成税收收入584,944万元。近几年来,韶关各级国税部门高度重视税源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税源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税源管理机构职能缺位,导致税收征管职能弱化。随着税收管理员的职能逐步由“管户”为主过渡到“管事”为主,虽然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人情税”和“关系税”,但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两少一多”现象。税收管理员下户调查研究的少了,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缴税情况及税收结构进行认真分析的少了,依靠纳税户自行申报来掌握税源、指导征收的多了。如申报不实,发现偷漏税问题则由稽查部门去处理,在税源的管理上出现了“空档”,管事与管户出现脱节。由于征、管、查之间始终处于变动磨合的状态,未达到统一和规范,税源管理的职能存在“缺位”现象。办税服务厅征收人员不再下户,就表征税,被动接受纳税人的申报资料,不能主动收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动情况;税收管理员对税源控管乏力,由过去的专管员下户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变成了远离企业、坐看报表的静态管理,对辖区内的税源底数不清,户籍不明,造成大户管不细、小户漏管多,“疏于管理、责任淡化”的问题逐渐凸现。
(二)部分税务人员认识不足,导致税源管理流于形式。税务机关内部有些工作人员对税源管理工作认识不足,导致税源管理流于形式。尤其是对重点税源的掌握与管理,通常分析比较肤浅被动,说明不了深层问题,没有给予重点税源足够的支持,导致税源流失。另外,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只是表面上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税款实现和缴纳情况,实行的是粗放型
控管,横管不到边,纵管不到底,没有实现真正意义的控管,重点企业税收流失严重。对于某些地区来说,其支柱税源也没有被给予足够的重视。
(三)税收管理员素质参差不齐,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税收管理员是税收管理的第一要素。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是决定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程度的关键。现有的管理人员中,相当部分人员与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责任意识不强、管理创新意识不够,对纳税户动态信息了解较少,存在着“被动式”或“指令性”管理观念;二是对税收、财务、计算机知识等掌握和运用不够全面,只停留在“应付型”知识层上。对现代税收征管新要求和税收执法能力要求适应性不强,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与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企业财务水平不相适应,内外比较有“落差”,不能准确完整地履行工作职责。虽然大多数税收管理员对于一般性的工作事项能顺利完成,但仍存在力不从心、无法完成的工作事项,人员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税源管理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税源管理过程中,主要问题就是征管力量不足,城乡税源管理人力资源分配不合理,存在基层税源少、人员多,而城区或重点税源单位税收任务重、人员少;机关管理人员多、一线税源管理人员少等不合理现象。基层税源管理人员应付事务性工作繁重,很难集中精力开展税源控管,以致对纳税人的信息掌握不全。同时存在部分地区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不到位,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存在任务不明、目标不清、考核不到位的问题。
(五)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从外部来看,涉及税源管理最紧密的工商、银行、质监、地税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不能进行有效的信息传递,更谈不上信息高度共享。从内部来看,征、管、查三部门、机关科(股)室之间、上级局与下级局之间在强化税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工作脱节,协调配合不畅,没有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良性税源管理机制,适应现代税源管理的监控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三、推进国税系统税源管理的几点建议
强化税源管理首先要转变观念,树立“以管促收、管理前移、精细管理”理念,积极探索建立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职责到位的原则,认真落实税源管理各项制度和工作措施,切实达到税源管理的目的。
(一)优化税源管理组织体系
税源管理包括税收分析、税收管理、税收检查与监督等环节。而在当前征、管、查三分离的征管模式下,这几个环节又是由征收、管理、稽查三个部门来分别完成的,要想将税源真正管好,就必须优化税源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
1、规范税源管理机制,科学设置基层税源管理机构。由县级税务机关直接管理城区的纳税人和集中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纳税人需要找税务机关办理的各项涉税业务统一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受理,税务机关需要找纳税人办理的事项统一由税源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加强管理、讲求效率和有利于服务的原则,科学设置征收和税源管理机构,合理调整征管职能,实现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
2、明确工作职责。合理界定征收、管理、稽查职能,由征管部门负责税源的综合管理,税政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税种税源管理,税源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纳税人税源管理,计统部门负责税收会统核算、税源预测和税收经济分析等工作,信息中心负责税源管理数据信息的集中处理和定期发布,稽查部门负责涉嫌偷骗税案件的查处。征收和计统部门要根据征收环节等各种信息资料进行税收分析,为管理部门提供依据和参考,将纳税人开、停、注,以及发票比对情况和各类征收信息及时反馈到管理部门,以便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管理部门根据征收部门反馈的纳税人申报异常信息和发票比对异常信息,适时进行调查核实或进行
纳税评估,对评估发现需进行税务稽查的,及时向稽查部门移交。稽查部门对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偷骗税特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出具税务稽查建议书,指导修正分析、评估指标以及完善管理措施,促进主管税务机关加强税源管理,形成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
3、加强税源管理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在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的基础上,税源管理各职能部门加强业务联系,既有分工又要合作,既有制约又要协调,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和职能功效,实现征、管、查三者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各环节衔接方法和配合内容,畅通各环节联系渠道和联系手段。通过信息化手段,以现有综合征管软件为支撑,形成各个环节之间既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又相互监督制约的协调、高效运行机制。通过部门配合协调,信息共享,互相促进,不断提高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二)认真落实税源管理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措施
税源管理业务覆盖范围广、涉及的部门和工作环节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搞好税源管理,就必须认真落实税源管理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措施,切实加强税源管理。
