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知识的培训_税务知识培训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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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知识培训

1、增值税的概念(税法):

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对增值部分所征收的税额)

2、增值税纳税人:单位、个人等

3、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

A: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超过税法规定的小规模标准的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B: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

(A)从事货物生产提供劳务或从事货物生产为主,兼营货物批发零售,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以下的(B)从事货物批发零售或批为零售为主,兼营货物生产提供劳务,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以下的对于年销售额超过以上规定限额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局将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4、增值税的税率、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

A、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除外

B、17%

C、13%

粮食、食用油、自来水、暖气、热水、煤气、图书

饲料、农药、农业产品、金属采矿等。

(2)小规模纳税人A、3%:工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

注:税率由企业的性质(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来决定,不是由发票的种类决定。

5、增值税发票的种类

A、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式三联,有专门的抵扣联,可以抵扣。一般纳税人自行领购开具(17%),小规模纳税人由国税局代开(3%)。

B、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税控电脑版一式两联,无抵扣联,普通电脑版或手写版一式三联。

6、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销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2)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与销项税额相对应的另一个概念。

一般纳税人在经营活动中,既会发生销售货物又会发生购进货物,因此每个纳税人都会有收取的销项税额和支付的进项税额,增值税的核心就是用纳税人收取的销项税抵扣其支付的进项税,其余额为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

注意:并不是纳税人支付的所有进项税额都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准予从销项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购进与生产有关的货物,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上的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额

3、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3%的扣除率。

4、运费进项税额的抵扣

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或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开具的运输业统一发票所列运费按7%的扣除率准予抵扣。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

2、购进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货物等

例: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A客户销售产品10000PCS,含税单价1.8元/PCS,货款18000元,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假定此产品购进时单价1.6元/PCS,金额16000元(取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A、计算销项税额=18000/(1+17%)*17%=2615.38元

计算进项税额=16000/(1+17%)*17%=2324.79元

应交税额=2615.38-2324.79=290.59元

B、计算应交税额=(18000/1.17-16000/1.17)*0.17=290.59元(对增值部分所征的税额)

C、假如产品购进时只取得3%的增值税票

计算销项税额=18000/(1+17%)*17%=2615.38元

计算进项税额=16000/(1+3%)*3%=466.02元

应交税额=2615.38-466.02=2149.36元

需多交税额2149.36-290.59=1858.77元 需增加的成本=16000/1.03-16000/1.17=1858.77

所以如果同一产品的两家供应商所提供的专用发票税率不一样时,采购人员应根据情况和供应商洽淡价格.在单价相同的情况下,我们应该选择能开17%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将公司的成本尽可能降低.注: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

7、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和使用

A、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张数由国税局根据各企业的销售情况而定,一般一个月只可购买一次,如果超限量购买需向国税申请并审批。

B、报税期(每月15号之前)不可以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

C、购销双方必须是有交易合同等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虚开。

8、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

A、应根据实际的销售情况开具发票

B、“应税货物及劳务”一栏必须有中文表述,不可用字母或符号代替。

C、如发票上开具某货物一批,则需提供销货清单。(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9、进项税额的抵扣: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抵扣,超过认证期不予抵扣。

10、开具发票后发生退回

A、当月开具当月退回,可在系统中直接作废

B、如果非当月退回,若发票在认证期内(开具后180天),则可由购买方出具拒收证明,凭拒收证明到国税局审批后可开具红字发票冲红。再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若不在认证期内则不能作冲红处理,重新开具公司将再一次承担税金。

11、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处理

A、若在认证期内,销货方可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先在刊登遗失声明,然后持已申报的资料和登报声明到税局接受处罚后并办理“已抄税证明单”(有国税局盖章),购货方可凭“已抄税证明单”和发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原章)抵扣税额。登报费用410元,罚款200元/份。

B、若已过认证期,则此发票不可办理“已抄税证明单”不可以抵扣。

12、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法规定由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提供的资料

A、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B、营业执照复印件

C、国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D、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

出口、转厂、与内销的区别:

