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管理规范_派出所内务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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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管理规范
为加强管理,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内部运作,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和特派员必须认真执行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窗口工作人员由派出单位和中心双重领导,中心负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三、进驻人员的具体业务管理、工资、福利和奖金等由派出单位负责,各窗口的办公设备和办公经费,由窗口派出单位负责。
四、办公时间:
(一)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办公时间;
(二)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为对外办公时间。
五、加强组织纪律。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班,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确保人员到位,业务到位。临时离开工作岗位的,须经所属负责人同意,并要到中心协调科做好登记。
六、建立健全的请假制度。凡请假者要填写请假条,请假3天(含3天)以内者,由所属负责人批准,窗口负责人请假由协调科科长批准,并报知中心领导;请假4天(含4天)以上者,逐级审批,由中心领导核准。因特殊情况,需电话请假的,事后须办理补假手续,以上请假情况当日报秘书科备案。
七、切实做好考勤登记。秘书科负责科室的工作人员考勤记录,窗口负责人负责本窗口的考勤记录,月初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考勤情况送秘书科汇总,以便及时反馈给窗口派出单位。
八、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尽职尽责,努力完成任务,遇到困难和问题必须窗口之间、科室之间、窗口与科室之间互相沟通,迅速研究解决方案,不得以任何藉口拖而不决。
九、窗口负责人必须加强本窗口的管理,每月将本窗口上月的工作情况和受理业务报表报送协调科汇总以便分析研究,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
十、中心各科室与窗口派出单位应积极联系沟通,想方设法让工作人员安心工作,不随便调动,如确因工作需要调动变更的,应由派出单位提前10个工作日发函与中心商定。
十一、工作人员调入和调出,均需办理相关的手续,交接有关工作。
十二、秘书科配合做好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年终或轮岗,工作人员应按德、勤、能、绩四方面做好个人总结,窗口负责人加具意见后,由秘书科提出意见送派出单位,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依据。