1、做好税收经济分析。一方面,关注税收收入总量增减变化,还要重点分析税收收入相对于经济变化,以及各税种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关系,分析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经济、政策和征管等因素,科学判断税收收入增减原因。另一方面,分析税收收入计划完成进度,还要加强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分析,对不同地区、产业、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税负水平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分析各主要税种、税目收入增长与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弹性。第三,要作一般性分析,又要注意收入增长中一些特殊因素影响,注意剔除特殊因素后的宏观税负和增长弹性情况,以免因特殊的因素而掩盖了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第四,要有税收宏观分析,还要有税源的微观分析,要善于将一个地区税收增减总体状况,分解剖析到具体税种、具体行业和企业等微观方面,及时发现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解决。最后,要建立完善定期税收分析制度,建立健全税收分析档案,及时掌握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相关因素。
2、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一是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基层税务部门要综合考虑所管辖的税源数量、结构、地域分布和基层人员素质等因素,重新整合优化税收管理员队伍,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先保证对大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较低企业以及城区等重点税源户的监管需要,并引入风险管理机制,将管理重点放在税源流失风险较大的环节和领域,以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二是明确管理职责,规范税收管理员工作。要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的作用,按照税收管理员工作岗位的不同,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职能定位和工作重点,减少日常的应付性事务工作,确保税收管理员有时间、有精力从事税源管理工作。三是实行税收管理员工作底稿制度,规范税收管理员的执法行为,形成执法有记录、过程可监控、结果可核查、绩效可考核的良性循环机制。四是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税收管理员工作质量和效率。要充分运用税收征管辅助系统和税收管理员桌面数据助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五是加强税收管理员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收管理员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税收管理员队伍。六是积极探索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激励机制。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和税收管理员的能力差异分配任务,做到以能定级,按级定岗,以岗定责,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和发挥税收管理员工作积极性。
3、加强户籍管理。一是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做好对纳税人开业、变更、停复业、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管理工作,加强非正常户的认定和处理。二是注重实地巡查,加强纳税服务,了解纳税户增减变化实际情况,减少漏征漏管户,并定期开展检查和按期进行换证工作。三是依托信息化进一步落实纳税人户籍资料 “一户式”管理,及时归纳、整理和分析户籍管理的各类信息,建立健全户籍管理档案。四是加强税务部门与工商、金融、质检、民政、公安、统计等部门的协作,充分利用政府经济、社会管理的信息,构建纳税人户籍管理信息网络。五是进一步完善国税、地税部门在户籍管理上的协调配合机制,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件,实现户籍管理信息共享,齐抓共管,防止出现户籍管理盲点。
4、积极实施属地管理基础上的分类管理。直接管理的税源以及规模较大的税务分局,应积极推行属地管理基础上的分类管理;规模较小的农村分局,可实行属地管理基础上的分片管理。根据不同行业和类别企业的特点,建立分类管理资料,逐步建立完善分类管理制度。要强化对大企业和重点税源的管理。认真落实集贸市场税收分类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个体税收征收管理,积极推进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制度,根据纳税人规模、行业、企业存续时间、经营特点和信用等级等实行税源分类管理。
5、扎实推进企业纳税评估。在税源管理股(科)中设纳税评估小组,专职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在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中,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模型和细化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综合运用不同税种的分析评估方法,有针对性地对企业尤其是重点企业开展纳税评估。通过建立行业平均增值率、平均利润率、平均税负、平均物耗能耗等指标体系,对比分析行业总体指标与纳税人个体指标之间的差异,具体分析企业相关税种纳税情况与其销售收入、实现增加值、实现利润等指标的对应关系,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健全税源控管措施。一是完善征管质量考核。全面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量化基层执法人员考核,全过程监控税收执法行为。二是加强发票管理。大力推进“逐笔开具发票,奖励索取发票,方便查询辨伪,推行税控器具”的发票管理机制创新,实行消费者监督、税控器具电子监督、税务监督多管齐下,促使纳税人依法开具、使用发票,促进税务机关“以票控税”,强化税源监控。三是积极稳妥地推广应用税控器具,将税控器具记录的开票数据与纳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严格按规定征税,真正发挥税控器具控税作用。
(三)优化纳税服务,完善协税护税网络
1、优化纳税服务,促进管理服务精细化。一是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优化办税服务厅的窗口设置和服务流程,通过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构建起和谐的征纳关系,促进税收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二是积极探索多元化纳税申报方式,稳步推进税库银联和网上办税工作,逐步实现申报等业务的分流,有效减轻办税服务厅前台的工作压力,解决长期以来税务人员埋首案头工作而疏于税源管理的弊端,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税。三是完善纳税信用等级管理,改进评定方法,切实加强评定等级后续管理,不断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的激励与监控效用。四是依法支持和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最大限度发挥税务中介机构的税源管理辅助作用。
2、加强协作,建立和完善各级协税护税网络。一方面,逐步实现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计算机联网,建立与工商、银行、质监、地税等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机制,实现涉税信息资源高度共享,拓宽税源信息的来源渠道。另一方面,基层税务部门根据零散税收税额小、户数多、征收难度大的特点,通过社会综合治税、委托代征等方式,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配合,密切部门协作,建立和完善各级协税护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