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与政治体制改革_村民自治与政治文明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村民自治与政治体制改革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村民自治与政治文明”。

村民自治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

村民自治,简而言之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中国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首先是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起步的, 它的成功给农村政治体制改革注入了活力。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广大农村又开始了实行村民自治的政治体制改革之路。

一、村民自治作为基础民主建设的主要内容,是自下而上的改革,有着独特的优势。作为我国农村社会管理制度的重大创新, 村民自治的实行不仅会推动社会民主, 提升社会权力, 从根本上改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而且还将通过不断实践与创新, 理顺体制内部关系, 走出了一条自上而下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路径。这种自下而上、逐步推进的政治体制改革模式, 其突出的优点在于: 首先,村民自治作为自下而上改革的有益尝试,使得政治体制改革拥有了较广泛的民意基础,推动了改革的步伐。其一,村民自治实践使农民获得了更多的权力和利益,所以这种改革的尝试阻力较少, 农民的热情高。其二,作为最基层的民主政治建设较少涉及政治系统中其他高层次的利益, 所以来自上层的压力也相对较小, 为改革前期发展的顺利进行提供了较为平和的环境。同时也使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与攻坚有一个较合理的积累与准备过程。

其次, 村民自治的实施最大限度地调动了人民参与的积极性,为政治体制改革建立了广泛的群众基础的同时为政治体制改革积累大量的经验。自下而上的改革从扩大基层民主做起, 既有利于使广大人民群众在与自己实际生活密切相关的基层政权建

设、基层组织活动和基层社会生活中实施其实际权利, 又可以让人民群众在民主建设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边建设、边探索, 总结经验, 并使党和政府在政治体制改革实践和民主政治建设工作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中, 注意防止和避免出现类似的失误。

第三, 村民自治作为自下而上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具体实践, 具有较低的发展成本。通过村民自治这种基层民主、自我管理的实践形式, 有效地使政府的管理权限部分收缩, 从而节约了政府的管理成本。一方面这种方式方面将权力部分让渡给农民, 让村民作主, 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形式来管理自己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事务,这样做使得政府对农村的管理权限部分收缩,相对应的行政管理开支也大为减少,节约了改革的成本;另一方面, 村民自治不是完全放手不管,而是通过乡镇基层政权、基层党组织来影响村民自治的发展方向, 从而符合并体现国家政府的意向, 使村民自治朝着有序、科学的方向发展, 相比起自上而下的强制性改革或管理而言具有改革成本低的优势。

二、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中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动村民自治良性发展。我国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的改革, 其目标设定和过程控制较好, 改革的成果已得到社会公认。但是整个政治体制改革明显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程度与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实现的程度相距甚远。理论和实践均表明,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是国家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基础部分, 应当把它纳入政治体制改革的范围内有序进行。惟有如此, 才能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在政治体制改革发展过程中,要不断调整农村基层民

主政治建设的目标和体制模式,使其沿正确轨道健康发展。

作为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有益尝试,村民自治应该及时纳入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 把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村民自治加以统筹安排。第一, 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应当涉及并重视村民自治的制度安排,从制度上保障村民自治的目标和体制模式不走形、不变样。过去搞政治体制改革, 主要着眼于党内体制和国家机关体制的改革, 着眼于全局, 这当然无可厚非。但是, 民主是从基层开始的, 过去的政治体制改革制度设计往往不包含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民主政治的基点不牢实。同时, 为了紧跟我国的改革开放的步伐,政治体制改革的制度安排应当更具体, 把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村民自治的制度安排纳入政治体制改革的总制度涉及中,使得基础民主建设、村民自治的目标更明确,相关制度更完善,才能更好保障基层民主建设、村民自治的有效开展,才更有利于改革的深化和全面展开, 以达到政治体制的总体目标。第二,要更注重发挥村民自治工作中的党和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作用。搞村民自治,党和政府不是撒手不管农村工作,而是要适时适度的发挥自身的领导和指导作用,才能保障村民自治工作科学发展。由于国情所致很多农民都是从自身的一些具体要求出发去认识和理解村民自治的, 对民主政治的目标和内涵理解很不充分,对村民自治的意义也是一知半解。如果对村民自治工作完全放手不管, 很可能使农民对于党和政府的领导认同度大打折扣,使得村民自治偏离正确的轨道。因此在政治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做好村民自治这篇大文章必须从中国农民文化水平普遍比较低、农民的政治觉悟程度普遍不高、对民主政治的机制和程序以及追求的目标都还不甚清晰的实际出发, 有计划有秩序地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

治建设,并且要密切注意村民自治的发展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保障村民自治不出现背离初衷的状况。党和政府应该做到对施行村民自治的村子内部具体的事务不能包办,但要有明确的指导要求;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大事务不决定, 但要有监督;对选举村民委员负责人这样的事务不干涉, 但要派人到场督促依法办事。

(二)从约束机制建设入手做好村民自治工作。民主的实质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 民主政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互相约束和监督, 否则民主就会走向它的反面。我国农民大多一家一户独立生产, 不集中劳动, 也少有集体活动。农民居住相对分散,农民监督自治组织负责人客观上比较难。从各地农村的实际看, 缺乏监督或监督不力, 不仅可能使一些自治组织的负责人滥用权力,由此导致村民的不满, 甚至产生严重的对抗或矛盾, 这些都是不符合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的。所以在政治体制改革的前提下更好的发展村民自治,监督是必不可少的,应该从这几个方面加强监督。第一, 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村内的经济等重大事项应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使自治组织的负责人或领导班子的行为受到广泛的监督。自治组织是最基层组织,处理的往往都是与农民直接相关的诸如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子女当兵入伍资格材料、政策性补贴落实到户(如退耕还林粮食、货币补贴)等具体的事宜, 应当及时向农民通报, 并且应形成有约束力的制度。第二, 建立健全村民监督组织, 具体负责对本村各项事务的监督, 监督组负责对农民群众进行定期通报。现在在很多农村成立了村民理财小组,对村内的财务状况做监督,这个做法很好的监管了村内的财务支出状况,那么应该将监督的组织权限范围进行有效扩大,使其在其他方面也拥有监督权力,可以更好的对村民自治组织的运行的方方面面进行监督。

(三)用法制保障村民自治的发展。法治是现代社会的象征和标志, 是社会现代化的客观标准之一, 也是社会文明和发达的重要体现。民主没有实现法治化, 民主本身程度就很低。在进行村民自治工作时, 不能只一般性地承认农民自己当家作主的原则, 而是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程序、机制将农民的民主权利具体化, 并且在实践中把它量化为更细致的权利与义务, 使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更具有可操作性和效用性。现在农村中不少出现的家族式管理, 宗族式管理,这是农村民主化程度低的表现, 也是法治化程度低的表现。现在我们的改革目标日趋明确, 无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 还是社会主义法律的模式, 都已经基本确立, 我们要用法治来推动民主政治建设, 用法律来规范人们的市场经济行为和社会活动行为,用法治来确定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组织之间的权利义务。总之, 我国现阶段的农村村民自治工作, 只有用法治来规范其内容, 模式和方法, 才能使自身发展到新的阶段。

《村民自治与政治体制改革.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村民自治与政治体制改革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村民自治与政治文明 村民自治 政治体制改革 村民自治与政治文明 村民自治 政治体制改革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