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社区合作社管理的工作意见_社区管理工作规范

2020-02-26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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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合作社管理的工作意见

根据京政发[2004]28号文件《关于积极推进乡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经过四年的努力工作,目前全镇已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为适应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明确社区合作社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结合我镇产权改革后的现实状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职责,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产权制度改革是以实现经济协调发展、利益分配公平合理、股民和睦相处为最终管理目标,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

1、产权制度改革完成的后续工作由经管站负责协调改制办共同规范管理。做到协调统一、分工负责,加强对社区合作社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2、社区合作社属企业法人单位,实行理事长负责制。股民代表大会是社区合作社的最高管理机构。

3、社区合作社实行财务核算单独管理。内部管理要建立权责明确、同股同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章程和制度。

4、建立健全社区合作社经营管理考核制度。充分发挥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经济效益,让股民得到更多的收益分红,且不断地壮大社区合作社经济实力。

5、明确理事长岗位工作目标。理事长要掌握市场发展方向,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力争实现更多的经营收益。各

项经济工作必须以赢利为目标,增加企业资本金,减少债务,规避经营风险。

二、加强“三资”管理,严格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一)、经营性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1、投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社区合作社对外投资要做好投资项目报告,报理事会、监事会讨论,如果重大投资项目在100万元以上,必须报镇经济发展科进行项目评审,并提交镇大额资金领导小组复审,经股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实施。

2、购置固定资产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社区合作社在购置经营性固定资产时,必须做好固定资产资金预算报告和资产运营分析报告,并由镇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评审,提交股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同时必须采取招投标方式购置固定资产,达到节约资金的管理目的。购置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则需提交全体股民大会讨论通过。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民同意方可通过。

3、经济业务生产经营性开支审批程序。

社区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性开支,资金支出在5万元以下则需理事会集体讨论通过;资金支出在5-10万元则需理事会、监事会讨论通过;资金支出在10万元(含)以上则需三分之二以上股民代表讨论通过。

4、非生产经营性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社区合作社非经营性资金支出在5万元以下则须经理事会、监事

会讨论通过。5万元以上则须经股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全年非经营性资金支出在严格审批程序的同时一般不得超过本年经营收入总额的5%。

5、土地出租、变现及举债的审批程序

社区合作社的土地出租、变现及举债等重大经济事项,参照某政发[2007]7号文件《关于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管理工作意见》、某政发[2007]21号文件《村级合同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某发

[2009]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对进村级重大经济事项招投标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必须由股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二)实行社区合作社预决算制度

对全镇各村社区合作社实施资金预算制度,每年编制资金预算,各项内容要经理事会、监事会认真讨论通过,并提交股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接受全体股民监督。要求编制资金预算的各项数额要准确,不能捆绑式罗列编制,要确保收入及时到位,按预算标准支出,不能跨空支出。各村编制完资金预算后报镇经管站备案,并由经管站监督执行,实行销帐式管理。资金预算的收支必须接受镇大额资金的管理。

(三)、股民收益分配审批程序

社区合作社的经营收益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核算,每年股民预分红利和年终分红不得超过两次,必须先由理事会提出申请,报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核实,再由镇资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把关审批后,提交股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进行分红兑现。严禁先由股民代表大会决议再报批,造成工作被动,引发村内不稳定。同时,严格控制发放

各种补助、福利支出,统一纳入股民红利分配。

三、严格执行土地征用、占用补偿收益的相关管理规定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失地的补偿。按照国发[2004]28号文件《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农经发

[2005]1号文件《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北京市第148号令《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土地补偿费必须确保农民具有长期稳定的生计来源。土地补偿费可以量化入股。坚决禁止以各种名目按人头分土地补偿费,禁止用于发放干部工资。

土地补偿费只能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积累、公益事业、集体福利等方面。每年资金使用原则上不得超过土地补偿费总额的5%,使用方案必须先报某某镇村级集体资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提交股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才能实施;对于收益非常好的重大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解决。

安置补助费不能计入社区合作社的年终收益,不能以各种名目进行分配。安置补助费实行专户定单存储,专项用于人员安置支出。安置补助费的存款利息收入可以计入当年收益。

四、加强社区合作社组织建设,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实行民主管理、科学决策、完善和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规章制度。努力使其成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市场经营主体。采取多种方式

盘活集体资产,广泛开展招商引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集体资产经营效益。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全体股民要依法选举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股东代表。依法依规选举产生理事长。同时,加强党对社区合作社换届的组织领导。

2、坚持“三会”决策制度(理事会、监事会、股民代表会),明确专人做好三会记录工作,妥善保管三会记录手册。

3、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每年一次即可在年终分红之前定期召开股民代表大会,理事长向股民代表大会作经济工作报告,同时必须邀请镇改制办和包村干部参加,并提出相关指导意见和建议。

4、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材料的整理和保存。

5、建立培训学习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经营管理学习活动,认真分析总结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成绩,谋划下一步工作任务。镇经管站、改制办定期组织对理事长、监事长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议事和决策水平。

6、贯彻落实“三公开”管理目标责任制(职责公开、制度公开、经营目标公开),确保全年经济目标按时完成。

7、确保改革后社区合作社健康持续发展,积极化解改制后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创新制度建设。

五、建立监督检查管理制度,促进社区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 为了确保社区合作社经济建设健康快速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1、镇党委、政府成立村级社区合作社规范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裴志刚,常务副组长范玉全,副组长刘鹏、郭成礼。成员纪委、经管站、改制办、审计科。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一次联合检查,针对社区合作社的经济任务完成情况、合同管理执行情况、重大经济事项招投标工作、“三会”记录工作、民主决策议程、“三公开”管理目标完成进度等进行综合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镇党委、政府。

2、强化干部责任追究管理。加强理事长工作业绩、工作能力考核,对于经营不善、业绩不佳的理事长,镇党委、政府有权建议提交股民大会罢免其职务。对经营业绩突出的理事长给予表彰和奖励。

3、完善工资考核制度,增加奖励机制,实行基础工资与效益奖励相结合的报酬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管理干部工资的审批,各村工资标准要依据社区合作社年经营收入及经营业绩制定方案,报某某镇村级集体资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总之,通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达到全镇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经济快速发展,股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新局面。

中共某某镇委员会

某某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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