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卓为教授之死_熊卓为事件非法行医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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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卓为教授之死.txt同志们:别炒股,风险太大了,还是做豆腐最安全!做硬了是豆腐干,做稀了是豆腐脑,做薄了是豆腐皮,做没了是豆浆,放臭了是臭豆腐!稳赚不亏呀!著名华裔科学家熊卓为教授医疗事故死亡案情况(转)(2009-11-05 12:37:55)转载标签:杂谈

著名华裔科学家熊卓为教授医疗事故死亡案情况

阅读提示:

北京大学教授、世界著名脂蛋白专家、澳大利亚籍华裔科学家熊卓为博士,在教育部的动员下,放弃新加坡国家心脏中心首席科学家的职位和良好的科研环境,胸怀一腔抱负,不计酬劳回到祖国,想用毕生所学为祖国的医学做出贡献。可不到两年的时间,却壮志未酬身先死!经司法鉴定和北京市卫生监督所查实,熊卓为教授是因医院的严重过失(包括违法行医和不具备手术适应症)造成住院期间死在为之效力的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熊卓为教授的家属就医院的严重过失造成熊卓为在住院期间死亡与院方多次交涉和解方案未果,于2007年10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2009年7月1日,一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院经过两年审理做出由被上诉人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判决。

一、一位平凡而伟大的科学家,爱国者

2006年1月31日凌晨,世界著名的脂蛋白专家熊卓为教授在北大医院医疗严重过失中死亡!

北京大学教授、世界著名脂蛋白专家、澳籍华裔科学家熊卓为博士,在教育部的动员下,放弃新加坡国家心脏中心首席科学家的职位和良好的科研环境,胸怀一腔抱负,不计酬劳回到祖国,想用毕生所学为祖国的医学做出贡献。

她,一个英年49岁,正处在她辉煌灿烂,成果迭出,为国家为科学大显身手之时的优秀医学科学家;她,一个品德高尚,为人善良,工作勤勤恳恳,做事兢兢业业的平凡而伟大的追求者、爱国者;她的宝贵生命就这样瞬间给草草断送了!她的死,对国家,对学术界、对北大医院、对亲人造成了巨大损失!

“熊卓为教授于1956年3月16日生于武汉一个医学世家,父亲熊旭林教授是全国著名的泌尿科专家,母亲管慧英教授是著名儿科专家。她在农村插队时17岁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作为*后第一届大学生考入武汉同济医科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武汉协和医院做儿科医生,因工作和研究业绩突出而最先被破格提拔为儿科主治医生,期间发表大量学术文章并多次被

评为先进工作者。1989年出国到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皇家儿童医院做进修医生。1992年考入澳大利亚蒙纳仕(Monash)大学医学院攻读博士课程,1997年五月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同年进入新加坡国立大学医学院做博士后。1998年底返聘回蒙纳仕(Monash)大学医学院做研究员。1999年受聘新加坡国家心脏中心,历任该中心研究员,首席研究员,首席科学家等职位,并创建生物和脂蛋白研究所。自2004年3月以澳籍华人外国专家的身份受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血管研究所任研究员、教授。在任职期间,对心血管研究所试验室的建设和管理、研究生培养、实验员培训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并申请获得了两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85”课题和“211”工程等多项课题,为心血管研究所的科研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熊卓为教授一生追求事业,工作勤奋,治学严谨,在脂蛋白,心血管和营养学等领域有很深的造诣,在相关领域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了大量学术文章。

“熊卓为教授为人品德高尚,真率善朴,待人诚恳,乐于助人,开朗乐观,无不有口皆碑。凡是与她共事和交往过的人都会尊重她,把她当成良师益友。”(见北大医院在熊卓为教授追悼会上的悼词)

