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地理教学中比较法的运用_浅谈中学地理课堂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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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地理教学中比较法的运用
发布者:李蕾 发布时间: 2011-9-21 9:25:35
比较法是不少教师在教学中喜欢运用的一种教学方法。教学时,将各种类型的知识进行对比,可以使学生更好地了解和掌握事物的共同属性和个别特征。在地理教学中,教师若能恰当地运用比较法,不仅有助于学生学习和掌握地理知识,而且能够使他们认识地理事物和现象的内在联系及地理环境的整体性,从而更加系统地深刻地理解知识。一般使用较多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1.类比。就是把同一类地理事物和现象进行比较,这是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使用最多的一种方法。如在讲“撒哈拉以南的非洲热带草原气候”这一内容时,教师可引导学生分别从分布地区、形成原因、气候特征等几个方面与亚洲的热带季风气候相比较,通过对比,归纳出这两种类型气候的共同特点和不同之处。
2.自比。就是对同一地理事物和现象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的发展状况进行比较。如关于“欧洲南部和北部山地特点”这一内容,教师若采用比较的方法,首先根据有关内容列出简表,再引导学生根据教材的内容填写,然后将两者加以对比,找出其区别所在。这样,教师不必作过多的讲解,就能取得很好的教学效果
3.专题比较。就是对一个单元、几个国家或几个地区的某一自然要素或社会经济条件进行比较。例如北美洲、拉丁美洲、大洋洲的地形虽然都分为三部分,但具体说来又各有不同。讲述时,教师就可以引导学生将这三大洲的地理特点进行对比分析。
4.综合比较。就是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有关的地理要素作系统比较和全面分析,找出它们的异同点。如在讲述中亚及其国家时,教师仍可采用列表的方式,分别从位置、地形、气候、经济特征、主要物产等几个方面与东南亚及其各国的有关地理要素相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