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法务知识_医疗器械法规知识

2020-02-26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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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知识

一 合同法....................1

(一)特征.....................1

(二)合同的形式...............1

(三)合同的种类...............1

(四)合同的主要条款..................1

(五)合同的订立...............2

(六)合同的效力...............2

(七)合同生效的4个条件..............2

(八)无效合同.................2

(九)效力待定合同....................2

(十)如果有权人对其不予追认,则该合同无效..........2

(十一)可撤销可变更合同..............2

(十二)发生违约情况的应对............2

(十三)常用的2类合同................3

(十四)销售合同的注意事项............3

(十五)九州通签订销售合同的总原则...........3

二 职务侵占..................3

三 挪用资金..................4

四 商业贿赂..................4

五 同业竞争禁止.....................4

六 虚开增值税发票...................4

七 如何预防职务犯罪.................5

一 合同法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双方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一)特征:

 是两方或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民事法律行为

 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是各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产生的 是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的形式

 口头形式

 书面形式

(三)合同的种类

1、买卖合同

2、赠与合同

3、租赁合同

4、承揽合同

5、运输合同

6、保管合同

7、委托合同

8、居间合同

9、供用电合同

10、借款合同

11、融资租赁合同

12、建设工程合同

13、技术合同

14、仓储合同

15、行纪合同

(四)合同的主要条款

 各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 标的(货物名称及规格特征、劳务等)

 数量(含计量单位)

 质量(含质量标准)

 价款或报酬

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 违约责任

 解决争议的方式

(五)合同的订立

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

1、要约邀请

2、要约

3、承诺

(六)合同的效力

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所承受的法律拘束力。

 有效

 无效

 效力待定

 可撤销可变更

(七)合同生效的4个条件

 当事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

 意思表示真实

 不违反社会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 签订合同的程序形式合法

(八)无效合同

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九)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又称为效力未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合同生效的要件,其效力能否发生尚不确定,而须经有权人追

认才能生效的合同。

(十)如果有权人对其不予追认,则该合同无效

 主体不合格合同

 无权代理人订立合同

 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

(十一)可撤销可变更合同

 欺诈

 胁迫

 乘人之危

 重大误解

 显失公平

(十二)发生违约情况的应对

 继续履行

 赔偿损失

 支付违约金

 定金责任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十三)常用的2类合同

购销合同

 销售方转移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给购买方,购买方支付价款给销售方的合同。

分销协议

 合同主体:三方主体为某个药品的生产单位或代理销售单位、我方公司和我方下游客户单位

(十四)销售合同的注意事项

 合同条款应齐全(八大条款)

 合同内容合法

 签订合同的方式要合法

 委托他人代订合同要注意明确权限和事项

(十五)九州通签订销售合同的总原则

保护公司的利益以及控制合同的主动权。

二 职务侵占

(刑法第271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

“职务上的便利”,指的本人的职权范围内,或者因执行职务而产生的主管、经手、管理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主管财物,主要是指领导或管理人员在职务上具有对单位的财物的购置、调配、流向等决定权力。经手财物,是指因执行职务而领取、使用、支配、保管单位财物等权力。只要因行为人的职务关系而主管、经手、管理单位财物,都能为侵占单位财产提供便利条件。

“侵占”的手段包括多种,如利用职务之便窃取财物;以涂改帐目、伪造单据等方法骗取财物;因执行职务而经手财物,应上交的不上交,予以截留加以侵占等等。

业务人员哪些行为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犯罪

1、经手的货款不上交公司

如果在账目上作假,企图混淆账目;编织谎言称被盗、被抢,企图占有货款,就是典型的职务侵占。

2、恶意低价销售

低于正常价格销售药品,直接和客户分取低价药品的利润。

3、违规操作销售“冲价”

不该冲价的给冲价,冲价的款项没有真正给客户,而是将冲价款自己截留加以侵占。

4、虚报或者截留销售返利

造假的返利协议,实际返利千分之二,而向公司报告是千分三,从中获取额外利益;或者将本该如实支付给客户的返利款加以截留进行侵占。

5、制造虚假退货、换货、以货抵款,牟取差价利润

自己在外面低价买进一批药品,制造虚假的退货、易货、以货抵款的假业务,将药品高价卖给公司,从中赚取差价利润。

6、虚报或者截留销售返利

报销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药品转托运费用等费用支出时虚拟费用项目、虚增费用金额,将虚报的款项侵占。

7、制造虚假货差货损

配送环节制造设计虚假货差货损,将其中贵重药品侵占自行处理,获取赃款。

业务人员哪些行为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犯罪

8、将退货自行处理、搅乱退货账目:

客户退货一般将药品退给我们配送员,自行将应付款先行下账,配送员不及时将退回的药品带回公司入库,而是将此退货低价处理,将处理的款项占为己有,任由退货账目长期混乱。

三 挪用资金

(刑法第272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或者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