熊卓为教授一直以为北大医院一员为荣,以北大医院为家,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做研究从不旁骛。“她那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献身科学的敬业精神和她的高尚品质经常激励着我们。”(摘自北大医院信息报2006第26期《学习缅怀熊卓为教授》)她来北大医院不到两年,在任职期间,她为北大医院捐献了数十万元的仪器。“她申请获得了两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85”课题和“211”工程等多项课题,为心血管研究所的科研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对心血管研究所试验室的建设和管理、研究生培养、实验员培训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摘自北大医院致熊卓为教授的悼词)“她以其创新性很好的课题获得大量科研基金的同时,积极而卓有成效地投入到了心血管研究所试验室的管理、研究生培养、实验员培训等工作中。她每天进入实验室后,经常要工作到很晚,以至于住在科研楼南则家属楼里的同事常能看到熊教授办公室的灯光一直亮到深夜。经过短短一年多时间,熊教授孜孜以求的工作,终于打开了局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春节前,熊教授决定做手术,并打算利用春节长假进行术后恢复。因为春节后他将准备2006年度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科研工作是她心中最牵挂的大事。此前,她母亲已被确诊患了肿瘤,老人盼着春节时能和她见面。熊卓为教授为了能给申报课题留出宝贵的时间,还是决定利用假期做手术,没有回家和母亲团聚。然而就在此时,她却突然离我们而去了,遗憾成了永远。”(摘自北大医院信息报2006第26期《学习缅怀熊卓为教授》)

要追求科学和真理,就必须付出代价,有时甚至要以生命为代价!世界著名脂蛋白专家,北京大学优秀科学家熊卓为教授,一生追求卓越,真正做到了为科学奋斗,死而后已!熊卓为教授是为工作,事业和科学而死,是因北医和为北医而死,也是为祖国而死。

二、一个小手术治死一位著名华裔科学家:严重和恶劣的医疗过失

2006年春节期间,熊教授住院接受脊柱手术,在术后发生下肢深静脉血栓,第6天发生肺栓塞,先是因误诊而耽误了抢救时机,后来因抢救失误造成心脏和肝脏破裂大出血而死亡。全

国一流的北大医院做一个小小的脊柱手术,收费近12万元,怎么可能把一位杰出的科学家治死?基于司法鉴定,北京市卫生监督所查处,法庭审理和病理记录,熊卓为教授确系医院严重和恶劣的医疗过失造成。

1、死亡时间和死因不明:病历上确认的死亡时间是2006年1月31日凌晨4:50,但病历记载3:30处理尸体,6:53的心电图才呈一直线。死亡诊断是:“肺栓塞”,手术记录卻是因为心脏和肝脏破裂大出血无法止血才放弃抢救的,在熊教授临死前的血液化验单上反映为失血性休克。在熊教授死后院方没有按常规通知家属做尸检。

2、违反入院流程和手术择期规范:没有门诊推荐,没有入院病历,没有术前讨论,违反对老龄病人(49岁属老龄病人)进行手术前必须有观察期的规定。先天中午入院,第二天早晨即做手术。

3、没有做手术的理由:熊教授第4腰椎Ⅰ度滑脱疼痛仅10天,症状轻微,经一般治疗已经好转,且每天上班并无大碍。门诊医师甚至没有建议休病假,根本就没有手术适应症!但手术医师天天催促熊教授手术,并吓唬“不手术会截瘫”(第4腰椎内没有脊髓,不会造成截瘫!)。结果熊教授被骗住院,且在入院后不到20小时、未经术前讨论和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匆忙进行了手术,不仅如此,还错误地扩大了手术范围,使术后肺栓塞的风险大大增加。

4、已经预知风险而不采取任何预防措施:北大医院此前曾进行过数百例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的临床研究,完全了解相应的风险和掌握预防措施。熊教授存在多项风险因素,在全麻和骨科大手术的情况下,符合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的高危险指标。尤其是在熊教授突发肺栓塞前的十个小时已发现呼吸困难,那是肺栓塞的最明显征兆,然而院方在已经预知风险的情况下,不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放任肺栓塞的发生。

