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告_与烦恼告个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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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查分析报告
按照省纪委《关于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期间在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进一步开展〈廉政准则〉对照检查工作的通知》(晋纪发〔2011〕28号)精神和市纪委转发通知(临纪发〔2011〕36号)的要求,认真对照《廉政准则》进行了自查,现将个人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情况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认真学习和贯彻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以实际行动带动了本单位廉洁自律工作的开展。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一是做到了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淡化“官念”和权欲,用平常心看待官位,用责任心看待和运用权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即做到了“慎权”。二是做到了“慎欲”。从未谋取规定以外的非凡利益,不放纵自己的欲望,不贪吃喝、不贪钱财、不贪享乐、不贪图名利地位,堂堂正正地做人,明明白白地工作。三是做到了“慎微”。做到了时时刻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力争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自觉增强“守一”意识,不越雷池一步,在防微杜渐上下功夫,追求党性和道德修养的高境界。四是做到了“慎独”。在廉洁自律上做到了表里如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约束自己,没有人前一套、人后一套,严格进行自我监督。
二、贯彻情况
在执行制度方面从不打折扣,总是果断地贯彻执行,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政治坚强,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工作者。没有出现以下行为: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没有干预或插手各类建设工程招标等市场经济活动;没有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没有收取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没有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活动等等。
三、存在问题
虽然在廉洁从政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但是在有些方面我还做的不够,一是学习不够,认为自己身处基层主要是抓好工作落实,不要求有多高的理论水平,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从客观上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二是作风方面对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学习不够,求真务实的作风不够扎实。三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与广大干部群众沟通的还不算多,导致工作的针对性不足,在解决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存在一定差距。
二、存在问题
一是重事务,轻学习。认为自己身处基层主要是抓好工作落实,不要求有多高的理论水平,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从客观上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二是重指导,轻实践。自身存在的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深入等问题,认为每一项工作都有专门的同志去做,不必每项工作都亲历亲为,缺乏深入实践考察研究。
三是重安排,轻要求。在工作安排上,强调每项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但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一流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自己的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时刻不忘党赋予自已的使命,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是要进一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按照“《廉政准则》中“8个禁止”、“52条不准”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虚心听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要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在认真 3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后,我对照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没有与“52个不准”不相符合的地方,有没有偏离“52个不准”的苗头;在自己的履职过程中,在自己的生活中,是不是把“52个不准”当成自己的人生信条。作为一名干部,要珍惜党和人民的培养、信任,珍惜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不论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不论在工作圈,还是生活圈、社交圈,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时刻对照、检点自己的工作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自觉做到条件变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丢,环境变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减,时代变了甘于奉献的传统不变,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强化廉政自律,努力克服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廉政准则》要求为准绳,更加廉洁从政、克己奉公,勤政为民,更加坚定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做好本职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努力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