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税负_中国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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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税负
【摘要】税收是国家发挥职能的一个基础,在我国,流转税的主体使我国的税率虽然看似不高,但却处在一个相对比较高的水准。而且由于我国税负存在一些分配不均,且政府行政效率不高的问题,广大居民不能享受到相对的待遇,我们应该进行适当的改革,调整税负机制,取财于民,造福于民。
【关键字】税负 流转税 缺陷 改革
我国的税收制度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支的基本来源和保证, 是政府执行经济社会政策的主要手段。税收负担问题,是税收制度的核心, 同时也反映着税收与经济的关系。一个时期的税负水平高低, 直接影响政府履行其职能需要的财力, 以及企业的承受能力。
在税收中的各税种有不同的功能和机制,流转税在税收征缴中是效率较高的税种,而所得税更有利于公平。因此,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更容易实现公平,而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一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流转税所占比重较高,所得税比重较低,税制结构在设计上有失公平。
目前我国共有19个税种,如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印 花税、契税、关税、车船税等等,贯穿生活的方方面面。根据财政部数据,去 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只占税收整体的6.6%,而流转税的比重占税收收入的七 成以上。这意味着,纳税人需要缴纳的税,不光是看得见的个人所得税,更多 的税负来自看不到的流转税,而普通百姓更多的关注缴纳了多少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调多少更合理。而以流转税为主要税种的中国,很多“税”被隐蔽在了商品的价格之中。只要消费商品和服务,消费者一般都要按比例缴纳间接税,厂商可以通过商品和服务加价的方式将税收转嫁给消费者。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首席教授李炜光表示,在生产领域,生产企业可通过加价的形式,将流转税转嫁出去,在流通环节也是如此,流通环节越多,就越可能增加商品售价,层层转移税负。究竟能转嫁多少,由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不同商品的供求关系综合决定,有可能全部都转嫁给消费者,也有可能转嫁一部分;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表示,大量的税收含在商品价格当中会有两方面影
响:一是生活必需的消费品,穷人和富人都需要消费,那么按照所纳税款和收入比例来看,穷人的比例比富人高得多;二是可能推高商品售价,较高的含税价格不利于扩大消费。从专家的解释,我们就可以看出,生活必需品中包含着诸多的税费,导致百姓的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加之贫富差距逐年增大,导致百姓幸福感普遍不强。《福布斯》2009 年底公布的全球税负痛苦指数中,中国内地位居全球第 二,仅次于法国。此前中国多次在该榜单中位于前列。中国财税部门曾多次澄清解释,但仍未释解公众疑惑。
我国税负中的缺陷
同时中国的税收还存在着许多缺陷和不足,这也制约着我国国民的生活水平和国家状况。
在体现公平原则方面,中国的税收存在着巨大不足。在美国, 税收总额的大部分是由富人交纳的, 而不是占纳税总人数绝大部分的普通工薪层。年收入在10 万美元以上的群体纳税款占美国全部个人税收总额的60%以上, 低收入家庭则可以免税。许多低收入者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 年底如果国税局发现多收了税, 会将税款退还。在美国, 购买生活必需的面包、牛奶和鸡蛋等商品不用交税, 这就照顾了普通百姓的利益, 但购买其他的商品则要付税, 如购一处两层楼的豪宅, 每年光房产税就要交1 万多美元。而在中国富人占总人数的20%, 但他们上缴的个人所得税却不足国家个人所得税的10%。经济学家称中国富人的税收负担是世界上最轻的, 广大的中低收入阶层成为巨大的税负基数的贡献者,这使得社会的财富分配更加不均,影响了社会的公平。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非税收入管理一直难如人意。这不仅使财经秩序变得混乱, 导致公务人员出现诸多腐败问题, 更人为增加了民众的非税负担。在“收支两条线”等改革举措还远未能贯彻实施到位的状况下, 即便宏观税负尚在合理区间, 纳税企业和个人的感受却是压力在增大。相关资料显示, 日本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是2.38%,英国是4.19%, 韩国5.06%, 法国是6.5%, 美国是9.9%。相比之下, 从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 年至2003 年的25 年间, 我国行政管理费用已增长87 倍, 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 2003 年已上升到19.03%。实际上, 财政蛋糕中被官员切走的一块远不止19.03%。国家行政学院竹立家教授在《学习时报》上发表文章称, 2004 年, 中国至少有公车400 万辆, 公车消费财政资源
