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监督意见(仅供参考)_医疗机构监督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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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2.完善门诊日志登记,每名就医患者必须登记。规范书写门诊处方,处方签妥善保存至少一年。计量设备应每年进行年检。
3.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4.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做好传染病、疑似传染病的登记报告。
5.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毁形、暂存和集中处置,并详细做好处置记录。
6.严格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7.严禁开展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的医疗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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