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屯溪绿地滨江壹号项目销售代理合同.05.04_黄山屯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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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屯溪绿地滨江壹号项目销售委托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上海置宏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开发建设的黄山市屯溪区屯光大道与牌坊前路交汇处黄山屯溪绿地滨江壹号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商业资产金融化部分销售代理事宜达成了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代理期限和范围、考核指标和保证金
1、本协议委托代理期限为
2018 年5 月 10 日至2019 年5 月10 日,期满终止。销售范围为该项目中资产金融化部分,可售面积27282.51㎡,共528套;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进行销售,所有客户归乙方所有。
2、考核指标:
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200万元整,以乙方正式进场后,五个工作里内付清。乙方每签约一套公寓,甲方需退还乙方10000元保证金,每自然月底结算一次。
以上任何一阶段考核指标乙方未完成,甲方有权利解除本协议并没收保证金(没收部分甲方需开票给乙方),但已付大定部分乙方仍有权利对该客户的后续操作及收取咨询费。第二条、代理成功标志
乙方成交的客户为已签订《黄山屯溪绿地滨江壹号项目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成立的有效合同后。
1、乙方为保证本项目正常对外开展,甲方同意由乙方自行向其客户收取咨询服务费。销售底价均价为人民币5500元/平方米。乙方可根据楼层、面积、位置等因素不同,共同制定相应的正式“一房一价底价表”,甲方须盖章确认。超出底均价“实际销售价格” 是指:“销售底价”加“渠道费用”加“溢价款”,该价格由乙方根据市场行情以低开高走原则决定,甲方不予干涉并同意,其中销售底均价5500元/㎡由甲方收取,以上客户咨询服务费用由乙方直接按套收取。
2、若客户对甲方提出申请退房,且甲方同意无条件退房,乙方收取的以上费用将与客户自行协商,该事宜与甲方无关。
3、若因收取上述费用,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任何法律关系。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派专职业务员帮助为乙方进行项目推广协助,帮助乙方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促成交易。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甲方开发销售的房地产项目全部房源及项目宣传资料(楼书、海报),具体每一阶段的销售房源和价格有甲方指定。
3)对乙方提供的客户,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接洽,提供看房便利。
4)考核指标中所列第二、第三阶段的销售启动,由甲方根据乙方在第一阶段的销售业绩完成和工作质量情况,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交易过程中极力配合合作项目的销售,积极推荐和寻找客户,在每个阶段无条件接受甲方指定的销售房源和价格,并在签约后催促客户付房款,协助客户办理后续手续交接事宜。
在操作合作项目时,乙方碰到有碍销售的问题或有助力销售的建议,应及时反馈给甲方。
2)、为了保证案场的统一性和公正性,对于乙方及乙方业务员承诺给客户的任何折扣和让利,都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予在合同中给予客户任何折扣和让利。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在《一房一价表》中所规定的价格,乙方承诺优惠折扣的价格不得低于甲乙双方约定的底价。非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如遇到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3)、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销售信息和资料及本协议约定进行代理销售。在销售时不能对客户夸大其词、不得代表甲方做出任何承诺、代甲方签署或确认任何文件,否则后果自负并承担相应责任(含法律责任)。
4)、乙方发布本项目的所有宣传性广告必须征得甲方确认,否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含法律责任)。
5)、乙方可委托第三方以乙方的名义共同销售本项目,对第三方的合同的签署及佣金发放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与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无任何销售委托关系。甲方与乙方终止委托关系时,乙方与第三方的委托关系自然终止。6)、乙方应随时应甲方之查询要求,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7)、乙方不得自行与购房人签订任何形式的定金和销售合同,亦不得自行向客户收取任何定金、房款等款项,一经发现甲方可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甲方盖章的合同、协议、承诺等任何文件中,禁止乙方和乙方业务员手写任何内容,乙方和乙方业务员手写内容导致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含法律责任)。第四条
其他事项
1)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当诚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中各类表单均须符合附件格式,否则无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上海置宏房地产营销策划
有限公司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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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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