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50”向“户籍地”转_4050社保补贴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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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向“户籍地”转
职工跨省以及省内跨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到底有哪些限制呢?市社会劳动保险处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规定,对于跨省以及省内跨市就业后的社保关系转移,如果说有限制的话,只有一点,就是年龄上的限制,就是对于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职工,除了组织、人事部门正式调动的,只允许其向户籍所在地转移,其他再没有限制了。总而言之,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就是:非4050人员随“就业地”转,4050人员向“户籍地”转。如果从“户籍所在地”的角度分析,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回“户籍地”就业参保,社保随便转。根据有关规定,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地市)就业并参保的,不受任何条件限制,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要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同时,如果是烟台的城镇户籍,职工回到烟台,即使没有就业也可以挂档缴费并将本人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回烟台。
2、未回“户籍地”就业参保,除“4050”都能转。根据规定,参保人员没有返回户籍所在地(地市)就业并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4050人员),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的全部缴费。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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