业务人员哪些行为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犯罪

1、经手的货款不及时全额上交公司

将货款挪作自己开销、用于投资、炒股、开药店、倒卖药品、或者借给他人使用、或者用于赌博,就是典型的挪用资金。

2、经手的销售返利不及时全额支付给客户

四 商业贿赂

(刑法第163-164条):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

业务人员哪些行为可能构成商业贿赂犯罪

1、收取客户好处违规给予货款赊销政策

接受客户好处或者向客户索要好处后,违背规律给予资信政策,将大量货款赊销出去,令公司资金被客户占用。

2、收取客户好处违规接受客户退货

接受客户好处或者向客户索要好处后,违反规定接受客户不符合质量规范的退货,令公司遭受质量风险。

3、收取客户好处出卖公司商业秘密

掌握药品供需信息,本该由公司来经营,却将商业信息透露给其他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中获取好处费或者分取利润。

4、私自接受上游客户佣金推销产品

开票员私自接受供货方佣金,拼命压低公司的其他药品,把能获取提成奖金的药品大量销售,损害公司利益。

五 同业竞争禁止

(公司法第149条):

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业务人员哪些行为违背同业竞争禁止

掌握了药品供需信息,业务人员本该将此商业机会由公司来经营,却将商业信息隐瞒,却直接自己进行操作购进、销售,或者将该商业机会提供给自己的亲友进行操作,牟取个人利益、损害公司利益。

六 虚开增值税发票

(刑法第205条):

在这里重点说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方式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实质是没有货物真实流转,仅有税票的流转,直接损害了出票单位利益。

单位面临巨额罚款--直接经办人和管理人刑事责任

案例分析

(一)严某,男,湖北荆州人,广东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原惠州业务员。2008年6月10日--7月29日,在任职广东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原惠州业务员,其在负责公司与惠州市济和堂药业有限公司和普宁市益民堂医药有限公司的销售业务中,收取现金货款后,不如实上交给公司,而是将收取的现金换成银行承兑汇票到公司下账(应收帐款)的方式,进行非法的营利活动,牟取了非法利益。

2008年10月10日,公司以向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报案。2008年10月14日,严某被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羁押于中山市公安局看守所。

案例分析

(二)2007年9月24日,福建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仓储部向法务监察部报告称:贵细药品库丢失2盒片仔癀,价值3000元。处理经过:签于近半年贵细药品库每个月都有价值5000多元的贵重药品被盗窃,总共已被盗药品价值36000余元。经集团法务监察总部办案人员现场勘察,根据证据材料分析得出:彭朋就是盗窃贵细库药品的犯罪嫌疑人。

2007年10月23日,公安机关以盗窃罪将彭朋逮捕。2007年11月,彭朋亲属代表彭朋退赔公司损失36000元,取得了公司原谅。2007年12月20日,经公司努力,马尾区人民法院对彭朋从轻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刑罚

七 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从培养职业道德、规范职业行为入手

(一)企业:

(1)、依据国家法令健全各项监督管理制度

(2)、倡导企业“家文化”--员工共同的事业,实现员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

(3)、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员工晋升通道

(二)那么我们自己应该做些什么呢??------我们自己可以做的很多!

1、认真学习并坚定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公司销售目标、提高公司利润收入” 这是我们“营销三员”共同的核心职责

在日常工作中,坚守这个职责、坚定地履行这个职责,将这核心职责作为检验衡量我们各项业务行为是否符合公司利益、是否规范的唯一标准。

2、强化自身责任意识---对社会、企业、家庭、自己的责任我们的任何一件工作、任何一宗业务、任何一个行为,我们都必须为此承担责任。

对社会:不危害社会公众权益;

对企业:维护企业最大利益;

对家庭:让家人以你为骄傲、以你为荣;(最重要的)

对自己:问心无愧,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3、诚实劳动、合法取得劳动报酬

我们所工作的企业,倡导并实地推行“让员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

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里的道就是诚实劳动。我们只有诚实劳动,合法地取得企业分配给我们的报酬,我们才能够真正与企业共享发展的成果。我们只要诚实劳动,努力工作,企业必然会将发展的成果让我们分享。

4、时刻提醒自己、警惕自己

我们应该从那些误入歧途、损害公司利益、触犯国家法律,使自己和家人遭受痛苦的人身上吸取教训,深刻体会违背职业道德、从事职务犯罪活动,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是如何被社会与企业所不容,是如何给家人蒙上沉重的阴影,从而努力使自己警惕,时刻提醒自己,避免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

请记住:“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5、接受企业对自己的监督

在某种意义上讲,监督是企业对员工的爱护。监督可以促进我们自己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犯错误,或者犯了小的错误能够得到及时的纠正和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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