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国家税务局中小税源管理办法_龙南县国家税务局文件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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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国家税务局中小税源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深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按照《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榆林市国家税务局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及《榆林市国家税务局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合理确定税源专业化管理目标,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体思路

税源专业化的总体思路是“以促进税法遵从为目标,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纳税评估为重点,以分类管理为基础,以信息管税为依托,以完善制度、机制为保障,努力构建税源专业化管理新体系”。根据不同类型纳税人的风险程度,采取纳税辅导、风险提示、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针对性的风险应对措施,把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先用于风险较大的纳税人,实现管理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划分原则

根据税源结构及其风险特征,按照”先规模、后行业”原则,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中小税源。重点税源是指企业数量占纳税人户数比重较小(20%左右)、年纳税收入占当地税收总收入比重较大(80%以上)的纳税人。重点税源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则为中小税源。对中小税源,采取分行业

团队化管理模式,将管理精力主要集中在对税源影响较大的行业。县局(税源专业化管理评估中心)承担本单位中小税源中风险较高纳税人(县局重点税源)的风险应对任务,各税源管理单位负责其他中小税源的风险应对任务。

三、各税源管理单位的主要管理职能:

(一)根据我县税源情况,我们已经采取了行业化管理的模式对我县的税源进行管理,现基于纳税人主动发起的申请涉税审批事项剥离后,保持税务登记、受理申报、税款入库级次等属地管理原则不变的情况下,结合行业管理办法,税源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

1、是税源的日常管理工作;

2、是管理风险任务的应对,即纳税评估。

(二)各税源管理单位的具体管辖范围如下:

1、新农村税务所作为县级重点税源管理机关,以分户团队化管理模式负责其辖区内中小税源中风险较高的(县级重点税源)的纳税人的日常管理工作及纳税评估;

2、东坑税务所、杨桥畔税务所、杨米涧税务所采取分行业团队化管理模式负责其他中小税源:

①东坑税务所负责全县成品油批发、零售行业的日常检查与纳税评估;

②杨桥畔税务所负责全县建材生产、销售行业的日常检查与纳税评估;

③杨米涧税务所负责全县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的日常检查与纳税评估;

3、城区税务分局和五个农村税务所按照有利税源管控和方便纳税的原则负责全县个体工商户:

①城区税务分局负责城区及郊区的个体工商户的定税及日常检查等事项;

②五个农村税务所负责所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的定税及日常检查等事项。

按照降低征税成本的要求,在农村按照简并申报的方式,按年缴纳税款。

4、税源管理科作为专门的所得税管理机构,负责全县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日常管理和纳税评估等事项。

四、各税源管理单位应合理分工,承担纳税评估任务

按照税源管理事项对纳税人进行专业化管理,改变目前“分户到人,各事统管”的管理办法,具体应设置综合业务岗、户籍管理岗、纳税评估岗:

1、综合业务岗负责信息咨询服务、贯彻税收政策、组织调度任务、业务档案管理等综合性事项;

2、户籍管理岗负责户籍巡查、税收调查、信息采集、代办事宜、辅导宣传等日常基础征管工作以及与地方政府部门的日常联系;

3、纳税评估岗主要承担评估对象数据收集、分析比对、税务约谈、实地核查、结果处理以及相关情况的移送与反馈等职责。

本办法从2012年4月1日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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