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水务局_新版水务局
泊头水务局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新版水务局”。
泊头市水务局 2017年度工作总结
2017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委、政府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新时期治水思想,以“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泊头”为目标,不断夯实水利事业基础,全面加强机关形象建设,为泊头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
一、2017年工作进展情况
2017年,我局以不断推进全市水利发展为立足点,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主要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开创水利工作新局面。主要进展成果表现在:
(一)大力推进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构p建保障有力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
1、巩固提升农村人饮安全工程,农村饮水安全明显改善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农村生活用水置换项目(东辛阁地表水厂配水管网项目),共完成管网安装总长度为49.47KM,完成工程投资2345万元,目前,已切换水源,正式为交河、四营、富镇、西辛店、郝村5个乡镇20万人集中供应安全、合格、优质的长江水,确保工程惠及一方百姓,达到长期受益的目的。
2、加快实施引黄入冀补淀工程,生态、农业用水条件进一步改善
引黄入冀补淀工程主要任务是为沿线部分地区农业供水和向白洋淀实施生态补水,途径我市滏东排河,我市任务为油瓶桥、冯庄桥、冯庄节制闸重建、连接河闸、韩屯干渠闸新建和工程征迁安置和协调工作,现该工程已建成通水,有效缓解我市农业灌溉缺水及地下水超采状况,改善生态环境,并可作为我市抗旱应急备用水源。
3、加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后管理,发挥长江水更大效益
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沧州段工程重点在泊头,工程难点在征迁。今年,我们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征迁、协调工作,完成了东辛阁水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和市区运东水厂水源切换,目前,我们将继续做好征迁中各种待遇问题,南水北调工程属地管理工作,确保供水安全,为我市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4、稳步推进2017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地下水水质有效提升
在2014-2015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基础上,2017年积极争取实施了2016-2017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工程投资11121万元,建设完成干渠农用生产桥23座、河道及干渠节制闸10座、清淤整治坑塘6座、清淤河道及干渠55km、新打浅井97眼、扬水站点70座、支斗农渠涵洞桥102座、配套深井107台套、发展节水灌溉面积4.718万亩,累计改善灌溉面积17.41万亩,累计压采深层地下水为1610.81万m³,地下水水质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区得到严格控制。
5、强化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加强质量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水平。一是严格控制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加快建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平台;二是组织专家现场踏勘,充分听取各相关方意见建议,重点审核项目合规性、可行性、建设标准、任务规模、投资效益等;三是常态化推行质量监督检查,原则上采取突击检查方式,现场随机确定检测部位、内容,切实提高质量监督效果。实现水利工程有效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有效遏制特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二)完善水利服务基础设施,夯实水利发展基础
1、加强水利服务站建设,进一步提高乡镇水利服务能力
新建郝村、文庙两处水利服务区域站,总投资120万元,建筑面积(包括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宿舍、物资仓库、器材储藏室、卫生间和厨房等)共703.12平米,配备了工程勘测设备、办公设备及工具车等。目前,两站均已完成建设,投入使用,新的水利服务站将成为职能明确、队伍精干、管理高效、服务到位的乡镇水利服务部门。
2、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能力(1)落实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度。结合“泊头市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落实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制、分部门负责制、技术参谋责任制和防汛人员岗位责任制等五项制度,把防汛工作属地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实处。根据我市河道、水工建筑物的现状以及上下游水工、水情实际,完成了泊头市防汛抗旱预案,泊头市城市防洪预案的修订工作,为今后我市防汛抗旱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指导和支持。
(2)加强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投资1950万元实施了2017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2017年应急抗旱项目、2017年应急度汛项目,改善灌溉面积28000亩;组织水利执法和水利工程管理站相关人员,对全市主要河道及8座大中型闸涵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垃圾、树木等行洪障碍物,完成河道清障11处;储备了52.8万元的防汛抢险物资;对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防汛应急抢险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防汛人员的业务水平。
3、开展危桥、坑塘摸排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为改善农村交通运输条件,改善农村水环境现状,满足广大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出行的需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危桥、坑塘摸排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逐村、逐桥、逐坑塘进行实地勘测,摸清数量、位置等基本情况,目前已完成泊头市危桥、坑塘普查工作,为农村生产危桥改造、农村坑塘整治提升提供了科学数据。
(三)推动水利重点领域改革,推进水治理能力现代化
1、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现水资源节约利用 2017年农业水价改革任务14万亩已全部完成,调整了水资源供需关系、优化了用水结构。主要工作:一是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水价综合改革的责任主体就是农民用水者协会,我市成立了县、乡、村三级农民用水者协会,县级用水者协会已注册登记,13个乡级协会和119个村级协会作为县级协会的分支机构也已成立。协会办公设备及用品经政府采购全部到位,协会规章制度健全并上墙;二是确定工程管护主体,完善工程管护制度。为我市小型水利工程发放了“两证一书”即:工程所有权证和使用权证及管护协议书,建立健全工程管护制度。三是建立灌溉收费台帐。今年水价改革任务村农户每次灌溉均记入台账,并完成水费收取,为落实水价奖补政策打下基础。
2、有力有序推进河长制工作,提升河流管理保护水平 根据中央、省关于实行河长制的文件精神和《沧州市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贯彻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决策,编制完成我市(县)、乡级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河长制七项制度,安装完成河长制公示牌,实现我市河渠坑塘的河长制管理全覆盖,切实提升全市河湖管理保护水平,推动市河长制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四)强化水资源管理,保障水生态环境
1、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三条红线”刚性约束
严格按照“三条红线”的要求,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台帐,按照信息共享地原则,对入河排污口和水功能区的河流断面进行水质监测。为减少地下水开采量,今年计划关停自备井40眼,现已关停6眼,预计年底全部完成。对非农取用水户实行计划管理,上半年以来,补办取用水许可证8个。2017年一季度的河道管理费已征收完成,农业水资源费改税核定工作已全面完成,共核定农村用水户信息1846户,完成率达100%。通过以上管理措施,提高了全市人民的节水意识,地下水水位上升约2米左右,非农取水费改税后,增加了财政收入300余万元,提升了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为实现河宴湖清打下了坚定基础,为打造宜居、文明、生态地泊头做出水利贡献。
2、加强河道堤防的巡查和执法力度,有效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制定行政执法工作手册,配备执法记录仪和手持终端配备,强化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突出巡查重点,将巡查重点由河渠范围内违法取土及违建向水环境综合治理方向倾斜,开展了“打击河道取土飓风行动”,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违法事件8起,实现依法治水,有效保护河道堤防的安全,改善水生态环境。
3、加大泊头市运河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水环境治理成效显著
为做好大运河环境卫生整治,结合市“双城同创”、河道绿化及河长制工作的开展,利用集中整治与日常保洁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整治市区段运河的护栏内堤坡及水面的环境卫生,同时,通过悬挂标语、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运河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人人爱护环境的氛围。现已投资100多万元,清理垃圾110多编织袋,维修运河堤顶路7公里,修复运河护栏600米。
五、强化机关建设,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1、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集中开展组织纪律学习活动,针对“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明确集中治理的工作要求,增强责任意识,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对在集中治理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快速反应,及时处理。
2、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机关队伍形象
抓住开展机关精神面貌大提升活动的契机,在工作中讲担当、讲奉献、讲责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昂扬斗志,全身心投入工作,搞好统筹结合,把作风整顿与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等紧密结合起来,以真抓实干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履职尽责,为水利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3、建立健全机关管理制度,规范机关工作行为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追究责任制度,实行党组负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纪检负监督的责任,建立健全完善车辆使用制度,机关工作制度等,确保水利各项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