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区残联关于招聘社区残协专职委员的实施意见_残联专职委员推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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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武残〔2007〕17号
武侯区残联关于招聘社区残协
专职委员的实施意见
根据市政府残工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等单位《关于利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残疾人提供公益性岗位完善基层残联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成残工委〔2004〕1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际,为做好社区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的招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区残联理事长张滨为组长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岗位名称: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
三、招聘办法: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为社区(村)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
(二)招聘条件和招聘人数
1、招聘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武侯区常驻户口,中等教育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热心为残疾人服务的残疾人。
2、招聘人数:15名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考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残联(或社区)报名。
(2)由街道残联汇总统计上报区残联,并由区残联进行资格审查。
2、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由区人事局组织命题,区监察局、人事局、区残联统一组织考试。面试由区残联会同聘用单位(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3、聘用
由所在街道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者正式聘为社区残协专职委员。
四、专职委员补贴
(一)社区残协专职委员每月补贴为600元。
(二)为聘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聘用单位在上述补贴外另行解决。具体按成办发[2003]150号和成劳社发
[2003]38号文件执行。
五、补贴经费来源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纪要规定,聘用人员补贴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每年由区残联向区财政提出补贴预算,经区政府批准,由区残联向各街道下拨。
成都市武侯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成都市武侯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2007年5月21日印
(共印1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