1、我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进出口经营权,假定某月我司国内购进原材料一批价款11700元(取得17%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用此批原材料加工成成品麦克风,如果售价为15000元(含税),人工制费等1000元,下面分别就这批成品用内销、出口、转厂三种方式销售在纳税方面的区别作说明

A:全部内销

销售收入=15000/1.17=12820.51元

销项税额=15000/1.17*0.17=2179.49元

进项税额=11700/1.17*0.17=1700元

需向国家缴纳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2179.49-1700=479.49元

毛利润=销售收入-材料成本-人工制费成本=12820.51-10000-1000=1820.51B:全部转厂(需以外币结算,不参与退税)

销售收入=15000元

销项税额=0(转厂暂免征增值税)进项税额=11700/1.17*0.17=1700元

进项税额转出=转厂收入/总收入*本月进项税额=(15000/15000)*1700=1700元(转厂需按占总收入的比例转出进项税额,且不参与退税,转出的进项税额计入成本)

需向国家缴纳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转出)=0-(1700-1700)=0 毛利润=15000-10000-1000-1700=2300

C:全部出口(需外币结算,参与退税,退税率为17%)

销售收入=15000元

销项税额=0(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

进项税额=11700/1.17*0.17=1700元

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0(按征退税率之差转出进项税额,转出的进项税计入成本,计算较复杂,不列举)

需向国家缴纳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0-(1700-0)=-1700元(即可从国家取得退税1700元)

毛利润=15000-10000-1000=3000

D、混合销售:内销5000元,出口5000元,转厂5000元

销售收入=5000/1.17+5000+5000=14273.50元

销项税额=5000/1.17*0.17+5000*0+5000*0=726.50(转厂出口免征增值税)

进项税额=11700/1.17*0.17=1700元

进项税额转出=转厂收入/总收入*本月进项税额=(5000/14273.5)*1700=595.51元

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0

需向国家缴纳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转出)=726.5-(1700-595.51)=-377.99(即可从国家取得退税377.99元)

毛利润=14273.50-10000-1000-595.51=2677.99

E、内销5000元,转厂10000元

销售收入=5000/1.17+10000=14273.50元

销项税额=5000/1.17*0.17+10000*0=726.50(转厂暂免征增值税)

进项税额=11700/1.17*0.17=1700元

进项税额转出=转厂收入/总收入*本月进项税额=(10000/14273.5)*1700=1191.02元

需向国家缴纳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转出)=726.5-(1700-1191.02)=217.52 毛利润=14273.50-10000-1000-1191.02=2082.48

F、内销5000元,出口10000元

销售收入=5000/1.17+10000=14273.50元

销项税额=5000/1.17*0.17+10000*0=726.50(出口免征增值税)

进项税额=11700/1.17*0.17=1700元

进项税额转出=转厂收入/总收入*本月进项税额=0元

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0

需向国家缴纳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转出)=726.5-(1700-0)=-973.5(即可从国家取得退税973.5元)

毛利润=14273.50-10000-1000=3273.50

G、出口5000元,转厂10000元

销售收入=5000+10000=15000元

销项税额=5000*0+10000*0=0(转厂出口免征增值税)

进项税额=11700/1.17*0.17=1700元

进项税额转出=转厂收入/总收入*本月进项税额=(10000/15000)*1700=1133.33元

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0

需向国家缴纳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转出)=0-(1700-1133.33)=-566.67(即可从国家取得退税566.67元)

毛利润=15000-10000-1000-1133.33=2866.67

特别说明:

1、转厂有进项税转出,即按转厂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转出进项税额,且不参与退税,转出的进项税额计入成本

2、出口有“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即按征退税率之差转出进项税额,转出的进项税也需计入成本,因计算较复杂,不列举,因目前我司的征税率和退税率都是17%,所以此部分为0,如果退税率下降,将会相应产生此部分金额。

目前我司实际会产生的费用:

转厂报关费:80元/单,关封:10元/单,出口收汇联:30元/张

出口运费:1350元/单(8T车)送仓费:410元/单,如需商检将产生商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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