5、违法行医(已被北京市卫生监督所查处为违法行医,见附件),使科学家走上不归之路:术后实际主管熊教授的是2个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在校研究生,根据法律规定,他们只能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临床实习,而不允许独立行医,否则就是非法行医。由于缺乏临床经验,熊教授术后出现明显的下肢深静脉血栓疼痛症状被忽略了,而且严重违反外科对疼痛的处理原则,在未明确诊断的情况下盲目止痛,掩盖了症状,失去多次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的机会。2006年1月30日上午,熊教授出现术后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难,该研究生完全没有意识到熊教授已经发生了肺栓塞,在长达10多个小时里没有进行相应的诊断和治疗,再次错过了挽救熊教授生命的机会。至晚上10点多,熊教授再次发生严重的肺栓塞,该研究生在抢救中因胸外按压动作错误,导致熊教授心脏破裂和肝脏破裂,最终导致熊教授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6.病历造假

死者家属被这突如其来横祸击倒,精神已经崩溃,加之没有经验,没有及时封存病案。等到两周以后封存病案时,我们发现病案的关键部分已经被造假。

第一、在每天的查房记录中,病人向医生反映每天症状的病情记录大多没有了。谁都知道,血栓形成过程中病人小腿胀痛难忍,没有病人会不把胀痛的感觉告诉医生的!但医生修改查房记录后死不承认,陪护家属的证词又不能算数,死无对证?

第二、患者23日中午入院,许多常规检查根本就没做。但在病案中却记录着所有的检查都在23日下午做了。我们知道许多检查必须在空腹的情况下做,下午怎么可以做?做了有什么价值?

第三、我们发现在病案中记录着患者的血常规和肝功能是分别由两个不同的检查员同时在23日下午13点17分完成的检查。这怎么可能?我们中午才入院,血常规和肝功能检查需要花不同长度的时间,他们怎么可能正好同时完成?这说明这些检查结果是患者死亡后补上去的。

第四、病案中记录着医院对患者的手术前必须做的传染病(爱滋,梅毒等)检查结果送出的时间是24日下午14点17分,而患者是在24日早晨8点多做的手术。谁都知道,患者没有作传染病检查之前是严禁进手术室做手术的。这说明这份检查结果是患者死亡后补上去的,也说明医院对患者在手术前根本就没有做必要的检查,严重违反了常规。

第五、更为严重的是对患者血栓的化验单造假。患者的血栓是在1月31日凌晨在抢救过程中取出的,而血栓化验单上的日期是1月29日。那时患者还活着,血栓根本还没有取出来,怎么化验?这说明他们是在手忙脚乱中造假。为什么造假?因为血栓的性质(脂肪血栓、混合血栓还是红色血栓)与医院没有对患者采取抗凝措施和恢复服用阿司匹林的后果有关!只要他们能把脂肪血栓或混合血栓造假成红色血栓,他们就可能部分逃脱因没有对患者采取抗凝措施和恢复服用阿司匹林带来的死亡后果的责任!

第六、患者根本就没有胃溃疡,为了逃脱因没有对患者采取抗凝措施和恢复服用阿司匹林带来的死亡后果的责任,院方硬说患者有胃溃疡,所以不能采取抗血凝的措施,以免造成胃出血。他们造假但是忘记了逻辑:如果患者有胃溃疡还鼓励患者做这样的手术,那不等于明知故犯,把患者往死里推吗?不等于医疗犯罪谋杀吗?

考虑到极力诱劝患者并为患者做手术的医师是著名专家却违反常识、常规、常理,使我们有理由怀疑他们与患者之间可能存在利害冲突,熊教授的死亡可能不是一桩简单的医疗事故,而有可能是蓄意谋杀!

这是一桩令人匪夷所思的恶性案件,一审已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做出由被上诉人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判决,二审将在2009年11月5日下1点30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

院进行,我们期待法院能给我们一个更公正更合理的判决,以告慰卓为的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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