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煤炭税费征收工作考核办法_煤矿岗位考核办法
建始县煤炭税费征收工作考核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煤矿岗位考核办法”。
建始县煤炭税费征收工作考核办法
为切实规范煤矿企业税费征收行为,加强税费征收管理,不断提升我县煤炭产业实力,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 考核办法
1. 日常考核。主要考核各乡镇煤矿税费的上缴及票据结算情
况。
2. 定期考核。分为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乡镇的制度落
实及税费任务的完成情况。半年考核的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分的参考依据。
三. 考核内容
1. 组织领导情况。各乡镇成立煤炭税费征收工作专班,有专
职征收员和票据管理员。
2. 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把每月的征收任务传达到各煤矿,按
标准和税收程序征收税费,禁止搭车收费和挪用税款。
3.税费上缴情况。及时足额将资金缴入县财政非税收入结算专户,按时办理票据结算和报送煤炭企业税费征收报表。
4.专项稽查。协助县煤炭税费专班展开稽查,并成立相应专班实施源头稽查。及时向社会综合办公室通报煤矿企业的生产运行情况。
5.线路维护。加强对煤炭远程监控系统线路设备的安全管理。
6.其他工作。完成县社会综合办公室交办的有关煤炭税费收缴的其他工作。
四、评分标准
1.组织领导情况(分)
未成立工作专班的扣(分);无专职征收员的扣(分);无专职票据管理员的扣(分)。制度执行情况(分)
未及时向煤矿传达征收任务的扣(分);发现超标准收取税费的扣(分);搭车收费的扣(分);挪作他用的扣(分)。
3.税费上缴情况(50分)
没有在接到征收任务通知后的10日内及时足额上缴税费的扣(分);没有按综合办公室的通知时间办理票据结算的扣(分);发生票据丢失的除按有关票据管理处理外扣(分);没有按月报送煤炭企业征收报表的扣(分)。
4.专项稽查(分)
没有配合县煤炭税费专班展开稽查的扣(分);煤炭出现重大生产问题没有及时将该信息反馈给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的扣(分)。
5.线路维护(分)
线路出现自然损失和人为破坏而不管不问的扣(分)
6.其他工作(分)
不服务任务安排的扣(分)
五.奖惩办法
煤炭税费征收工作实行单项考核评比,年度考核得分前三名的乡镇,由县政府授予综合治税先进单位称号,并奖现金20万元。对贡献突出的煤矿业主发金质奖章一枚,绵旗一面。
六.附则
1.本办法由县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