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报社记者站来稿管理办法(试行草案)_电视台记者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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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报社记者站来稿管理办法(试行草案)
记者站来稿是报社重要的稿件来源,为了把这部分稿件处理好,并保护驻站记者投稿积极性,不遗漏重要新闻和线索,编辑中心与通联发行处特制定以下条例,对报社记者站来稿的登记、处理、反馈、统计等工作进行部分调整和规定。
一、报社的各个部门都应把记者站的来稿处理好,做到积极主动、认真对待。
二、外来稿件若与记者站具有相同的新闻线索要优先使用记者站的稿件。
三、若记者站稿件不能采用而需退稿,各编辑部两周内把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发稿签)反馈给通联发行部。
四、稿件处理流程:
①通联发行部接到稿件后,将文件发至“电子报稿件/记者站来稿”中,文件名要使用“地名”+来稿主标题(全名);
②通联发行部把来稿登记薄交由编辑中心,编辑中心与上网稿件核实后签字返还通联部;
③编辑中心将稿件进行初步筛选,再将准备安排刊登的稿件放入“电子报稿件/记者站来稿”下列的各周刊文件夹中。
④通联部每周检查各周刊编辑部文件夹中发稿情况,并每周及时清理已刊用稿件和处理完毕的稿件,将未用稿件意见及时反馈给各记者站。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电子报总编室
2004年6月3日
《中国电子报社记者站来稿管理办法(试行草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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