4085 亿元, 大约占全国财政收入的13%以上。如果加上公款吃喝、公款旅游, 包括豪华办公和培训中心等的支出, 一年至少要花12000 亿以上。但在公开的财政支出中, “三公”支出还不到2000 亿, 因为大部分支出来自预算外收入。对此我们应进行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大部分名为费实为税收收入, 可纳入税收管理, 小部分属于费的项目, 仍维持收费, 纳人预算管理。
同时,在体现效率方面,我国税负也存在很大的缺陷。公众纳税的目的在于, 通过让渡一部分本属于自己的利益换取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宏观税负的高低, 主要是看纳税人让渡的自身利益与所换取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是否相称。如果付出和回报是匹配的,纳税人就不会有税负沉重的感觉。在我国在政府职能方面存在较严重的缺位现象。财政收人被大量地用于行政开支和那些本应由市场力量发挥主要作用的竞争性和盈利性领域, 对社会公共事业领域投人不足,如生态环境、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领域, 导致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公众的需求存在比较大的距离。
在芬兰, 一个公民退休后可获得原收入70%左右的退休金, 如果失业, 前两年可领的失业救济为原收入的70%。此外, 芬兰政府还为国民提供免费、高质量的医疗和教育服务。在瑞典, 福利无处不在, 从小学到大学全部免交学费, 中小学生享受免费午餐, 还有诸如病人津贴、父母津贴等各种福利, 国民生活得非常轻松。但是, 在中国, 日益增长的税收带来的不是人民福利的增长。目前, 绝大多数农民几乎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即使在城镇, 医疗、失业、养老等基本的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也还很小, 而且保障的水平很低。上大学, 甚至上中学, 每年都要交高达数千元的学费。即使是九年义务教育, 也还没有完全实现免费。教育、医疗、住房, 成为压在人们头上的新“三座大山”, 很多人因此喘不过气来。这也间接说明了中国税收制度的不足。
我国税负的改革意见
由于我国税负的种种不足,税负改革的步伐势在必行。
从政府方面来看,我们可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清查全国各级政府,行政机关的各种收费,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将必要性的收费转为税收,直接从国家预算中拨付。对有关部门的罚款权,一定要进行严格规范,避免不合理的罚款加重民众的负担。禁止将政府部门奖励收入与税收进行挂钩,抑制权力膨胀。第二,完善国家统一的财政收入体系,对地方政府卖地的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并对所得收入进行管理和监督;各地方政府对当地中小企业的税收须进一步规范化,合法化,避免地方政府的不当行为。第三,调整和改革税收来源结构,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进行规范和完善,真正做到按照不同层级的收入情况进行征税,尤其是要保障中低层收入者的基本生活,加大对高收入者纳税情况的监管与监察。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加大对隐性收入、灰色收入的打击力度。在今后可以考虑开征资源税,环境税等,完善税收体系。对企业而言,增值税率、营业税率要根据社会的发展和实际情况进行不断调整,避免造成过重的负担。第四,提高政府效率, 建立服务型政府。目前政府效率较低, 财政支出浪费和违规使用情况严重。应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 加大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人, 解决城乡居民的共同需求, 也减轻了宏观税负。
相信经过税负改革,我国的分配制度会更加趋向于公平合理,使广大居民纳税后可以得到应有的公共服务。
参考书目
[1]公共财政学/何忠厚主编.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8
[2]J(美)曼昆,梁小民译.经济学原理(上)[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