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警务室建设标准(推荐)_公安警务室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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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警务室建设标准
一、建筑面积。依据《国家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规定,普通中小学警务室(传达值班室)建筑面积为20平方米。应尽量使用现有的房屋。
二、外观标识。中小学及幼儿园警务室标牌安装在警务室门框左方距地面2M处。一般为40CM×60CM,标牌注明“XXX派出所XXX学校(幼儿园)警务室”;门楣横式标牌为蓝底白字,横排为“公安----警徽图案------POLICE”字样宽度约300CM(根据房型定),高度约80CM,具体样式在县区教育局指导下安装。
三、内部设施。硬件设施方面除配备办公桌椅、档案柜、报警电话、警民联系簿、防盗门窗、视频监控系统,有条件的警务室要配置电脑、空调等外,还必须配备符合有关规定的通信设备、电警棍、橡胶棒、警用钢叉、盾牌、催泪喷雾器、防割橡胶手套等自卫警械器具。软件建设方面要具备“六有”:有工作制度(校园安全保卫制度和联校民警、安全保卫人员职责)、有校园防控网络示意图、有安全工作流程图、基础工作台帐(发案登记表、校园治安联防员登记表、调解纠纷登记簿、暂住人口登记簿、出租房屋登记簿、巡逻登记簿等)、公示牌(联校民警的照片、警号、联系电话,治安保卫人员照片、姓名、联系电话,校园治安状况通报和安全提示等)、警民联系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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